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方)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方)
借方根據____號文件,____(項目)所需資金向貸方提出申請,經貸方審查同意發放貸款。雙方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大寫)
外匯____萬美元
配套人民幣____萬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外匯貸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套人民幣貸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外匯貸款年利率為____%,配套人民幣貸款年利率為____%,貸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復息計收。在合同履行期中,如遇到利率調整或計息辦法變更,按中國工商銀行總行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外匯貸款為自第一筆用匯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配套人民幣貸款為自第一筆用款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借方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____天內應對外簽訂定貨合同。定貨合同副本和用匯計劃送交貸方,經貸方審查同意後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用匯,借方應事先徵得貸方同意並及時調整用匯計劃,以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第六條 借款償還
借方償還本息所用貨幣與所借幣種必須相同,並保證在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歸還。還款計劃如下:
外匯貸款自第一筆用匯後第____個月開始償還,共分____次還清,每次____萬美元。
配套人民幣____年____月歸還____萬元;
____年____月歸還____萬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應在到期前兩週內向貸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方同意修改原還款期限,重訂利率。
第七條 還款擔保
借方請____為借款保證人,並由保證人按貸方的要求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方未按期歸還本息,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借方未按規定用途用款的,須向貸方支付未用或超用部分____%的違約金。
2.貸方因本身責任未按用款規定提供貸款的,應按延期天數向借方支付未貸款金額____%的違約金。
3.借方未按規定使用貸款,貸方有權停止和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挪用貸款,借方除在限期內糾正外,對貸款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付____%的罰息。
4.借方未按期歸還貸款,貸方有權從借方的其它帳户中扣收,並對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加收____%的利息。
第九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1)借方向貸方提供不真實的情況、報表和資料的;
(2)借方由於各種原因無力償還貸款本息,資產總額又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的;
(3)借方的保證人已失去保證書中規定的代償能力的。
第十條 貸方有權按合同規定檢查、監督借方使用貸款情況。借方應向方提供有關報表和各項資料。
第十一條 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請書、憑證、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計劃及有關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貸雙方及保證方各執1份;副本____份,交____等單位各執1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附件: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保證方): 因乙方缺乏流動資金,故向甲方借款,現經甲、乙雙方在友好、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借款金額及用途: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小寫: 元),乙方承諾用途正當、合法。
二、借款期限及利息: 期限 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xx率 。
三、還款方式: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雙方約定:
1、為保證本協議順利執行,乙方自願於向甲方繳納人民幣 萬元(小寫: 元)作為定金。
2、甲乙丙三方均自願委託並接受丙方監督、管理。
3、甲乙雙方均保證個人信息真實性及資金來源合法性。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履行出資義務,雙倍返還定金,如果乙方沒有履行約定義務,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並由甲方承擔該筆業務所有費用。丙方將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2、如果乙方逾期違約,將承擔日 的違約金。
六、保證:應乙方請求,丙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七、訴訟:若一方違約,對方均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違約方均自願接受有管轄權法院的強制執行。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經甲、乙、丙三方簽字後生效,甲、乙各執一份,擔保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答辯人李某甲,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職工,住,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x。
被答辯人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訴被告xx有限公司、楊某甲、李某甲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答辯人的起訴狀副本已收閲。現作如下答辯:
一、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等私下擅自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因未告知也未取得答辯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該抵押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共有,而該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須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書面委託或親筆簽字。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在未告知答辯人李某甲的情況下,私下擅自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也未取得答辯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的行為及合同無效。
二、被答辯人提交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和《無限責任擔保承諾書》上的簽名和捺印均不是答辯人李某甲本人所為,答辯人亦未提供相關的書面委託,被答辯人對此均不知情。法院可對簽名進行筆跡鑑定或調取銀行的監控錄像予以證實。 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答辯人: xxxxx
日期:
立合同人: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借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 )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收據。乙方用一輛20xx款白色1.6t別克君威轎車作為抵押。
二、乙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甲方的損失時,乙方應負責賠償。
三、在本約簽訂之時,乙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甲方。
四、汽車抵押借款期間,乙方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理。甲方有權使用君威轎車,折舊費(由別克4s店確認)由甲方承擔。
五、抵押期間甲方必須保證車輛的審驗及時有效,並保證車輛的合法性,檢驗車輛時乙方應給與相應協助。在此期間,由此車輛引起的一切事故,保險費用及車輛檢驗所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車輛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與乙方相應賠償。
五、一旦乙方無能力償還以上債務,乙方必須配合甲方處理抵押車輛以消除債務。
六、借款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手 印: 手 印:
後附身份證複印件 後附身份證複印件
甲 方:
乙 方:
甲方因 需要 ,特向乙方申請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乙方經審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購房借款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一、借款金額、時間
第一條、本次借款用於買房,共計人民幣:
第二條、總計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本合同借款自 年 月 日起成立
二、借款利率
第四條、本合同利率現為現行公積金借款年利率 3.75% 。本合同利率,不受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影響。
第五條、具體還款明細見附件
三、借款償還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採取有錢即還款方式,由羅菁監督,還款金額由乙方簽字生效。
四、違約責任
第七條、乙方有權終止借款合同,並向甲方追償,或依法處分其下房產。 五、附則
第八條、本合同及其附屬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的協議方為有效。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名後生效,至甲方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款項清償時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借款合同保證擔保方式
借款合同的保證擔保,是指保證人與合同當事人之間協商達成的,在被保證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由保證人代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的協議。通過保證擔保,能夠提高被保證人(借款人)的履約能力和賠償能力,加強貸款人權利的實現。保證人必須是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但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範圍內為他人提供保證。
保證的方式,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承擔的是一種補充責任,只有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後,債務人仍不能履行債務的,保證人才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借款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債務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借款合同保證擔保的內容
借款合同的保證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這是保證成立的書面形式。簽訂保證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簽訂保證合同的主要依據和目的;
2、保證人的名稱、地址、註冊資本、開户銀行及銀行帳户;
3、保證人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編號、名稱及其簽訂的時間、地址;
4、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數額、貨幣種類、借款用途、期限、利率和計息方法;
5、借款人償還借款本息的資金來源和償還方法。
6、保證人予以擔保的'數額、期限;
7、保證的方式;
8、合同當事人協商議定的其他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