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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賣店加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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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一篇:專賣店加盟合同(四)第二篇:專賣店加盟合同第三篇:專賣店加盟合同(二)第四篇: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第五篇:縣級專賣店加盟合同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專賣店加盟合同(四)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1.合作雙方簡況

1.1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於合作期內開設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1.4 專賣店認同_________公司倡導的經營理念,遵守專賣店章程中的各項條款,並申請加盟合作。

1.5 依據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居間合同”的各項條款而制定本專賣店合同書。

2.組織與總則

2.1 甲方倡導經營“_________”專賣事業,並擁有“_________”登記商標。甲方根據市場需要,在各個城市設立專賣店,專賣店負責本地區總店和分店的推廣,開發工作。

2.2 專賣店是“_________”品牌專賣的經營者,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活動並具備以下條件:

2.2.1 依照甲方的標準和計劃,保持專賣店的結構及形象;

2.2.2 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2.2.3 專賣店是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專賣經營活動的場所;

2.2.4 在積極開展專賣店活動的同時,努力改善經營;

2.2.5 要重視作為“_________”公司專賣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建設健康產品的專賣品牌店。

3.專賣店特權

3.1 擁有“_________公司”的商標,名稱的使用權及營業推廣權;

3.2 在專賣店的裝修方面,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執行,力爭提高檔次和健康活力;

3.3 享有本區域各分店和其它銷售活動中的管理權,管理費和市場開發權;

3.4 產品計劃:按照甲方制定的銷售計劃進貨;

3.5 參照甲方策劃進行的會員促銷,廣告宣傳,集體活動,培訓以及其它共同活動;

3.6 有關經營活動,可利用甲方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3.7 管理業務:依靠甲方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3.8 乙方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甲方的教育培訓;

3.9 適時地得到甲方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4.商標的使用

4.1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標和“_________公司”名稱。

4.2 有關“_________公司”商標使用有如下規定:

4.2.1 在專賣店的及其它地方使用商標,僅限於由甲方提供指定“_________”的商標,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規定的vi標準執行;

4.2.2 帶有商標的物品類,均由甲方進貨,若在專賣店製作使用時,事先必須徵得甲方的授權;

4.2.3 欲做有關“_________”的對外廣告,要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權可以使用的資料,並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4.3 商標應在規定的範圍內使用,不得在本合同外使用。

5.產品的進貨

5.1 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銷售計劃,確定產品結構。

5.2 乙方經營的產品,一律從甲方進貨。

5.3 乙方首期購貨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按配貨),乙方在經營期間的所有税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5.4 乙方及時並按要求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帳户的同時向甲方提交銷售彙總表,無故拖延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5 乙方應及時提交購貨計劃書並將該購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户,甲方收到貨款後,三日內將貨發出給乙方。

5.6 貨物的運輸為航空,鐵路,汽車三種方式。按離乙方註冊地最近的城市發運(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到達乙方城市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市內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5.7 如因運輸途中造所成原因,應及時通過承運方予以解決。

5.8 甲方不得無故拖延發貨,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5.9 乙方收到貨物後,在兩日內驗收並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如未回覆,則視為合格驗收。

6.業務管理

6.1 乙方及其所聘用的業務人員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統一零售價進行銷售,不得任意降價或漲價銷售,否則,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2 本協議書籤訂後的前三個月內,乙方累計銷售額必須完成_________元人民幣,以後每月的銷售額不低於_________元人民幣

6.3 如果乙方連續二個月未完成銷售指標,甲方有權在該區域內開設第二家專賣店,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6.4 甲方付給乙方的服務津貼為:

6.4.1 直接銷售的按營業額的計算;

6.4.2 區域內分店在乙方處提貨的按營業額的計算;

6.4.3 服務津貼每月結算一次,次月十號前匯入乙方指定帳户(節假日續延)。

7.房屋租憑及費用約定

7.1 專賣店的房屋租賃

7.1.1 房屋選址由乙方負責,但專賣店總面積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7.1.1.1 直轄市房屋租賃面積不少於_________平方米;

7.1.1.2 省會城市房屋租賃面積不少於_________平方米;

7.1.1.3 地級城市房屋租賃面積不少於_________平方米;

7.1.1.4 區,縣級城市房屋租賃面積不少於_________平方米;

7.2 專賣店證照的辦理

7.2.1 各項合法證照的辦理由乙方負責;

7.2.2 乙方辦理各項合法證照的工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8.合同終止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對一切債務已達到期限權益歷的,必須立即與甲方清算完結。

9.保密義務

乙方不得隨意將有關公司的計劃,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密,若有違反,並給甲方及有關者造成損害的,必須根據相關要求予以賠償:

有關交易的價格,條件及供貨對象等事項;

有關乙方的計劃,實際業績和進貨,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內容;

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項。

10.禁止事項

乙方不得有以下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

10.1 向第三者轉承包或提供經營的方案或策略;

10.2 向他人轉承包或轉借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其它商業情報的原件和複印件;

10.3 以本人名義或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它專賣或有專賣關係的企業;

10.4 向他人轉承包或給第三人提供擔保抵押,出借經營權的證照;

10.5 向第三方轉讓“_________”商標使用權或“_________”專賣店;

10.6 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項。

11.更改勸告

當乙方沒有充分履行本合同的條例及甲方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或因乙方自身經營管理不善,或被認為不勤勉時,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勸告其更改。乙方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執行。

12.不可抗力的責任

在由於自然災害以及其它類似不可抗力的原因給乙方進行供貨及其它甲方開展活動造成障礙時,乙方不得提出異議並承諾不追究甲方責任。

13.乙方的解除權

乙方根據自己的意願,應在3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解除申請。

14.甲方的解除權

當乙方符合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4.1 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14.2 不遵守甲方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時;

14.3 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答覆時;

14.4 不遵守貨款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14.5 停止營業時;

14.6 有損害信用言行,已妨礙或將會妨礙公司專賣活動時;

14.7 每月達不到規定的銷售業績時;

14.8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將專賣店的公章,合同章對外簽約合同均屬乙方責任,與甲方無關;乙方因此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終結合同的處理

15.1 解除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5.1.1 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及帶有與“_________公司”有關的標識,並註銷帶有“_________公司”標識的所有證照。

15.1.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專賣總店,專賣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物等,(還要將甲方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物,資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當乙方未自覺撤掉時,甲方可自行執行,

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15.1.3 立即返還由甲方配備的文件及授權牌等物品,乙方前期進貨由乙方自行處理。

15.1.4 對建築物的損傷補修由乙方進行並負擔費用。

15.2 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九條款規定的保密義務,並保證不作出對“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16.違約責任

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加盟店,一旦經公司審核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17.合同時間

合同的期限以簽字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後,乙方需提前二個月向甲方申請續簽,續簽後的合同最低期限為一年。

本合同未盡事宜部分,雙方應協商解決並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異,以補充協議的條款為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18.其它

18.1 本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2 本合同訴訟地: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18.3 本合同簽訂必須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方可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專賣店加盟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合同總則

1.1 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商品的銷售市場,甲方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1.2 甲方根據加盟計劃,鑑於乙方申請,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1.3 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自願成為“_________”商品特許專賣之成員。

1.4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2.加盟細則

2.1 專賣店規模

2.1.1 簡約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2 標準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3 豪華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4 旗艦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2 專賣店選址

2.2.1 乙方可根據甲方專賣店選址方略自行選定專賣店,專櫃地址,並真實填寫《“_________”加盟申請表》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根據乙方填寫的《“_________”加盟申請表》進行店址實地考察。

2.2.2 乙方加盟“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甲方不收取加盟費。雙方認可後再進一步簽訂下列協議。

2.3 裝修及費用

2.3.1 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裝“_________”專賣店,專櫃裝修方案。

2.3.2 裝修方式:

2.3.2.1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修方案設計要求自行進行裝修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2.3.2.2 甲方根據乙方申請,甲方負責進行裝修的,按標準型或簡約型規模進行,費用由甲方支付。

2.3.3 裝修獎勵返利:凡乙方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裝修的,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再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

2.3.4 裝修保證金及返還:凡甲方承擔費用並進行裝修的,乙方需在甲方進行裝修前支付與裝修規模等額的裝修保證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經營業績,返還乙方裝修保證金。

2.3.4.1 如屬標準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再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

2.3.4.2 如屬簡約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一次性返還。

2.3.5 本協議採納的裝修方式是:□乙方自行裝修;□甲方按標準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甲方按簡約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4 商品發貨

2.4.1 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店鋪裝修完成後1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4.2 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2.4.3 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2.4.4 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2.5 商品退換

2.5.1 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2.5.2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2.5.3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2.5.4 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説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裝修保證金不再返還,並追回乙方進貨餘款。

2.6 貨款結算

2.6.1 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2.6.1.1 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户,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2.6.1.2 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6.2 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6.3 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旅遊商品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2.7 銷售獎勵

2.7.1 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3%;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5%;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8%。

9.2 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9.3 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10.合同解除及終止

10.1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10.2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10.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0.3.1 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10.3.2 乙方在專賣店內未經允許,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10.3.3 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10.4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11.不可抗力

11.1 如因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意外事件,並導致雙方的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時,遇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11.2 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必須清算清理貨物及帳款,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專營店標牌箱廣告等。

12.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3.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14.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佈,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5.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約中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視為送達。

16.附則

16.1 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並已閲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16.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乙方(蓋章):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三篇:專賣店加盟合同(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任,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宗旨,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自願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 授權

合作期間,乙方授權甲方經營管理____________專賣店____________分店(以下簡稱分店),並以該分店作為業務基礎平台開展業務。

第二條 分店經營範圍與模式

1.分店所有經營的產品全部由總部提供;

2.分店若在專賣店上經營總部規定以外的產品品種,需由總部書面許可,分店可在所屬地區開展批發零售業務,受地域限制;

3.分店工商手續自行辦理,自行投資,自主管理。

4.為保障各個分店利益,分店不可單獨經營與總部提供產品相類似的產品。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獨立經營權;

2.在任意合法的地域範圍進行經營並優先獲得本地區代理批發業務權利和分店的排他權;

3.免費使用總部提供的專賣路銷售平台和宣傳資料;

4.合法經營,自覺維護統一品牌形象;

5.嚴格按照總部制定的批發零售價格進行銷售;地方價格可以自行決定。

6.為顧客開據合法有效的服務票據;

7.接受總部的管理和監督,為顧客提供優質的服務;

8.在加盟前,一次性交納加盟管理費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保證在同一城市只開設一個分店;

2.分店有免責義務幫助總部努力開拓供貨渠道,儘可能使經營產品豐富,儘可能降低進貨成本;

3.為甲方供貨時,供貨價格乙方有權保持一定的利潤比例。這個比例回根據地方消費水平有所差異,但要保證乙方的基本利潤才能供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無理的供貨要求。

4.乙方需不定期對甲方提供廣告支持,並提供宣傳資料;

5.協助甲方建設專賣店作為業務基礎平台,並解決相關技術問題等;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總部對分店無最低進貨金額的規定,分店可任意選擇進貨品種和數量,運輸費用由分店承擔;

2.分店可在專賣上銷售沒有進貨的總部或其他分店提供的產品,並可委託其他分店發貨,額外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3.分店進行產品的促銷活動不需經總部批准;但要維護企業的形象。

4.分店之間互助互利,可互相協助,不得進行惡意競爭;

5.產品因本身質量問題而不能銷售的,可換貨,產生的運費由供貨方負責;質量問題需先得到總部的確認。

6.分店負責人需不定期召開店長大會,不得缺席。

第六條 違約責任與免責條款

1.甲乙雙方任何乙方在預先得知無法正常履行相關義務時需提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甲乙雙方都有權要求對方因其無法履行協議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名譽損失進行賠償;

3.因自然災害、戰爭、動亂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因素造成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旅行義務的,不負責賠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負責人簽名:______乙方負責人簽名: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第四篇: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開設_________專賣店有關事宜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開設_________專賣店。

二、乙方在本協議簽定之日支付給甲方協議定金_________元,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支付非甲方首次進貨款_________元,逾期不能付款,本協議自動終止。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保證產品品質,並承擔因產品品質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保證其它專賣店距乙方專賣店的距離不低於_________公里;

3.保證及時供貨,斷貨不得超過_________天;

4.嚴格控制市場秩序,及時處罰違章經營的代理商;

5.提供熱線專家諮詢服務。

6.提供電腦網絡宣傳支持;

7.派專家對專賣店提供首次開業促銷支持和人員培訓。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認可並遵循甲方的各項管理章程、價格規定、宣傳文件、vi設計方案等系列管理文件,並視上述文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將來的修改條文和補充條文也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2.嚴格實施專賣的銷售方法;

3.執行統一的價格規定,不擅自降價或提高價格銷售產品,不串貨;

4.不仿製甲方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宣傳口徑宣傳產品,承擔因擴大宣傳造成的損失。不誇大宣傳甲方的產品功能;

5.不準在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銷售未經企業同意的產品;

6.嚴格履行對用户的退貨承諾和售後服務;

7.自費辦理_________系列產品進入本地區市場的手續;

8.庫存不得低於規定首次進貨額的60%;

9.按章納税,合法經營。不得采用違反國家規定的經營方法,如傳銷等。並承擔因犯法經營給甲方造成的名譽損失;

10.配備電話、電腦和電子信箱;

11.嚴格按照甲方的vi設計和麪積規定裝修專賣店。

五、乙方應完成的銷售任務完成規定的銷售任務,年銷售額不低於專賣店平均銷售額的50%。

六、供貨與結算

1.現款現貨,交貨地點為甲方辦公室;

2.每次進貨量不低於首次規定進貨額的三分之一。

七、開業支持

乙方專賣店開業時,甲方派管理人員和市場銷售人員,到乙方幫助促銷3-4日,同時培訓乙方的銷售人員和醫生。甲方所派人員的食宿由乙方承擔(一星級以上酒店和便餐)。

八、價格

1.供貨價格以價格表為準;

2.酒類每進貨_________箱可得到一箱贈品,不足_________箱不給贈品;

3._________進貨數量的10%可享受特價,即每盒_________元;

4.開業時,可一次性申請購買特價酒作為開業禮品,價格_________ml每瓶_________元,_________ml每瓶_________元;

5.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和成本的變化調整供貨價格,但應提前三個月書面公告乙方。

九、退貨承諾與協議終止

1.乙方在銷售活動中可承諾無條件退貨(一瓶),退貨率在20%以內,其損失作為正常的宣傳支出。退貨率超過20%的部分,由甲方承擔;

2.乙方經營甲方產品三個月後,六個月內有權無條件退貨並終止協議,但須提前三個月公告甲方,乙方應保證所退產品包裝完好、無損壞。甲方在收到產品60天內給予全額退款,退貨的往返運費(請繼續 關注本站)由乙方承擔。

3.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一條,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或解除本協議。如有破壞市場秩序、擅自降價銷售、犯法銷售、串貨、跨區銷售、銷售假冒產品等做法,則終止協議,並追究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

十、加盟費

甲方有權收取專賣店加盟費,但初期免收。加盟費主要用於銷售網絡的管理和全國性宣傳宣傳。

十一、保證金

為了防止個別專賣店的違章經營,甲方將實施保證金制度,但初期免收保證金。 十二、專賣授權書

為了防止假冒產品在專賣店銷售並監督個別專賣店的不規範做法,總企業將實施專賣店授權書制度,授權書由總企業直接頒發,每年更換一次,對於不通過的專賣店和專櫃,將停發授權書。每個授權書收取工本費_________元。

十三、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為保證乙方永久享受無形資產增值帶來的利益,本協議有效期與企業壽命相等。 十四、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雙方發生經濟糾紛,法律仲裁地為_________。

十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縣級專賣店加盟合同

縣級專賣店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山東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區域專賣店郵寄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就乙方申請代理山東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永春堂系列保健食品、均衡營養食品、保健用品、化粧品及其相關業務等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區域專賣店的資格

申請加入加盟店的條件

—、乙方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並積極參與公司以及政府組織的各項公益社會活動的中國公民。

二、乙方必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營業執照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與店主身份相符),並按規定辦理衞生許可證、税務登記等符合本地地方主管部門規定的相關手續,但乙方營業執照(名稱欄)及相關證件中,不能涉及甲方企業名稱和產品商標的字樣。

三、乙方必須具備三十平方米以上使用面積的臨街經營場地,門頭房選址,應選在當地交通主幹道或次主幹道。並自備電腦、寬帶、dvd、電視、電話、傳真等與本產品經營形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以及相關具備經營能力工作人員等。

四、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專賣店加盟合同》後,則取得經營甲方產品的權利。

五、乙方首次提貨款為人民幣伍仟元整(不含資料及宣傳品費用)。

禁止以下人員申請成立加盟店或成為加盟店人員

一、未滿18週歲的人員;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

三、全日制在校學生;

四、教師、醫務人員、公務員和現役軍人;

五、本企業的正式員工;

六、境外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

第二條甲方授權事宜(分銷區域及期限)

一、授權乙方在分銷區域內可以在工作場所使用甲方的商業名稱、產品商標、服務標誌以及其它噴繪張貼等宣傳品。

二、在省市區(縣)行政區域範圍內享有甲方產品分銷代理權。

三、授權期限與本合同有效期限相同(自批准成立或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如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經營,可向甲方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合作協議。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規定統一市場零售價格,並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供應產品。

二、甲方有權對專賣店或服務網點的選址、裝飾和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指導性意見,有權指導乙方經營並享有對違反法律或公司經營制度的經營人員的處理權。

三、對於乙方在甲方批准建店之日起30天 內未完成經有關部門批准的相關建店手續,或建店後30

日內不能正常經營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另選分銷商建店,同時取消乙方再建店資格。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銷售、結算系統,併為乙方做好相關的技術服務工作。

五、甲方可向乙方的分銷商進行有償或無償的技能培訓或有償提供培訓資料。

六、甲方有權保留對本公司的營銷系統和業務操作系統內容進行修訂和最終解釋的權利。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獲准在授權範圍內享有甲方營銷系統的使用權並自覺接受甲方的管理。

二、乙方建店後,要向甲方提供本店的營業執照等與地方管理部門規定相一致的相關資質證明,並提

供專賣店或服務網點的門頭裝飾及室內工作環境的照片四張。

三、乙方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前提下,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如違反責任乙方自負。

四、乙方要按時出席甲方定期召開的分銷商工作會議和接受甲方的各項工作培訓。

五、乙方在經營中要嚴格規範購、銷產品的操作規程:分銷商所有購貨單據一律在店中的電腦系統中

填報,輸入單據時,不得隨意更改諮詢顧問和銀行卡號等資信。

六、乙方不得擅自將區域分銷權轉讓他人,不得跨區域經營,不得同時接受第三方從事與甲方經營範

圍、經銷模式相同或相類似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隨時取消乙方分銷資格,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其損失額按照乙方在甲方上年度經營額的總和計算。

七、為保證本合同正常履行,乙方必須提供擔保人作為經營擔保(家庭成員之間擔保無效),擔保人應

當對乙方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

八、對於乙方本區域內由乙方銷售的產品應當作好對產品的宣傳、產品的注意事項告知等工作,由於

乙方沒有盡到告知義務所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其他糾紛仍由乙方先行處理,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向公司彙報並協助甲方處理相關事務。

九、因乙方對產品的不實宣傳引起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分銷薪金結算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支付乙方分銷薪金%,及相應的零售差額補貼;

二、結算方式:按期結算。

三、支付方式:結算日後10天內,甲方將乙方分銷薪金打入乙方賬户或銀行卡內。

第六條訂貨、換貨、退貨

一、乙方購貨時,除在電腦系統填報單據外,通過匯款的方式(或網上支付方式),將貨款(首次購

貨款額不低於伍仟元正)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中,乙方貨款到帳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發貨(公司本地專賣店或服務網點購貨可直接到公司交款,也可向公司帳户劃款)。

二、甲方承擔乙方正常的貨運費用,如乙方有特殊要求或變更到貨地點,其超出部分或變更後所產生

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收到貨品時應現場驗收,如發現產品損壞、短缺或外包裝破損應及時與承運方聯繫,並由承

運方出具簽字證明,在24小時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與承運方協調後再給予酌情處理,如24小時後,甲方未接到乙方通知則視為產品已全部驗收無誤。

四、乙方在沒有承運方出具證明的情況下單方通知甲方其貨物存在損壞、短缺等問題,甲方對此不予

受理。

五、乙方可在產品出廠日九十日內調換同價值(化粧品除外)的產品。但換貨的產品必須是包裝完好

無損,無拆痕,其換貨往返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所提供的郵件及收貨資信(郵編、地址、收件人、聯繫電話)應準確無誤,若因乙方提供資信

有誤而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對於乙方所購產品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退貨時,需在購貨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並保證貨物的包裝

完整並無拆開痕,其退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後,如果因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

失。

二、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七項的約定,除賠償甲方損失外,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任何清算請

求。

三、本合同中一方對部分條款違約在承擔違約責任的同時,不影響合同中其它條款的繼續履行。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一、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應於10日內通報對方,並提供不能

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有關材料,經對方認可後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並結清雙方的往來賬目。

三、乙方保證在合同解除兩週前修改帶有甲方標識門面,裝飾、設施標誌等。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

的任何清算請求。

四、如因乙方故意違約造成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利益不予清算並由乙方賠償因乙方違約給甲

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的未盡事宜或一方的特殊需求,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原則協商解決,並對增加或

刪除條款簽訂新的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出訴訟。

第十條其它條款

一、合同的附件(專賣店管理制度等標明本合同附件的公司其他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三、雙方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山東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顏廷和開 户 銀行:身 份 證 號:

帳號:帳號:

甲方 蓋 章:電話:

傳真:

郵編:

簽字:地址:

市場部電話:0537 -4268278、4268279擔保人簽字:指印:市場部傳真:0537 –4268283、4268292地址:

郵編:273200電話:

簽字時間:年月日簽字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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