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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精品多篇

欄目: 施工方案 / 發佈於: / 人氣:1.06W

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精品多篇

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 篇一

一、編制依據:

1、結構施工圖紙;

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02);

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

二、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XXXX,建設地點位於XXXXB地塊,總建築面積28960 m2,地下主體一層;地上主體十七層, 1-4層為商業用房,5-17層為賓館;地下層設電梯機房、水箱間及鍋爐房等;建築高度為61.1m,建築結構形式為框架剪力牆結構,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耐火等級為一級。本工程地下層層高為3.9m;一層層高為6.900m;二~四層層高為4.20m;五~十七層層高均為3.20m;屋頂層:屋頂層高3.40m,屋面構架層高6.60m。XXXX樑最大跨度為10.10 m,樑截面最大高度為1300×2500,1200×2000;樓板最大厚度180㎜厚。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耐火等級為一級,工程設計建築耐久年限為50年。

三、施工組織:

本工程基礎為樁基承台基礎,基礎埋深-5.500m、工程±0.000相當的絕對標高為61.1m。根據現場情況,擬採用反剷式挖土機進行整體開挖,開挖時由東向西進行施工開挖,開挖長度及寬度為基礎承台邊向外1m,坡比為1:0.3,以便做排水明溝和埋設軸線龍門樁。如有特殊情況再加大放坡。根據設計基底標高以及施工範圍內的土方平衡嚴格控制其土方的超挖與少挖,把基礎回填的土方堆放場地內,其餘多的土方採用泥頭車外運出去。為方便施工,我施工方將這部分進行大開挖至-5.4m後再按龍門樁定位軸線進行承台,基礎的基槽開挖。在基槽開挖期間,測量人員密切配合,隨時施測基坑邊線及基底標高,確保土方到位和不超挖,預留20cm待人工清理,防止挖機撞擊管樁與擾動基底持力層。在深基坑旁挖設集水井,井內集水用泥漿泵抽至周圍排水溝。在基坑四周用紅白花鋼管扎欄杆一圈做安全圍護,以防行人跌入坑內,基礎工程施工期間,扎路架供人員上下作業。大開挖土方6天完成,基坑基槽5天完成。基坑排水採用明溝排水、集水坑積水、潛水泵抽水,保證基坑底部無明水,以防基坑被水浸泡。

挖土機開挖至樁頂面設計標高,向上20cm處後,人工開挖餘土,開挖的土方就近堆放於基坑內的空地,以便於以後的基坑回填。多餘的土方採用泥頭車外運出去。

機械開挖時,人工跟進清理基坑底及邊坡、開挖排水溝。

基坑開挖後,安排專人負責排水。

四、施工要點:

1、機械挖土前先繪製詳細的土方開挖圖,規定開挖路線、順序、範圍、排水溝、集水井位置及流向、棄土堆放位置等,避免混亂,造成超挖、亂挖、應儘可能的使機械多挖,減少人工挖方。

2、機械開挖土方時設有專人負責指揮,嚴格控制挖土標高,因該建築物是由樁承載;機械開挖深度控制在距樁頂100mm處,不得超挖。待樁施工結束在由人工清土地。人工清土應與機械挖土同時進行,以便利用挖土機將清理出的土方清出基坑,減少人工清工的工作量。

3、測量人員必須在坑底設置標高控制樁,以控制坑底標高,防止超挖。清土時坑底標高控制樁採用短木方,要求每隔2m×2m設置一個標高控制樁。同時要求測量人員及時將邊軸線放出,以便清土人員開挖排水溝、集水井。

4、人工清土時,必須根據測量人員所測的標高控制線,拉線清土找平。第一步,可用尖頭鍬將餘土清至基坑設計標高向上2~5cm左右,第二步清土時,必須保證基坑內無明水,且清土必須採用平口鍬進行,保證坑地平整、標高準確,且不得擾動基層土。嚴禁在基坑內採用手推車運土。

5、基坑採取明溝排水,集水井集水,真空泵排出基坑外,確保坑底無明水,以防地下水和雨水浸泡,保證土方工程的質量。基坑內四周設300×300排水溝,採用多孔磚側向砌築,孔口便於基坑內的積水流入排水溝。基礎墊層部位縱橫方向每隔6~8m設置200×250~400(深)排水暗溝,內填40-70mm石子。開挖排水溝必須拉線進行,確保橫平豎直、整齊美觀。集水井磚砌,深度為基坑底向下1m,直徑600~800mm。基坑表面的積水通過排水暗溝流入周邊排水明溝,再由明溝流入集水井,通過潛水泵或污水泵排出基坑外。

6、為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的需要,可在距離基坑邊1.5m處設擋水溝,溝通截面尺寸300mm×300mm,採用紅磚砌築,坡度1‰~2‰,表面採用1:3水泥砂漿抹光。

7、基坑挖土期間,應收聽天氣預報,一旦出現雨水天氣,應將基坑底部及邊坡及時用塑料薄膜或彩條布覆蓋,以防坑底土層及邊坡被雨水侵蝕,影響工程施工質量或造成邊坡失穩。

8、當基坑底部有軟弱土層時,應及時請監理到現場確認,並採用人工開挖,並及時辦理簽證。超挖部位根據設計要求作如下處理:

用砂石回填至基礎底標高,砂石墊層頂面寬度超出基礎邊300,每落深500,砂石墊層寬度底面增加300。

五、質量要求

1、認真控制土方的'開挖深度,確保基底標高的準確,嚴防基底土層被擾動。人工清土時必須分層進行,嚴防超挖,一旦基底土層被擾動,應及時彙報,必須將擾動的土方清出,請監理驗收後,採用級配砂石回填至設計標高。

2、土方工程質量標準:

(a)保證項目

基坑基底的土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嚴禁擾動,地基處理符合設計要求。

(b)允許偏差項目及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1 標 高 +0 、-50 用水準儀檢查

2 長、寬度(由設計中心向兩邊量) -0 尺量檢查

3、成品保護

(a)開挖時應注意保護定位樁、軸線樁、水準基樁、防止被挖土和運土機械設備碰撞或行駛破壞。

(b)基坑四周應設排水溝、集水井、以防雨水浸泡基坑。

(c)夜間施工應設足夠的照明,並有專人負責指揮,防止地基超挖。

(d)基坑內排水溝、集水井中的積水應及時排出基坑。

(e)基坑開挖後,應及時澆築素混凝土墊層,避免暴露時間過長而被雨水、地下水浸泡,影響坑底持力層的土質。未能澆築混凝土的基坑底土層,在雨天應及時採用彩條布或塑料薄膜覆蓋,防止被雨水浸泡。

六、安全措施:

1、機械施工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場地內。挖土機工作回轉半徑範圍內不得站人或進行其它作業,卸土時應待運土汽車停穩後進行,不得將剷鬥從運輸汽車駕駛室頂部越過,裝土時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裝土車上。

2、挖土機操作和汽車裝土行駛要聽從現場指揮,所有車輛必須嚴格按規定的行駛路線行駛,防止撞車。

3、夜間作業,機上及工作地點必須有充足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和護欄。

4、雨期施工,運輸機械和行駛道路應採取防滑措施,以保證行車安全。

5、基坑開挖時四周的圍護要及時跟上,不要留有安全上的隱患。

什麼是施工方案? 篇二

施工方案是根據一個施工項目制定的實施方案。其中包括組織機構方案(各職能機構的構成、各自職責、相互關係等)、人員組成方案(項目負責人、各機構負責人、各專業負責人等)、技術方案(進度安排、關鍵技術預案、重大施工步驟預案等)、安全方案(安全總體要求、施工危險因素分析、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驟安全預案等)、材料供應方案(材料供應流程、接保檢流程、臨時(急發)材料採購流程等)

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 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