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 系 班學生 ,按學院“關於學生在校外住宿的有關規定”申請在校外住宿,特慎重承諾如下:
1、提供的在校外住宿的證明材料等相關信息真實可靠。
2、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與學生身份不符的事,不從事任何損害學校形象的活動,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學院的各項活動。
3、學校已經向我詳細説明校外住宿可能產生的後果和我本人應承擔的責任,我承諾將加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一旦發生各類傷害事故,將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其他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承擔責任,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學校承擔責任。
4、如果我的居住地點發生變化,我將立即向學校報告居住房屋的詳細地址、有效聯繫方式。
以上內容經本人、家長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對本人產生約束力,本人若有違反本承諾內容的行為,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本承諾書未盡事宜,遵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及其他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執行。
居住地址:
電話: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尊敬的學校領導:
我是某年級某班學生某人,因體質較差和長時間養成居家生活習慣,對在校住宿不能適應,以至造成經常性失眠,對學習和個人的健康都有影響。
現向學校申請走讀,即白天在學校學習並做完功課,晚上回家睡覺。由於家裏和學校相隔很近,本人走讀也會很安全。請校領導給以批准,萬分感謝。
恭呈校教務處(或校長室)
申請人:
年 月 日
1、本人經與家長協商並經家長同意,自願申請走讀。
2、本人在校讀書期間保證遵守校紀校規,嚴格執行學校一切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學校各項活動。
3、本人在校內外保證注意自身安全,檢點自己的行為。一切行為及後果均由本人負責。
4、本人走讀期間,保證在家居住,不私自在校外租房、留宿。如在校外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負責。
乙方承諾,在走讀期間,遵守以下義務:
1、保證申請事項的真實性,並承擔虛假申請造成的一切後果;
2、承擔擅自變更登記要求的一切後果;
3、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共秩序,維護學校聲譽和大學生的自身形象;
4、自覺接受學校安全、紀律教育,遵守校紀校規;
5、按時參加學校安排的學習、實驗、軍訓及各項集體活動;
6、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必須返回學校住宿;
7、自行承擔在校外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
乙方家長對以下事項表示認可:
1、同意乙方辦理走讀手續;
2、保證申請事項的真實性,並承擔虛假保證的一切後果;
3、乙方在校外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與甲方無關;
4、對乙方在走讀期間的行為承擔監督責任,負有向甲方及時告知乙方相關情況的義務。自行承擔違反該條約定的一切後果。
尊敬的學校領導:
現向學校申請走讀,即白天在學校學習並做完功課,晚上回家睡覺。由於家裏和學校相隔很近,本人走讀也會很安全。請校領導給以批准,萬分感謝。
恭呈校教務處(或校長室)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協議書:
甲方:中學國中部初x(x)班
乙方:學生姓名:xxx
雙方同意以下協議條款:
一、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進行走讀,屬乙方自願而非校方原因所致。乙方走讀原因:…… 乙方走讀接送時間:……
二、根據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二章、第十三條:下列情況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它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外發生的;
4. 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責任由學生本人全部承擔,與學校無關。
5.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三、本申請書一式三份,學生家長一份、班主任一份、學校年級一份備案。
四、本申請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本人是雲南大學工商管理與旅遊管理學院 級 專業學生 姓名: 學 號 :
身份證號:
原校內住址:
按學院關於學生在校外住宿的有關規定申請在校外住宿,特慎重承諾如下:
1、提供在校外住宿的證明材料等相關信息真實可靠。
2、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服從居住社區管理。
3、保證遵守校規校紀,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的教學活動和各類集體活動,服從學校學院相關安排和管理。不做違反學生身份的事,不從事任何損害學校學院形象的活動。
4、如果居住地點或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本人將立即向學院報告。如遇緊急情況本人將及時向當地派出所及學院報告。本人應與班級同學經常保持聯繫,並且每兩週向輔導員老師彙報近期學習生活情況。
5、學院已經向本人及家長詳細説明校外住宿可能產生的後果和本人應承擔的責任。本人承諾在校外住宿期間將加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在校外住宿期間發生的一切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個人糾紛等,以及因校外住宿發生的一切事故,其後果完全由我本人及家長承擔,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學校學院承擔責任。
以上內容經本人、家長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對本人產生約束力,本人若有違反本承諾內容的行為,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本承諾書未盡事宜,遵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及其他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執行。
校外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現向學校申請走讀,即白天在學校學習並做完功課,晚上回家睡覺。由於家裏和學校相隔很近,學生走讀也會很安全。請校領導給以批准,萬分感謝。
恭呈校教務處(或校長室)
申請人:
年 月 日
1、學生經與父母協商並經父母同意,自願申請走讀。
2、學生在校讀書期間保證遵守校紀校規,嚴格執行學校一切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學校各項活動。
3、學生在校內外保證注意自身安全,檢點自己的行為。一切行為及後果均由學生負責。
4、學生走讀期間,保證在家居住,不私自在校外租房、留宿。如在校外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負責。
乙方承諾,在走讀期間,遵守以下義務:
1、保證申請事項的真實性,並承擔虛假申請造成的一切後果;
2、承擔擅自變更登記要求的一切後果;
3、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共秩序,維護學校聲譽和大學生的自身形象;
4、自覺接受學校安全、紀律教育,遵守校紀校規;
5、按時參加學校安排的學習、實驗、軍訓及各項集體活動;
6、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必須返回學校住宿;
7、自行承擔在校外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
乙方父母對以下事項表示認可:
1、同意乙方辦理走讀手續;
2、保證申請事項的真實性,並承擔虛假保證的.一切後果;
3、乙方在校外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與甲方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