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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租賃房屋合同(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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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租賃房屋合同(通用多篇)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定:

第一條 房屋標準、租期、租金、用途

(一)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的房屋位於北京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室,房屋為______室 廳 衞,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原購房發票、契税票/□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三)房屋租賃用途為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人,最多不超過______人。

(四)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個月。

第二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賃該房屋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在本契約有效期內,不進行房屋租金調整,但若由法律的新增或修改,發生新的賦税,及甲方對該房增減設備時,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租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付款時間:每次付款週期到期前7日。

(三)押金: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此作為乙方履行本租約各項條款約定的保證,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房租,如乙方履行本租約的各項條款,在租約屆滿、乙方交還所租房屋並結清各項費用後,甲方應當即將押金退還承租人,不計利息。

第三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一)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1)電費 (2)水費 (3)燃氣費 (4)電視收視費 (5)電話費 (6)上網費 (7)車位費 (8)供暖費 (9)物業費 (10)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二)上訴費用執行市政及物業服務單位的徵收標準,如遇相關部門調整,其調整差額由雙方協商交納。

(三)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應提前告知甲方,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交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關費用。

(四)因乙方(包括乙方來訪者)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負責維修及承擔賠償的責任。

第四條 房屋交付與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包括乙方來訪者)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七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七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單月租金額度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20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及未履行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日租金的200%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在租期屆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房屋。如有損壞,甲方有權用租賃押金維修及補償,結算則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多退少補。

(五)乙方在租房期間應按有關規定交納水電費、煤氣費、有線收視費、電話費等各項費用,如租期滿後仍有欠交費用,甲方有權用租賃押金償還欠款及滯納金,按實際發生費用為準,多退少補。

第十條 其他

(一)如果本租約到期,乙方不能退房而又未預先提出辦理續租手續,即為拖期,拖期租金為正常租金的200%。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本租約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協商解決;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通過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爭議。

第十二條 備註及補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免費下載 篇二

1、房屋名稱、規格、等級、間數、面積、單價、金額、地面質量

2、房屋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租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承租方使用居住。

3、租金交納時間:

有國家統一規定租金標準的,按國家統一規定簽訂,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合同代表人雙方協商議定。

4、房屋租賃規定:

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合同對房產新的所有方繼續有效;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將租賃房產轉讓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承租方有保護公共財產的義務,不得擅自亂開、亂改、亂建。

承租方在租用房屋院內,建設廁所、廂房、平房、栽植樹木等必須做到不礙四鄰的通風、透光、人行、排水、修房、環境衞生等,否則要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承租方必須服從國家統一規劃,因國家建設需要搬遷時,必須立即搬遷,如若有意刁難,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如需調換房屋時,必須在一個月以前告知對方協商解決,在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承租方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5、承租方的責任:

按規定時間,及時交納房租費。

保護公共財產,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建房屋,無故損壞房屋財產,負責修復或賠償。

擅自將房產轉租或進行非法活動,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出現問題(漏雨、傾斜等)及時告知出租方,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6、出租方的責任:

每年春季對出租房屋普查一遍,對應該整修的必須及時全部整修,保證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居住。防止漏雨、倒塌事故的發生。

必須按合同規定質量,提供出租房屋,內外牆皮整齊完整,不漏雨、不傾斜,如因出租房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因房屋失修,出租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對因國家建設需要搬遷的承租户,必須按國家搬遷規定妥善進行安排。

7、本合同正本兩份,出租、承租方各持一份,副本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出租、承租雙方協商同意修訂。

出租方:______(蓋章)承租方:______(蓋章)

鑑證機關: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蓋章)

鑑證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租賃房屋合同 篇三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_____衞,平房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______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年__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______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________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______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______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______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

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______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______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

第十五條______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

第十六條______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______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___執_______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證照號碼: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北京房屋租賃合同 篇四

出租人(甲方):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

通訊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中路16號院7號樓16層

郵 編: 100039

承租人(乙方): 審核備案編號: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租金託收銀行: 公租卡賬號: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通訊地址:

工作單位郵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京政發〔20xx〕61號)、《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的通知》(京建法〔20xx〕25號)、《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京建住〔20xx〕525號)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公共租賃住房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公租房項目

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 號 號樓 單元 號(以下簡稱該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交付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36 個月。

(二)甲方應於房屋租賃期起始日3日前,即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交付該房屋前,乙方應支付首期租金、押金和其他相關費用。交付房屋時,甲乙雙方應現場交驗,並移交房門鑰匙、購電卡和燃氣卡及詳見《物品交接清單》等相關物品(屬甲方所有),雙方確認無誤後在《入住驗收表》及《傢俱租賃清單》(見附件三)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交付完成。

第三條 租金

(一)房屋租金標準: 元/建築平方米月。

R月 □季 □年房屋租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可提供傢俱給乙方使用,R月 □季 □年傢俱租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R月 □季 □年 房屋租金和傢俱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R月 □季 □年收取,每個繳租期按 R月 □季 □年計算。

乙方須在甲方指定的託收銀行辦理公租卡,並通過公租卡繳納租金等。

(二)乙方應在每個繳租期最後一個月25日前(如果按月繳納租金,則為每月25日前)將該房屋的下一繳租期租金存入公租卡內。甲方可委託第三方承擔繳期通知及定期催繳工作。乙方退租時,甲方自上一繳租期乙方已繳租金數額中按退租當月實際居住天數核減,剩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三)乙方逾期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繳並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月租金(季、年租金應摺合為月租金)的萬分之三收取違約金。經甲方確認應繳租金和違約金數額後,乙方應到甲方指定的繳款地點補繳租金和違約金或乙方將租金和違約金直接存入公租卡,由銀行劃扣。乙方逾期繳納租金超過3個月或累計三次逾期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繳拖欠的租金和違約金。

(四)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動態調整。租賃期內,甲方可根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政策調整一次租金,並與乙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租金標準及租金總計,乙方應按調整後的租金數額繳納租金。

(五)乙方如符合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申請條件,可在入住後按北京市相關規定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房屋租金(不包括傢俱租金)補貼,並在足額繳納租金後領取補貼。

第四條 押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前,乙方應按簽訂合同時的1個月租金(季、年租金應摺合為月租金)向甲方繳納押金。實際押金數額與合同第三條第一款中房屋租金和傢俱租金合計相同。

(二)租賃期內,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費用,並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從乙方押金中扣款後,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將押金補足。乙方逾期未補足押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押金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3個月以上仍未補足押金或繳納違約金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繳違約金。

(三)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押金在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租金、相關費用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後,剩餘部分無息返還乙方。

第五條 相關費用

租賃期內涉及房屋使用的各項費用中,物業服務費按照本市相關規定由甲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供暖費、電話費、上網費、電視收視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和甲乙雙方約定應由乙方承擔的 х 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傢俱家電、設備設施處於安全和適用的狀態,履行房屋的維修義務並確保房屋和室內設施設備安全,對於乙方裝修和增設的其他設施設備等甲方不承擔維修義務。由甲方承擔維修義務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傢俱家電、設備設施出現損壞時,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壞擴大,並及時通知甲方維修或更換。因乙方未採取適當措施或未及時通知甲方維修致使損失擴大,損失部分應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合理期限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或改變房屋結構和內部設施,不得添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施。如乙方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牆體結構,拆改給排水、供電、供暖、燃氣管道和設施,改動牆面、地面、天花板,更換櫥櫃、灶具、衞浴設備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恢復原狀並承擔相應責任,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拒絕恢復原狀或拆改、損壞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三)甲方或甲方委託機構對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傢俱家電、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或維修時,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不得拒查、拒修。如因乙方拒查、拒修等原因導致房屋不能及時檢查、維修而造成的損失或發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乙方須愛護使用、保管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傢俱家電、設備設施,在住房設計及建設標準限定的範圍內合理使用。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傢俱家電、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可由甲方負責維修,由乙方承擔維修和材料費用或按照市場價由乙方予以賠償。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乙方拒不承擔相關費用或不予賠償的,甲方有權從押金中予以扣除。

第七條 日常管理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應執行當地公安消防、市政市容及綜合治理等有關規定,並配合甲方或甲方委託機構的監督檢查。乙方對所承租房屋內的消防安全負責,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如乙方承租房屋內發生火災,由引起火災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二)租賃期內,乙方應愛護小區內的共用設施設備。乙方損壞共用設施設備的,應按同類物品的市場價格賠償,乙方拒不賠償的,甲方有權從押金中予以扣除。

(三)租賃期內,乙方應愛護小區環境衞生,禁止亂拋垃圾、雜物,不得私自佔用或使用樓梯間、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門廳、屋頂等共用部位。乙方佔用上述共用部位的,甲方或甲方委託機構可向乙方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單,整改期限屆滿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四)租賃期內,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或甲方委託機構的入户核查、租户信息登記、日常監督管理等工作。如果乙方故意拖延、拒絕接受核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五)租賃期內,乙方承租房屋只能用於本人及家庭成員自住,不得利用房屋從事經營活動,不得改變房屋居住用途、規劃設計用途,不得將房屋分租、轉租、轉借他人。

(六)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以及其他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為,並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管理規約。違反相關規定和約定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乙方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期內其承租家庭成員發生變化的,應在10日內書面告知甲方。

(八)租賃期內,乙方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及資產等情況發生變化的,乙方應根據本市相關規定如實向申請所在地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報。

第八條 房屋騰退

(一)租賃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承租,應在租賃期滿前3個月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住房保障部門複核,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的,甲方與乙方按新的租金標準等條件約定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不符合承租條件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滿時退出公共租賃住房。暫時不能騰退的,經甲方同意,可給予乙方2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甲方有權按照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測定的同區域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後乙方仍不騰退該房屋的,按本合同約定租金的2倍收取房屋使用費。甲乙雙方其他權利義務仍按本合同執行。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10日內,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傢俱家電、設備設施並騰退。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傢俱家電、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現場交驗,結清租金、押金、其他費用及違約金和賠償金,同時乙方向甲方移交房門鑰匙、購電卡和燃氣卡等相關物品,雙方確認無誤後在《退房驗收表》及《傢俱租賃清單》上簽字蓋章。

甲乙雙方在《退房驗收表》及《傢俱租賃清單》上簽字蓋章後,視為乙方騰退其承租房屋,如該房屋內有未經甲方同意而遺留的物品,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並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租賃期內,乙方可自願退出公共租賃住房,解除租賃合同,但應提前2個月告知甲方。乙方退房後,如再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應重新按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程序辦理。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死亡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經複核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標準的,可在重新簽訂公共租賃住房合同後,繼續承租該房屋。

(五)租賃期滿前,乙方未提出續租申請的,合同到期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改變房屋居住用途或規劃設計用途的;

2、將房屋分租、轉租、轉借他人的;

3、利用房屋從事經營活動的;

4、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違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

6、連續3個月以上(含3個月)在承租住房內居住不滿30天的;

7、家庭成員在本市獲得其他形式保障性住房或購買、受贈、繼承、租賃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

8、被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的;

9、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10、х 。

(七)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處理

(一)甲方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從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之日起至甲方履行維修義務後每日按月租金(季、年租金應摺合為月租金)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交付的房屋嚴重影響乙方安全、健康或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三)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追繳乙方拖欠租金、押金、違約金及其他費用:

1、通報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員所在單位,從乙方或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員的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

2、通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從乙方或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賬户、住房補貼賬户中直接劃扣;

(四)租賃期滿、合同解除或過渡期滿後,甲方收回房屋,乙方拒不騰退房屋的,甲方有權收回購電卡、燃氣卡或通知電力公司、燃氣公司暫停購電卡、燃氣卡的有效期。

(五)乙方拖欠租金、押金、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或拒不騰退房屋的,甲方可將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員的不良行為通報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或乙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民政等政府部門,也可通過有關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六) х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抽油煙機、灶具在租期內的清潔維護由承租人自行負責。燕保京原家園項目採暖是採用燃氣壁掛爐採暖;燕保青秀家園項目採用的是集中供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二、三)一式 2 份,其中甲方執 1 份,乙方執 1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通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自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相關文件不能郵寄送達的,文件退回之日視為該文件已經送達。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五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佔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幣)___億___千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拾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___個月的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乙)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甲)(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個月;

5.無正當理由閒置達_____個月;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北京房屋租賃合同 篇六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____市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

(一)租賃用途:;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人。乙方租賃期間不得轉租。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共計個月。甲方應於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元整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轉租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三)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執份。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