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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生違紀檢討書(精選多篇)

欄目: 檢討書 / 發佈於: / 人氣:3.14W

目錄

住宿生違紀檢討書(精選多篇)
第一篇:高中住宿學生違紀檢討書第二篇:12中住宿生請假制度和住宿生違紀的處理規定第三篇:住宿生擅自離校的檢討書第四篇:住宿生擅自離校檢討書第五篇:住宿生行為準則及違紀處罰辦法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高中住宿學生違紀檢討書

敬的級長x老師、班主任x老師:

您們好!

我在深深的愧疚和不安中度過了漫長的三天,回想起自己進入高中階段以來的學習和生活,自己這次的犯錯並不是偶然的,是長期以來對自己要求不嚴格,隨意放縱自己,自控能力差的必然結果。在這裏我要對關心和愛護我的學校老師、爸爸和媽媽説一聲對不起,我錯了,我辜負了您們為了我成長所付出的辛勞和情感。

自開學以來學校就三令五申,一再強調校規校紀,提醒學生不要違反校規,爸爸媽媽也經常跟我説“做人做事要認真,無論任何時候都要按規定辦,不然麻煩事會不斷的纏着你”,可我卻並沒有把學校規定和老師、爸爸媽媽的話放在心上,總是放任自己,我行我素,時不時做一些違規的事,比如在宿舍不認真整理被子、熄火後講話、上課不認真聽講、不認真按時完成作業等等,mp3,智能手機是學校禁止帶回學校的,爸爸媽媽也提醒過我,但是我卻一意孤行,堅持要帶回學校,而且熄燈以後還聽歌,更不應該的是,在受到老師批評教育之後相隔一天,晚上熄燈後又跟同學在宿舍講話,這就是錯上加錯,這些嚴重的過錯,不但給自己造成困擾也影響了同學,給班級抹黑也破壞了學校正常的秩序,所以學校和老師對我的處理是我違反校規應得的,我誠懇的接受。

通過這三天的深刻反省,我醒悟了很多,似乎找到了自己為什麼總是狀態不好,成績跟不上去的原因,自己紀律散漫、心思不正,目標不明,麻麻木木地度日是主要原因,假如再這樣下去,我失去的東西將會越來越多,包括自己的歡笑,甚至虛度三年的青春。

當我寫這份檢討,老師和爸爸媽媽反覆教導言猶在耳,嚴肅認真的表情猶在眼前,我感到很愧對您們,我不求您們的原諒,我要把它當成一個警鐘,時刻敲響在腦際,監督我成長中的每一步,我要吸取教訓,讓它成為我今後學習和生活的動力,為此我保證:今後一定嚴格要求自己,遵守校規校紀,聽老師的話,類似的錯誤不重犯,不把這次的犯錯當成包袱;努力克服不足,抖擻精神投入到下一步的學習生活,不遲到,不早退,上課認真聽講,課後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作業,努力提高學習成績;維護班級形象,不給班級抹黑,為班級爭取榮譽;努力爭取做一名優秀學生。

檢討雖然是誠意的,但也只是停留紙上,行動才是最主要的,我懇請老師和爸爸媽媽,給予我今後的學習和生活更嚴格的監督,我會以實際行動回報您們對我的關懷和愛護,絕對不辜負你們的辛勞和期望。

學生:xxx

第二篇:12中住宿生請假制度和住宿生違紀的處理規定

12中住宿生請假制度和住宿生違紀的處理規定

來源:管理員時間:2014-12-21 9:18:33瀏覽:1324次

12中住宿生請假制度和住宿生違紀的處理規定

一、住宿生請假制度

1、住宿生因事因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2、一般情況下,學生每月末星期五午飯後集中放假,星期日下午5:00之間返回宿舍。特殊情況如逢節日放假等需臨時調整時另行通知。學校規定的回家時間,學校住宿區將予封閉,所有學生一律不準在校園內或宿舍滯留。

3、住宿生嚴格履行請假手續,由班主任老師審批簽字後,報政教處或主管校長批准,家長親自來接並在假條上簽字。休息日班主任不在校期間,由家長給班主任打電話説明情況,同意後班主任給政教處或主管校長打電話,由政教處或主管校長通知宿管和門崗,方可離校。

4、上課期間遇身體不適確需回宿舍休息的,也應由班主任老師審批簽字後,報政教處或主管校長批准,宿管員或班主任接送。。

5、除學校規定時間外,住宿生不得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確需離開學校的,應履行上述請假手續,交門衞存檔。手續不完備者,不得離校。

6、違反本請假制度(含請假手續不完備者)一律以曠課論處。回校不及時的處以警告,不履行正當手續夜不歸宿的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並停止其住宿。

二、住宿生違紀的處理規定:

1、輕微違紀,由班主任老師在班級批評教育;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

a、早晨起牀整隊無故缺席的;

b、晚上熄燈後,宿舍內大聲喧譁的;

c、擾亂食堂秩序,就餐不排隊的;

d、嚴重浪費食物的;

e、不按學校安排的牀鋪住宿的;

f、起牀後不整理內務,影響寢室整體形象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

a、在宿舍點蠟燭或私拉電線的;

b、隨地大小便的;

c、不在規定地方倒垃圾的,亂倒污水的;

d、帶頭起鬨的;

e、有其他較嚴重違紀行為,認識態度較好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開除學籍留校察看處分,記入檔案,並停止住宿:

a、頂撞管理人員,不認識錯誤的;

b、攜帶、藏匿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險物品進校園或宿舍的;

c、在宿舍區打牌賭博、抽煙、喝酒的;

d、無理取鬧、以大欺小、恃強凌弱、打架鬥毆的;

e、偷拿他人錢物的;亂竄寢室,不聽勸告,造成惡劣影響的;擅

自容留他人住宿的;

f、晚自習無故缺席的;擅自離校、不履行請假手續夜不歸宿的;g、故意毀壞公物且隱瞞真相的;

h、有其他嚴重違紀行為的。

5、凡給予紀律處分的,一律通知家長來校,由家長協助批評教育。一般違紀由班主任及宿舍管理人員根據通報的違紀記錄,向政教處提出處理意見,重大違紀由校長室討論後作出處理決定。

第三篇:住宿生擅自離校的檢討書

班主任老師:

您好,我以無比愧疚的心情向您遞交這份我擅自離校不思悔改的檢討書,首先我作為一名住宿生,因為6月21日晚上下雨,我聽信一位學校宿舍主任的話,並且未在班主任老師的允許下擅自離校,從而沒有上當晚的夜自修,導致曠課行為的發生。

之後,我還不思悔改,沒有服從班主任老師的處理安排,還肆意地與班主任老師爭吵,給學校和老師工作帶來了極其不便的影響。在此,我為我所犯錯由此帶來的一些後果,對各位老師,尤其是我的班主任老師深表歉意。

關於這份檢討書,這段時間我遵從級長的要求回家思過,我也對自己的錯誤做了深刻反省,覺得我最有必要説明我的犯錯原因:

客觀錯誤原因:由於當日6月21日(星期一)晚上確實下了很大的雨,給(本站)我們的住宿生活帶來了一定程度的不便,因為我在宿舍裏聽到一位主任老師説可以回家。之後,我又打電話聯繫其他宿舍同學,也都得到他們回家的消息。

此致!

第四篇:住宿生擅自離校檢討書

尊敬的班主任老師:

您好,我以無比愧疚的心情向您遞交這份我擅自離校不思悔改的檢討書,首先我作為一名住宿生,因為6月21日(星期一)晚上下雨,我聽信一位學校主任的話,並且未在班主任老師的允許下擅自離校,從而沒有上當晚的夜自修,導致曠課行為的發生。

之後,我還不思悔改,沒有服從班主任老師的處理安排,還肆意地與班主任老師爭吵,給學校和老師工作帶來了極其不便的影響。在此,我為我所犯錯由此帶來的一些後果,對各位老師,尤其是我的班主任老師深表歉意。

關於這份檢討書,這段時間我遵從級長的要求回家思過,我也對自己的錯誤做了深刻反省,覺得我最有必要説明我的犯錯原因:

客觀錯誤原因:由於當日6月21日(星期一)晚上確實下了很大的雨,給我們的住宿生活帶來了一定程度的不便,因為聽到一位主任老師説可以回家。之後,我又打電話聯繫其他同學,也都得到他們回家的消息。

主觀錯誤原因:關於我此次擅自離校,夜自修曠課。我認為我的錯誤更多應當歸咎在主觀原因上,我承認在思想上我存有一定的不遵守紀律和放任自由的缺點。

(1)我的認事能力欠缺,需知住校生該不該住校,應不應該回家首先應該聽從學校的安排,我卻在沒有得到學校通知,班主任傳達的情況下,偏聽一位主任的話擅自離校。在這裏,我也瞭解到那位主任也未必能夠通曉大局,知道學校的具體安排。而我卻單純通過客觀環境感受,一心只覺得雨下得大,加之其他宿舍的同學都已離校,就擅自回家。

(2)我的不遵守紀律。不可否認,我天生就有我行我素,肆意散漫的一些毛病,這點從我小時候有所體現,現在長大了也依然沒能徹底改正。這次擅自離校,夜自修曠課,雖然有一絲客觀原因主導,但後來我在路上遇到班主任老師,得到班主任的阻止,但我卻一心想回家,沒有服從班主任老師的規定要求。

(3)我的不尊重老師,這次擅離離校之後,班主任老師對我們進行了應該的批評教育。而當時的我居然與老師爭吵,大吵大鬧,還因為老師要叫家長的事情,脱口大罵班主任老師。

關於我的錯誤,既然已經犯下,我在分析錯誤原因之後,就該有所檢討和悔過:

關於我此次擅自離校,我極有必要做以下的反省和改正,如下:

第一,從今往後,學校的任何通告與相關組織通知,我再不會在學校沒有明確通知的情況下,擅自行動。我要客觀、冷靜、嚴肅地對待每次有關學校放令的傳聞。此外,我也會將本人的這次錯誤教訓告訴身邊的同學和朋友,讓他們引以為戒。

第二,關於我個人認事能力欠缺,是直接導致我此次錯誤的原因,今後我要加強自己的認事能力。這歸根結底來説,我就應該在學校裏認真學習,努力地學好科學文化知識,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自己的各方面能力,包括這個認事能力,只有這樣,我今後才能不會犯同類錯誤。

第三,關於我的不遵守紀律。這完全是我主觀方面的認識不足,通過此次教訓,我已經深刻認識到自身的錯誤。身為一名學生,首先自己在各方面都需要學校教育,在學校期間如不遵守學校紀律,對我的成長和個人發展將是多麼的不利。我今後應該恪守紀律,不再做有違學校規則的事情,遇到什麼問題和情況都做到與老師們分享,最大程度上減少我的犯錯機率。

第四,關於我的不尊重老師,在家裏思過的這段時間,我也深深地感到愧疚。班主任老師叫家長也是為了讓我能夠更好地反省錯誤,無論老師如何做,其初衷是為了更好的教育我。而我當時卻因為心急脱口大罵老師,我這樣的行為簡直是不可原諒,也很有失教養。從今往後,我一定要規範自己的行為,即便在心急的情況下,也應該剋制自己。

關於此次錯誤之後的個人感觸:

承認錯誤對於任何人來説都是一項無奈、丟面子的事情,但我一定要去面對。既然犯錯了,作為一名高中生我就該勇敢地去面對去承擔。

此次我擅自離校,又不思悔改,與班主任老師爭吵大罵。我最對不起的就是教育我的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日常工作就已經非常辛苦了,但卻因為我個人的錯誤,給老師添了這麼多不便,還有讓老師為我的教育問題勞心勞力。為此我真的感覺很對不起班主任老師,心中充滿了悔恨和歉意。

最後,如果學校方面能夠給我一次重新改過的機會,我一定會非常感激。除了遞交給學校和班主任老師這份檢討書之外,我還會當面到老師辦公室與老師當面道歉,表達歉意。

第五篇:住宿生行為準則及違紀處罰辦法

佳縣通鎮中學住宿生行為準則及違紀處罰辦法

第一條為了維護我校生學生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為了給廣大住宿生提供一個“文明、整潔、優美、安全”的環境,特制定住宿生行為準則和違紀處罰辦法。根據情節嚴重處罰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守、留住察看、開除住宿資格等。凡受到嚴重警告、記過和留住察看者一律降為試住生。

第二條學生入住後,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範,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通鎮中學校規》,遵守學生公寓管理辦公室的各項規章制度,熱愛勞動,互相團結,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

第三條學生住宿由學生公寓辦統一調配,辦完手續,憑學生公寓辦開具的住宿單,到指定的宿舍樓領限鑰匙及公寓物品。入住後,仔細檢查宿舍內配備的各種生活設施,公用設施,若發現問題,及時與學生公寓管理人員聯繫解決。

第四條學生出入公寓樓,應做到:

1、 服從管理人員的檢查和詢問,嚴禁翻窗出入公寓樓。

2、 不進入異性公寓樓,不協助他人進入異性公寓樓。

3、 遵守公寓作息時間,不得晚歸。

4、 更不得夜不歸宿或私自在校外租住。

5、 不得私自將公共財物帶出公寓,嚴防盜竊等事件的發生。

6、 不得撕毀、擦毀、塗改各類通知、通告、通報等。

對於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住察看及開除住宿資格的處分。

第五條新生入學時,按指定的房間、牀鋪住宿。入住後需仔細檢查宿舍內配備的各種生活設施、公用設施,若發現問題,及時與樓管聯繫解決。入住一週後,各宿舍選出舍長,到值班室登記,並詳細填寫《宿舍物品登記表》。宿舍及牀位由公寓辦統一負責安排。牀位一經安排,未經學生公寓辦同意,不得隨意調換。

第六條宿舍不亂掛亂貼飾品,行李牀擺放整潔。

第七條必須服從公寓辦和學校其它部門的各項管理規定。

第八條自覺接受公寓辦、樓長、宿舍管理人員和清潔工的衞生、安全檢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檢。

第九條違反公寓樓內衞生制度的:

1、一學期衞生檢查累計兩次衞生差的宿舍,視情節輕重令其予以糾正並給予其宿舍成員通報批評,三次以上的給予宿舍成員警告以上處分。

2、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不得在樓道內焚燒紙張、洗漱、向樓道倒水,違者除責令其清除外,予以口頭或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3、嚴禁向公寓窗外扔雜物、倒水等,違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並收取管理費。

4、不得在公寓樓內外牆壁上亂塗亂畫。嚴禁向下水池、水房傾倒剩飯剩菜及其他雜物,違者除責令清除外,予以口頭或通報批評,並收取維修工時費,情節嚴重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5、嚴禁向便坑水道放堵塞物,違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並收取維修工時費。

第十條擾亂公寓樓管理秩序者:

1、不得在公寓樓內打鬧、高聲喧譁和唱歌,不得以猜拳行令等形式玩耍取樂。

2、嚴禁在公寓樓內打麻將、撲克,違者沒收麻將和撲克並視其情節給予警告及

其以上處分。嚴禁以任何手段賭博,違者除沒收賭具外並視其情節給予記過及其以上處分。

3、對隨便調換、私自佔用宿舍或出租牀位;擅自留宿他人;擾亂宿舍管理秩序;違反宿舍消防、用電的相關規定的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4、嚴禁抽煙、喝酒(各類酒)、尋釁滋事、打架鬥毆,違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5、不得踢踹宿舍門,違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6、嚴禁在公寓樓內踢球、拍球,違者給予通報批評處理。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7、嚴禁在公寓樓的通知欄以外的任何地方書寫張貼啟示、傳單等物,違者給予通報批評處理。

8、不得在公寓樓內餵養任何寵物,違者給予通報批評處理並責令其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寵物帶離公寓樓,屢教不改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9、不得阻礙管理人員執行公務,違者視其情節給予通報批評處理、或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10、不得抗拒管理、頂撞辱罵管理人員,違者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11、嚴禁在公寓樓內存入任何有毒有害物品,違者給予通報批評處理並沒收有毒有害物品,違令並不立即執行者除沒收毒有害物品外,視其情節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第十一條損壞公物者:

1、外出必須關好窗户鎖好門,因未關窗户而被風颳碎玻璃的,由當日值班班人員或本舍成員負責賠償。有意損環門窗、玻璃、桌凳、電話、燈具等樓產者,除足額賠償外,給予警告處分。

2、損壞樓梯、衞生間、樓道等處公共設施者,除足額賠償外,給予嚴重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節約用水。對用完水後,有意不擰水龍頭致使水長流或擰壞水龍頭者,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第十二條違反安全規定者:

1、 嚴禁在公寓樓內使用煤氣灶、電爐、酒精爐等設施做飯、熱飯,違者沒收炊具並給予通報批評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並加收管理。

2、 嚴禁在公寓內使用蠟燭,對造成後果者除給予紀律處分外,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

第十三條出現其他違紀行為,根據情節嚴重酌情處理。

第十四條為加強公寓管理,約束學生的不良行為,特設立舉報箱,監督上述條款的執行,也可直接向公寓辦書面的反映。

第十五條本住宿生行為準則和違紀處罰辦法由學生公寓辦負責解釋。自2014年2月起施行。

通鎮中學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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