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校學生健康信息承諾書
姓 名 | 身份證號 | 手機號碼 | ||||||||||||||||
所在校區 | 濱海 | 所在班級 | 交通1904高鐵1901 | 班主任 | 徐雪純 | |||||||||||||
現住地址 | ||||||||||||||||||
日期 | 温度 | 日期 | 温度 | 日期 | 温度 | 日期 | 温度 | 日期 | 温度 | 日期 | 温度 | 日期 | 温度 | |||||
11.27 | 11.28 | 11.29 | 11.30 | 12.1 | 12.2 | 12.3 | ||||||||||||
12.4 | 12.5 | 12.6 | 12.7 | 12.8 | 12.9 | |||||||||||||
本人承諾: 1、本人沒有被診斷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沒有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 3、本人返校前14天未與來自國內自疫中風險及以上地區人員密切接觸; 4、本人返校前14天未與來自疫情重點國家的入境人員密切接觸; 5、本人沒有被留驗站集中隔離觀察或留觀後已解除醫學觀察; 6、本人目前沒有發熱、咳嗽、乏力、胸悶等症狀; 本人對以上提供的健康相關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因信息不實引起疫情傳播和擴散,願承擔由此帶來的全部法律責任。 承諾人:學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年 月 日 | ||||||||||||||||||
説明:1. 對隱瞞、謊報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人員等信息,或者違反隔離、治療有關規定,出入公共場所,參與人員聚集活動,故意傳播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
2.拒絕執行衞生防疫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人員,引起疫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按照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責任。
2020年學生秋季入校健康安全承諾書
本人(姓名: ,性別: ,班級: ,身份證號碼: ,學號: ,聯繫電話: )是湖北經濟學院學生,我已閲讀並瞭解學校秋季開學學生須知和疫情防控等要求,並且在返校前14天內按要求測量體温。本人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本人健康狀況監測表中所記錄的返校前14天內的健康狀況均屬實;
二、本人充分理解學校各項防疫安全要求;
三、本人返校途中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備齊必要個人防護物品;
四、本人接受並如實回答以下流行病學調查,保證所填報內容真實準確,如有虛假願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返校前14天內,是否接觸過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無症狀感染者?
£是 □否
2、返校前14天內,是否接觸過有發熱或呼吸道症狀患者? £是 □否
3、返校前14天內,是否來自或途徑疫情中高風險地區? £是 □否
如有,來自或途徑哪些地區
天數
日期
健康信息
健康碼狀態
所在城市
1
9月1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2
9月2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3
9月3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4
9月4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5
9月5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6
9月6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7
9月7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8
9月8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9
9月9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10
9月10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11
9月11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12
9月12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13
9月13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14
9月14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15
9月15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16
9月16日
□<37.3℃
□發熱□咳嗽□其他症狀
□綠色 □其他
注: 1.學生須認真、如實申報相關內容。出現感冒樣症狀,喘憋、呼吸急促,噁心嘔吐、腹瀉,心慌、胸悶,結膜炎以及其他異常的須如實填寫信息情況,並對以上信息負法律責任。
學生本人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