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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內部承包經營合同通用多篇

欄目: 企業範文 / 發佈於: / 人氣:1.78W

公司內部承包經營合同通用多篇

公司內部承包經營合同 篇一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 同意對 四川昊祥建築勞務有限公司 分公司實行承包經營,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

承包方為分公司的經理,從事地區的勞務承包工程,承包方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業務。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公司單獨建賬,獨立核算,盈虧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擔。

第三條 承包指標

在承包期限內承包方向發包方每年上繳承包費計人民幣 元,在每個承包年()度第

第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義務

4.1 在年

4.2 負責協助刻制分公司的工章,分公司賬户的開立和註銷,參與分公司的財務管理(財務人員由發包方派駐,其所有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4.3 發包方根據需要派人員到承包方處理事務,其所派人員的差旅費、生活費、業務往來費等各項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如發包方所派人員常駐承包方,其常駐人員的工資(具體工資另行協商)、生活費、差旅費等全部由承包方承擔。

4.4 發包方認為承包方工作不力或有損發包方利益或承包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時,發包方有權收回提供給承包方的手續,並撤銷對承包方的授權。

第五條 承包方的權利義務

5.1 承包方必須健全生產、財務管理、工資、勞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發包方申報分公司財務報表;發包人定期審核分公司的各項業務往來。

5.2 承包方的生產活動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承包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所有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5.3 承包方應按時向國家納税。承包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負全部責任。

5.4 承包方享有自主經營權,有權自行招聘職工,有權根據職工的工作效率、身體條件、勞動態度、執行紀律好壞等情況,決定職工工資的多少,調整工作和辭退職工。

5.5 承包方在承包經營的全部資金由承包方自籌(含分公司申請執照時所需的費用、房租等等),承包方在分公司內所添置的各項設備、傢俱用具和所有財產屬承包方所有。

5.6 承包方應提供甲方認可的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第三人出具的承包本協議約定的分公司的擔保書。

5.7 承包方向發包方出具安全承諾書、保證按月發放工人工資承諾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若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因自身原因違約或者給發包方造成損失,除足額賠償發包方外,還應支付發包方違約金 萬元,並承擔由此造成的差旅費、律師費等合理費用。

第七條 合同解除

發生下述情況之一,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1 承包方未按第一條規定的承包內容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

7.2 承包方未按期上繳承包費的;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發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其它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承包期滿自然失效。雙方在合同期內形成的債權關係,不因合同期滿而消失。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內部承包經營合同 篇二

發 包 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 包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發包方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對********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實行承包經營,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

承包方為******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經理,從事濟南市的工程項目建設,承包方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業務。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展,另行訂立承包協議。

第三條 承包指標

在承包期限內承包方向發包方上繳承包費計人民幣月內支付。 另外,建設單位按建設工程總造價的2.6%所交納的建設工程勞動保險費,竣工結算後所返還數額,分公司向總公司應繳納 。

第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在 年 將分公司交給承包方經營管理。

4.2 提供分公司承攬承建工程勞務所需要的資質、證照及相關資料。

4.3 協助分公司參與招投標及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關服務。

4.4 對分公司的運行狀態、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

4.5 對分公司進行年度工作考核,評估。

4.6 收取承包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作為承包負責人全面負責分公司的經營管理,接受發包方的監督與考評。

5.2 根據發包方授權,參與工程勞務投標;根據業務情況組建施工隊伍,負責材料採購、施工管理、質量保證、安全保障、資金籌措、竣工決算等工作。

5.3 合法使用,妥善保管發包方提供的資質及印鑑。

5.4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工程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5.5 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行承擔分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税收、勞動保障);

5.6 按季度、年度呈報業績報表,按約定時間上交承包費用;

5.7 對分公司除上交約定承包費用、承擔約定其他費用外的一切有形財產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 其它事項

6.1 分公司出現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經營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擔。

6.2 發包方應承包方請求派往分公司長期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項目管理人員、法律審查人員,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間相應的工資、福利、差旅費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擔,工資標準參照當地同類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確定。

6.3 分公司需要發包方派員參與工程勞務招投標、辦理相關手續、訂立相關合同、協調對外關係的,發包方應當配合,相關人員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出差補助費由承包方承擔,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據實報銷。

6.4 承包方保證分公司按時完整地向發包方移交各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工程勞務承包合同、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報告、結算表單、民工工資表等)。

6.5 分公司單獨建賬,獨立核算,盈虧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擔。分公司獨立進行税務登記,如果當地税務機關要求必須在當地繳税,承包方應在當地依法按時納税,承包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債權債務負全部責任。

6.6 承包方在經營管理分公司期限內,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安全,順利完成施工任務,不得拖欠聘用人員工資,不得以分公司名義賒購材料物資或者向任何單位、個人借款融資。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承包經營分公司期間,出現下列情況,全部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執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分公司及所屬人員違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發生被相關部門行政處罰、新聞媒體曝光等有損企業形象的事件;不按約定時限上交承包費用;違規使用資質;不服從發包方的監督管理。

第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訴訟處理由總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雙方簽章後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內部承包經營合同 篇三

訂立合同甲方:司 (以下簡稱甲方) 訂立合同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推行項目管理,明確雙方責任,實現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確保日常生產經營正常開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以下承包合同,供雙方共同執行。

一、承包性質

1、以施工 項目工程的承包經營。

2、承包方屬風險性總包乾承包經營,額定上交,盈虧自理。

二、承包期限

該項目與建設單位合同中的所有條款全部履行結束。

三、上交指標

按完成結算收入的 上交(一切税費由乙方承擔)。

四、安全責任約定

乙方施工中出現工傷事故無論大小責任均由乙方全額承擔。

五、其他約定

1、乙方必須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守法經營;遵照行業管部門規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應全面履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全額享受和承擔建設單位的獎或罰,並承擔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籤的合同條款中全部的責任和義務。

3、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承建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的監督和檢查,甲方對乙方常規性的生產經營提供服務(技術方面的工作實行有償服務)。

4、本合同簽章生效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約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全部退還乙方。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竣工財務結算手續結清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