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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36W

勞動合合同多篇

勞動合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原簽訂的期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現在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均同意提前解除該租賃合同,已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對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於 年 月 日因乙方主動提出提前結束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自願退出該租賃商鋪,並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及經雙方協商剩餘房租(六個月)由乙方承擔三個月的風險費用1050元(大寫:人民幣一千零伍拾圓)。辦理合同解除之前,乙方應該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費用。

三、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後,商鋪退還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施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屋內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合同解除當天,乙方應把房屋及鑰匙交還給甲方。

五、乙方退租後,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退租前,產生的任何經濟損失和經營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六、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但不影響《商鋪租賃合同》中結算和清條條款的效力。

七、在原來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到期後,甲方應該退給乙方保證金500元(大寫:人民幣伍佰圓)和3個月的房屋租金1050元(大寫:人民幣一千零伍拾圓)。

八、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甲方與乙方應盡力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青白江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經仲裁後,依然無法協調。可向青白江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既生效,既具有法律效力,並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合同篇2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性別: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租至20xx年6月1日至_______購買新車。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把車輛租給甲方支配使用,並在租用期間車輛造成一切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甲方__________對租用乙方車輛及人員每月的租金和人員工資,(______每月租金為____元,人員享有______崗位工資)。

第三條甲方必須按時按量對車輛進行保養、維修及租金安排到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工作規範及標準,負責教育培訓。

第七條甲乙雙方按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條乙方違反工作紀律,甲方可依據根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二Ο一一年六月一日

勞動合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張三

甲、乙雙方通過見面、雙向選擇,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 達成如下就業意向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部門______崗位工作,乙方須根據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履行職責。

2.甲方根據需要應對乙方進行相關的培訓,如乙方培訓不合格,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相關的經濟處罰、職務調整直至辭退。

3.甲方應依照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同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相應的福利保障,如辦理社會保險、免費培訓、包吃包住、節日福利等。

4.若乙方違反此協議的相關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本就業協議終止日前,帶上本人身份證、學歷等相關證件,前往甲方公司所在地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及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保證報到時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

3.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該協議。

三、違約責任:

鑑於甲方在招聘過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人力資源計劃未能按部門崗位工作, 乙方須根據落實導致的管理成本增加和生產經營損失,同時也考慮到乙方在選擇就業單位的機會成本風險,雙方簽訂本協議後,出現以下情況視為違約,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1000_元:

1、乙方在正式離職前要求與甲方解除已簽訂的就業協議;

2、乙方未按協議約定期限內到甲方報到並簽訂勞動合同;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符合條件的乙方就業。

四、協議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有效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 __日止。

3.甲乙雙方如需對本協議進行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作出,並 經雙方簽字方可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名)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合同篇4

茲有 工作並於 同志,於 年 月 年 月 日來我單位日簽訂勞動合同,現因 解 除 勞 動 合 同 , 現 介 紹 去 你 處 登 記 , 請 予 辦 理 。 (原身份: )

用人單位蓋章 20x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別

年 齡

工 種

技 術 等 級

月 工 標 準 資

本 工 企 作 時 業 間

補償金金額: 其中: 經 濟 補償金 醫 療 補助金 備 注

注:①此證明書報市勞動局仲裁處、養老保險機構各一份,送本人及本人檔 案留存各一份。 ② 職 工 個 人 應 當 持 本 證 明 書 , 自 解 除 合 同 之 日 起 60 日 內 , 到 失 業 保 險 經 辦 機 構 辦 理 失 業 登 記 和 失 業 保 險 金 申 領 手 續 。 無 法 定 理 由 , 未 在 60 日 內 辦 理 失 業 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視為放棄領取本失業期的失業保險金。

大連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文三

茲證明 ________ (有效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於 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與 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 《勞動合同書》 。 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 期限為_______ 年 ___ 月___日至_____年___ 月___日/ 勞動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期限自_______年 ___月___ 日起/ 勞動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 動合同期限為以上三選一)。該員工離職前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被解除的 日期為_______年___ 月___日。該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為_______年零___ 個月。 公司 (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合同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預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後,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3、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第二條乙方在甲方從事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為,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乙方工作時間執行工時工作制(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週休息日為。乙方工作期間按國家和省相關規定享受休息休假權利。

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條、甲方於每月日前以現金或委託銀行代發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為。

第五條、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在招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並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採取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時,甲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並按規定為乙方申報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合同篇6

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是勞動者。學徒和實習不屬於勞動,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學徒工、實習工和試用工不同。

1、試用工需要有上崗資格證書,學徒、實習人員不需要資格證書,通過學徒、實習才能取得上崗證書。

2、試用工需要獨立完成單位的生產任務,學徒、實習人員不能獨立操作,只能在師傅指導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質量由師傅負責,完成的數量屬於師傅的工作量。

3、勞動者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到六個月,學徒期、實習期為一年到三年。

4、試用工有勞動報酬,工資標準為同工種工資的80%,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學徒、實習沒有工資或者只發適量的生活費。

5、試用工屬於勞動合同法調整的範圍,學徒和實習屬於職業教育法調整的範圍。

學徒工、實習工的法律特徵:

1、學徒、實習不屬於勞動關係,屬於職業培訓關係。只有學徒、實習期滿,符合用人單位錄用條件,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勞動合同,才能確立勞動關係。

2、建立學徒、實習關係的目的,旨在建立正式的勞動關係。受訓者是否能夠達到預期的培訓要求,是決定能否建立勞動關係的主要依據。

學徒,是一種傳統職業培訓方法。過去的各種專業技術人員都是通過學徒學到的知識和技能。不僅木工、瓦工、電工、車工、鉗工、銑工、焊工需要學徒,就是許多著名的老中醫、戲劇表演藝術家、畫家、設計師也都沒有學歷只有學徒經歷。現在在戲劇屆、曲藝界、武術屆還是必須舉行拜師儀式,師徒關係非常重要,説不上是誰的徒弟,本行業就不承認他的地位。

新中國成立後,學徒仍然是職業培訓的主要途徑。1996年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教育法》確定了六種職業教育方式。1、學徒培訓。2、學校培訓(包括技工學校、職業中學和成人教育)。3、就業訓練中心培訓(對象是失業人員)。4、民辦學校。5、勞動預備制度。6、職工教育。包括上崗前的上崗培訓和、在崗職工的業餘培訓和脱產培訓。可見,學徒屬於職業教育的一種方式。

實習,是一種特殊的學徒關係。有一些特殊工種,不僅需要專業知識,還需要實踐技能。從事相關職業,即要求學校培訓,又要求學徒培訓,兩種培訓都完成後才能取得上崗證書。

勞動合合同篇7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

(一)非過失性辭退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沒有最高額限制,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或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個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沒有最高額限制。若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二)經濟性裁員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由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沒有最高額限制。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補償是在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每個勞動者都應該對照上述的兩種情況,看看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是否應該給自己補償。要是單位不給予相應的補償,那麼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勞動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