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產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車站(經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年為每套_____幣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國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單位備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律師_____簽字(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稱“委託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郵編:______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銀行:______銀行户頭號碼:______
增值税號碼:______
加工方(以下稱“加工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郵編:______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銀行______銀行户頭號碼:______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託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加工方____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委託方加工____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託方為_____產品之唯一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第一 每月訂單
1、委託方必須提前__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2、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______內以傳真書面向委託方確認訂單。
3、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後,委託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4、委託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於__天(含週六及週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託方承擔。
6、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託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7、含增值税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____。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年__月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8、委託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9、委託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託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第二 技術及工藝
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託方提供(見附件一),加工方嚴格按照____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託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託方承擔,除非:
a、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c、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第三 付款條件
1、首次加工費,委託方在產品生產完成__日後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户頭。
2、加工方必須在委託方付款之後__個工作天內向委託方開具增值税發票。
有關知識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3、非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託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加工方為委託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第四 雙方責任
加工方根據委託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託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託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託方將負全部責任。
第五 協議終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3、協議終止後,委託方必須於協議終止後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於委託方之剩餘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第六 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__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託方:______ 加工方: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
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甲方:浙江堅銘建築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圖紙或樣品、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批次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產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產品款式、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須符合質量要求並標示清晰。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4、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按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進行生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數量和品種。
3、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圖紙和資料及樣品,不得將甲方的樣品、技術資料、圖紙等泄漏給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給甲方的同行業,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乙方必須加強質量保證能力,確保加工、運輸過程的質量控制,保證所加工的產品符合質量標準。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提貨地點
每月八號為對帳日,乙方安排財務人員到甲方財務部進行對賬,雙方確認無誤後,甲方列入應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如發現質量有異,甲方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15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處理。驗收標準依據樣品或甲方檢驗標準。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和數量交貨,每拖延一天,罰款500元。
2、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導致產品報廢的`,應賠償甲方此批貨款總價 200%違約金。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如檢驗、運輸、補貨費用、保險、倉儲、裝卸等直接損失應由乙方負擔。
3、如合格率指標達不到約定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安排人員全檢,或由甲方安排專人全檢,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2、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加工款,每推遲一天,罰款500元。
3、如乙方經常不能滿足甲方質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未結算之加工款作為一方的違約金沒收。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國家政策和政府規定的調整變化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終止,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交由瑞安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處理。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 日期:
甲 方:
乙 方:
為確保整個工程順利進行,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 橋灣銘通 石料場承包給乙方碎石加工,甲方按所生產出來的方量結算給乙方,每方價格 45 元。
二、乙方承包全面加工,設備、臨舍、爆破、電費、維修、保養、配件、人工、裝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安全責任,乙方要嚴格按照規劃操作進行加工,確保做到安全第一,全場操作人員要求買好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盡力量減少甲乙雙方不必要的損失。
四、付款方式:甲方每月給予乙方生產所需的油料,以生產6萬方破碎石為上限,超過6萬方由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的墊付資金,在一個生產週期、銷售結束後一個半月內按銷售量甲方付清乙方的加工費,扣除各種費用外,剩餘部分要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五、乙方要給甲方保質保量完成生產量,未完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碰到各種情況及困難,甲乙雙方要及時處理。
六、乙方所有的工人工資、食宿、防護、醫療、衞生、保險、工傷、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乙方只負責按甲方規定、規格加工碎石,對碎石品質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乙方在保證甲方碎石供應充足的情況下,乙方可對外銷售碎石,乙方對外銷售碎石時甲乙雙方協商收取費用。
九、在生產過程中乙方不得中途退場或無故停產,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所安裝的設備和建設的臨舍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以現金方式購買,如協商不成由乙方自行撤走設備及臨舍,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各種手續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十一、所有銷售合同的簽訂均由銘通機械設備租賃公司來承籤,乙方未經授權不得私自簽訂合同,未經授權甲方視為無效,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上述條款,未經對方同意,單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違約方負責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十三、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增加的補充條款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生違約和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依法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年一簽,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考慮。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受法律保護,望甲乙雙方遵守執行。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承攬方: ( 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定作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現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加工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交貨日期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總金額(大寫)
交貨日期:由乙方訂貨清單確定。
本合同所確定的價格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有效,乙方要貨清單確定的數量低於本合同數量 的,甲方有權根據甲方成本核算變更合同價格條款。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價格組成為:毛坯管成本+加工費;加工所需的毛坯管由甲方提供。
二、質量標準及驗收
1、甲 方根據乙方提供的相關工藝要求進行加工成產,質量標準為甲方的企業標準,同時符合國家質量要求。
2、乙 方應在收到加工產品之日起二天內對加工產品的數量、質量等相關事項進行確認驗收。如果對甲方交付的加工產品有異議,應於收貨之日起三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如逾期,則視為甲方交付的產品完全符合加工要求。加工產品因乙方使用方法不當、保管不當等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修復或者退換或者主張其他任何責任。
三、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1、加工產品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加工產品不受損壞為標準。
2、甲方對乙方所加工的產品進行商標貼牌,但乙方依據本合同所要求貼牌的商標必須為乙方合法使用的註冊商標,(包括經核准的使用類別符合商標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履行之前提供相應的註冊證明、合法使用證明等。
3、甲方負責包裝箱圖案製版,但乙方應當向甲方繳納每版 / 次押金費用 5000元, 製版效果圖案由乙方簽字確認。因乙方需要對印刷版面進行更改的,乙方自擔費。
4、具體包裝要求是 乙方依據本合同訂購的產品數量每種、每次的型號規格數量不低於500箱; 否則製版押金不予退還。
四、交貨(運輸)時間、辦法及地點要求
1、加工物交由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承運,由甲方代辦相關的託運手續,運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定作物交付承運人後,則視為甲方已將加工物交付於乙方,該加工產品所有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2、乙方也以自提貨物,交貨地點為甲方榆垡廠區。但該批次貨物要求自提應當在要貨清單中註明,否則甲方默認為乙方代辦運輸。
3 、時間要求:甲方收到乙方要貨清單後,並收到乙方該批次預付款後 日交貨。 委託承運人運輸的,以交加工物時承運人簽發的戳記日期為交貨日期。
五、預付款要求
乙方應於要貨清單送達甲方之日,向甲方支付該批次貨物 ______ % 預付款,該預付款在該批加工物交付時衝抵貨款。
六、加工款結算辦法及期限
1、甲方完成加工產品後,在乙方訂貨清單確定的交貨日期交貨前,乙方必須將該批次貨物的剩餘尾款全額支付甲方,甲方履行合同交貨義務。
2、如乙方未按約定付清定作款項,未付清加工款的產品所有權由甲方所有。甲方可對定作物行使留置、處分等權利。
3、乙方由於其他非法定原因,未能在訂貨清單約定的日期支付甲方貨物全款,每延遲1日支付甲方 元保管費,該保管費累計達到該批次預付款額時,該要貨清單自動解除,預付款不再退還。
七、違約責任
1、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加工產品品種、數量、設計、質量或包裝的規格給承攬方造成損失的,應償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果損失難以確定,則至少為____元人民幣。
( 2 ) 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的,除應該繼續付清全部加工款外,每延期一天,還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付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直至依據第七條扣完保管費為止。
( 3 )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的,應賠償甲方因而造成的損失;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或者變更交付貨物地點或者接收人的,應該承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的違約責任
(1) 違反本合同第一條和第九條規定的數量而少交的,甲方應照數補交,否則應支付乙方以少交貨物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
(2)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應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 ;
(3) 甲方無故提前交付加工產品的,除非取得乙方同意,否則乙方有權拒收,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4)因為甲方原因導致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的延期交貨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特殊性規定
因生產特殊性,乙方允許甲方在供應加工物數量上有±
%的浮動時在交付時間上有±__天的浮動。 同時鑑於加工產品的特殊性,甲方在交貨時贈送乙方訂貨清單確定的 每種規格 產品 %的損耗管。
十、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來往的傳真、信函等均視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雙方需約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簽章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甲方:(委託方) 乙方:(加工方)
為保護合法持有商業祕密的正當權益,防止同行業其它企業或個人對甲方之不正當競爭,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技術祕密保護條例》等國家和深圳特區有關政策,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共同信守以下條款做好X::
一、委託加工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產品(含不合格產品、報廢品)、樣品、工藝資料、印製板(PCB)、軟件資料、原材料、圖紙、來往郵件、客户信息等資料。
二、甲方對委託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物品享有所有權。
三、乙方不論加工工作完成與否,都應對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資料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等任何方式將甲方商業祕密透露給第三方知悉。
四、委託加工期間,乙方應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採取必要的行動,保證甲方的商業祕密安全。
五、乙方應當於委託加工合同結束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而不論這些信息有無價值。
六、乙方在加工完成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公開時止。
七、若乙方違反上述條款,乙方將一次性賠償甲方違約金元人民幣,並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作關係,並依法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八、甲乙雙方在委託加工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若協商、調解未成,雙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提起訴訟的法院為甲方企業所在地的各級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無效並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本合同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以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定作方)
乙方: (承攬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向乙方定作服飾的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
一、定作物
服裝名稱 款式 面料名稱 計量單位 單價 金額 備註
二、面料、輔料質量標準和要求
三、服裝款式特點和製作要求
四、服飾質量標準和驗收方法
五、量體時間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在約定的時間內乙方派人到甲方進行量體。
六、配套及包裝要求
七、結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八、交貨期限、地點、方式
乙方應當在量體完成之後 天內交貨。交貨地點為甲方辦公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
九、異議
如果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服飾在數量、質量、款式等方面有異議,應當在收到該等服飾之日起15天內提出。乙方應當在10天之內作出答覆並提出解決辦法。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應當根據本合同總金額,按日萬分之三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應當根據本合同總金額,按日萬分之三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完成量體工作,乙方的交貨時間順延。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執 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服裝加工合同 ·鋼筋加工合同 ·加工貿易合同 ·進料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xx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祕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祕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qb1002-97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採購、驗收、供應,並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於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並於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30%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當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1%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30%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為發展市場經濟,提高加盟者經濟收入,甲乙雙方兩者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加工安裝打火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打火機散件,回收產品,現金支付加工費。
2、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充氣設備,組裝工具。
3、有權要求乙方按市場需求加工打火機數量、式樣、時間等。
4、向乙方及時供應全套散件。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向甲方支付充氣設備、組裝工具等費用款____元。
2、按甲方要求加工合格打火機。
3、及時支付散件價款。
4、可以自行銷售成品打火機,但應及時告知甲方。
5、乙方自行選擇生產場所,保證安全生產。在生產中如出現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負。
三、生產標準:(依培訓標準)
1、氣體飽滿無氣泡,外貌乾淨。
2、火焰均勻,火苗調火高度2-3cm無斷頭。
四、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已做充分解釋,乙方理解無誤,簽字生效。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可享受免費用設備的優惠條件,具體如下:
1、乙方在甲方批發火機散件累計達八萬者,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可以將設備交還甲方,甲方退給乙方設備壓金款的二分之一。
2、乙方在甲方批發火機散件累計達十萬者,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可以將設備交還甲方,甲方退給乙方設備款。
3、乙方在甲方批發火機散件累計達十二萬者,若乙方終止合同,設備、工具歸乙方所有。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祕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祕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QB1002-97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採購、驗收、供應,並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於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並於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30%
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1%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30%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
的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後
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編號:hbsz-20xx-001 訂立合同雙方: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湖北省*********食品有限公司
乙 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加工食品包裝卷材,並達成如下條款: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加工食品包裝卷材,並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名稱、規格、數量 每一期產品的具體工藝規格、加工數量、由雙方確認的印刷品訂單為準。
第二條:產品單價及支付方式 1、產品單價:① ② 2、付款方式: 每月 30 日,甲方給乙方進行結算。 3、製版費: 甲方的每個系列印刷量達到 3 噸,其版費由乙方負擔,且從 ,貨款中扣除。
第三條:印刷品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厚度、材質、印刷質量以甲方提供的樣品為準。
第四條:交貨 1、乙方將印刷品送至: 費用乙方承擔。 2、乙方在甲方要求 時間內完成印刷任務,且交付甲方驗收入庫。
第五條: 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相應義務。 湖北省********食品有限公司 ,運輸
1、乙方需按合同約訂的材料、品質提供產品給甲方。一旦乙方接到甲方的 品質投訴後需立即組織人員將產品回收到工場返工並於兩日內將合格的產品送 交甲方。 2、乙方需按合同約訂的交貨期完成生產並通知甲方準備接收。乙方超過合 同規定交貨時間,每延遲一天應按合同金額的 *%作為違約金補償甲方,另外賠 付甲方實際損失。 第六條 第六條: 合同變更及解除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需經雙方簽署相應的書面文件, 該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糾紛處理 如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積極友好協商解決。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湖北省******有限公司
乙 方:***************
簽約人: 約人:
簽約人: 簽約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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