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育苗基地委託管護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種植的苗木幼苗名稱、數量
苗木幼苗名稱及品種:白蠟、垂柳、山桃、榆樹、新疆楊等共計36畝;
二、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幼苗種類、數量;
2、甲方負責提供無病害、健康的苗木;
3、甲方負責協調苗地、水源等存在的矛盾;
三、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管護期內的幼苗澆水、修剪、除草等日常撫育工作;
2、乙方負責管護期內幼苗病害防治工作;
3、乙方負責看管幼苗工作,防止丟失、人為破壞、牲畜啃食、火災等情況發生
四、管護時間及結算方式
1、管護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月,每月元,共計元(大寫:)。
2、結算方式:甲方在結束管護日期驗收合格後一次性給乙方結算。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因管護不力導致苗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2、因甲方未協調矛盾導致苗木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3、因自然災害(不含火災)等不可抗逆的因素導致苗木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按受甲方委託從事擔炭溝煤業有限公司地面建築的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承攬擔炭溝煤業有限公司礦區擴建地面建設工程項目。
第二條 委託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訂立後的次日起_____個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項,如因甲方原因耽誤,工作日相應順延。
第三條 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由甲方付給乙方先期資金500萬元,後根據工程進度和決算付款。
第四條 甲乙雙方相互提供相應證件
1、營業執照 2.税務登記證 3.組織機構代碼證
4、礦建資格證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6. 銀行開户證明
第五條 甲方義務
按時提供相關資料,依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方式支付乙方款項。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乙方確保代理事項真實合法,按照甲方的委託和設計圖紙、按時、保質施工,竣工後按相關預算結算工程款項,並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
第七條 其它事項約定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和其它書面文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由違約方賠償給對方,同時解除委託合同。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效力,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呂梁市離石區龍鳳北大街109號
聯繫電話: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委託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和加工方(以下簡稱乙方)合稱為“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
一、委託加工項目
1、委託加工產品:_______________
2、加工產品數量:_______________
3、產品交貨期限:按乙方接單起_____個工作日內交貨。
二、委託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選用原材料。
2、乙方對原材料的質量保修期為一年。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質量要求進行加工。
2、技術標準參照國家標準執行。
四、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
1、乙方按甲方要求進行包裝;對於甲方無特殊要求之零件由乙方自行選擇包裝方式。
2、甲方指定地點交貨,地點限_____之內。
五、費用結算
1、此次加工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小寫)_____元整,此價不含税。具體明細見附件二。
2、甲方首先支付乙方30%總額貨款作為押金。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確定後,由乙方開具發票交與甲方,開票交税額由甲方返回乙方。甲方收到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50%總額貨款,交貨當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餘下20%總額貨款。
3、甲方以銀行匯款或國庫直付方式與乙方結算。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5 %的違約金。
2、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做,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乙方不得擅自生產甲方的專利產品或侵犯甲方專利權的產品,不得傳播甲方提供的圖紙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由此引起的侵權行為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權利。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執行過程中出現異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加工方(乙方):
代表人簽字(或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