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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委託管理合同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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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委託管理合同書多篇

個人委託管理合同書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主體資格

甲方有權就本次會議之事項委託乙方代其辦理相關事宜。

乙方具有國家認可經營資格和專業人員,有能力完成甲方委託其辦理的會議事務、組織事宜。

第二條 會議概況 會議名稱:北京市樓市考察與展望

會議日期:20_年8月15日—20_年8月19日 會議地點:北京國際酒店

會議人數:預計10人(以最後雙方確認人數為準)

第三條 委託事宜

甲方委託乙方,根據“會議”議程,代理甲方辦理以下相關會議事宜,並提供全程的會議服務:

1. 參會人員食宿安排;

2. 會場的確定及佈置;

3. 參會人員會後的考察安排;

4. 會議其他相關的事宜,具體內容及預算見附件。

第四條 具體費用及結算方式

1. 此次活動的委託承辦費用總金額為:820_元。(大寫:捌萬貳仟元整)。其中住宿費:27000元;場租費:13000元;伙食費:220_元;交通費:17000元;其他雜費:3000元。結算時按實際消費明細單據結算,多退少補。

2. 超出此次活動的保價費用外開支需經甲方同意,費用另行計算。

3. 甲方需在會前將人民幣20_0元訂金打入乙方賬户,會議中甲方須支付乙方20_0元運作資金,會議結束後離開本地前結清全部款項。

4. 如雙方對提供的服務標準無異議,則會議尾款在會議結束後根據實際發生額付清。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知悉乙方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行程時間表,提供乙方服務價格、住宿標準、餐飲標準、交通標準等服務標準的有關情況。

2. 甲方享有要求乙方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和行程時間表安排會議和考察。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所提供和安排的會議服務及其他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2. 乙方應當在會議開始之前7日,向甲方書面通告會議及考察安排的準備情況,並就可能發生的我變動及時通知甲方。

第七條 責任的減輕和免除

1. 甲、乙方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2. 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八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及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委託管理合同書2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市政府和_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和相關要求,在遵守《城市照明管理規定》的前提下,以提高_市照明質量為己任,特擬定以下委託管理協議。

一.管理原則

統一巡查、分級管理、統一標準、分攤費用

二.管理範圍

三.管理期限與形式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從20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管理形式同國有企業管理性質,有法人單位管理。如果管理期間發生體制變更等有關事宜,應按規定的申報、審批順序辦理。

四.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

乙方:

1.甲方

權利:

⑴.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管理行為進行監控。

⑵.甲方有權對乙方管理所產生的效益進行評估。

⑶.管理期間,甲方可因為路燈照明的實際需要,向乙方提出改革及改造要求。

義務:

⑴.管理期間,甲方根據_市人民政府的相關規定,保持對路燈設施管理經費的投入,保障基本的管理需要。

⑵.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管理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的管理空間,依法維護和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⑶.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委託管理費用 元,具體支付方式另待商定。對額外提出的改革、改造要求,再根據協商另行支付。

2.乙方:

權利:

⑴.乙方依照本協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在委託管理期間,乙方應對甲方提出的改革、改造意見進行評估,進行可行性研究,保障甲方的利益不受損失。

⑵.乙方在符合國家和_市相關規定和政策的前提下,應積極探索改革創新,及時向甲方提出管理上面的新舉措,並以書面形式提出具體的需要由甲方幫助協調、支持。

⑶.管理期間,乙方享有對路燈等設置的管理權,但不享有處置權。乙方享有合理的獲得委託管理費的權利。

義務:

⑴.管理期間,乙方應自覺地將各項管理工作置於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和社會的監督之下,接受甲方對管理工作的監控和評估。

⑵.乙方應建立規範的管理制度,力求達到管理目標,並積極地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協議的解除與違約責任

若出現以下事由之一,雙方簽訂的協議可提前解除:

1. 簽約雙方均同意終止的,經雙方簽署協議後停辦,善後事項按協議辦。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違約的,經雙方協商,簽訂終止協議,各方違約責任按協議承擔。如雙方協議不成,按合同法原則處理。

六.協議的生效與變更

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管理期滿後自然失效。乙方如意向繼續管理,須在協議終止前1個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另籤協議。在協議執行中,甲乙雙方法人代表如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協議。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地位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則共同協商,及時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正本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委託管理合同書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項目房屋的經營管理等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房屋基本情況

1、項目房屋坐落於南京市鼓樓區管家橋9號199號華新商業廣場層號商鋪,建築面積為 ㎡。

2、項目房屋經營收益權由甲方從乙方處受讓,受讓期為8年。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項目房屋的委託經營管理收益的支付與承擔方式

1、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須按如下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2)、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3)、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5)、本合同終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元整(大寫: )。

(7)、本合同期限內,上述經營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別為每年 月 日前支付。其中20_年的經營管理收益自簽訂本合同之次日計算。

(8)、經營管理收益所產生的相關服務税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按國家標準從應付支付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繳。

2、乙方除以現金方式支付上述經營管理收益外,應將上述費用付至以下賬户: 户名: 開户銀行:

賬號: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屆滿之日止,因項目房屋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推廣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無須承擔上述費用。

第四條 項目房屋的管理

1、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對項目房屋擁有獨立的經營自主權,並有權按照統一管理、統一形象、統一動作原則適時調整經營方式。乙方有權決定項目房屋的使用方式,並有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甲方對乙方的決定不得干涉。甲方同意乙方或實際承租客户根據經營需要在場內統一設計、變更項目房屋之間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裝修等。但不影響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

2、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或干涉乙方對項目房屋的經營管理。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就項目房屋達成任何形式。任何內容的協議或文件,且不因乙方自身債務或責任影響項目房屋的委託經營管理。

3、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經乙方、丙方書面許可,甲方有權將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方,具體按照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之相關約定執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否則,每逾期一日,須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丙方按與甲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中所載條款收回該商鋪的經營收益權,若因甲方的上述違約行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概由甲方承擔。

3、如甲方因債務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導致目標房屋無法正常使用和經營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等)概由甲方承擔。

4、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5、本合同解除已發生的經營收益由乙方以日為單位進行計算支付給甲方,未發生的經營收益不予支付,具體的收益金額乙方按公式:年收益總額/年實際天數已發生天數進行計算並支付。

第六條 擔保條款

丙方為乙方履約提供擔保,如乙方未能依約履行合同義務,則由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爭議處理

如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送達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訊地址及電話系三方確認的送達及聯繫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任何一方按照未變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雙方郵寄書面函件,無論何種情形自函件郵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視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達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執一份,自三主簽字、蓋章後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簽訂地為南京市 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