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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書樣本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3W

第一篇:婚前協議書(樣本)

婚前協議書樣本

茲因立約人、情投意合,爰訂於年月日在舉行公開儀式,在二人以上之見證下,締結良緣,並本於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一、夫妻冠姓

立約人同意婚後□保有本姓

□夫冠以妻之姓

□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立約人同意婚後之夫妻住所地為

,如日後有變更住所之必要時,雙方願本於平等原則,另行協議。

三、夫妻財產製

立約人同意婚後之夫妻財產製為:

□法定財產製,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

□約定財產製: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任之。

立約人並同意於婚後就約定財產製前往管轄法院登記處辦理登記,以產生對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務分工

夫負擔: 妻負擔:

(一)採買日常用品 (二)煮飯 (三)洗碗(四)倒垃圾 (五)清潔、整理家務

(六)房屋之修繕(七)餵乳 (八)換尿布 (九)接送子女上下學(十)其它

※夫妻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五、家庭生活費

立約人同意婚後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由:

□ 夫負擔全部 '

□ 妻負擔全部 _

□ 夫妻雙方各分擔二分之一。

□ 夫妻雙方依經濟能力及家事勞務狀況比例分擔,夫負擔,妻負擔。

□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費用不得低於當地平均國民消費支出或新台幣 元(每年按物價指數調整)。

如因任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另行協議。

六、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立約人同意婚後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後,由:

□夫每月提供新台幣 元供妻自由處分。

□妻每月提供新台幣 元供夫自由處分。

如因任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並得另行協議。

七、子女姓氏

因妻無兄弟,故立約人同意婚後子女從

□父姓

□母姓

八、立約人承諾婚後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一)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之生活環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

(四)不得遺棄子女

(五)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如夫妻對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有不一致之情形,願本於子女最大利益原則協議之。

九、立約人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新台幣元。

十、特約事項:

立約人:

男方:

女方:

第二篇:婚前協議書樣本

男方: ,身份證號:

女方: ,身份證號:

雙方因相識戀愛至今,感情真摯,現準備登記結婚,為妥善處理雙方的財產問題,避免影響婚後夫妻感情或將來可能出現的爭議,特就有關婚前和婚後的情況約定如下:

婚前債權債務約定

第一條 男方婚前有債權 元,債務 元;女方有債權 元,債務 元。雙方確認以上債權債務屬於個人的債權債務,結婚後,上述權利和義務各自享有和承擔。

第二條 婚後,如果一方出現經濟困難,另一方可以自願代替償還債務。

婚前財產約定

第三條 婚前,男方有以下財產,屬於男方個人所有:

1、房產 處:房產證號

2、汽車 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四條 婚前,女方有以下財產,屬於女方個人所有:

1、房產 處:房產證號

2、汽車 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五條 雙方確認,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不因雙方結婚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 對於在男女雙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貸款,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各自償還;

2、共同償還,婚後還貸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七條 男女雙方上述財產在婚後的收益,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歸各自所有

2、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財產

第八條 為籌辦雙方婚禮和以後生活的需要,雙方以及雙方的親友為男女雙方購買以下財產:

雙方確認,上述財產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後生活

第九條 雙方結婚後均負有忠誠義務,應當尊重對方,理解對方,照顧對方。

第十條 雙方在婚後共同生活中,對於家庭事務有平等的決定權,任何一方不得瞞着對方作出對家庭生活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第十一條 鑑於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異,男方應當負責家庭中的體力活,承擔起照顧女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 家務活由雙方共同承擔,一方因工作、身體等原因不能從事家務活時,另一方應當理解。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現工作調動等原因,一方需要離開家庭所在地時,應當提前與另一方協商,另一方應當給予諒解。

婚後財產

第十四條 結婚後,雙方的所有沒有在此協議中約定的收入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擁有平等的處置權,一方在處置夫妻共同財產超過 萬元時,應當事先同另一方協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產生的債務由作出決定方承擔,離婚時,此項債務作為作出決定方的個人債務,不得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第十五條 婚後,按照法律規定屬於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由個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經濟困難,應當給予幫助。

第十六條 婚後,屬於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雙方共同承擔,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時,雙方均有義務從各自財產中支付,但事後有權從夫妻共同財產中補回。

子女撫養、老人贍養

第十七條 子女有權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給予經濟幫助,雙方均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 雙方均負有照顧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雙方均負有照顧自己和對方父母的義務,不得虐待、遺棄、侮辱對方父母。

第二十條 照顧雙方父母及親友禮品饋贈,優先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

第三篇:婚前協議書樣本

婚前協議書

甲方(女)姓名:_____________乙方(男)姓名:______________ 茲因雙方情投意合,故訂於________年___月__日在________舉行婚禮儀式。為了能夠營造一個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健康樂觀、民主和諧的家庭氛圍、美滿婚姻的共識下,繼續發揚戀愛時期相互欣賞、互為促進的恩愛精神,使婚後的家庭幸福美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婚姻法》中有關規定,雙方基於平等自願的情況下協商,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財產約定

(一)房產

1甲方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一處,面積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權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

乙方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一處,面積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權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

2、婚後若對該房產進行處置,重置財產中如包含該部份財產價值,仍屬原產權人,不視作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若對該房產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二)動產

1、甲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__元。

乙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__元。

2、婚後,貨幣存款不因存單到期另行轉存而視作共同財產,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歸原存款人所有。

3、婚後雙方繼承或接受的贈予歸各自所有,被繼承人和贈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三)貴重物品約定

甲方擁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擁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後若對該部分財產變現,現金歸原所有人。

(四)家庭財務

1、登記後,乙方須向甲方公開經濟收入賬目,不得少報、瞞報和漏報。

2、乙方方將工資卡、信用卡及現金等所有收入,交由甲方管理和支配。

3、甲方承諾在管理家庭的經濟賬目中,財務公開。

4、甲方保證家庭收支平衡,並有節餘。

5、在單項家庭消費1000元以上,須告知對方,並一起商定。

二、相互忠誠義務

知對方,對方有知情權,並徵得對方同意方可,若違犯視同背叛性質。

三、信任尊重

(一)雙方要互為信任,不管什麼時候,都要信任對方。

1、若遇事心有疑問,應抱以信任和積極的態度,及時向對方求證。對方也應用積極的態度及時迴應,解釋,消除疑問。

2、雙方在出現任何問題時,都要抱着向前看的態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則,以積極的態度化解矛盾,不出口傷人,不翻舊賬,不消極。

3、在雙方遇有矛盾、爭執,雙方要主動退讓,包容。必須傾聽對方的説明,解釋。

4、若雙方發生爭吵或生氣,必須當天和解,不管什麼不愉快的事不能放過夜,更不應以消極的態度,引入冷戰。

四、生活態度

(一)雙方對待婚後生活,繼續堅持二十四字原則:愛財有道,不貪不賭;不拿不要,自食其力;輕鬆工作,智慧賺錢。

1、要有積極樂觀的態度和有科學健康的方法,並確保家庭民主。

2、在家庭遇到困難時,不要對生活抱消極態度,要用積極樂觀的態度,共同克服困難,度過難關。

3、在健康的前提下,要相互尊重對方的生活習慣,接受對方具有個性的生活方式。

4、雙方對待金錢方面,少掙少花,沒錢不花,花錢不是最重要的,沒錢花能讓自己開心才是重要的。

五、子女撫養和待人

(一)同意婚後子女從□父姓□母姓。

(二)雙方對子女的教育負有相同的責任和義務,在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方法上,既要講科學又要講家庭民主。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1、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2、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的生活環境。

3、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子女。

4、不得遺棄子女。

5、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三)對子女的家庭輔導,按各自的(請繼續 關注本站)特長分工。在輔導中,雙方要相互學習,互為促進,共同提高,不能抱有應付的態度。

(四)對親戚長輩

1、雙方父母由雙方共同贍養和照顧,一視同仁,不袒不偏。

2、對待雙方的長輩要寬容禮讓。在出現分歧時,要善於溝通,不要抱牴觸和消極的態度。

3、對方的長輩和親友,都應受到雙方的尊重和熱情款待。

4、與親戚長輩若有矛盾,在不傷和氣和感情的前提下,作為晚輩理應主動忍讓。在緩解矛盾,解決問題中,要積極主動,態度誠懇,不能耍脾氣。

六、責任分擔

1、家務由夫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妻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採買日常用品(2)煮飯(3)洗碗(4)倒垃圾(5)清潔、整理家務

(6)房屋之修繕(7)餵乳(8)換尿布(9)接送子女上下學(10)其它 ※雙方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2、要珍惜雙方的勞動,愛護剛打掃乾淨的房間,不亂扔東西,及時整理衣物,保持清潔。

3、家裏的一般性事務由乙方決定,重大事務由雙方協商決斷。

4、家外的事務,由乙方出面交涉。

七、特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後發現有修改和添加的必要,應及時處理。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2014年5月24日

老婆大人的婚前協議書

2014年02月04日 星期日 01:29

終於把《老婆大人》全部看完,高希敏與葛國光的生活模式不給予評價,先看看老婆大人定的協議再説

第一章 夫妻間生活守則

第一條 婚後不與家公家婆同住。

a. 同住之定義是指不能共同居住於同一區。

b. 同區之定義是根據香港特區政府之區域劃分法。

c. 同住之定義亦指於廿四小時內共同逗留於同一室內超過十二小時。

d. 家公家婆亦泛指男家之所有親友。

第二條 未得妻子同意,恕不招待男家之親友。

第三條 未得妻子同意,丈夫不能勉強妻子與男家親友聚會。

第四條 丈夫不得向妻子説謊。

a. 不論謊話是善意或惡意,均不被接納。

b. 丈夫對妻子不得有任何隱瞞,所講的必需是事實之部份或全部。

第五條 男主內,女主外,丈夫要負責家中一切家務雜務,包括湊仔、煮飯、

洗衫、洗廁所等等。

a. 不論人前人後,均要貫徹男主內,女主外的大前提。

b. 妻子不會再為丈夫的面子作任何掩飾或做戲,以圖瞞騙男方的親友。

第六條 一切以妻子的工作為重,丈夫不得干涉妻子的工作,或做出任何影響妻子工作的舉動。

第七條 夫妻間各自財政獨立,唯丈夫需負責家用及兒子的生活費。

第二章 丈夫個人守則

第一條 不得出入色情場所。

a. 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場所。

b. 不得以任何藉口在有關場所經過、出入或逗留。

第二條 不可沉迷賭博。

a. 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賭博。

第三條 不可服食違禁藥物。

第四條 不可攝取過量酒精。

第五條 不得與妻子或家人以外的異性有過分、及不必要之親暱舉動。

a. 〝是否必要〞、〝過份〞或〝 親暱〞之定義由妻子介定。

第六條 不可做出傷害妻子的行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傷害〞之定義以妻子的感覺為依歸。

第七條 不可觸犯任何法例。

第八條 不可相約損友蘇亞基,又名ak見面。

a. 蘇亞基的身份證號碼為k267xx3(2)

b. 蘇亞基姓名之中文電碼為1667 2348 3233

第九條 不可違反婚前協議書的內容。

第三章 夫妻間相處細節

第一條 丈夫需要定時向妻子報告行蹤。

第二條 丈夫在任何時刻,均不能與妻子失去聯絡。

a. 任何藉口,例如沒有帶電話、電話冇電…之類原因,皆不被接納。

第三條 丈夫不能探問或提及妻子的工作內容。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條

丈夫不能企圖或意圖影響妻子的觀點意見、以及對事物的看法。若夫妻間對事物持有不同意見,以妻子的意見為最後依歸。丈夫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為重。丈夫需關心愛護妻子,每晚要服侍妻子,待妻子入睡方能睡覺。丈夫有責任瞭解妻子之喜好,並應盡其所能滿足妻子的要求。丈夫應尊重妻子意願,不可勉強妻子做任何非自願去做的事。不可在家發脾氣,更不能在孩子面前發生爭執。

第四篇:婚前協議書(參考樣本)

婚前協議書

甲方(男)姓名:__________ 乙方(女)姓名:__________ 為了能夠營造一個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健康樂觀、民主和諧的家庭氛圍,繼續發揚戀愛時期相互欣賞、互為促進的恩愛精神,使婚後的家庭幸福美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婚姻法》中有關規定,雙方基於平等自願的情況下協商,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財產約定

(一)房產

1、甲方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一處,面積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權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已付________元,貸款________元,月付________元,______年還清)

2、鑑於署名為甲方的房產實為兩人共同出資、還貸購置,該房產(包括室內傢俱、電器等所有附屬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若對該房產進行抵押、變賣等處置,需雙方商量決定,雙方均有知情權。

(二)家庭財務

1、登記後,雙方須公開經濟收入賬目,不得少報、瞞報和漏報。

2、單項家庭消費500元以上,須告知對方,並一起商定。1

二、相互忠誠義務

(一)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任何時候一方不得背叛對方,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違犯,按以下辦法解決:

1、感情上,由忠誠方決定是否結束婚姻關係。

2、經濟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夫妻共同財產,不忠方個人財產亦歸忠誠方所有。

3、子女撫養權由忠誠方決定。

(二)對於感情背叛的認定,違犯以下第1款時,理當屬背叛。違犯第2、3和4款中任何一款,對方有提醒和督促改過的權利,同時違犯的,亦作背叛認定。

1、與異性發生親密關係。

2、與異性關係曖昧。

3、與異性接觸頻繁。

4、與異性接觸已造成不良影響,危及家庭穩定。

三、信任尊重

(一)雙方要互相信任,不管什麼時候,都要信任對方。

1、若遇事心有疑問,應抱以信任和積極的態度,及時向對方求證。對方也應用積極的態度及時迴應,解釋,消除疑問,不應刻意迴避。

2、雙方在出現任何問題時,都要抱着向前看的態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則,以積極的態度化解矛盾,不出口傷人,不翻舊賬,不消極。

3、在雙方遇有矛盾、爭執時,雙方要主動退讓,包容,必須傾聽對方的説明,解釋,儘量不吵架。

4、若雙方發生爭吵或生氣,冷靜下來後,要儘快給對方台階下。吵架必須當天和解,不管什麼不愉快的事不能放過夜,更不應以關機等消極的態度,引入冷戰。

四、子女撫養和待人

(一)同意婚後子女從□父姓□母姓。

(二)雙方對子女的教育負有相同的責任和義務,在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方法上,既要講科學又要講家庭民主,父母必須在子女面前樹立良好形象,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1、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2、保證提供子女健康穩定的生活環境。

3、不得在子女面前吵架。

4、不得在子女面前做不利於其養成良好生活習慣的事情。

(三)對親戚長輩

1、雙方父母由雙方共同贍養和照顧,一視同仁,不袒不偏。

2、對方的長輩和親友,都應受到雙方的尊重和熱情款待。

3、與親戚長輩若有矛盾,在不傷和氣和感情的前提下,作為晚輩理應主動忍讓。事後,夫妻雙方再理智考慮,冷靜分析,尋找最好的解決方法。

5、一方的父母、親戚、朋友等到家中長住,需經對方同意。

五、婚後發現需修改此協議時,應及時處理。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日期:日期:

第五篇:婚前房產公證協議書,婚前房產公證書樣本?

婚前房產公證協議書,婚前房產公證書樣本?

婚前房產公證協議書

( )__字第__號

茲證明__(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和現住址)於__年月__日在 __(地點或者公證處),在我和__(可以是其他公證員,也可以是見證人) 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婚前房產協議,並在婚前房產協議上簽名上簽名(或者蓋章)。

經查,協議雙方的行為和協議的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__條的規定,是合法有效的。

__公證處

公證員:__(簽名)

__年__月__日

婚前房產公證協議書

( )__字第__號

茲證明__(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和現住址)於__年月__日在 __(地點或者公證處),在我和__(可以是其他公證員,也可以是見證人) 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婚前房產協議,並在婚前房產協議上簽名上簽名(或者蓋章)。

經查,協議雙方的行為和協議的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__條的規定,是合法有效的。

__公證處

公證員:__(簽名)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