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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心得多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2.91W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心得多篇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心得篇1

教育部頒佈《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這可以説是教師們最希望看到的.一部法規。長期以來,教師們最頭疼的就是在實施教育懲戒的時候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一旦和孩子的家長產生理解上的矛盾,那麼就很可能讓教師處於弱勢的地位。

這部《規則》詳細的規定了能夠實施懲戒的具體情況,同時又對教師嚴厲禁止的行為,做出了非常細化的規定。《規則》既充分保證了教師的權利,也充分保證了學生不受到體罰以及變相體罰。

個人覺得在這裏面對於罰站的時間的規定,體現了一種人性化和嚴謹性。既可以對孩子起到懲罰的作用,又可以防止因為過度罰站,引發孩子健康上面的風險。有了具體的時間規定以後,如果教師按照時間規定對孩子進行懲罰,孩子出現了暈倒或者是健康上面的狀況。在責任劃分上面也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最大限度地避免校鬧。

可以讓教師,真正做到,慎用懲戒,敢用懲戒,擅用懲戒。

同時,家長也不用擔心,教師懲戒孩子的時候會用體罰的方式,因為相關的規則已經明確規定了教師不能採用的懲戒方式:

1、嚴禁擊打、扎針。這意味着戒尺,教鞭等,自古以來流傳下來的懲戒教具,正式退出歷史舞台。

2、嚴禁過度罰站、機械抄寫。這保護了孩子的身體健康,同時又呼應了教育部之前關於禁止機械性重複作業的相關規定。

3、嚴禁辱罵。教書育人,如果對學生採取人格上的辱罵,那麼這樣的教師妄為人師。這是對教師個人道德上面的規範。

4、嚴禁連坐。因少數人而懲罰全班這種心理上的壓制性懲罰,損害公平性,也傷害同學團結,被禁止。

5、嚴禁因為成績懲戒學生。進一步貫徹鼓勵教育為主的教育方法,呼應減負政策。

6、選擇性懲戒。維護了教育公平。

7、指派他人懲戒。避免教師借刀殺人式的懲戒行為,避免實施懲戒的學生心理畸形發展。

8、其他一切損害孩子身心的方式。為整個法規留了一個可控空間。

本人為這部《規則》的頒佈送上一個贊,它詳細規定了教師的行為,也保護了孩子的利益,既貫徹了減負的政策,也維護了孩子們身心健康的發展。條文中的一些細節,體現了規則設計者的智慧。也為現在比較緊張的家校關係,起到了調停的作用。相關部門也可以根據這部規則,在矛盾發生的時候,做出更科學的判斷,採取更有效的措施。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心得篇2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懲戒權成了熱議話題。

的確在過去相當長的一個時期裏,由於片面強調賞識教育,學校和教師對學生的管理處於不能管、不敢管,動輒得咎的尷尬境地。由於缺乏保護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為學生管理問題發生了糾紛,學校和老師幾乎都是處於弱勢地位,屢屢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學生家長無理取鬧,學校和老師也不得不犧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讓步。很多教師感到非常無助,甚至“談管色變”。《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的出台,為廣大教育工作者撐了腰、壯了膽,使大家揚眉吐氣。

面對即將被賦予的教育懲戒權,教師應該如何正確運用,確實是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對教師教育懲戒權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還是非常認可的,而且呼聲很高,範文網普遍有些教師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這是真正為教師代言,以後懲戒學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氣壯,不再怕家長和公眾的説三道四。不過個人認為,教師對教育懲戒權,不要有那麼高的期望,教育懲戒權,並不是什麼尚方寶劍,也不是靈丹妙藥,教師即使有了教育懲戒權,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1條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教育懲戒權有其特定的含義,不含體罰、打罵、辱罵,對其理解要準確。可見,沒有具體實施細則的懲戒權,教師如何去用好是個難題,一旦操作不當,就會因為懲戒失當引發不必要的麻煩。

對於教師而言,並不是靠加持懲戒權就可以讓學生服你,即便以後立法允許教師可以使用懲戒權,也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使用,而不是任性而為。

那麼如何才能更好地運用教育懲戒來達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這也是每個教育人應該面對和思考的問題。

首先教育是出自於“愛”的,對學生的懲戒一定要出於“愛”的目的,並且事後要讓學生知道。如果為了懲戒而懲戒,讓學生感受不到你的關心、愛護,你的懲戒不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會引起學生反感,造成師生敵對,達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對學生的懲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緒激動的情況下進行。教師一定要學會剋制自己的情緒,做到學生着急老師不急,等情緒冷靜下來再進行處理。這樣處理時就會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於有過激行為,不會造成不可控的後果。

另外對學生的懲戒要儘量避免在公眾場合進行。我們的古人説過“揚善於公堂,規過於密室”。這也應該是我們懲戒學生的準則。對學生懲戒儘量單獨進行,懲戒目的是教育學生遵規守紀,使其知錯能改。如果在公開場合對學生實施懲戒,會使學生失去顏面,容易造成師生敵對、衝突,或者學生乾脆“破罐子破摔”,越來越難管。

教育懲戒實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標杆樹立在哪裏,使得教師能夠真真正正地站起來管理學生。在教師社會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對於那些品質惡劣的學生管不得,教師的人身安危甚至縷縷被學生侵犯,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師的社會地位,保證教師的人身安全。對於那些品質惡劣、道德敗壞的學生給予一定的懲罰,讓他們知道有一些底線是不能觸碰的。

教育是循序漸進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導”、“説服”的。教育懲戒權的意義主要在於教育,而非懲戒,因此,教育懲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進學生成長,而不是把學生治服。還有一句話,學生犯點錯誤是很正常的,這就需要教師的教育和引導。如果一個教師能走進學生心中,讓學生真正服你,那麼,這個教師也無需用教育懲戒權來為自己壯膽。因此,對於教師而言,還是用平常心來看待教育懲戒權吧!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心得篇3

近期以來,班級內遲到的現象屢禁不止。為了培養學生積極學習,養成良好的習慣,班上執行“無正當理由遲到,遲到一分鐘,(教室內)罰站十分鐘”的措施。我認為將其作為班規執行,是可行的。

罰站十分鐘,且是在教室內罰站,並不影響同學們自身的學習,相反還能提高學生的責任意識以及培養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質。再者,許多學校也實行站立早讀,可見其可取之處。此外,於20xx年7月,中共中央還明確了教師的教育懲戒權。在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可設一定的懲戒。因此,該建議作為班級的規定是應被贊同的。

這不僅是班級中,現在的`學生越來越缺乏規則意識,並且大多承受能力差。因此,越來越多的學校也開始採取相應的措施。中國自古便有“嚴師出高徒”的諺語。雖然過於片面,但這句諺語也有其可取之處。在教育中設置一定程度的懲罰是有必要的。一定程度的懲罰,不僅能幫助學生改正不當行為,而且還能促進學生規則意識的形成。

不僅僅是學校中的教育離不開懲罰,社會上,生活中的教育同樣離不開懲罰。自古以來,教與罰便是難以分離的。古時有先生可以懲罰,如今也有教師可以懲罰。例如,學開車,師傅再三教導,你卻仍然一竅不通。他便會呵斥你,這種“呵斥”同樣可以看作是一種懲罰。這樣的例子在生活中太多了。

但是,是隻要懲罰就能教好嗎?懲罰是不是越重越好呢?很明顯都不是。懲罰是輔助教育的一種手段。用懲罰來激發學習者的潛力,改正其不良行為。但並非越重的懲罰就越好。懲罰不是為了懲罰而懲罰。因此,懲罰應是適當的。適當的懲罰能幫助教育,可是過重的懲罰會害了別人。

正如教育懲戒為代表的教育方式,在培養規則意識,鍛鍊承擔責任和挫折的心理品質方面具有其他教育方式難以替代的價值和功能。也正因如此,在教育過程中設置一定程度的懲罰,至今依然廣泛存在於社會教育中。因此,教育離不開懲罰,有懲罰的教育更能培養出優秀的人才。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心得篇4

是什麼讓懲戒成為公眾非説不可的話題?是什麼讓責罰成為教育的隱痛?又是什麼讓懲罰眾説紛紜,莫衷一是?當教育被過度關注時,可能更多給予美好的期許,當然也可會成為眾矢之的,千夫所指。

教育不能沒有懲戒。教育本身應含有褒義,“傳道、授業、解惑”,傳什麼道?人文的精神、文明的開化之道;授什麼業?能夠自主立足社會發展自我,並且推動社會進步的基業;解什麼惑?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明朗下的困惑。期許教育真、善、美的田園,在這個田園裏,教化成為一種時尚之風,薰陶潤澤心靈的幼稚。對於有損真、善、美的個體,採用懲戒,使其向善美好是必須的。孟子言:“以逸道使民,雖勞不怨;以生道殺人,雖死不怨殺者。”所以懲戒取乎正道而罰之,懲戒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學生自覺意識的增加,而不是進入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中,欲罷不能,老師和學生成了敵對的雙方,這失去了教育的意義。

懲戒是教育的方法、手段而已,一旦濫用就有可能改變教育的性質。可以説懲戒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學生進步的,我們管理學生也是為了不管,使其自覺的,而不是越管越多,當下教育負荷越來越重,就是管的太多的緣故。管的太多,管得太死,所以讓懲戒越來越顯現在大眾的視野中。在教育裏,懲戒是沒有辦法時才考慮要不要用的辦法,而不是教育的常法,這是懲戒在教育中的尺度。這是教育的威嚴所在,而施教者把威嚴拿來經常用,則威嚴掃地,也便會激起學生的對抗。老子説“國之利器不可示於人。”教育的威嚴又怎能輕易使用?

好的教育“悦其神而忘其形。”不好的教育“勞其形而乏其神。”教育行駛在“悦神忘形”的王國裏,懲戒只是鏡花水月,其意境也是那樣的美好。教育行進在“勞形乏神”的籠子裏,懲戒將湯湯流淌,因為只有懲戒才能壓制學生取得暫時的投入與成績。

常言道:“有力吃力,有技吃技,有智吃智。”由“力”向“技”再向“智”,便是“人往高處走”的含義。作為教育應當定義在智的層面上,什麼是“智”的層面?《易經》有言:形而上學謂之道,形而下學謂之器。孔子也説“君子不器”。教育也一樣,不要在小的層面上糾結,要有大的眼界和胸懷,教育不是和個別暫時不上進的學生對着幹。孔子有言:“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易經蒙卦》説:不是教育者主動的去苛求,受教育者學習的,是受教育者,主動向教育者學習的,教育者可以再3的告誡受教育者,但是如果受教育者不改的話,那就不要再跟他説了,這樣才是有利於貞正的。就是對待“頑固”受教育者的態度,這其中也不含有懲戒的意思。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這是教育的原理。“既知教之有所興,又知教之有所廢”,可謂智慧之師。“大學之法,禁於未發之謂預”,教育要以預防為主,不是出現了問題,然後圍追堵截,濫用懲罰。“愚者畏果,智者畏因。”好的教育是我們的期許,更是我們從教者踐行的真諦。

懲戒是一把軟尺子,它的尺度在教育者那裏。一個自身素質不高,卻又希望得到“成績”與榮譽的老師,會找出千萬個理由來逼迫和懲戒學生,學生就是他利用的工具,而能讓懲戒披上“有益”的外衣,懲戒的尺度在這裏無端的放大,只要學生不惟命是從,那就肆意濫用。一個自身素質高的老師,總是和顏悦色,他做的是春風化雨的教育,對於懲戒很少用,而且能呵護幼小的心靈,收放自如。懲戒的尺度在他這裏才能真正的體現,這也是《大學》之中“為仁人為能愛人,能惡人”的道理。

一個老師是正確的,他的懲戒之道就是正確的,一個老師不正確,他的懲戒道也不正確。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心得篇5

為積極響應教育部關於教育懲戒的最新指令,全面貫徹實施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學習教育懲戒規則,xx月xx日上午,xx市第xx高級中學召開《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交流學習會。會議由學校xx主持,學校全體中層幹部參加了此次會議。

xx首先對《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進行了全面解讀,他強調,本次《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是在廣泛調研、公開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的,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意義。他強調,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的原則,要尊重教育規律,遵循法治原則,採取措施要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隨後,學校中層幹部就此次文件精神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大家紛紛表示,《規則》的出台,有效解決了老師不敢管、不願管、不會管學生這一突出問題,同時為保護學生合法權益提供了依據。

xx市第xx高級中學校長xx最後從初心的温度和懲戒的限度兩個方面進行了總結髮言,她説,一方面,老師的懲戒要有限度,不能把自己對學生的懲戒權當作一種發泄的渠道,其初心是為了小懲大誡,讓學生在犯了錯誤之後能心服口服地承認錯誤,改正錯誤。對於比較難管教的學生,可以和家長配合着一起對相關問題學生的行為進行“校準”。另一方面,老師的初心要有温度,在管教學生的時候體現“嚴愛交織”、剛柔並濟,出發點要落在為學生髮展的立場上,而不是用簡單粗暴的體罰方式來表達自己對學生的不滿。

國有國法,校有校規。教育懲戒有“法”可依,教師依法行事,明確職責邊界,才能在教育教學和管理中有章可循、有可操作性,才能共同營造良好教育生態,從而實現最佳育人效果。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心得篇6

近年來,教師懲罰學生的類似事件被頻繁爆出,無論是最近武漢市漢江區的那位以用尺子打手心的方式懲罰哪些不遵守課堂紀律,不聽從老師管理的學生們,最後遭到停課反省處理,並向所涉及到的學生和家長們道歉的那位國小班主任老師。還是此前用書本敲打了幾下逃課學生就遭到當地教育局和學校嚴重處理,更是一度被加入到“黑名單”中,最後終是獲得公道處理的五蓮二中的楊守梅老師。此類新聞一經報道便會引發網友的廣泛熱議,更是將教育懲戒權帶到了大眾的視野中。

針對此類事件,一部分網友認為教師行為給學生的身體造成了傷害,應得到處罰。也有一部分網友認為“適當懲罰可以接受,只要不是腳踹針扎那種泄憤行為”,“現在的孩子也太嬌貴了,家長未免有點小題大做了”,“心疼老師,老師也太難了”,更是有人表示疑惑“老師這個曾經最光輝的職業怎麼現在就變得如此如履薄冰?”

新年伊始教育部頒佈了《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這是教育部在經過了充分的調研,廣泛徵集羣眾意見後製定並頒佈的,預計今年三月起試行。該文件規定了學校及教師可以在學生不聽從管理,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情況下可以對其進行教育懲戒,但應當育人為本、合法合規、措施適當。

教育懲戒可按其程度分為一般、較重、嚴重三種,其中,一般教育懲戒針對的是違紀違規行為較輕的學生,學校及教師可以批評教育學生,使其做書面檢討。較重教育懲戒針對的是違紀違規行為較重的學生,學校及教師可對此部分學生進行學校規章制度的教育。嚴重教育懲戒針對的則是違紀違規行為嚴重且影響惡劣的學生,可對其進行停課停學等處罰。

那我們如何做才能保證學校及教師實施正當的教育懲戒呢?這個“正當”應該如何把控?該文件也對此方面做出了具體的要求:第一,學校及教師要提高自身素養,要會用善用。學校應多對教師進行培訓,教育懲戒要與激勵式教育教學法等正向方法結合使用。第二,加強保障,保證學校及教師能用敢用。在當今互聯網輿論的影響下,老師對是否進行教育懲戒表示深感顧慮,而教育懲戒卻是教師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必須要做的。第三,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制度,避免濫用亂用。學生及家長可以向學校或上級單位申訴,若是符合法律受理條件的還可以進行訴訟。

同時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家長是否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呢?這個答案是肯定的。家長也應當參與其中,配合學校及教師的工作,力圖達到育人合力的目標。

關於教育懲戒這把“戒尺”應不應還給老師?怎樣還給老師?老師如何才能正確地使用教育懲戒權?這些關於教育懲戒權的話題在我國爭論了許久。希望試行規則的頒佈實施可以減少此類事件的頻繁發生,能夠在教育管理學生和避免學生受到傷害中找到一個平衡點,為教育教學工作打開新局面。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心得篇7

班級遲到現象總是屢禁不止,老師不得已採取“無正當理由遲到,遲到一分鐘,在教室內罰站十分鐘”的措施。我認為,這種適當的懲罰是正確且應當的。

教育懲戒指教師依據一定規範,以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為前提,以懲罰為特徵的一種教育方式。老師將遲到的學生以遲到一分鐘,罰站十分鐘的形式懲罰學生,這並沒有違反教育懲戒的標準:其一,罰站不會影響學生的身心健康,其旨在制止學生的遲到行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其二,在教室中罰站是在不損害學生自尊心的前提之下,使學生的羞恥心受到一定衝擊,會使學生迫於羞恥而改正自己錯誤。正所謂“不知恥,無以正”,就是如此。

適當的懲罰能夠糾正學生的錯誤行為,但並不是所有的的懲罰都是正確的。當今,有的老師體罰學生,這種現象屢見不鮮,也許是因為他們曲解了“嚴師出高徒”這種理念,讓學生在超出其體能範圍內跑步,在走廊等學生眾多的地方讓違規學生提着水桶扎馬步。這種教罰已經違背了教育懲戒的理念,甚至會危害學生的身體健康,損害學生的自尊心,雖然達到了維護紀律的目的,但這只是用體罰來使學生畏懼,更準確地説是馴化學生,而不是教化學生,這是萬萬不可取的。

適當的懲罰應因人而異,孔夫子曾説過“因材施教”,而懲罰學生也應該“因人行罰”。有的學生,不小心犯了錯,不應進行過重的懲罰,否則會打壓到這種學生的積極性,使得他們“破罐子破摔”,這是不正確的。但有的“頑固分子”,屢教不改,適當地加大懲罰力度也未嘗不可。如果對於一個頑固的學生,不加大力度糾正他,就浪費了教育懲戒的存在。

懲罰,是為防止一個人走向不可糾正錯誤的最後的防線,但不應該將其死死地收縮,而要留足適度的空間,讓被懲罰之人進行自身的救贖,這就是適當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