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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公務員的日記七天精彩多篇

欄目: 民情日記 / 發佈於: / 人氣:9.23K

女公務員的日記七天精彩多篇

女公務員的日記 篇一

8月2日

座談會引發的感想之八——怎樣提高法官素質

沒有高素質的法官,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審判。因此,要實現公正與效率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世紀主題,就必須大力加強審判業務建設。基層法院法官的學歷水平普遍不高,基層法院應遵循“加強指導,全員培訓,重點培養”的思路,來規劃本院的審判業務建設。一、切實加強業務指導,審判方式改革要求將審判權還給合議庭和獨任審判員。二、改進和加強教育培訓工作,對基層法院來説,教育培訓是提高幹警業務素質的最經常、最有效、也是最簡捷、最經濟的方法,因此必須予以高度重視。一是積極組織幹警參加上級法院舉辦的各類培訓。二是結合自身工作特點和實際需要,邀請專家學者來院授課,講授業務知識及現代科技、經濟等相關知識,開拓幹警的視野,針對性地提供指導和幫助。作為基層法院的領導,必須增強緊迫感,積極採取應對措施,凡具備引進條件的,要儘快引進相應人才;不具備引進條件的,當務之急是從現有法官中挑選若干英語基礎好、法律專業水平高的同志,送出去強化學習英語和世貿組織規則等方面的知識,為迎接涉外審判任務積極做好司法準備。

女公務員的日記 篇二

8月3日

座談會引發的感想之九——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

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是兩種不同的價值取向,在一時期之內可能因法律傳統、制度設計及現實需要,而有所偏重,但其實是互為表裏、互相依存的。應該説,所謂程序正義並不是只為了保障某一具體案件得到公正的處理而設立的制度,而是法治的內在需求,透過制度化執法來保障公民的權利。

大陸法系的職權主義訴訟是在中世紀糾問式訴訟的基礎上改造而來的,而糾問式訴訟是當時的宗教裁判法庭的發明。出於維護宗教教義的考慮,在宗教裁判法庭上,罪行的“真實性”要比任何所謂“人權”更為重要,訴訟程序的各個要素都必須服務於確定犯罪行為的真實性。法官為此應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去調查證據,查明事實真相。注重裁判結果的公正從而相對忽視了對程序過程公正的關照和追求,是大陸法系國家刑事訴訟傳統由來已久的精神取向。

隨着我國社會主義法建設的不斷完善,如何將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以程序正義維護實體正義,從而確保司法正義的最終實現,走有中國特色的法制建設之路,還需要我們不斷進行深入細緻的思考和研究。

女公務員的日記 篇三

7月30日

座談會引發的感想之五——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權

法律監督是我國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近年來隨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對於是否應該保留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權特別是審判監督權,法學理論界出現了截然不同的聲音:有的主張取消或者限制檢察監督;有的主張強化檢察監督。前者代表了法院的想法,後者則反映了檢察機關的心聲。

法律監督是人民檢察院的基本職能,其主要內容是:

(一)、對偵查機關偵查的刑事犯罪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不起訴:對偵查機關的立案活功和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二)、對偵查機關偵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偵查的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一審判決、裁定,提出抗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

(三)、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的執行情況和市看守所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但由於現行法律的某些規定不夠合理甚至還缺乏相應的明確規定,檢察機關在司法實踐中的監督作用遠未得到充分發揮。

女公務員的日記 篇四

8月4日

通過參觀聊城中的一些基層法院,我覺得基層法院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改進。一、努力做好審判工作,增強人民羣眾對司法審判機關的信任。司法為民是“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在司法審判中的具體體現和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司法審判工作的出發點和根本保證。人民法院要審理好每一件案件,首要問題就是查明案件事實。只有堅持求真務實的嚴謹態度和科學精神,才能嚴把證據關、程序關,使認定的案件事實限度地接近客觀事實,實現法律真實與客觀真實的有機統一,避免錯判、誤判,實現司法公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還必須正確適用法律。要做到正確適用法律,就必須認真鑽研法律條文背後所隱含的深刻內涵,正確理解立法精神,而不是簡單地照搬照套法律條文。二、做好司法調解工作,促進矛盾的真正化解。當前大量矛盾糾紛以案件形式進入司法領域,如果簡單地一判了之,一些矛盾糾紛可能會再次被激化,雙方當事人的對立情緒就不會從根本上消除,其背後的社會關係也很難真正達到和諧狀態。實踐證明,司法調解是政法機關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和諧最有現實意義、最有社會效果的一項重要工作。

女公務員的日記 篇五

7月31日

座談會引發的感想之六——對無罪推定原則的認識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這就是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未經法院不得確定任何人有罪的原則,即無罪推定原則。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新增加了這一原則,但它與資本主義國家的無罪推定原則是有區別的,它不是刑事訴訟法核心原則,我國的刑事訴訟法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享有沉默權等。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必須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查證屬實的證據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等等。這些都要求我們在審查批捕、審查起訴中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不能先入為主,憑主觀隨意性辦事。而實踐中,一些辦案人員片面強調無罪推定原則,歪曲其應有之義,無視犯罪嫌疑人的有罪證據,而把精力集中於收集其無罪證據上,甚至不認真審查這些無罪證據的真偽,造成案件的質量不高。綜上所述,權衡利弊,在審查批捕、審查起訴當中應牢記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核心原則,而不能將無罪推定原則置於這一核心原則之上

女公務員的日記 篇六

8月1日

座談會引發的感想之七——我國信訪實踐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及解決措施

信訪案件日趨增多是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和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過程中眾多社會矛盾的必然體現,是社會階層變動中利益衝突加劇、社會矛盾長期積累的產物,是我國現行的解決社會矛盾和社會衝突的正式制度不健全的結果。

關於如何完善和規範信訪制度,主要有以下幾點:1、明確各級黨委和政府的信訪責任,加大解決信訪問題的力度。2、整合各種社會矛盾調處機構,規範信訪部門職能權力,形成“大信訪”格局。3、暢通信訪渠道,實行陽光信訪。4、維護信訪秩序,推進依法治訪。

信訪問題是我國經濟、政治、社會問題的綜合體現,只有將信訪制度改革與整個社會體制改革結合起來,積極、謹慎推進民主政治建設,完善公民參與政治制度,解決貧窮、貧富差距過大、腐敗和社會不公正。各級黨委和政府正確履行職責,着力解決關係羣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完善就業服務體系、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救助體系,堅決防止和糾正各種損害羣眾利益的行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才是治本之策。

女公務員的日記 篇七

8月5日

這個假期在煙台法院做了兩天實習,我基本熟悉了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大致的全過程,這對我回顧上個學期學習民事訴訟法有極大的幫助。理論與實踐結合才能把知識學透。上午工作不忙的時候就去聽庭審,雖然事先沒有看卷宗,但還是能聽懂大概。我覺得,在庭審的過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導着整個審理過程;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很關鍵,關係到能否準確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個好的律師,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夠自圓其説,還要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問題的深層含義,不要答非所問,詭辯在中國這樣一個極力追求事實真相的國家裏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厭煩。

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