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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準共產黨員信仰宗教和參與宗教活動”主題組織生活對照檢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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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準共產黨員信仰宗教和參與宗教活動”主題組織生活對照檢查材料

“不準共產黨員信仰宗教和參與宗教活動”主題組織生活對照檢查材料

                          

近年來,隨着社會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對宗教認識的日益多樣,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共產黨員參與宗教活動、與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關係的現象逐漸增多,有的黨員實際上成為宗教信徒。與此同時,社會上乃至黨內出現一種聲音,認為應該“開禁”,允許黨員信教,還羅列出黨員可以信教的種種理由以及黨員信教的諸多“好處”,甚至指責不允許黨員信教與憲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違背。事實上,我們黨關於黨員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則立場是一貫的,從未有過絲毫動搖。這一原則是黨的馬克思主義辯證唯物主義世界觀決定的。下面結合自身實際就不準共產黨員信仰宗教和參與宗教活動對照檢查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

(一)對宗教的認識方面

對宗教的認識和分析有時僅從宗教本身出發,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釋宗教現象,不能認識到宗教作為一種精神力量對經濟社會生活的影響和作用。
    (二)對不準共產黨信仰宗教和參與宗教活動的認識方面

共產黨人是唯物論者,不信仰宗教,在這一點上我時刻保持清醒認識,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毫不動搖堅持這一原則,在思想上劃清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的界限,在實踐中劃清羣眾有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和黨員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堅決執行黨員不得信仰宗教、不參加宗教活動的規定,自覺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三)對強化黨員意識、增強黨性觀念、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方面:

本人工作紮實,不虛不漂浮;思想充實,不信歪理邪説;待人誠實,不搞庸俗哲學;理想信念堅定,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四)對是否信仰宗教和參與宗教活動方面。

 之前認識片面,總覺得國家可以人為的進行行政干預,讓全社會和所有公民都不得信仰宗教和參與宗教,看來這樣的認識是不符合規律的。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共產黨人是唯物論者,不信仰宗教,為什麼要制定和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論而言,馬克思主義宗教觀揭示了宗教產生、發展和消亡的客觀規律,認為宗教的產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會根源和認識根源,只有宗教賴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後,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達到這樣的狀態,需要相當漫長的歷史過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寧所言,以行政力量消滅宗教的企圖,只能提高人們對宗教的興趣,反而會妨礙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説,宗教走向最終消亡可能比階級、國家的消亡還要久遠。基於這樣的科學認識,我們黨主張既不能用行政力量發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滅宗教,而必須根據黨在各個歷史時期的根本任務,通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處理宗教問題,在這一點上認識不夠。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以及林業幹部,我認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貫徹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對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緊緊圍繞黨中央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戰略部署,突出重點,持續發力,始終站在維護國家安全、政治安全、意識形態安全的高度,旗幟鮮明地把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樹起來、立起來,確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終沿着正確道路前進。

一是要牢記黨員身份是第一身份,切實加強理論學習和黨性修養,做到“四個自信”,做徹底的無神論者,切實把好理想信念這個“總開關”,築牢理想信念這個“壓艙石”。

二是要嚴守紀律。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強化底線思維,增強執行力,堅決不做“兩面人”,樹立共產黨員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注重細節。無論是在工作中還是生活上,都要強化細節意識,增強政治敏鋭性和敏感性,不出入寺廟教堂等宗教場所。在脱貧攻堅工作中大力宣講黨的富民惠民政策,教育引導信教羣眾知黨恩、感黨恩,跟黨走。

   總之,我認為共產黨員不能把自己混同於一般羣眾,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要自覺按照黨章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應當積極宣傳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盡到一個共產黨員引導羣眾崇尚科學文明、追求社會進步的責任,為在全社會大力營造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寧夏的良好氛圍做出自己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