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區公安局:
本人的女兒現用名xxx,女,漢族,20xx年5月6日出生於xx市婦幼保健院婦產科。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xxx的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沒有注意到與姑母的名字讀音接近,以至於在後來的生活中帶來了不便,特別是在親戚聚會時,大家紛紛指責我對長輩不尊敬,所以為了避免亂輩份而產生的誤解,今特此提出書面申請。
我清楚地知道,這一個人行為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意願為感!特此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尊敬的xx鎮派出所領導:
本人女兒現用名xx,女,苗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縣xx鎮派出所xx居委xx路xx號。現在,我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xx的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為便於孩子今後的學習﹑生活與工作,今特此提出書面申請改名。我清楚地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和負擔,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充分理解幫助為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市區公安局:
本人現用名,男,漢族,20xx年xx月xx日生於市醫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什麼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什麼不良的社會記錄。
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更改為,望同意為切!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