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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法心得體會精品多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2.9W

監察法心得體會精品多篇

學習監察法心得體會 篇一

按照市紀委監委和市安監局第十九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活動方案的要求,通過聘請專家講座、個人自學、知識測試等方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進行了比較系統的學習瞭解。這既是對憲法、監察法的一次知識學習,也是一次貫徹宣傳,讓我們廣大機關幹部深受教育,更重要的是要用憲法精神引領工作實踐。

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法規制定的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其規定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憲法以法律形式確定了中華民族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十分必要,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憲法是一張寫滿人民權利的紙,其本質就是限制國家公權力,保障個人私權利,達到個人自由與國家公權力之間的動態平衡。隨着社會形勢的變化發展,國家也對憲法進行了及時修改,為監察法的出台提供了遵循,體現與時俱進的生命力。憲法的修改遵循了嚴格的程序,體現了至高無上根本法的地位。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到“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進步,全面提升了法治化的理論水平。就公民個體而言,維護憲法的權威即是維護自由和秩序。

已頒佈實施的監察法,及時將憲法修正案所確立的監察制度進一步具體化,監察對象涉及到所有公職人員。

為了更好地深學細悟好這兩部重要文件,作為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要自覺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要深刻認識憲法和監察法修正出台實施的重要意義,提高政治站位,增加學好遵守好憲法和監察法的自覺性。二是要加強學習,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和要義,力爭將其主要內容學懂學深,用憲法精神引領工作實踐。三是要學以致用,在學習過程中要進一步提高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安全執法人員自身的先進性,做到帶頭知法、模範守法、規範執法,為建設安全穩定的大荊州貢獻自己的力量。四是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第十九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活動實際,積極參加黨組織各項活動,時刻牢記憲法法律、黨紀黨規和上級黨委紀委的工作要求,組織參與宣教月活動的各項規定動作,不斷改進思想紀律和作風,做一個政治過硬、紀律嚴明、業務精湛、素質全面的新時代安監人。

學習監察法心得體會 篇二

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都應當認真學習監察法。馬克思指出,立法者應該把自己看做一個自然科學家,他不是在製造法律,不是在發明法律,而僅僅是在表述法律。黨的十八大以來,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穩步推進,黨內監督實現全覆蓋,作為與黨內監督一體兩面、相互促進的國家監察亟待跟進完善。正因此,按照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的理念,監察法第十五條規定了六類監察對象,使監察對象由“狹義政府”轉變為“廣義政府”,補上了過去行政監察範圍過窄的“短板”,真正把所有公權力都關進制度籠子。其中,許多過去不屬於紀檢監察機關也不屬於檢察機關“監督對象”的人被納入了監察範圍。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而言,“牛欄關貓”甚至無人監督的“愜意”將一去不復返。要避免無知者無畏的“人生陷阱”,就必須認真學習監察法,牢固樹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才能避免誤入歧途、深陷泥淖,在新時代做一名走在前列的奮進者。

每一位公民都應掌握監察法這個有力法律武器。古語云,“道不遠人”,真正有效管用的法律都是和人們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任何一個公民,在學習生活工作中都免不了要和國家公職人員打交道。這些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的人行為是否失範,是否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對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徒法不足以自行”,停留在紙面上的法律無法保障任何人的權益。只有自己學法、懂法、用法,在必要時候拿起監察法這個法律武器,將羣眾監督與黨內監督、國家監察有效結合起來,才能確保自身合法利益在同公權力打交道過程中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建立中國特色監察體系的創制之舉,沒有現成的模式可循、經驗可借鑑。監察法通過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才真正進入深水區,將觸及更多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以天下之目視,則無不見也;以天下之耳聽,則無不聞也;以天下之心慮,則無不知也”。實踐不斷髮展,制度建設永無止境,只有廣泛匯聚全體幹部羣眾的智慧,才能確保制度建設與時俱進,在實踐中不斷細化、發展和完善。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幹部必須帶頭學好、用好、落實好監察法。作為反腐敗鬥爭的主力軍,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只有認真研讀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論述,系統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監察法等法律法規,學懂弄通監察法的每一條規定,真正做到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貫徹“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法治理念,堅持問題導向,邊學邊幹邊思考,邊研究邊實踐邊解決,才能成為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行家裏手,始終正確行使監察權、絕不濫用監察權,推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步步深入。

“一花獨放不是春,百花齊放春滿園”。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將全面依法治國推向新境界,既需要紀法皆通的紀檢監察“專才”,也離不開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廣大黨員幹部羣眾。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抓好自身學習的同時,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多措並舉,既發揮好傳統渠道優勢,又重視發揮新媒體作用,以更廣、更活、更為喜聞樂見的方式向廣大黨員幹部和人民羣眾普及監察法。

學習監察法心得體會 篇三

治國無其法則亂,守法而不變則衰。憲法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必須隨着時代的發展而發展。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高票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完成了憲法修改的重大歷史任務,實現了我國憲法的又一次與時俱進。修改後的憲法,更好地體現了全黨和全體人民的意志,更好地展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更好地適應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為動員和組織全國各族人民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我們必須堅持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斷把法治中國建設推向前進”。

作為行政工作人員,學習《憲法》及《監察法》的意義不僅為了自律更為了用好人民賦予我們的權力。公民權利既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又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如果權力過於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狹小;反之,如果權利過於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社會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之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當前,我國的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有些法律法規未能全面反映客觀規律和人民意願,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執法體制權責脱節、多頭執法、選擇性執法現象仍然存在,執法司法不規範、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現象較為突出。一方面,部分領導幹部法制觀念不強,以自我意志辦事;一方面,新生代行政工作人員法制意識很高,對當前法律體系的缺陷怨念很深。

而行政工作中最棘手的往往是“法律打架”。法制統一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完善統一的法制是正確解決社會矛盾、維護法律權威和社會正義的關鍵所在,法制統一象徵着國家的精神統一,代()表着一個有序治理的社會,意味着公平正義的實現,體現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只有法制統一,法律才能真正成為人們自覺遵循的統一的行為準則。當然擁有更完善的法律體系後,作為公職人員,我們更應把握法律的精髓所在“公正”。

總之,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作為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我們必須始終牢記憲法保護公民權利的精神,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只有為人民謀取幸福和安寧的義務,沒有侵犯公民權利的特權。這是我們神聖的憲法責任,也應是我們對人民的莊嚴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