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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議申請書範文(熱門32篇)

欄目: 常用文書 / 發佈於: / 人氣:2.4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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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議申請書範文(熱門32篇)

篇1: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XXX 性別:女 年齡: 歲

單位: 職業:

住址:XXXXX市XXX區XXX小區 120 幢 35號

被申請人:XXX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XXXXX 市 XXX 路 X 號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XXX年X月XX日作出的《工傷

認定結論通知書》(20xxX勞工傷認326號)具體行政行為,向XXXXX市**提出複議申請,要求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及理由:

我丈夫王XX系XXXXX市XX公司職工,X年X月被借調至XXXXX市XXX區XXXX單位,從事xx崗位工作。20xx年3月13日上午10時30分許,在XXXX單位辦公室突發病,同事當即撥打120急求電話,XXXXX市人民醫院現場搶救,並以“呼吸心跳驟停”收住院,住院後診斷為:多發腦幹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腦死亡。在搶救治療過程中,XXXX單位、XX公司領導十分關心,聘請專家,醫院也是本着人道主義精神積極採取措施救,最終王XX於20xx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醫院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死亡原因系:多發腦幹大量出血。

XX公司於20xx年3月30日向XXX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申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核實,認為王XX在工作中突發疾病,經搶救155小時後死亡的情形,不屬於視同 認定工傷範圍。

我認為XXX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結論不正確。理由:一是王XX系在XXXX單位工作崗位發病,屬於工作時間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有4名同事證人證言為證;二、王XX突發疾病沒有當場死亡,但病情嚴重,呼吸心跳驟停,送往醫院後,經醫院評定,達深度昏迷7分,診斷為腦死亡。後經醫院的積極救治,延遲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時間,有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及搶救經過為證。因此我認為:王XX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第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的情形,應該認定因工死亡。

王XX的死亡給家庭造成了極大的損失,使本來生活拮据的家更加貧困,70多歲的母親年邁體弱無收入;做為妻子的我無正式工作,收入極低,孩子年幼僅5歲。如果王XX在48小時內不經積極救治呼吸心跳停止,我們的待遇就可以得到補償。但是王XX沒有在48小時搶救之內死亡的原因是醫療機構的救死扶傷的積極救治、是家人不放棄不拋棄的努力、是單位領導的全力關心才延緩了生命、延遲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時間,勞動保障局認為的王XX發病155小時之後死亡,不屬於因為死亡的情形,我們就得不到應有的待遇,對此我們不能理解。

勞動法律規範所體現的是傾斜立法、保護弱者的原則。工傷保險實行無過失補償,勞動者只要在工作時間工作場2

所、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就應該獲得工傷保險補償,享受工傷待遇。做為王XX的妻子,我申請XXXXX市**撤銷XXXXX市X年X月X日作出的(20xx)X勞工傷認字量(236)號《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以保障我的合法權益。

XXXXX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證據10份。

需準備的材料:

一、申請複議書一式3份。

二、附件材料:10份(全部複印2份)

1、工傷認定申請書(1份)

2、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1份)

3、死亡醫學證明書(1份)

4、診斷書(1份)

5、醫院搶救經過(1份)(需準備)

6、證人證言(4份)

7、工作所在的單位出具的事故報告(1份)

另需準備:

申請人XXX的身份證複印件及與王XX夫妻關係證明(結婚證複印件)

篇2:複議申請書

一、現將本文書的製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1)註明文書名稱,居中寫明覆議申請書。

(2)申請人基本情況。

2.正文。

(1)請求事項。

(2)事實和理由:主要闡明申請人認為原決定或裁定不當,提出複議申請的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所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申請人簽名,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加蓋單位公章,並有其法定代表人簽名。

(3)申請日期。

(4)附項。

二、格式:

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申請人為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住所地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證據及材料。

三、舉一範例供製作時參考:

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市××貿易公司

地址:××市××區××街××號

法定代表人:劉×× 職務:經理

請求事項:

申請人因與××市××科技開發公司債務糾紛一案,不服××市××區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申請本案審判人員陳××迴避的決定”,現提出申請複議,請求法院對申請人的迴避申請依法複議,變更原決定。

事實和理由:

(應祥述,此略。)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市××貿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

(公章)

××年××月××日

篇3: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汪茂榮,男。漢族。1967年9月19日出生,住舒城縣城關鎮沙埂村康居點,電話:***

被申請人:舒城縣人民政府,法人:張秀萍。地址:舒城縣城關鎮梅河路403號。

原由: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9月29日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申請複議。

申請事項:

1、認定被申請人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違法。

2、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房產為證件齊全的商品用房

申請人於1995年購買沙埂村開發的商用房一套,並相繼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舒國用[1997]字第030xx6號)和《房地產權權證》(皖舒字第00045781號),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

二、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徵收土地審批文件,其土地徵收行為是違法的

20xx年,舒城縣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的決定。該決定確定徵收總面積1742畝,徵收範圍包括申請人房產所在的國有出讓土地以及周邊大片的農用土地。舒城縣人民政府指定縣住建局為該項目中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與補償部門,縣住建局委託縣房地產管理局為房屋徵收實施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徵收1742畝農用土地,審批權是國務院,應經國務院批准並取得附屬建築物拆遷許可證,並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方可實施徵收。

但申請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徵收的批准文件均未果。20xx年房屋拆遷工作啟動後,申請人多次要求相關單位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但作為實施及監管單位的舒城縣人民政府和縣住建局,始終沒有出具。而且,舒城縣國土局工作人員還聲稱“先拆遷再辦理審批手續”(有錄音證據)。20xx年9月2日,申請人再次向舒城縣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的書面申請,但其在法定的時間內並未回覆。

由此,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1742畝土地徵收的審批文件,其徵收行為是違法的'。

三、申請人房產所在區域用於商業性房產開發建設,被申請人出具徵收補償決定書的行為是非法的

20xx年9月29日,舒城縣人民政府向申請人出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其主要內容為:依據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經北京寶孚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作出徵收補償決定。

首先,申請人房產所在地為二類住房用地,不屬於公益性用地範疇。根據六安市舒城縣城市總體規劃(20xx—20xx),申請人房產所處土地性質為二類住房用地。從南溪河綜合改造規劃平面圖來看,申請人房產及周邊大面積土地都不在該項目規定的公共用地範疇,而是進行商業性的房產開發。因此,對申請人房產的徵收應該是屬於商業化行為,而非類似公路、醫院、學校等公益性建設需要。

其次,對申請人房產的徵收不適用國務院590號令的相關條例,應按照物權法的相關條例進行平等協商。舒城縣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國務院土地審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畝土地徵收的決定已屬於違法。而且,在違法徵收的前提下,再次單方面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評估並出具強制執行的決定書,更屬於非法的強盜行徑。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政府無權凌駕於法律之上,對申請人的私有財產單方面評估作價和強制執行,而應該是建立在市場化平等基礎上的公平協商。

綜上可知,舒城縣人民政府在違法的基礎上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人民羣眾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懇請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六安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篇4: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

被申請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

住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郵編:________

複議請求:

一、確認被申請人處理申請人價格舉報件的程序違法。

二、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通過地址為115649167@qq。com的電子郵箱向xxx省物價局及被申請人地址為jzswjj@126。com的電子信箱遞交了一份標題為“會成法式軟麪包投訴書+證據”的價格舉報材料。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收到被申請人如下回復:

您反映武漢中商平價沙市店價格欺詐的投訴書已收悉,我局正交由相關部門辦理,待有結果後再向您回覆。

依據《xxx省“12358價格舉報管理信息系統”網絡運行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被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價格舉報件後,應當於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前辦理完畢。

迄今為止,被申請人未通知申請人案件是否受理,未告知申請人該案件的辦理結果。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處理“會成法式軟麪包投訴書+證據”價格舉報件的程序違法,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收到申請人的價格舉報件後,十日內未通知申請人案件是否受理的行為,違反了《xxx省實施辦法》第十五條,《xxx省辦理價格舉報案件工作程序規定》第四條的規定。

二、被申請人未在________年____月21前將案件辦理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違反了《xxx省辦理價格舉報案件工作程序規定》第九條的規定。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應當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篇5: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路基工程12標項目經理部

負責人:

施工所在地:

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

住所:

申請人收到貴院(XX)六民一初字第28號民事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對該裁定書凍結申請人七十萬元保證金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請複議,事實和理由如下:

一、法律、司法解釋對財產保全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4條規定:“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05條規定:“債務人的財產不能滿足保全請求,但對第三人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債權人的申請裁定該第三人不得對本案債務人清償。該第三人要求償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財物或價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第14條規定:“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範圍應當限於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數額並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作擔保的,採取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案外人的財產能否進行保全問題的批覆》明確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法發〔一九九四〕二十九號《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與最高人民法院法發〔一九九二〕二十二號《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精神是一致的,均應當嚴格執行。對於債務人的財產不能滿足保全請求,但對案外人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債權人的申請裁定該案外人不得對債務人清償。該案外人對其到期債務沒有異議並要求償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財物或價款。但是,人民法院不應對其財產採取保全措施。”

二、履約保證金的性質

履約保證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46條第提出的一個法律概念,其第二款規定:“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但是該法並未對其含義、性質和作用做出解釋。

推測立法本意及考諸工程實踐,創設履約保證金的目的,主要在於促使中標方充分履行契約義務。具體而言,它有如下幾方面的作用:一、確保招標人權益。可藉由交納履約保證金來認定中標人有足夠的履約誠意,如果中標人出現違約情況時,招標人可獲得相應補償;二、督促中標人履約。如中標人慾撤出工程,必須要考慮到保證金遭沒收的風險,故可通過收取履約保證金來有效抑制中標人不履行工程的行為;三、保障農民工工資。在發生中標人侵害農民工權益的情況時,可用保證金解決這一問題。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認定履約保證金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法》規定的一種特殊的督促中標人履行債務的措施,而與債的法定擔保方式有所不同。因此,在建設工程過程中,無論是發包方(招標人)收取承包方(中標人)的履約保證金,還是總包方收取分包方的履約保證金,皆為行業慣例,且本質一樣,都是為了履約擔保。

因此,履約保證金從交納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於收取的一方,也不屬於交納的一方,而是應根據雙方約定的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其最終的歸屬。如交納方沒有違約,則返之,若交納方出現違約,則歸收取的一方,道理就這麼簡單。如果把履約保證金理解為不論在何種情況下都歸交納的一方所有,則該款在性質上就形同借貸,起不到擔保的作用,這在法理上是講不通的,也有悖於創設這一制度的目的。

三、保證金歸屬

申請人和有限公司簽訂施工合同,並按行業慣例收取了履約保證金180萬元。由於其不具備施工能力,嚴重違約,自行提出退場要求。此時申請人沒收有限公司履約保證金的條件成就,故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屬於申請人所有。儘管如此,申請人依然於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兩次將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有收據為憑。

四、結論

從法律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從履約保證金的性質,從保證金歸屬中可以得出如下幾點結論:

一、財產保全範圍應限於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二、債務人的財產不能滿足保全請求,但對案外人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債權人的申請裁定該案外人不得對債務人清償。但是,人民法院不應對其財產採取保全措施;

三、履約保證金從交納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於收取的一方,也不屬於交納的一方,而是應根據雙方約定的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其最終的歸屬;

四、根據行業慣例和合同約定,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屬於申請人所有;

五、履約保證金已於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退還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

綜上所述,申請人作為被申請人與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的案外人,法院不應採取保全措施;有限公司交納到申請人的保證金效力已定,屬申請人所有;事實上申請人已於XX年1月16日全額退還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申請人已無法協助法院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9條規定,申請人向貴院申請複議,退請貴院依法審理,解除對申請人的保全措施和協助執行義務。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篇6: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總經理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XX 聯繫方式:XXXX

被申請人: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經理 地址:XXXX 聯繫方式:XXXX

因被申請人訴申請人承攬合同糾紛一案,貴院於20xx年X月X日下發了XXXX號民事裁決書,該裁定書裁定將申請人銀行存款XXX萬元予以凍結,現申請人對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請複議。

複議請求

請求貴院依法撤銷XXX號民事裁決書,並將申請人被凍結的銀行存款予以解凍。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認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採購合同》第十一條中明確約定:“合同爭議管轄的法院為申請人所在地法院,”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享有本案的管轄權,即只有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才有權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貴院的此種做法是不當的,沒有事實依據的,違反了法律的意思自治原則。

綜上,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向貴院申請複議,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XX號民事裁決書,並將申請人被凍結的銀行存款予以解凍。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公司

年 月 日

篇7: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魏**,男,生於1970年12月12日,漢族,個體户,住湖北鄖縣青曲鎮青曲村3組。

申請人:萬**,女,生於1969年12月8日,漢族,農村居民,住址同上,系魏德清之妻。

被申請人:陳西強,男,生於1963年1月19日,漢族,建築個體户,住鄖縣鄖縣青曲鎮店子河村2組。

申請人於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收到貴院(20xx)鄂鄖縣民一初字第02712號民事裁定書,對該裁定書凍結申請人21萬元存款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請複議,事實和理由如下:

一、該裁定程序違法,被申請人陳西強事實上沒有提供任何擔保。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9條對不動產查封作出了具體規定:“查封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張貼封條或者公告,並可以提取保存有關財產權證照。查封、扣押、凍結已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其他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行為。”

據此規定,該裁定查封了被申請人陳西強提供的其子陳俊名下坐落於十堰市張灣區紅衞街辦秦家巷92號11棟2-5-2住房一套作為擔保,但並沒有向房產局辦理登記手續,取得他項權利證書,更沒有張貼封條或者公告,也沒有對該房屋進行評估,此房屋到底是一萬元還是價值壹拾萬元,是否與凍結申請人21萬元的存款價值相同,沒有任何依據。因此,事實上被申請人根本就沒有提供任何擔保,程序嚴重違法。

二、此款是申請人全家的保命錢,且本案採取保全措施沒有任何必要。

本案的事實是:於20xx年3月,湖北鄖縣青曲鎮楊家溝村村民龔士華建房,將建房工程承包給本鎮店子河建房老闆陳緒強,陳緒強又聘請陳緒武在該工地幹活,在20xx年3月31日上午上一樓預製板時,由於吊預製板的吊杆機支架從木橋上脱落,使預製板落地摔斷,並導致陳緒武受傷。

該預製板從答辯人處購買是事實,但屬於建築商違章操作,也沒有其他支撐防護的情況下使預製板掉下才發生事故,與預製板的質量沒有任何因果關係。是僱主應當承擔的承擔責任,法院也判決讓建房老闆陳緒強承擔賠償責任。可建房老闆陳緒強躲避賠償責任,把所有財產轉移,使法院無法執行。因此陳緒武便到北京shàngfǎng,為了杜絕陳緒武shàngfǎng,該裁定竟私自推翻原判決做出錯誤的決定,將申請人的財產予以凍結。

申請人家中有80多歲的父母,且體弱多病,常年卧病在牀,一月的醫療費就需幾千元。法院將申請人的存款全部凍結,等於掐住了申請人一家的喉嚨,是要只申請人一家於死地的。而且申請人的兒子在部隊服役,聽説法院如此執法後傷心欲絕,使其不能安心保家衞國,此裁定嚴重擾亂軍心。

再者,被申請人陳西強作為僱主應當對僱員承擔賠償責任,可法院雖然判決了,但其轉移財產拒絕執行,是不能向申請人追索的。該裁定事實上是“未審先判”嚴重違法,應當予以糾正!

綜上所述,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產品質量責任一案,法院不應採取保全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9條規定,申請人向貴院申請複議,懇請貴院依法審理,解除對申請人的保全措施。

此致

鄖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0**年八月三十一日

篇8: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________,性別,XXXX年出生,X族,個體工商户,住_______省_______縣_____鎮_____號。

申請人因不服______省_______縣工商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決定一案,於XXXX年XX月XX日向_______市工商局申請複議,現請求撤回複議申請。

撤回複議申請的理由

XXX年XX月XX日,______縣工商局以銷售假電錶為理由,以____工字第____號決定書對申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申請人不服,向______市工商局申請行政複議。在申請人提出複議申請後,_______縣工商局委託______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批電錶作了抽樣鑑定,鑑定結果證明該批電錶為質量合格的真表。______縣工商局認識到自己的行政處罰決定是錯誤的,遂於XXXX年XX月XX日向申請人作出道歉説明,並於當天將營業執照返還該申請人。鑑於被申請人已正式撤銷了原處罰決定,並已將營業執照返還給申請人,因此特申請撤回複議申請。以上請求,請予以審查決定。

此致

________省______市工商局

申請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9: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

住所:

負責人:

被申請人:

負責人: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對編號的土地(以下簡稱“該宗土地”)重新評估並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以下簡稱“行政決定”),現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申請請求:

依法撤銷申請人對該宗土地重新評估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並按照申請人購買該宗土地的價款為標準繳納土地出讓金。

申請理由:

20xx年xx月xx日,申請人以方式,向購買了位於的土地平方米(國土證編號為:,土地性質為:劃撥)。20xx年月日,仁壽縣規劃局發文(詳見本行政複議申請書證據),確定了對該宗土地的相關情況。20xx年月日,申請人以方式向被申請人申請拍賣時的評估價為標準補繳該宗土地出讓金、變更該宗土地性質為建設用地,被申請人卻要求申請人對該宗土地予以重新評估並以重新評估的價格為標準繳納土地出讓金。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這種決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原因如下:

第一、被申請人作出的決定沒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若被申請人是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作出的上述決定,則應向申請人明示。

第二、被申請人的任何行政決定應當以合法的書面形式向申請人作出,而非在申請人屢次要求繳納土地出讓金後,被申請人僅以電話或口頭的形式告知申請人。

三、據申請人瞭解,在被申請人轄區內另一地塊與該宗土地存在一樣的情況,即購買時系劃撥性質的土地。而另一地塊所有人在補繳出讓金時被申請人是以拍賣時的評估價作為補繳出讓金的標準。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對於情況相同的兩宗土地所作出的決定差別巨大,申請人作出的行政決定既沒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也沒有以合法的書面形式作出上述行政決定。綜上,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對於編號為的土地重新評估並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請求撤銷上述行政決定。

此致

申請人:

篇10:複議申請書

複議申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聯繫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託訴訟代理人:×××,……。

(以上寫明覆議申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請求事項:

請求對你院(××××)……號一案駁回迴避申請的決定進行復議。

1.撤銷駁回迴避申請決定;

2.准許×××(寫明被申請回避人員的訴訟地位和姓名)迴避。

事實和理由:

複議申請人在你院(××××)……號……(寫明當事人和案由)一案中,向你院申請……(寫明被申請回避人員的訴訟地位和姓名)迴避。你院(××××)……號決定書駁回迴避申請。

……(寫明申請複議的事實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複議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篇11: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浙江中富建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新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浙江省上虞市新河路2號

委託代理人:高嶽鬆 本公司項目經理

委託代理人:鄒鑄仁 江西華興律師事務所律師

申請人於20xx年11月5日,收到南昌中院(20xx)洪中執字第150-1號《執行裁定書》,不能接受該裁定書:解除被執行人江西易思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思傑公司)位於南昌市高新區京東大道399號萬年青科技園內的已完成結構封頂的在建廠房的查封的決定,依法提出異議,南昌中院在舉行聽證之後於11月7日製發(20xx)洪中執異字第27號《執行裁定書》(以下簡稱駁回裁定);駁回申請人異議,申請人不服,現提出複議申請,理由如下:

一、駁回裁定認定事實錯誤

其一、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易思傑公司所籤執行和解《協議書》第一條約定:易思傑公司應於20xx年8月31號支付最後一筆40萬元給申請人,而易思傑公司自己在聽證會上當庭承認其最後一筆40萬元是20xx年10月才支付到南昌中院帳户,可見易思傑公司已明顯違約。為此,異議人於20xx年9月2日7日22日三次向南昌中院執行局送交恢復原判決強制執行申請書。現駁回裁定對易思傑公司明顯違約的事實不予認定,所以該裁定存在認定事實錯誤。

其二、駁回裁定書認定,“易思傑公司支付最後一筆款項的義務和申請人出具工程款不足部分國家正式發票的義務,應為同時履行的對等義務”與事實不符,是在迴避易思傑公司逾期支付的事實的基礎上,對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易思傑公司所籤執行和解《協議書》的曲解,所以該裁定存在認定事實錯誤

其三、根據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易思傑公司所籤執行和解《協議書》第二條第1款約定:申請人有權要求易思傑公司按期支付上述款項,如未按期支付,按原判決內容執行。申請人在易思傑公司未按協議付款後不僅沒有義務向其出具發票,而且有權要求恢復執行原判決的內容。申請人也按約行使了要求恢復原判決執行權利。所以,駁回裁定認定申請人未同時履行出具發票義務是錯誤的。

二、駁回裁定駁回異議的理由不能成立

駁回裁定駁回申請人解除查封異議的理由是認定:“申請人履行沒有與易思傑公司付款同時出具發票的義務”,不僅是無視雙方執行和解協議對付款期限的明確約定,而且無視易思傑公司的最後一筆付款已明顯逾期違約的事實,是強加於人的徑行裁判,還具有以執代審之嫌。所以駁回申請人異議的理由不能成立。

綜上,申請人認為:對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查封是《民訴法》為切實保障生效判決內容的實現和切實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的規定,申請人在易思傑公司沒有按期償付拖欠款項的情況下,當然不能同意解除對易思傑公司在建廠房的查封。對南昌中院解除查封提出異議於法有據,現南昌中院以不能成立的理由駁回申請人的異議,是明顯偏向於易思傑公司,同時也是在放縱或助長不守誠信的逾期違約的行為,所以,申請人不能接受,現向貴院申請對駁回裁定予以複議,撤銷南昌中院的錯誤裁定,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x月xx日

篇12:複議申請書

(行政複議機關) :

我(們/單位/組織)對(被申請人) 作出的 (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出行政複議申請,因(撤回申請的事由) ,現申請撤回該行政複議申請。

申請人(簽字蓋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篇13:複議申請書

概念:

複議申請書,是指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因不服人民法院在訴訟過程中作出的決定或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對該決定或裁定進行復議審查並變更原決定或裁定的法律文書。

格式:

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因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字第___號(裁定或決定),特申請複議,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篇14: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張某某(死者之妻),女,漢族,身份證號410xxxxxxx,住XX市XX區XX路xxx號

委託代理人:江偉,河南薈智源策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魏xx,男,x歲,住河南省xx市xx鎮xx村x組

申請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鄭州市交警x大隊作出的鄭公交認字第410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現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提出複核申請。

複核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鄭州市交警x大隊作出的鄭公交認字第410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被申請人魏xx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與理由:

鄭公交認字第410xxxx號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責任認定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一、鄭州市交警x大隊未查清事故車輛豫Axxxx重型自卸貨車事發時的駕駛人,在未查清其車輛事發時的駕駛人就作出事故認定責任書,嚴重影響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x時許,xx駕駛的豫AXxxx號車與豫Axxxx號重型自卸貨車發生碰撞,當時xx所駕駛的車上就只有xx一人,而豫Axxx重型自卸貨車上卻有兩人,至於該兩人哪一人是事發時的駕駛人,鄭州市交

警x大隊未查清。而查清豫Axxx號車事發時的車輛駕駛人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至關重要,因為該車上駕駛人存在酒駕、疲勞駕駛及無證駕駛等諸多違法情形,而由另一人冒牌頂替當時車輛的駕駛人。所以,鄭州市交警x大隊在未查清事發時豫Axxx的駕駛人,而作出事故認定,有失公允。

二、事故車輛豫Axxxx號重型自卸貨車未年審,也未購買交強險就違法上路行駛,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交通法規的規定,車輛都必須按時參加年檢,在上路行駛之前也必須購買交強險,這是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事故車輛豫Axxxx號車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及不夠買交強險的情形下就公然上路行駛,這種無視法律的規定、無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應當對發生嚴重損失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綜上,事故車輛豫Axxxx號重型自卸貨車有諸多違法違規情形,對造成死亡一人的嚴重交通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根據事故雙方的實際情況,事故車輛豫Axxxx號車最低也應當負事故的次要責任。鄭州市交警x大隊在沒有查清事實的前提下,認定申請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是錯誤的,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起復核申請,望支持申請人的複核請求。

此致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複議申請書

申 請 人 西安xx有限公司,經營地址 西安市友誼東路x號,企業性質 新加坡獨資,電話xx;

法定代表人 林xx,職務 董事長。

被申請人 陝西xx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稱為陝西xx工程xx有限公司),經營地址 西安市尚德路68號(虛假),實際地址 南關正街泛美大廈xx室,企業性質有限公司,電話 xx;

法定代表人 楊xx,電話 xx。

申請人因不服新城區人民法院(20xx)新法執字第xxx號終結執行的裁定。認為該裁定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請求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撤銷該裁定。

一. 本案作為執行依據的支付令已經生效。

1. 債務人已非正常經營。新城法院送達支付令時,因債務人提供的公司地址虛假,按照其註冊地址無法送達,從而證明其公司已經非正常經營。

2. 債務人已着手逃避債務。從工商局調取的債務人新辦公地點的《房屋租賃合同》中顯示,該合同的出租人、承租人均為債務人陝西泛美施工程纖維有限公司的股東劉x、劉x,證明其公司股東為轉移資金、逃避債務,一起串通進行虛假地址變更。

3. 支付令已經依法送達債務人。審判員後來在債務人原公司註冊辦公地(泛美大廈)找見股東劉x,其拒收支付令後被留置送達;公司的副總經理劉x拒收支付令後也被留置送達。故本案支付令已經依法送達債務人事實清楚。

因此,債務人收到支付令後,既沒有在15日內清償債務,也沒有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及公司變更情況,(20xx)新民督字第xx號支付令即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應對其蔑視法律的不負責任行為承擔法律後果,故支付令合法生效,執行局應認真予以執行。

二. 債務人執行中稱其名稱變更不應影響本案的執行工作。

首先,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支付令後,沒有在有效期內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其公司名稱變更的事實。對此,債務人理應承擔其行為給自身帶來的法律責任。

其次,我公司訴前曾到陝西省工商局檔案室調取債務人備案資料,內容顯示債務人名稱並未變更,僅將公司法定代表人劉x變更為劉x,公司地址由南關正街的泛美大廈變更為尚德路68號。所以我公司已經履行訴前注意義務,所以才確定到新城法院訴訟。

第三,債務人陝西xx工程xx有限公司名稱雖然變更為陝西xx工程xx有限公司,但債務人主體沒有變更,清償債務的還款責任也未更改。且執行中債務人均表示同意還款,執行部門應依法裁定變更本案債務人的名稱,這不僅沒有損害債務人的實體權利,也符合高法《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73條的立法精神。現執行機構無視債務人予以還款的書面認可,仍簡單、草率地決定終結本案執行,無異是增加當事人的訴累,有違人民法院及時、有效處理案件的司法原則。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變更和追加執行當事人的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第二條明確規定:“除執行依據中指明的債務人外,可以對下列人申請執行,或者在已經開始的執行程序中,申請追加、變更下列人為被執行人:(四)債務人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變更姓名或者名稱後的人。”因此,無論是在審判還是在執行中,被執行人名稱的變更均不影響執行機構對債務人的執行。

尊敬的法官,本案債務人為達到逃避債務的目的,已採取欺騙手段將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楊xx,經執行法官詢問楊xx,其稱自己是農民,從未參與債務人經營,也未接管債務人一文一紙,更不知道本案的情況。顯然債務人是在蔑視法律有意阻礙人民法院執行。為了淨化西安的投資環境,敬請貴院依法撤銷新城區人民法院(20xx)新法執字第xx號執行裁定,使債務人儘快履行付款義務。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x月xx日

篇16: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 性別:_* 出生年月__*****_

家庭住址:*****_ 聯繫電話:_*****___

被申請人:諸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住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局長

行政複議請求:責令辦理房產權轉移

事實和理由:近日,到諸城房管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房管部門以自書遺囑需公證為由拒絕受理。

一、自書遺囑,遺囑人死亡後,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自書遺囑就生效,因此這份自書遺囑是一份有效文書。

二、《房產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四)繼承、受遺贈;該條規定了遺囑繼承生效後或者遺囑繼承這個事實發生後就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無需自書遺囑公證。

三、被申請人的《答覆》中提到“其真實性與合法性尚需提供其生效的有效的證明”,也就是説被申請人對自書遺囑真實性和合法性產生懷疑,《房產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也就是説,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申請人負責,房管部門及登記人員不擔責。對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不能保證的情況,《房產登記管理辦法》第八十一條、第九十條也做了規定,具體如下:“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委員會發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證明當事人以隱瞞真實情況、提交虛假材料等非法手段獲取房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可以撤銷原房屋登記,收回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或者公告作廢;申請人提交錯誤、虛假的材料申請房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繼承法》第七條也做了相應的規定:“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登記部門對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產生懷疑的,《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也作出了規定。登記人員就“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申請人詢問,詢問結果應當經申請人簽字確認,並歸檔保留。

四、《答覆》中提到要申請人提交“有效繼承證明”,難道我們提交的“繼承證明”不是有效的嗎?你房管部門怎麼能斷定我們提交的“繼承證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繼承證明”,這個繼承證明就自書遺囑,這個自書遺囑就是有效的,如果沒有效,申請人承擔一切責任。《房屋登記管理辦法》有明確規定,無需你登記部門和登記人員負責。

五、《答覆》中強調《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尚有效,這個《通知》的法律效力連“部門規章”都稱不上的文件,我們並不否認無效。

(一)、該《通知》與《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矛盾。《房屋登記管理辦法》20xx年7月1日生效,本辦法並未提出要求“繼承證明”(自書遺囑)公證。

(二)、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前置許可由法律、行政法規設置,部門規章無權設置,何況連部門規章都不是這個《通知》更無權設置前置許可。

(三)、20xx年7月1日生效《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 91這個《通知》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規,如何依照這個《通知》辦理房產權轉移?

此致

諸城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篇17: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因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字第___號(裁定或決定),特申請複議,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證據及資料

文書格式與範例:

篇18: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XX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區XX路XX大街XX號院。

法定代表人:李XX;職務:董事長;電話:XXXXXXXX

申請人因不服XX市XX區人民法院2013年1月12日(X)民字第9號裁定,特申請複議,理由如下:

申請人因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訴被申請人XX市XX科貿有限公司一案,已於2013年1月10日向貴院提起訴訟,要求被申請人支付所欠工程款、違約金、賠償損失,計1,550,000元。貴院受理後,被申請人為了阻止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執行,其已開始與其未到履行期限的合同債權人洽談償還其債務。貴院如不對被申請人在中國建設銀行XX分理處的'銀行賬號為XX-XXXXXXX的存款採取訴訟保全措施,申請人贏得本案訴訟後,也會因被申請人無力償還而使將來的生效裁判不能順利執行。現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特此提出複議,請求貴院依法撤銷2013年1月12日(X)民字第9號裁定,並裁定準予申請人提出的訴訟保全申請。

此致

XX市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市XX建設工程公司(蓋章)

2013年1月13日

篇19: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住所地:xxx

委託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總法律顧問

被申請人: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法定代表人:局長

住所地:省縣城環城路

申請事項:

請求對被申請人作出的xx質監罰字xx第10號行政處罰決定予以撤銷。

事實與事由:

一、申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侵犯了申請人申辯、聽證的權利,存在程序瑕疵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在本案中,被申請人制作的處罰決定書中明確載明瞭申請人的住所地,卻把處罰決定書送達別處,申請人後由別處輾轉收到被申請人下發的處罰決定書。在這之前,申請人沒有收到被申請人送達的申請人依法享有何種權利的告知書。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一條“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在作出處罰決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向當事人告知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或者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的規定,被申請人處罰程序明顯存在瑕疵。

二、被申請人對申請人依法不具有的行政處罰的管轄權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條規定: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行政處罰管轄問題上,法律首先考慮到地域管轄問題,規定了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行政機關管轄。本案中,被申請人認定申請人的違法事實為:生產並銷售到湖南省縣誠信農資經營部的56%2甲4氯鈉農藥無生產許可證。被申請人認定申請人的違法行為有二種:一是生產二為銷售。首先就生產的違法行為來看,申請人的生產所在地產品標籤上明確標明為安徽。對於因無生產許可證的違法生產行為,根據“違法行為地”的原則確定管轄顯然不在湖南。其次,從銷售無生產許可證產品的違法行為來分析,對於申請人的行政處罰的管轄權仍然不在被申請人。第一,申請人沒有在縣實施任何銷售行為,自然就不存在銷售無生產許可證產品的違法行為。第二、在縣誠信農資經營部出現了違法產品,並不能據此認定申請人實施了銷售無生產許可證產品的違法事實。僅能説明被查獲出產品的誠信農資經營部存在違法銷售行為。在誠信農資不能證明申請人與其在縣境內發生銷售行為的前提下,不能排除誠信農資去外地購買的事實。因此,實施銷售違法行為人僅是誠信農資經營部。

由此可以看出,被申請人所認定的申請人生產並銷售的事實,無論是生產還是銷售都沒有一個環節或階段在縣發生,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對於申請人的生產違法行為不具有管轄權。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不清,程序違法、適用法律錯誤。根據《行政複議法》第9條之規定向貴局申請複議,請依法予以撤銷。

此致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申請人:xxx

3月12日

篇20:複議申請書

申 請 人:李民祥(系銅山縣苑西米廠經營者)

身份證號碼:***532 電話:*** 地 址:江蘇省銅山縣徐莊鎮苑西村7隊91號

你局(徐州市銅山質量技術監督局)質監罰字[2011]第Z08號決定書我已收悉,對我所提出的要求處罰100000元整,特申請複議。

申請理由如下:

一、認定事實不清:

1.對你局提出的我廠生產 袋成品大米存有異議,實際上我廠生產的成品數並未達到該數值。

2.對你局認定的我廠的成品單價不認可,由於我廠生產的成品皆為工業用米,因此100000的處罰決定不符合法規。

二、違反法定執行程序:

你局在對我廠成品實施封存過程中並未在規定期限內對我廠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而是一直處於封存大米的狀態,且封存時間已超過法律規定期限,致使大米生蟲和黴變,影響了與客户簽訂的銷售合同,給本廠帶來了一定的經濟損失,這無疑是對這個原本就岌岌可危的小加工廠來説是雪上加霜。

三、處罰決定嚴重超出我廠的實際承受能力:

銅山縣苑西米廠,是一小型大米加工廠。由於地處偏僻,交通閉塞,資金短缺,收購糧食困難,造成糧源不足,再加上設備老化,效

益非常不好,因此長期處於停產狀態,現在幾乎瀕臨倒閉!家人只能靠外出打工償還貸款和維持基本生活,現在已經無力支付兩個孩子的學費,無奈之下,讓一個孩子輟學在家。因此,實在無力支付鉅額的罰款。此外,望考慮到我廠生產的`產品經檢驗合格,又在積極辦理生產許可證。

據此,特申請徐州市銅山質量技術監督局從輕處罰。

此致:

徐州市銅山質量技術監督局

申請人:李*

201*年8月28日

篇21:複議申請書

1、濟南市托幼機構衞生保健複評申請書

2、托幼機構衞生保健工作自查報告(包括機構人員情況、

班額、在園兒童情況、設備設施、規章制度以及制度落實情況等)

3、保健室照片(打印在A4紙上並註明面積)

4、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5、原《托幼機構衞生保健合格證》複印件

6、《山東省學前教育辦園許可證》複印件

7、《食品衞生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複印件

8、園長:市兒童保健所頒發的衞生保健培訓合格證複印件

保健人員:學歷證明或醫師(護士)資格證、市兒童保健所頒發的衞生保健培訓合格證複印件

保育員:學歷證明、市兒童保健所頒發的保育員培訓合格證複印件

炊事員:學歷證明、市兒童保健所頒發的炊事員培訓合格證複印件

9、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名單表(包括幼兒園名稱、姓名、性

別、年齡、崗位、學歷)

10、幼兒園工作人員健康證明覆印件(將帶照片一頁和當年

健康查體合格一頁分上下複印在一張A4紙上)

濟南市托幼機構衞生保健複評申請書

_______________婦幼保健站:

本園(所)依據《托幼機構衞生保健工作規範》的要求,特向貴單位申請對我園(所)進行衞生保健評價。本園(所)情況如下:

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名單表

注:崗位一覽填寫園長、保健員、教師、保育員、炊事員、工勤、門衞等

篇22:複議申請書

概念:

複議申請書,是指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因不服人民法院在訴訟過程中作出的決定或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對該決定或裁定進行復議審查並變更原決定或裁定的法律文書。

格式:

篇23: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因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字第___號(裁定或決定),特申請複議,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篇24: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基本情況介紹

住址:

被申請人:基本情況介紹

住址:

申請事項:

請求撤消(2006)鐵民初字第1158號對申請人座落在齊齊哈爾市北關小區1層房屋的查封裁定。

事實與理由:

本人並未提供任何“借款擔保”手續和任何“抵押”給C,其理由如下:

一:關於“承諾”條

1:C手中的那張“承諾”條是W寫好拿來讓我簽字的“格式條款”,並且W明知我有腦幹出血,和腦萎縮等腦部疾病的前提下,趁我神志不清醒時,十分匆忙的騙到我的簽字後並匆忙離去,期間非常短暫,沒有任何思考餘地。

2:事後在法院複印來的那張“承諾”條上我發現,該“承諾”條已經被嚴重改動過,他們擅自添加的話後還以逗號結尾,明顯還要繼續添加;並且該“承諾”條上有明顯的“塗改”痕跡,簽名左方被明顯地全部塗黑。此條落款日期是2006年10月13號,如果真為其被申請人抵押,那麼房照應該在被申請人C手中,而此房照是於2006年10月16號才被W借走(而且W還簽了借具,證明房照是借,而非擔保),此房照根本就沒在C手中怎麼能有“承諾”條中的“絕不抽回”字跡,明顯是C,W二人串通的結果,來欺詐我們。

3:房產是我和我愛人王黎共有的財產,未經王黎同意,我是沒有權利用這共有財產來給W做任何擔保的,王黎也沒在W出具的那張“承諾”條上簽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四條:“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此條未經共有人王黎同意,並且沒有王黎簽名。所以此條無效。

4:至此期間,本人並未與C有過任何接觸,根本就是不認識。可見,W和C合夥趁我腦袋有毛病期間來騙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擔保法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所以我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撤消此存在嚴重欺騙和違背當事人真實意思的合同。

《擔保法》第五條“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同時“主合同中無保證條款,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於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我並未與C,W簽過任何主合同,和提“擔保”一説?因為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不存在,從合同就自然也就不存在,所以,C告我“擔保”也就是無稽之談。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合同是無法律效力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二:關於“房照”

1:此房照是是王某借去的,而且打了借條,證明是借不是C所説的“擔保”。

篇25:複議申請書

2:《擔保法》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擔保法》第四十二條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此房照並未辦理過任何登記抵押,未抵押不生效,何談抵押之説?況且房照有借具證明是借的。

《擔保法》第三十八條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我們沒有訂立過任何抵押合同。

對於擔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均有強制性規定,所謂強制性,是指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行為,不管當事人主觀上是否願意,客觀上都必須執行的行為。即,法律明文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中無保證條款,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我國《擔保法》規定以不動產和一些特殊動產為抵押物訂立的抵押合同,非登記不能生效。而針對法律明文規定的強制性條款,C均未出具相應證據,所以C無理地要求對我夫妻共有的,座落在齊齊哈爾市建華區西大橋街道北關小區44號樓1層的房屋,其價值遠大於32萬的房產進行查封是沒根據不合理的。因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三:關於“銀行收款留聯”

1:訴訟方雖有銀行收款留聯,但着並不意味本人和訴訟方有任何責任關係 ,因為不能省去中間過程,而去 斷章取義 ,實際是 W 借我從銀行貸的款。到期,他要還款給我,於是他借到原告C的錢還款,拆東牆補西牆地週轉資金,而法律程序上W還我款 本人可以不去銀行,即W直接把還款打到我貸款户頭上即可。 所以,W 拿着C的錢還銀行 而收據就在他們手中了。所以 C 手中的收據只能證明 王某 借過他的錢還銀行 ,並不能證明本人違約和欺詐。本人並不認識C。

根據以上事實,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2006)鐵民初字第1158號《民事裁定書》進行復議,作出變更裁定解除對申請人座落在齊齊哈爾市北關小區1層房屋的查封裁定,並要求被申請人承擔由於申請錯誤造成申請人的經濟損失。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L

申請日期:

篇26:複議申請書

一、現將本文書的'製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1)註明文書名稱,居中寫明覆議申請書。

(2)申請人基本情況。

2.正文。

(1)請求事項。

(2)事實和理由:主要闡明申請人認為原決定或裁定不當,提出複議申請的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所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申請人簽名,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加蓋單位公章,並有其法定代表人簽名。

(3)申請日期。

(4)附項。

二、格式:

篇27: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市××貿易公司

地址:××市××區××街××號

法定代表人:劉×× 職務:經理

請求事項:

申請人因與××市××科技開發公司債務糾紛一案,不服××市××區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申請本案審判人員陳××迴避的決定”,現提出申請複議,請求法院對申請人的迴避申請依法複議,變更原決定。

事實和理由:

(應祥述,此略。)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市××貿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

(公章)

××年××月××日

篇28: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申請人為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住所地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證據及材料。

三、舉一範例供製作時參考:

篇29: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xxx,男。漢族。1967年9月19日出生,住xx縣城關鎮沙埂村康居點,電話:xxxxx

被申請人:xx縣人民政府,法人:張秀萍。地址:xx縣城關鎮梅河路403號。

原由: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9月29日作出的《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申請複議。

申請事項:

1、認定被申請人作出的《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違法。

2、撤銷《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房產為證件齊全的商品用房

申請人於1995年購買沙埂村開發的商用房一套,並相繼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舒國用[1997]字第030xx6號)和《房地產權權證》(皖舒字第00045781號),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

二、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徵收土地審批文件,其土地徵收行為是違法的

20xx年,xx縣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的決定。該決定確定徵收總面積1742畝,徵收範圍包括申請人房產所在的國有出讓土地以及周邊大片的農用土地。xx縣人民政府指定縣住建局為該項目中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與補償部門,縣住建局委託縣房地產管理局為房屋徵收實施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徵收1742畝農用土地,審批權是國務院,應經國務院批准並取得附屬建築物拆遷許可證,並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方可實施徵收。

但申請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徵收的批准文件均未果。20xx年房屋拆遷工作啟動後,申請人多次要求相關單位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但作為實施及監管單位的xx縣人民政府和縣住建局,始終沒有出具。而且,xx縣國土局工作人員還聲稱“先拆遷再辦理審批手續”(有錄音證據)。20xx年9月2日,申請人再次向xx縣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的書面申請,但其在法定的時間內並未回覆。

由此,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1742畝土地徵收的審批文件,其徵收行為是違法的。

三、申請人房產所在區域用於商業性房產開發建設,被申請人出具徵收補償決定書的行為是非法的

20xx年9月29日,xx縣人民政府向申請人出具《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其主要內容為:依據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經北京寶孚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作出徵收補償決定。

首先,申請人房產所在地為二類住房用地,不屬於公益性用地範疇。根據六安市xx縣城市總體規劃(20xx―20xx),申請人房產所處土地性質為二類住房用地。從南溪河綜合改造規劃平面圖來看,申請人房產及周邊大面積土地都不在該項目規定的公共用地範疇,而是進行商業性的房產開發。因此,對申請人房產的徵收應該是屬於商業化行為,而非類似公路、醫院、學校等公益性建設需要。

其次,對申請人房產的徵收不適用國務院590號令的相關條例,應按照物權法的相關條例進行平等協商。xx縣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國務院土地審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畝土地徵收的決定已屬於違法。而且,在違法徵收的前提下,再次單方面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評估並出具強制執行的決定書,更屬於非法的強盜行徑。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政府無權凌駕於法律之上,對申請人的私有財產單方面評估作價和強制執行,而應該是建立在市場化平等基礎上的公平協商。

綜上可知,xx縣人民政府在違法的基礎上作出的《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人民羣眾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懇請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銷《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六安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年月日

篇30: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xxx

被申請人:________物價局,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

住所:xxx省荊州市沙市區園林北路83號郵編:________

複議請求:

一、確認被申請人處理申請人價格舉報件的程序違法。

二、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通過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的電子郵箱向xxx省物價局及被申請人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的電子信箱遞交了一份標題為“會成法式軟麪包投訴書+證據”的價格舉報材料。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收到被申請人如下回復:1、您反映武漢中商平價沙市店價格欺詐的投訴書已收悉,我局正交由相關部門辦理,待有結果後再向您回覆。

依據《xxx省“12358價格舉報管理信息系統”網絡運行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被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價格舉報件後,應當於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前辦理完畢。

迄今為止,被申請人未通知申請人案件是否受理,未告知申請人該案件的辦理結果。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處理“會成法式軟麪包投訴書+證據”價格舉報件的程序違法,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收到申請人的價格舉報件後,十日內未通知申請人案件是否受理的行為,違反了《xxx省實施辦法》第十五條,《xxx省辦理價格舉報案件工作程序規定》第四條的規定。

二、被申請人未在________年____月21前將案件辦理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違反了《xxx省辦理價格舉報案件工作程序規定》第九條的規定。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應當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綜上所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六條的規定,申請人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此致

xxx省物價局

申請人: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1: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市××貿易公司

地址:××市××區××街××號

法定代表人:劉×× 職務:經理

請求事項:

申請人因與××市××科技開發公司債務糾紛一案,不服××市××區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申請本案審判人員陳××迴避的決定”,現提出申請複議,請求法院對申請人的迴避申請依法複議,變更原決定。

事實和理由: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篇32: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申請人為公民):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住所地。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人:(簽名)

年月日

附:證據及材料

注: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基本情況項目及簽署方法同於其他申請書。

三、舉一範例供製作時參考:

迴避複議申請書申請人:錢_,女,_年_月_日出生,×族,_省_市人,本市_公司職員,住本市_路_號。

請求事項:

申請人因訴本市齊某_罪一案,不服_市_區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申請本案審判員樊_迴避的決定”,現提出複議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複議,變更原決定。

事實及理由:

原決定認定事實與實際情況不符。

原決定認為:“_市齊某與本院審判員樊_不是兄弟關係,非近親屬,因此,申請樊_迴避的理由不足。”這不符合事實。

(事實應祥述,此略。)

正是基於以上事實,申請人認為齊_與樊_是親兄弟,屬法定近親屬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8條的規定,提出了樊_應法迴避的申請。原決定駁回請求人的申請是錯誤的。特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復議,依法變更原決定。此致_市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錢_

_年_月_日

附:證人廖_,本市_公司職員,住本市_路_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