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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戰略合作合同【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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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戰略合作合同【通用多篇】

上海聯盟倉庫戰略合作協議書 篇一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據中聯鋼電子交易市場《中聯鋼聯盟倉庫管理制度》(以下簡稱“聯盟倉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建設中聯鋼電子商務服務體系的戰略規劃,為保證安全、順利開展網上鋼鐵產品電子交易和網上貨物質押等服務業務,保證相關各方的資產安全,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就————————————————————————————————————————————與甲方結為戰略合作聯盟,成為“中聯鋼倉儲聯盟”

(以下簡稱“倉儲聯盟”)成員之一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戰略合作聯盟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第一條

戰略合作聯盟

甲乙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結為倉儲戰略合作聯盟。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即成為甲方發起和協調管理的倉儲聯盟成員之一,並將乙方所轄的———————————————————————倉庫(倉庫法定地址:萬噸;倉庫庫位平面圖:(見附件六)納入甲方管理體系,並接受該管理體系的管理、監督、指導,嚴格遵守該管理體系相關制度,參與甲方的網上鋼鐵產品電子交易和網上貨物質押的倉儲管理業務(以下簡稱“倉儲管理業務”)。

甲乙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願意以服務體系為合作平台,用優質、高效的服務,與其他各加盟成員共同努力將“中聯鋼”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塑造成中國鋼鐵流通領域的著名品牌。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

1、作為倉儲聯盟發起和協調管理單位,有權管理、監督、指導作為倉儲聯盟成員之一的乙方所進行的與電子交易相關的倉儲管理業務。

2、有權建議乙方調整使用《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業務人員。

3、有權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收取“中聯鋼倉儲聯盟”品牌使用管理費。“中聯鋼倉儲聯盟”品牌使用管理費按年支付。

4、可以在乙方的積極協助下,將乙方的存貨客户發展為中聯鋼電子交易市場普通會員和交易會員。

5、有權代乙方與交易會員在簽訂交易文件時簽訂存貨協議條款。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在合同存續期內,乙方授權甲方在執行本協議第七條的前提下與交易會員代簽存貨協議條款。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向乙方提供《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倉儲管理基本功能的使用權,併為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維護。

2、向乙方提供使用《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業務人員的培訓服務。

3、不得干涉本協議項下約定之外的乙方其他業務工作及業務流程。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

1、使用“某某某”品牌。

2、按本協議規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倉儲管理基本功能。

3、享有甲方提供的《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業務人員的培訓服務(如果在甲方所在地實施培訓,乙方人員食宿、差旅費用由乙方負責)。

4、對甲方的《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和《聯盟倉庫管理制度》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承認並遵守《聯盟倉庫管理制度》以及本市場的交易規則、管理細則。

2、接受甲方對乙方倉儲管理業務的監督、指導。

3、必須將甲方的交易會員視作本倉庫的存貨客户,並授權甲方代簽存貨協議。

4、必須確保錄入《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數據真實。

5、認真對待甲方調整使用《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業務人員的建議。

6、應設立相應業務機構(部門)負責本協議項下的倉儲管理業務。

該業務機構(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參與甲方相關制度、操作流程和使用《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培訓。

7、應按照《聯盟倉庫管理制度》對倉儲管理業務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用户名、操作人員密碼實施嚴格管理。

8、不得參與中聯鋼電子交易市場的電子交易活動,不得泄露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倉儲信息。

9、乙方變更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股東或股權結構、倉儲場地、各類印章、聯繫地址、與本市場聯繫相關業務的負責人、倉儲費用等與倉儲有關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本市場書面報告,並修改相應文件。

10、如發生可能涉及甲方網上鋼鐵產品電子交易安全和網上貨物質押安全的重大問題,須及時通知甲方。

11、應按照第二條第3項向甲方交納“中聯鋼倉儲聯盟”品牌使用管理費。

12、有義務向甲方有關部門舉報甲方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

第六條

貨物的入庫、出庫、倉儲管理、過户:

1、乙方按《聯盟倉庫管理制度》的具體規定辦理貨物入庫、出庫、倉儲管理、過户。

2、《聯盟倉庫管理制度》所涉紙質存貨憑證格式見附件一,提貨單格式見附件二。

3、乙方應按國家或行業以及《聯盟倉庫管理制度》規定對貨物進行保管。

如貨物出現異狀時,乙方應及時向相關客户(存貨人)發出書面通知,由客户(存貨人)進行處理。

4、乙方須嚴守客户入庫信息等商業祕密。

第七條

乙方收取費用標準

1、乙方倉儲所涉各類費用的收費對象及收費標準,按照甲乙雙方協商達成的結果為準(詳見附件三)。

2、乙方收取費用標準將由甲方在中國聯合鋼鐵網交易主頁和倉儲聯盟主頁予以公佈。

3、乙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與甲方協商調整收取費用標準或增減收費項目,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並經甲方公佈之後方可實施。未公佈新標準之前仍按原標準執行。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及賠償

1、在乙方有違約操作現象時:

(1)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乙方倉儲聯盟成員資格。

(2)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乙方對《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使用權,並由乙方承擔因暫停或終止而產生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3)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本協議的執行,並追究或協助相關方追究乙方或乙方直接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聯盟倉庫管理制度》中的規定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損失的,按《聯盟倉庫管理制度》的規定予以賠償;《聯盟倉庫管理制度》未規定的,按法律規定執行。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預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關本協議責任。

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況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

按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本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協議的義務,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

一方遲延履行本協議時發生不可抗力的,遲延方的本協議義務不能免除。

2、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地採取合理的行為和適當的措施減輕不可抗力對本協議的履行所造成的影響。

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不得就擴大損失的部分要求免責或賠償。

3、不可抗力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不可抗力消失後,雙方未解除本協議的,本協議繼續履行。

第十條

商業祕密

除為了解決本協議履行糾紛而訴至法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協議項下及本協議附件的內容。

任何一方對因本協議目的而獲得的對方有關交易信息、工業產權、技術、商業祕密、客户信息、財務、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除已在公共渠道獲得信息外)有保密義務,否則保守祕密一方有權要求泄露祕密一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本條款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而失效。

第十一條

協議有效期

1、本協議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除第八條第1項所述情形外,在協議有效期內如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經另一方同意後方可終止。

3、除第八條第1項所述情形外,在協議有效期到期前的十個工作日(含第十個工作日)內任何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自動終止本協議,否則視同本協議有效期延長三年,三年後仍然適用本條款。

4、如發生上述終止本協議情況,乙方須對尚未結束的倉儲管理業務按本協議相關規定執行完畢。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有權在與中聯鋼電子商務服務體系相關文件、業務中正式使用“中聯鋼倉儲聯盟”的字樣,並可以在該倉庫法定地址掛牌(標識牌由甲方統一設計)。

2、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出現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甲方發佈的有關制度、規則、通知執行。未有明確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6、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行及賬號:

開户行及賬號:

簽約時間

企業戰略合作合同 篇二

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為加強投資理財領域的合作,推動甲乙雙方各項業務發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結成全面戰略合作關係,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和原則

第一條

雙方的合作應在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誠信原則,以建立長期、戰略性的業務合作關係和促進雙方業務的共同發展為目的。

第二條

雙方達成合作關係後,應積極為合作創造各種有利條件,落實本協議內容。

(二)合作範圍及內容

第三條

理財服務

1、甲乙雙方發揮各自優勢,建立理財平台,共同為客户提供理財服務。乙方聘請甲方為投資理財顧問。

2、雙方理財合作的主要形式為:乙方向甲方的客户發行信託計劃,募集資金進行投資運用;乙方發→←行信託計劃,可聘請甲方擔任信託計劃的投資理財顧問,乙方參考甲方的建議投資運用信託資金。

3、雙方共同研發理財產品,拓展理財領域,協商確定理財方案和選擇投資顧問,為投資者提供完善的理財服務。

第四條

投資基金:在符合法律、政策規定的前提下,雙方可合作開展私募股權信託投資和房地產信託投資,以及共同發起設立包括私募股權基金(E)和房地產信託基金(E)在內的各類投資基金。

第五條

信託產品業務合作:甲方可接受乙方委託,向客户介紹乙方發行的信託產品,並提供諮詢和顧問等服務。

第六條

金融產品研發

1、甲乙雙方應在金融產品創新方面加強合作,結合各自的業務優勢,共同開發適____市場需求的金融創新產品。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充分發揮各自業務優勢,為雙方的重要客户提供資產重組、財務管理、債券發行、企業改制、年金信託、股權信託等方面的諮詢和方案設計等金融服務。

第七條

資產管理

1、乙方將信託工具運用在資產處置和優化、融資租賃方面時,有權選擇甲方作為合作伙伴。

2、甲方利用自己的。研發團隊,為乙方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提供產品設計及創新服務。

第八條

網絡、客户、技術等資源的共享

1、甲乙雙方同意加強信息技術與電子商務等方向的交流與合作。

2、甲乙雙方同意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實現雙方客户資源共享。包括:甲乙雙方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相互推薦優質項目及客户,甲方積極向乙方推薦具有投資理財需求的優質機構客户,配合乙方拓展信託業務;甲方將根據乙方風險管理要求,提供金融投資組合的個性化理財產品。

(三)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費用: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為己方在合作中提供的資金、技術、人員等服務支付費用,但要求的費用不應高於同等條件下對其他客户收取的費用,具體以雙方代表所簽訂的確認書和其他協議為準。

甲方單位户名: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第十條

定期溝通與交流

1、為加強雙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並共同研究、開發新的業務合作渠道和品種,乙方委託甲方進行金融信託業務的創新研究與拓展。

2、甲乙雙方可定期舉行例會對市場變化、客户需求和產品開發進行交流溝通,以增進相互瞭解,提高合作效率。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及其代表提供給對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紙質和其他介質文件)和客户資料都屬機密信息,應妥善保管,在未徵得對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與雙方合作內容無關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許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違反保密條款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法律責任並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

協議的修改

1、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因單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等事項的變動而不履行協議所規定的內容。

2、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制定,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為準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執行中如與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不相符,甲乙雙方應按規定修訂本協議。

(四)附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戰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第十四條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進行全面業務合作的框架性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雙方業務部門在具體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具體業務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雙方合作的範圍亦不侷限與協議內容,可隨雙方業務發展作相應修改。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有效期兩年,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到期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延期________年。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企業戰略合作合同 篇三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大廈

郵編: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金融大廈

郵編: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為加強投資理財領域的合作,推動甲乙雙方各項業務發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結成全面戰略合作關係,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和原則

第一條雙方的合作應在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誠信原則,以建立長期、戰略性的業務合作關係和促進雙方業務的共同發展為目的。

第二條雙方達成合作關係後,應積極為合作創造各種有利條件,落實本協議內容。

(二)合作範圍及內容

第三條理財服務

1、甲乙雙方發揮各自優勢,建立理財平台,共同為客户提供理財服務。乙方聘請甲方為投資理財顧問。

2、雙方理財合作的主要形式為:乙方向甲方的客户發行信託計劃,募集資金進行投資運用;乙方發行信託計劃,可聘請甲方擔任信託計劃的投資理財顧問,乙方參考甲方的建議投資運用信託資金。

3、雙方共同研發理財產品,拓展理財領域,協商確定理財方案和選擇投資顧問,為投資者提供完善的理財服務。

第四條投資基金

在符合法律、政策規定的前提下,雙方可合作開展私募股權信託投資和房地產信託投資,以及共同發起設立包括私募股權基金(E)和房地產信託基金(E)在內的各類投資基金。

第五條信託產品業務合作

甲方可接受乙方委託,向客户介紹乙方發行的信託產品,並提供諮詢和顧問等服務。

第六條金融產品研發

1、甲乙雙方應在金融產品創新方面加強合作,結合各自的業務優勢,共同開發適____市場需求的金融創新產品。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充分發揮各自業務優勢,為雙方的重要客户提供資產重組、財務管理、債券發行、企業改制、年金信託、股權信託等方面的諮詢和方案設計等金融服務。

第七條資產管理

1、乙方將信託工具運用在資產處置和優化、融資租賃方面時,有權選擇甲方作為合作伙伴。

2、甲方利用自己的研發團隊,為乙方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提供產品設計及創新服務。

第八條網絡、客户、技術等資源的共享

1、甲乙雙方同意加強信息技術與電子商務等方向的交流與合作。

2、甲乙雙方同意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實現雙方客户資源共享。包括:甲乙雙方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相互推薦優質項目及客户,甲方積極向乙方推薦具有投資理財需求的優質機構客户,配合乙方拓展信託業務;甲方將根據乙方風險管理要求,提供金融投資組合的個性化理財產品。

(三)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費用

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為己方在合作中提供的資金、技術、人員等服務支付費用,但要求的費用不應高於同等條件下對其他客户收取的費用,具體以雙方代表所簽訂的確認書和其他協議為準。

甲方單位户名: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

第十條定期溝通與交流

1、為加強雙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並共同研究、開發新的業務合作渠道和品種,乙方委託甲方進行金融信託業務的創新研究與拓展。

2、甲乙雙方可定期舉行例會對市場變化、客户需求和產品開發進行交流溝通,以增進相互瞭解,提高合作效率。

第十一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及其代表提供給對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紙質和其他介質文件)和客户資料都屬機密信息,應妥善保管,在未徵得對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與雙方合作內容無關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許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違反保密條款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法律責任並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協議的修改

1、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因單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等事項的變動而不履行協議所規定的內容。

2、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制定,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為準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執行中如與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不相符,甲乙雙方應按規定修訂本協議。

(四)、附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戰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第十四條本協議為甲乙雙方進行全面業務合作的框架性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雙方業務部門在具體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具體業務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雙方合作的範圍亦不侷限與協議內容,可隨雙方業務發展作相應修改。

第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兩年,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到期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延期________年。

第十六條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戰略合作合同 篇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公司確定,經雙方協商,在“定點定向、專業配套、雙向選擇、擇優劣汰、平等互利、相對穩定”原則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第一條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正式確認建立勞務基地企業合作關係。

第二條方在勞務基地合作工作中,服從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勞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勞務基地合作企業的考察確認和管理工作,包括制訂勞務基地發展規劃及有關基地開發管理規章制度,審核基地企業隊伍規模和綜合素質,並對基地企業實施動態管理。

二、甲方勞務管理部門根據國內外工程中所需分包工程情況,優先從基地企業中選擇入圍隊伍投標。

三、甲方在選用所需勞務分包隊伍的招投標工作中,在競爭條件相同時,優先選用勞務基地合作企業隊伍。

四、甲方勞務管理部門與基地企業密切配合,共同建立通暢有序、合法規範的合作渠道,積極引進成建制施工力量強,專業特點明顯,管理素質高,人員穩定性強的'基地隊伍,推動勞務基地隊伍規模逐步提高。

五、積極協助基地企業制訂發展規劃,根據首都和公司建築市場的勞動力需求變化,引導基地企業所屬隊伍向具有綜合承包能力方向發展,並積極協助基地企業培訓隊伍各類人員,提高隊伍素質。

六、對基地企業隊伍和人員,根據北京市建築業人力資源協會《關於施工作業隊伍市場準入標準暨施工作業資格考核評定的暫行辦法》,進行作業資格等級考評,並向基地企業反饋考評結果和有關管理建議,幫助基地企業加強管理。

七、在基地企業隊伍中,開展評選“優秀專業施工隊伍”工作。對評選出的“優秀專業施工隊伍”,積極引導參與公司大型公建項目、重點工程專業、勞務招投標。

八、積極維護基地企業在公司的各項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勞動爭議和糾紛。

九、對基地企業在人工費結算過程中提供優良服務,並做到優先保證基地企業工程款結算、兑付。

第四條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基地企業應優先保證甲方國內外分包工程所需的勞務作業人員,確保人員的素質和數量。每年向甲方輸出勞務作業人員總數不低於500人。

二、加強與甲方及其所屬施工單位的溝通聯繫,及時解決合作中出現的問題,遵守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保障履行合同中規定的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合法用工、生活後勤等方面的約定。對所屬外施隊伍實施有效的、全過程的管理,努力提高所屬隊伍綜合素質。同時做好本企業所屬隊伍及人員的遵紀守法,保證首都穩定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負責組織安排勞務作業人員的進京、返鄉工作;對進京施工人員加強勞動法規培訓教育,並與每位施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對施工人員做好考勤管理和工資發放管理工作。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各項合法用工手續和勞務工程款結算工作以及勞務人員的勞動爭議處理、傷病死亡等善後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勞務作業人員培訓系統,負責對所屬施工隊伍的管理人員、技術工人作業等級和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各種相關培訓和取證上崗工作,達到北京市建委和甲方規定要求的標準。

五、加強對勞務作業隊伍的管理和監察力度,保證勞務隊伍相對穩定,跨年度人員調整率小於30%,其中:中級以上技工調整率小於0%;配合總包施工單位提前掌握生產所需人員情況,保證“兩收”期間施工生產能夠正常進行,做到“兩收”期間人員返鄉率小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企業戰略合作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磋商,就結成長期、全面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聯合甲方及社會各界人士發起的項目(以下或簡稱項目)達成以下戰略合作意向:

一、項目合作宗旨為弘揚公益精神,傳播全民的社會責任感,關注普通人生存狀態與發展機遇。乙方於年____月聯合甲方及社會各界共同發起項目。

項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過12個公益主題,傳播關注社會最普通人羣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二、合作模式

1、甲方作為項目的戰略合作伙伴,認同並支持項所倡導的理念和宗旨,同意並授權乙方在項目宣傳及執行過程中合法列明或對外公佈甲方系乙方在項目中的長期戰略合作伙伴。

2、甲乙雙方如需使用對方公益項目的相關內容,需提前徵得對方書面同意。

3、雙方所做一切宣傳推廣必須遵守國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當權益。

4、乙方將在其項目中,開展與甲方項目相關的策劃、推廣等活動;

甲方將就乙方項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動,進行積極配合和參與。

三、合作期限

雙方經協商就項目的合作期限自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年內(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

四、其他約定

1、乙方承諾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遵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管理並執行整個項目,並自願承擔因執行、管理項目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相關後果。

2、雙方的合作是平等自願的,乙方僅以雙方均認可的範圍及方式體現甲方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3、甲方有權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監督乙方合作行為的正當性、合規性,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共同完善並推動項目的順利開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組織或項目的名義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損對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動,否則,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如因此產生經濟損失、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造成損失的一方進行賠償。

5、本戰略性合作協議中雙方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並不具有排他性,雙方均有權與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關係。

6、本戰略合作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如發生糾紛,可向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本戰略合作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到期後任何一方如無書面異議,則自動延續兩年。

甲方: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上海聯盟倉庫戰略合作協議書 篇六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據中聯鋼電子交易市場《中聯鋼聯盟倉庫管理制度》(以下簡稱“聯盟倉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建設中聯鋼電子商務服務體系的戰略規劃,為保證安全、順利開展網上鋼鐵產品電子交易和網上貨物質押等服務業務,保證相關各方的資產安全,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就————————————————————————————————————————————與甲方結為戰略合作聯盟,成為“中聯鋼倉儲聯盟”

(以下簡稱“倉儲聯盟”

)成員之一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戰略合作聯盟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第一條

戰略合作聯盟

甲乙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結為倉儲戰略合作聯盟。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即成為甲方發起和協調管理的倉儲聯盟成員之一,並將乙方所轄的———————————————————————倉庫(倉庫法定地址:

;倉庫庫容:

萬噸;倉庫庫位平面圖:(見附件六)納入甲方管理體系,並接受該管理體系的管理、監督、指導,嚴格遵守該管理體系相關制度,參與甲方的網上鋼鐵產品電子交易和網上貨物質押的倉儲管理業務(以下簡稱“倉儲管理業務”)。

甲乙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願意以服務體系為合作平台,用優質、高效的服務,與其他各加盟成員共同努力將“中聯鋼”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塑造成中國鋼鐵流通領域的著名品牌。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

1、

作為倉儲聯盟發起和協調管理單位,有權管理、監督、指導作為倉儲聯盟成員之一的乙方所進行的與電子交易相關的倉儲管理業務。

2、

有權建議乙方調整使用《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業務人員。

3、

有權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收取“中聯鋼倉儲聯盟”品牌使用管理費。“中聯鋼倉儲聯盟”品牌使用管理費按年支付。

4、

可以在乙方的積極協助下,將乙方的存貨客户發展為中聯鋼電子交易市場普通會員和交易會員。

5、

有權代乙方與交易會員在簽訂交易文件時簽訂存貨協議條款。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在合同存續期內,乙方授權甲方在執行本協議第七條的前提下與交易會員代簽存貨協議條款。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向乙方提供《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倉儲管理基本功能的使用權,併為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維護。

2、

向乙方提供使用《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業務人員的培訓服務。

3、

不得干涉本協議項下約定之外的乙方其他業務工作及業務流程。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

1、使用“某某某”品牌。

2、按本協議規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倉儲管理基本功能。

3、

享有甲方提供的《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業務人員的培訓服務(如果在甲方所在地實施培訓,乙方人員食宿、差旅費用由乙方負責)。

4、

對甲方的《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和《聯盟倉庫管理制度》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承認並遵守《聯盟倉庫管理制度》以及本市場的交易規則、管理細則。

2、接受甲方對乙方倉儲管理業務的監督、指導。

3、必須將甲方的交易會員視作本倉庫的存貨客户,並授權甲方代簽存貨協議。

4、必須確保錄入《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數據真實。

5、認真對待甲方調整使用《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業務人員的建議。

6、應設立相應業務機構(部門)負責本協議項下的倉儲管理業務。該業務機構(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參與甲方相關制度、操作流程和使用《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培訓。

7、應按照《聯盟倉庫管理制度》對倉儲管理業務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用户名、操作人員密碼實施嚴格管理。

8、不得參與中聯鋼電子交易市場的電子交易活動,不得泄露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倉儲信息。

9、乙方變更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股東或股權結構、倉儲場地、各類印章、聯繫地址、與本市場聯繫相關業務的負責人、倉儲費用等與倉儲有關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本市場書面報告,並修改相應文件。

10、如發生可能涉及甲方網上鋼鐵產品電子交易安全和網上貨物質押安全的重大問題,須及時通知甲方。

11、應按照第二條第3項向甲方交納“中聯鋼倉儲聯盟”品牌使用管理費。

12、

有義務向甲方有關部門舉報甲方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

第六條

貨物的入庫、出庫、倉儲管理、過户:

1、乙方按《聯盟倉庫管理制度》的具體規定辦理貨物入庫、出庫、倉儲管理、過户。

2、《聯盟倉庫管理制度》所涉紙質存貨憑證格式見附件一,提貨單格式見附件二。

3、乙方應按國家或行業以及《聯盟倉庫管理制度》規定對貨物進行保管。如貨物出現異狀時,乙方應及時向相關客户(存貨人)發出書面通知,由客户(存貨人)進行處理。

4、乙方須嚴守客户入庫信息等商業祕密。

第七條

乙方收取費用標準

1、乙方倉儲所涉各類費用的收費對象及收費標準,按照甲乙雙方協商達成的結果為準(詳見附件三)。

2、乙方收取費用標準將由甲方在中國聯合鋼鐵網交易主頁和倉儲聯盟主頁予以公佈。

3、乙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與甲方協商調整收取費用標準或增減收費項目,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並經甲方公佈之後方可實施。未公佈新標準之前仍按原標準執行。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及賠償

1、

在乙方有違約操作現象時:

(1)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乙方倉儲聯盟成員資格。

(2)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乙方對《中聯鋼倉儲管理系統》的使用權,並由乙方承擔因暫停或終止而產生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3)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本協議的執行,並追究或協助相關方追究乙方或乙方直接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2、

乙方違反《聯盟倉庫管理制度》中的規定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損失的,按《聯盟倉庫管理制度》的規定予以賠償;《聯盟倉庫管理制度》未規定的,按法律規定執行。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預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關本協議責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況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本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協議的義務,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一方遲延履行本協議時發生不可抗力的,遲延方的本協議義務不能免除。

2、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地採取合理的行為和適當的措施減輕不可抗力對本協議的履行所造成的影響。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不得就擴大損失的部分要求免責或賠償。

3、不可抗力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不可抗力消失後,雙方未解除本協議的,本協議繼續履行。

第十條

商業祕密

除為了解決本協議履行糾紛而訴至法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協議項下及本協議附件的內容。任何一方對因本協議目的而獲得的對方有關交易信息、工業產權、技術、商業祕密、客户信息、財務、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除已在公共渠道獲得信息外)有保密義務,否則保守祕密一方有權要求泄露祕密一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本條款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而失效。

第十一條

協議有效期

1、

本協議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除第八條第1項所述情形外,在協議有效期內如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經另一方同意後方可終止。

3、除第八條第1項所述情形外,在協議有效期到期前的十個工作日(含第十個工作日)內任何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自動終止本協議,否則視同本協議有效期延長三年,三年後仍然適用本條款。

4、如發生上述終止本協議情況,乙方須對尚未結束的倉儲管理業務按本協議相關規定執行完畢。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有權在與中聯鋼電子商務服務體系相關文件、業務中正式使用“中聯鋼倉儲聯盟”的字樣,並可以在該倉庫法定地址掛牌(標識牌由甲方統一設計)。

2、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出現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甲方發佈的有關制度、規則、通知執行。未有明確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6、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上海中聯鋼鋼鐵電子交易市場

乙方:

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聯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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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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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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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户行及賬號:

開户行及賬號:

簽約時間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