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路保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3.72K

路保合同多篇

路保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交易的原則,就乙方負責為甲方維修電機,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維修內容及金額:rmb(含税價)

序號名稱數量修理內容合計

合計:__________元(含税)

二、乙方負責將帶出維修,維修後送回甲方工廠。

三、工期:合同簽署後日內完成維修。

四、付款: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同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全額增值税發票。

五、驗收:維修結束後在甲方工廠驗收。

六、質保:質保期個月,從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七、售中售後服務: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在一週內免費更換。

八、違約責任:如因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維修,每延期一週,乙方按合同總價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乙方原因延期交貨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同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直接損失。

九、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十五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解決:所有因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所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十二、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路保合同篇2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 委任

茲委任___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為________地區________修理及銷售之代理商。

第二條 代理商之職責

1.向該地區尋求貨主欲購和修理________的詢價單並轉告制製造商;

2.報告本地區綜合市場情況;

3.協助安排工廠經銷人員的業務活動;

4.代表制製造商定期作市場調查;

5.協助制製造商回收貨款(非經許可,不得動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制製造商報告在本地區所開展的業務狀況。

第三條 範圍

為了便於工作,制製造商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提供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製製造商備查;由於個別________收取佣金造成地區之間的爭執時,制製造商應是唯一的公證人,他將綜合各種情況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第四條 佣金

制製造商向該地區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種________結算總價值________%的佣金,逢有大宗合同須另行商定佣金支付辦法,先付________%,餘額待修理結算價格收款後支付。

第五條 費用

除下述者外,其餘費用由代理商自理。

1.在制製造商指定的時間內對制製造商的走訪費用;

2.特殊情況下的通訊費用(長話、電傳、各種説明書等);

3.制製造商對該地區進行銷售訪問所發生的費用;

第六條 制製造商的義務

1.向代理商提供樣本和其他銷售宣傳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點客户的名錄;

3.通知代理商與本地區有關方面直接接洽;

4.將所有從業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文件的副本提供給代理商並要求代理商不得泄露商業祕密。

第七條 職權範圍

就合同之價款、時間、規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無權對制製造商進行干涉,其業務承接的決定權屬制製造商。

第八條 利害衝突

茲聲明,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為其他廠商的代表而損害制製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籤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徵求制製造商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經制製造商許可,不得向第三方面泄露有損於制製造商商業利益的情報。

第九條 終止

不管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後,本協議即告終止;協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接的________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________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第十條 泄密

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制製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製造商定為機密級的任何情報。

第十一條 仲裁

除第三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提交雙方選擇的____ 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制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

籤 字:___________________ 籤 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保合同篇3

1、目的:

規範公司採購合同評審的業務流程,加強採購合同評審的過程控制。

2、適用範圍:

2. 1.金額5萬元以上的採購合同;

2.2.根據售後反饋問題出得比較多的外購成台泵產品採購合同;

2.3.結構複雜(常規產品以外,供應商新設計的產品)、介質條件特殊(一般河道清水、工業清潔水以外),高温(800c以上)高壓高磨損(輸送介質中含砂粒、灰渣、氧化金屬物、結晶等)可能會出問題的外購成台泵產品採購合同;

2.4.客户要求性能(技術評審時已對招標文件澄清認為達不到,要求降低的)或材質(雙相鋼或高cr鑄鐵)比較高的外購成台泵產品採購合同;

2.5.800mm以上口徑泵產品以及附件要求多、配套冷卻、密封過濾、調速成套產品的採購合同。

3、職責:

3.1.供應部:負責按上述規定範圍,確定需要評審的採購項目及選擇參加評審的相關部門或人員,並組織評審;

3.2.技術部:負責對合同條款和技術協議是否滿足銷售合同和銷售技術協議要求的評審;

3.3.工藝部:負責合同條款和技術協議中的工藝參數、工藝方法的評審;

3.4.質量管理部:負責合同條款中的質量要求、質量控制點與銷售技術協議的相符性,質量控制的可行性評審;

3.5.財務部:負責合同條款中的價格及付款條件的評審;

3.6.生產副總:負責合同的交貨週期、質量控制等方面的綜合性評審;

3.7.供應部經理:負責綜合各部門的評審意見,確定合同條款要求;

3.8.總經理:負責所評審採購合同的審批

4、流程簡圖

5、操作指南

流轉表單:採購合同評審表、採購合同初稿

輸出結果:採購合同

5.1.評審發起

5.1.1.採購員根據採購計劃要求,在同供應商協商並擬出合同或協議初稿後,在oa系統中填寫採購合同評審表,提交供應部經理助理審核,採購合同初稿或技術協議作為評審附件一併提交;

5.1.2.供應部經理助理在審核採購員提交的申請後,在供應部經理助理欄填寫本合同初稿需要評審的相關項目,參加評審的具體部門,並在oa系統中確定本流程需要參加評審的相關人員名單。採購合同分為一般採購合同和緊急採購合同,緊急採購合同在提交oa評審流程後,供應部經理助理應另外再用電話通知各評審人員要求完成評審的時間。每個環節的評審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個工作日,緊急採購合同的評審時間,由供應部經理助理向評審人員臨時約定(原則上不超過2小時);

5.2.技術部評審:技術部經理在收採購合同評審要求後,根據採購員提供的採購合同初稿、技術協議初稿及相關圖紙進行評審,審核相關條款是否滿足銷售合同與銷售技術協議的要求;

5.3.工藝部評審:工藝部在收到採購合同評審要求後,根據採購員提供的合同初稿和技術協議初稿中規定的工藝方法、工藝過程、技術工藝參數進行評審,審核相關條款是否滿足銷售合同與技術協議的要求,並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進行跟蹤驗證;

5.4.質量管理部評審:質量管理部在收到採購合同評審要求後,對採購合同的質量要求與銷售技術協議的相符性、採購合同的質量控制點(見證點)與銷售技術協議的相符性、提供的質保資料與銷售合同或享受技術協議及質管部要求的相符性、質量控制的可行性等幾個方面進行評審,並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進行跟蹤驗證;

5.5.財務部評審:財務部在收到採購合同評審要求後,對採購合同所擬定的付款條件、合同的價格進行評審;

5.6.生產副總評審:生產副總在收到採購合同評審要求後,對合同的交貨週期、質量控制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

5.7.供應部經理審定,

5.7.1.供應部經理綜合各部門的評審意見後,在採購合同評審表中提出合同簽訂要求,到此,採購合同評審oa流程結束,供應部經理將採購合同評審表發送採購員;

5.7.2.採購員在收到供應部經理提供的採購合同評審表後,先將此表打印出來,然後將評審意見納入正式採購合同,再將紙質的正式採購合同與採購合同評審表一起提交供應部經理核定後,提交總經理審批;

5.8.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在收到採購員提交正式採購合同與採購合同評審表後,對採購合同進行審批,審批意見簽署在採購合同評審表總經理審批欄;所評審的採購合同經總經理審批後,由採購員跟供應商正式簽訂採購合同。

6、附則

6.1、本流程自頒佈之日起實施,原有操作流程與本流程有衝突的,以本流程為準

6.2、本流程解釋權歸屬公司

6.3、本流程附件:採購合同評審表。

路保合同篇4

合同編號:

委託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關軟件系統進行專項運行維護服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1.合同標的和合同價格

2.服務方式:幫助中心支持、現場維護、培訓、__________等__________種方式。

現場服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小時外應用系統應急服務熱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具體服務內容

4.付款方式與條件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及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服務費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服務費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即__________萬元;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即__________萬元;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質量保證

乙方負責對軟件系統進行專項運行維護服務,具體服務實施前,乙方應提交詳細的項目工作計劃表、項目工作進度表報甲方確認。乙方提供全天候維護服務,在接到甲方維護服務通知後,必須在________小時內派專業技術人員提供諮詢、現場維護等服務。乙方要及時填寫維護報告(包括維護原因、處理情況及甲方意見等)報甲方備案。服務期內乙方有責任每週不少於一次對軟件系統運行作檢查維護。

6.知識產權

在軟件系統維護期間,因乙方提供的維護服務導致甲方受到有關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的指控,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與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甲方因此而遭致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7.違約責任

7.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於乙方自身原因未在工作計劃或工作進度規定期限內完成服務,乙方應承擔服務費總額________%/日違約金。

7.2由於甲方無正當理由不能按約付款,延期超過________日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每天________%/日的滯納金。

8.合同的解除

因乙方未能按時完成合同要求(不可抗力除外),在甲方發出催辦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日內,乙方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9.其他約定

9.1本服務合同未盡事宜的處理,由雙方協商,並以補充協議或會議記錄經雙方簽字確認同意後,方能生效。雙方在更換全權代表時,須在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以正式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9.2在執行服務合同過程中發生任何糾紛均需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3.在仲裁或訴訟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服務中不屬於糾紛範圍的義務。

10.協議生效

10.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字生效。

10.2本合同用中文製成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及工作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附件中的條款與協議條款的相關內容相沖突時,以本協議條款為準。

10.4所有關於本合同條款的修改、補充、變更,需經雙方協商並製作書面補充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表1:項目進度計劃表

附表2:項目工作計劃表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路保合同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聯繫方式: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聯繫方式: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裝飾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面積:

4、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工程價款

總工程款:本合同總工程款根據《裝修工程工程預算表》定為__元人民幣整(:___________),實際結算以合同價格(具體內容在乙方進場施工過程中根據實際填寫並由甲方與乙方指定人員共同確認)為準

三、工程圖紙

乙方設計師完成的施工圖必須由甲方審圖,經甲方確認後簽字認可,乙方方可施工。?

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認可的圖紙施工(安裝)。

甲方向乙方提供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設計方各執一份。

四、材料供應

1、本工程所需,按報價單規定應由甲方自購的施工材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分別在各項工程開工之日前三天內由甲方採購供應到工地現場,採購數量由乙方提供,如因乙方計算不準確導致材料浪費並超出規定時間不能退回給商家,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材料數量不夠,由甲方補夠,工期不變。甲方供應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無權擅自更換甲方提供的材料,沒有甲方簽字確認,不支付費用。

3、甲方如果要求更換不同檔次或品牌的材料,則根據市場價格作差額增減補貼。在施工過程中,如原定材料缺貨時,乙方可在甲方認可下更換由公司指定的相同質量的材料。

4、乙方採購的材料,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偽劣商品的,應按提供材料原價格的三倍補償給甲方。

5、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簽定後,在乙方進場(以發出開工報告為準)開始施工後5個工人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價的30%作為備料款。

2、工程完成50%以上(即在天花布線完成、牆面裝修完成一半以上),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價的20%的工程款;工程完成90%後(主要工作基本完成,剩餘施工收尾準備驗收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價的20%;工程竣工後,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竣工資料,甲方審核無誤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價的20%工程款。

3、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後二個月內,甲乙雙方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甲方留下總造價的10%作為裝修質量保證金,其餘餘額應在二週內支付給乙方。

六、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2、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______小時以上(累計計算),按一天順延工期。

5、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6、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8、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七、工程質量及驗收

本工程質量標準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的優良等級。

驗收標準:按國家現行的《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等其他及最新版現行的相關施工規範及標準;雙方確定的施工圖和審定的預算表及變更確認書。

隱蔽工程在隱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場驗收,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五天內甲方或甲方組織的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期為兩天,如甲方不能按時驗收,乙方可自檢後如實填寫隱蔽記錄,甲方應予以承認。

八、安全生產和防火

1、因甲方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因乙方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九、維修約定

1、本工程交工後,乙方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算起,為______個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當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實行有償維修。

3、甲方在使用過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項目時,乙方實行有償服務。

十、違約責任

1、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相應損失由乙方承擔,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__%。

2、如非乙方過錯造成的其它不可預見的原因造成工期廷誤,甲方確認後工期可順廷。

3、對竣工驗收後,所有工程在保修期內發現並證實屬於乙方責任的問題,乙方免費返修。由於乙方施工中違反操作常規造成人員傷害,責任乙方自負。

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材料、傢俱、陳設或其它物品,如有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

5、由於乙方違反物業管理規定所造成罰款和賠償費用,由乙方負責。

6、由於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保合同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範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範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採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第四條 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 負責除銷售、採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並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二) 負責制定銷售、採購合同統一文本。

(三) 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託書的發放和管理。

(四) 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五) 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六) 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 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五條 合同的主體

(一)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二) 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第六條 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務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採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三章 合同的內容規定

第七條 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第八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數量條款:

合同應採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第十條 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採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一條 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採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 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三) 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後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二)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三)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誌,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三條 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經總經理批准、法律顧問室審核後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聯繫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繫制度。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四章 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條 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五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並複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其他行政許可證明留存。

第二十條 銷售、採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後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編寫合同編號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一條 除銷售、採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二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合同,合同成立後由法律顧問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三條 合同正式簽訂後,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法律顧問室一份備案。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四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後,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覆。

第二十五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 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 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二十七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應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並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並經對方確認。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税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採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並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並及時書面上報公司法律顧問室處理,並報總經理。

(一)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 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 喪失商業信譽。

(四) 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一) 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採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二) 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並、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 第七章 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第三十二條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總經理,並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法律顧問室和總經理。

第三十四條 公司決定採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

第八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 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採購部門的業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也由專人管理,業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託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准。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登報聲明。

第三十七條 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税發票收據以及業務往來傳真、信函、對帳單等資料,銷售、採購部門的業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法律顧問室隨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條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係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託書移交完畢,經公司法律顧問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係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公司法律顧問室應在情況發生後一週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九章 合同審批管理

第三十九條 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

第四十條 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 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 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 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 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 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 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 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 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 董事會、總經理委託審查的合同。

(二) 內容複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 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二) 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四十五條 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 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託人在授權範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准。(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後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併上報。

(二) 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閲,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後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三) 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後,“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准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准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十章 經濟合同糾份的處理

第四十六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份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四十七條 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第四十八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一)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二) 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後,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三) 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四) 各企業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繫,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四十九條 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範圍是:

(一) 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二) 經各企業協商處理解決不了的。

(三) 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

第五十條 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一) 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規定報批。

(二) 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三) 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並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訴訟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二條 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 經濟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 關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 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五) 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三條 對於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五十四條 各企業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後,應複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瞭解或履行。

對於對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彙報。

第五十五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行。

第五十六條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並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將有關資料彙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十一章 考核與獎懲

第五十八條 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第五十九條 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採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六十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一) 未經授權批准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 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

(三) 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十一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 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 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 遺失重要證據。

(四) 發生糾紛後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 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六) 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第六十二條 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補充細則規定辦理。本制度的解釋、修訂和發放由本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

第六十四條 本制度從 年 月 日開始執行。

路保合同篇7

出租房(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於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產權人為鄂爾多斯鹽業公司。鄂爾多斯鹽業合同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為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鄂爾多斯鹽業公司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該飯店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鄂爾多斯鹽業公司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鄂爾多斯鹽業公司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該飯店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人為有可能所發生一切事故,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但因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