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項目施工承諾書
致:
我單位欲承建貴公司項目施工,為保證我單位合規、合法、誠信履約,我單位對貴公司鄭重承諾如下:
一、我單位保證是依法註冊合格的經營實體,不存在掛靠行為。
二、我單位保證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規定,不轉包、不違法分包;如工程確需勞務作業分包時,將嚴格按照貴公司合同規定程序執行;
三、對貴公司的 項目保證用本體員工進行施工,且嚴格按照貴公司合同要求進行施工管理;
四、我單位所提供擬參加本工程的人員和設備是不可替換的,名單如下:
不可替換管理人員名單
序號 | 在本工程任職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備註 |
1 | ||||
2 | ||||
3 | ||||
4 |
不可替換施工設備名單
序號 | 設備名稱 | 設備型號 | 設備編號/編碼 | 備註 |
1 | …… | |||
2 | …… |
五、在合同實施期間,我單位若確需替換上述管理人員與施工設備時,將嚴格按照合同程序,履行向貴公司報批手續,且承諾上述管理人員與施工設備的替換數量不超過30%。否則我單位將在承擔合同違約金基礎上接受貴公司的任何處罰,包括終止合同或貴公司另選施工單位,並承擔由此給貴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六、在合同履約期間,我單位將按時按約支付我單位租賃方、用工人員等各項費用,若我單位合同租賃方、用工人員等給貴公司造成任何社會不良影響,除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外,我單位承擔由此給貴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若我單位違背以上承諾之一,除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外,履約保證金將由貴公司罰沒。同時,我單位將按貴公司要求,無條件撤出現場,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各項違約責任。
保證人: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
項目經理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