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審目的
結合雙體系實際運行情況,對雙體系運行效果等進行評審、評價,為雙體系持續改進提供依據。
二、評審內容
風險分級管控分級是否合理、措施是否得當,隱患排查治理是否有效,危險源辨識是否完全,準確,公司制定的設備設施清單、作業活動清單、風險分析表、隱患排查表、應急處置、崗位勞動防護用品、公司及崗位風險公告卡等是否齊全、適合。
三、評審依據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府令311號
《關於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通知》(魯政辦字【2016】36號)
《關於深化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推進企業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通知》(魯安辦法【2016】10號)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範》GB/T 45001
《山東省工貿行業企業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評估標準》
四、評審組織
公司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五、評審總結
1、評審方法
根據《山東省工貿行業企業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評估標準》進行座談研討,各部門負責人、基層員工發言,討論雙體系運行中的不適之處,對提出的不適用的地方進行研討,確定整改意見。
2、運行中的不足
1)雙體系制定符合企業實際,制度合理,但在運行中,存在排查及治理不及時的情況。
2)材料運行填寫不規範,甚至個別人流於形式。
3)日常排查記錄設計繁雜,任務繁重。
3、整改措施
針對發現的問題,公司決定利用2020年初的時間,重新進行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體系建設,使之符合最新法規標準和上級條文要求,體系各方面和公司實際情況相符,並嚴格實施運行和持續改進,以達到降低安全生產風險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目的。具體為:
1)加強員工培訓,積極推進落實,提高員工意識;
2)規範員工填寫,加強考核;
3)由紙質記錄排查更改為網上平台運行,對各崗位網上平台運行與實際排查的情況進行週期性檢查,杜絕流於形式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