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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出租合同【新版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9.43K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新版多篇】

村集體土地租賃協議書 篇一

甲方户主:

乙方户主:

為方便各自的生產經營,甲乙雙方同意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進行互換,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土地情況

原屬甲方地塊名稱為:_____,長____米,寬_____米,總面積_______畝,四至界限為:

原屬乙方地塊名稱為:______,長______米,寬_____米,總面積_____畝,四至界限為:

二、互換期限、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承包土地期限為____年(注: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自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_日止。雙方均於?年?月?日前向對方交付土地。

三、土地質量、面積、位置差異處理辦法

(按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商定的處理辦法填寫)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後,均取得對方原承包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承包地塊的承包經營權。

2、本合同雙方共同報發包方備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互換期限為全部剩餘承包期的,辦理變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1)申請辦理;

(2)不辦理。

4、已經變更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5、互換期限不是全部剩餘承包期的,不變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互換期間各自履行自己與發包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

五、違約責任

未變更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任何一方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並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六、其他約定

1、變更、解除本合同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解除合同。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1)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報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各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村集體土地租賃協議書 篇二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並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着誠實、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 縣 鎮______村____ 畝土地(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

總面積:_____畝 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年,農村承包土地出租合同範本。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准後開發、利用。

五、相關税費繳納

(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税費由乙方負責;

(二)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合同範本《農村承包土地出租合同範本》。

六、其他事項聲明

(一)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如遇政府徵收或徵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賃期限租金。

(五)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二)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九、附件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社意見(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人: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集體土地的租賃合同 篇三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地塊位於_________(詳見《土地使用證》附件),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合_________畝),其宗地位置與四址範圍如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圖所示。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出租地塊用途為_________.乙方承租後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變更用途,須經甲方及當地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協商調整年租金後,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用途變更手續。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年租金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應於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按時繳納年租金。首次年租金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繳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收,超過半年的按全年計收。

乙方不按時支付年租金的,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額的_________‰向甲方交納滯納金。超過六個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乙雙方應向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甲方領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

第六條土地使用權租金的調整,每隔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為百分之_________.租金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乙方應按新的標準繳納年租金。

第七條乙方依據本合同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租,抵押。如需轉租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雙方簽訂轉租合同後到國土資源局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乙方在接受租賃場地移交手續後,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移動。界樁遭受損壞或移動應及時報告甲方重新埋設,測繪費和界樁費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乙方在租賃場地上需要新建,擴建或翻建建築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雙方應簽訂土地租賃期滿後承租方新建建築物的處置協議。

第十條土地租賃期滿,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國土資源局交還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註銷登記手續。對該地塊內乙方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着物,應按雙方簽訂的。處置協議,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60天內處置完畢,逾期未處置完畢的,由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向乙方發出書面處置通知。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的,須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向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續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因提前終止經營等原因,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賠償金。

第十二條依據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因國家和農村集體社會公共利益需要,集體土地所有權者報經國土資源局審核和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者根據土地利用現狀,給予承租方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租賃地塊所屬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報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交國土資源局存檔。

第十七條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十八條本合同為打印版本,除簽字蓋章部分外,其他手寫內容無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電傳:

開户銀行:

賬户名稱:

帳號: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電傳:

開户銀行:

賬户名稱:

帳號:

集體土地的租賃合同 篇四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閒置的土

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第三村民組所有的,位於*****的荒山租賃給乙方作為建磚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至河溝西側的山道;南至防風林帶;西至由東側邊界向西300米一線處;北至由南側邊界向北300米一線處。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山坡地

及荒山共計100畝。

三、租期為 年,自200 年月日始至200 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 元,共計人民幣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後乙方先預付甲方兩年租金計 元作為履約定金,此款先用來分年衝抵簽約後前兩年的租金,從第三年起租金於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

可以用現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產的產品參照市場價格抵頂,適用何種方式支付由甲方選擇。

六、甲方收取租金後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第三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租地建廠所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

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税費由甲方承擔。

十、乙方建廠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築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

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在合同期內乙方經營需要或其他建設項目、礦業開發等情形需轉租這塊土地的,乙方有權自行轉讓,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四、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後超過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從事粘土磚瓦生產的以及磚廠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

所有權仍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十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五十萬;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

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自公證之日生效。

附:1、平面圖一份;2、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督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集體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書 篇五

甲方:

乙方:

為使項目在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

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成都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於佔地約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畝,代徵道路面積畝,確切位置座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後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

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徵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税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儘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進場開公建設,並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於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説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5‰繳納滯納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佔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税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税金,低於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税種金額的50%時,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税金差額。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税種具體金額_50%=乙方當年該税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成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但當事一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並在發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成都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後作為本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