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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之間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76W

企業之間合同多篇

企業之間合同篇1

應計徵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範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借款合同的計税金額為借款金額。

企業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税

在企業所得税方面,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印花税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11號)中所規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並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作為《經濟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中所規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由於《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銀髮[1996]173號)第六十一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因此,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而作為徵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雖然概念適用上也遵從《經濟合同法》的規定,但是根據國務院令[1988]11號文的規定,其徵税範圍為,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這裏的銀行是指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

根據《國家税務局關於印花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税發 [1991]55號)的規定,我國的其他金融組織是指除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以外,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書的單位。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企業與銀行企業的區別,金融企業包括銀行金融企業和非銀行金融企業,銀行金融企業是指國家專業銀行、區域性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以及其他綜合性銀行。

可以説,印花税徵收範圍內的借款合同基本上遵從於《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銀髮[1996]173號)中的界定,也就是説對貸款方作出了限制性規定,即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由此可知,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税的徵税範疇,不繳納印花税。

此外,需要説明的是,納税人在從事經濟活動的過程中,對經濟活動的實質課税與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問題應正確予以理解與運用,國家對貸款業務是作出了限制及禁入性規定,但對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款業務,就營業税而言,《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税函[1995]156號)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税目徵收營業税。而在企業所得税方面,《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又作出了“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扣除”的規定。綜上所述,從税收層面上來説,印花税徵收範圍內的借款合同是一種狹義上的借款合同,而並非經濟合同法所界定的廣義上的借款合同。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的批覆》(法釋[1999]第3號)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兩者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卻不屬於印花税的徵收範圍。

企業之間合同篇2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民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為充分利用資金資源,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用途:乙方所借款項用於日常經營週轉所需,不得用於非乙方營業範圍之外的目的,不得將借款轉借他人。

二、借款金額:人民幣。甲方不得預收利息,如甲方要求先付利息,借款本金按減掉先付利息後的金額計算。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每月 計算,按月計息。借款非一次到位的,按到期時間分筆計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乙方銀行賬上時間為準。

甲方如以現金方式支付借款,甲方應將現金全額繳存乙方指定銀行賬户後該筆借款方可生效。借款時間以現金繳款單上銀行印戳或電子銀行回單時間為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就每筆借款開出借據,借據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所持借據應於乙方歸還借款後交回甲方。

五、還款方式:借款到期乙方以銀行轉賬方式還款,還款前甲方應提前告知與甲方姓名相符的收款賬號。按月付息,合同期滿本息全部結清。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部分,加收10%的罰息。

2、如乙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或甲方經營業務有重大調整,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如乙方終止營業、破產清算,甲方優先於其他債權人獲得還款。

七、借款如需展期,要求展期一方應在到期前30日內向對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甲方同意後簽署補充協議辦理展期手續。

八、其他:

除因本合同規定事項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甲方第一筆借款到賬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借人、借款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

代表人:

開户銀行及帳號:

乙方(借款方):

地址:

代表人:

開户銀行及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企業之間合同篇3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聯繫電話: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現金共計人民幣xx元整(大寫:xxxx元整)。本合同借款期限為xx年,自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於xxxx。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於xxxxxx。乙方有權隨時對資金去向向甲方索取書面説明。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借款年利率為税後%,即借款總額%,合計人民幣xxxxxx元整(大寫:xxxx元整)。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利息在所借款項到賬後當場以現金或現金劃賬方式支付,不得拖欠;如未能及時支付利息,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當場解除合同,並向甲方索取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xx種還款方式:

(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後,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户行:xxxxxxxx

開户名:xxxxxxxx

賬號:xxxxxxxx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收取的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後有效,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並可向甲方索取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xx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為xx,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xx的擔保合同。

第七條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3.甲方保證:本借款合同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東變更而失效,無任何欺詐行為,併為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的無條件保證兑現的見索即付憑證,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藉資金到期後,若不履行承諾,惡意逃避或故意拖延還款,願接受下列處治:乙方憑本借款合同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向我公司追索,我方無條件放棄一切抗辯和反訴權。乙方可憑此借款合同依法凍結我公司的銀行帳户;借款合同轉為我方欠乙方的欠條;追回應兑現的款項並按該借款總額加收每天1%的滯納金;追索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我公司承擔。

第八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七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收取辦法為:

3.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4.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1%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1%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評估及公證事宜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需要進行評估的,可由雙方共同指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且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

2、本合同內容的需在乙方所在地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業之間合同篇4

甲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需要,向甲方短期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為( )。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用於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年日止。借款到期後,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延期。

第四條:借款利率和計算、結息及罰息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

2、借款利息自借款付至乙方指定賬户之日起計算。乙方指定接受款項的賬户為:户名 ,賬號 ,開户行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日計算,貸款到期後利隨本清,日利率=月利率∕30.

3、罰息:若乙方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從逾期之日起照逾期貸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到清償本息為止。逾期借款罰息利率為本條第一款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0%。對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在借款期限內按約定的借款利息計收復利,借款逾期後按本條本款第一項約定利率計收復利。

第五條:借款的給付

甲方於本協議簽訂後日內一次性向乙方給付借款,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 ) 。

第六條:還款原則

1、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先還息後還本的原則償還。

2、乙方必須在本協議約定的還款期限(或甲方同意寬限的期限)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條 借款的擔保

1、抵押登記手續的辦理:如乙方未能在20xx年5月14日前還清全部借款本息,乙方承諾無條件在20xx年5月 日前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確保甲方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權的他項權利。

2、乙方抵押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息、罰息、違約金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相關費用。

3、乙方確認並保證用於此次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權權屬清楚,沒有為其他第三人設定他項權利或其他形式的權利瑕疵。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的用款計劃、財務會計報表等文件資料。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應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財務資料

2、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用。

3、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4、乙方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甲方債務的償還。

5、在未還清甲方的借款本息之前,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6、本合同項下借款未清償之前,乙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合資、停業、歇業、解散等足以影響甲方借款債權實現的行為,乙方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等情形,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不利影響,均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並按甲方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

7、乙方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評估、登記、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一項義務,甲方有權行使以下權利:

1、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未清償債務的本金、利息、費用。

2、按貸款本金的2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3、乙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承擔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所載明的罰息。

4、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採取司法手段處置乙方抵押財產。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冷水江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之間合同篇5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______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___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每天__%的本金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______,訴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__日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之間合同篇6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於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並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賬户: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之間合同篇7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護照號: 聯繫電話: 住址: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護照號:

住址: 聯繫電話: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護照號:

住址: 聯繫電話:

甲方因急需資金向乙方借款,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甲方因業務需要,向乙方臨時借用資金,甲方同意以自有資金歸還乙方借款。

第二條 借款金額、利息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 元 );甲方指定存入賬户: 户名: ,開户行: ,卡/賬號:

2、借款利息以甲、乙雙方約定為準,甲方按借款額的標準月( 30天)計息,按月付息.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甲方應於借款到期的當日一次性歸還所欠乙方的借款本金。

第五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1. 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户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2. 擔保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1) 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出借人未受清償;

(2) 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

(3) 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4) 其他嚴重危害出借人權利的情形。

4. 本合同項下出借同時存在兩個以上擔保人,各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出借人有權選擇任一或者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5. 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借款人出借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讓繼續承擔擔保責任,保證期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六條 反擔保條款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維護乙方的權益,甲方自願向乙方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反擔保。

一、甲方同意以下列財產抵押於乙方作為反擔保: 其他:

二、反擔保的範圍:

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差旅費、手續費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規定均為違約,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催告條款

1、在甲方未按約定期限履行還款義務,乙方有權向甲方書面催告,在乙方向甲方確定地址以掛號形式寄出信件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填列的住址即為各方預留地址,乙方與本合同各方的聯繫及可能的催告將按該地址進行,除非甲另以書面方式變更其住址。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聲明條款

1、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優先。

2、甲、乙方已閲讀並完全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做了詳盡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3、甲方均系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4、本合同抵押物為住房的,甲方特別聲明:該住房並非甲方及其家庭成員的生活必需品。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通過拍賣等方式依法處分抵押物,甲方將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交出抵押物,並自行解決交出抵押物後甲方及其家庭成員的居住問題。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