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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多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2.04W

新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多篇

新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篇1

教育能夠決定和改變一個人未來的命運,教育也能決定和改變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前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推進自主創新,要變人口大國優勢為人力資源大國優勢,我們就必須確保九年制義務教育的貫徹落實。

1986年《義務教育法》的出台標誌着我國義務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軌道。20多年來,我國在普及義務教育方面取得了顯著成就。然而,由於社會轉型等諸多因素,義務教育推行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這是此次義務教育法修訂的時代背景。

受教育權是現代社會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這一基本權利所對應的正是國家和政府的基本義務。

最近利用空餘時間,我認真學習了《義務教育法》。進一步感受到,作為一名教師,應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依法執教,愛崗敬業,作到既教書又育人,為培養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新義務教育法的誕生,標誌着我國義務教育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它是在對我國依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經驗總結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導和保障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制度與準則。法律將維護教育的公平公正、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一項重要指導思想,並重點對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保障義務教育投入、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方面問題作出了規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進義務教育發展的各項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創新、有突破,為我國義務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證。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程,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

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是改革開放以來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開放、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個必然,為學校辦學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義務教育法》中,四處提到特殊教育,充分體現了這屆政府人文化的關懷和親民的思想。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提升對弱勢羣體的法律保障,讓這些有殘障的孩子、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黨對他們的這種關懷。從這一點上看,新《義務教育法》凸顯了政府構建和諧社會和以人為本的理念,讓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奮和欣慰。

新《教育法》真正以人為本,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孩子、所有學校、所有老師的基本權利,這是我通讀新《義務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法明確了對義務教育質量的要求,第一次將素質教育明確寫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強調要把德智體美有機地統一在教學的活動中。這些內容必然影響到教師的教書育人行為。那麼,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又該如何履行的義務?我想在工作中,首先要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做有違師德規範的行為。其次,要轉變教育觀念。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移植的過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交互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週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活到老學到老。

新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篇2

有人説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遊人説教師是園丁,有人説教師是紅燭,燃燒了自己照亮了別人……教師是一個不同於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聖、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讚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當我是學生的時候,我學習的是《守則》《規範》;當我成為教師的時候,學習的是《教師法》。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辱罵、誹謗教師、拖欠工資等等的事情發生,而教師迫於時代和社會的壓力,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衞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知法、守法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怎麼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説説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於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另外,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移植的過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交互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週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説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新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篇3

義務教育法實施20年後重修,增加內容很多。據參加法案審議的人大委員稱,“不收雜費”是本次修改的一個核心內容。

“學雜費”是中國人耳熟能詳的一個老詞兒。老版本的義務教育法只規定了“不收學費”,給“雜費”留了個口子。教育部有關負責官員介紹,20年前,這個口子很小,小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每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的雜費收入加在一起僅8億元。所以,當時,法律的起草者和審查者大都沒太把它當回事兒。想不到,這麼一個小口子後來竟會導致“潰堤”如今,每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的雜費收入已達上百億元之巨!

所以,我們説新版義務教育法確實好。單是“不收雜費”4個字的含金量,每年就能為百姓省下上百億元!

中國農村的義務教育,是從“人民教育人民辦”起步的。農村家長豈止要負擔“雜費”,校舍“六配套”,民辦教師工資,以及各項維持費用,幾乎全都是由農民出錢。所以它遠稱不上是真正意義的義務教育。而實現不了真正的義務教育的農村,自然稱不上是新農村。

近年來,國家財政由“建設財政”向“公共財政”轉型,投向教育事業、特別是農村中國小教育事業的資金迅猛增加。同時,先是費改税,然後減税,然後免税,絕大部分民辦教師也已轉為公辦,政府公開承諾到20xx年免除所有學雜費,義務教育階段由農民自己負擔的項目正急劇減少。義務教育法此時重修,其嚴肅性、可行性,其背後體現的國家意志,應不至於再引人懷疑。

當然,現在,如果基層官員執意要找空子來鑽,肯定也還是能鑽出空子的。“一事一議”本身就留着口子,而跟農民最容易“議”成的“事”,一向就是集資辦教育。新版義務教育法沒有規定“國家免費提供課本”,學校攤派教輔書也就可以沒有邊際。如此等等。中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修訂得再嚴密,也經不起有心人細細把玩。

所以,我們希望基層官員們,除了數算法律文本中究竟寫了幾項“不收”以外,還得尊重立法本意,還得領會法律的精神,還得講究執政為民。

新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篇4

今年9月1日新頒佈的新義務教育法是在對我國依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經驗總結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導和保障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制度與準則。法律將維護教育的公平公正、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一項重要指導思想,並重點對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保障義務教育投入、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方面問題作出了規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進義務教育發展的各項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創新、有突破,為我國義務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證。

新《義務教育法》的頒佈實施,對於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新《義務教育法》的誕生標誌着我國義務教育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對全民族素質的提高和國家未來的發展,都將產生積極的作用。

通過學習我看到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提出縮小辦學差距,不分重點校、重點班,非常人性化,體現了對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麼樣的家庭背景和經濟實力,每個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體現了人與人之間的和諧。

我最關注的就是重點班的問題。相對於其他教育人羣而言,校長們更為關注的是學校層面的教育均衡問題,傳統的“重點班”劃分不利於學生的均衡發展。根據學生考試的成績劃分為重點班、普通班以後,有些普通班的教學就非常困難,老師教學積極性不高;由於學生中缺乏“領軍”人物,無論是班級管理也好,德育也好,都是一潭死水。新的《義務教育法》實施後,“重點班”被以法律的形式禁止,但這可能會使學校流失一批優秀生源。

作為基層工作者,感覺到學生的差異的確很大。教育均衡就是讓所有的孩子,同在藍天下,都應該享受到同樣的教育,但不可能做到絕對的均衡,因為不均衡是絕對的,百分之百的均衡是不能完全做到的。如何讓孩子在差不多水平的情況下,在教師的因材施教中得到比較好的發展是我們當前所要面對的重要問題。也是今後一段時間內需要解決的問題。

新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篇5

提高師德修養,是時代向我們提出的要求,也是《新義務教育法》賦予我們的義務,在實施素質教育的今天,我們作為教師必須轉變觀念,樹立教育新風。通過學習《新義務教育法》,有了深刻的體會。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訴我們,教育必須有明確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決人的發展問題,喚起學生精神世界能動、自主的能力,培養學生成為社會所需的人才。《新義務教育法》要求我們教師應當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於職守。教師必須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

明白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身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學生。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服務於學生,同時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職。師魂即師愛。但在實際工作中做到這一點,卻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師要對每位學生的發展負責,尊重他們的人格,在求知的過程中,幫助他們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培養他們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這樣才可稱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今天,作為我們每位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過去的應試教育一套而不放,應該讓學生走進更廣闊領域學習,力求全面發展。真因為由於這樣的原因,導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師德失範。分析得出:教師的觀念陳舊,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陳舊,只求學生智育的發展,不求全面培養,同時又缺乏心靈的溝通,這是其一,其二,教師在應試教育的框架下,缺少應有的心理品質,缺少愛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質教育的考核機制,導致教師在追求升學率中增加了壓力,總之,有什麼樣的教育理念,就有什麼樣的師德表現。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師德風範,那就得不斷地更新自己的學識,身為傳人之“道”,解學生之“惑”,教師必須具備廣博的知識,才能滿足學生的需求。知識時代,教師必須隨時代的發展,更新知識。

這段時間通過學習,深刻地認識到: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須不斷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為形成良好的師德風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後勤保障工作,更好地為學生服務,愛崗敬業,使自己成為一名高素質、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新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篇6

新《義務教育法》的頒佈實施,對於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新《義務教育法》的誕生標誌着我國義務教育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對全民族素質的提高和國家未來的發展,都將產生積極的作用。通過學習,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時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一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明確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靜下心來認真地學習了新《義務教育法》。寫下三點體會

1、“素質教育”第一次寫入《義務教育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條)。舊《義務教育法》主要是為了讓適齡兒童有學可上,新《義務教育法》則站在歷史的新起點上,明確實施素質教育是義務教育的新使命。通過實施素質教育,達到提高教育質量。

2、均衡發展成為本法的一個關鍵詞,近年來,通過加強農村薄弱學校建設,各所農村學校的硬件發展速度之快,大家有目共睹:校舍漂亮了,教學設備也更新了,不少學校還成了花園單位。然而,師資力量不均衡,始終是農村中國小的軟肋。相信隨着新法的實施,這一問題的解決也會提上議事日程。

3、新《義務教育法》明確學校的違反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例如: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開除學生等。尤其對其中第二十九條“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和變相體罰”感觸頗深。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要更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作為一名教師,還應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依法執教,愛崗敬業,做到既教書又育人,為培養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讓陽光照進每個學生的心裏,讓每一個學生都能抬起頭來自信地走路。

我國的義務教育從這部法的實施開始,進入了一個新的起點。貫徹義務教育法,對每一位教育工作者來説,重任在肩。

新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篇7

?義務教育法》規定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義務。誰違反這個義務,誰就要受到法律的規範。家長不送學生上學,家長要承擔責任;學校不接受適齡兒童、少年上學,學校要承擔責任;學校不提供相應的條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規範。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新法的強制性以及法律責任。同時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一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明確作為一名人民教師,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尤其對其中第二十九條“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和變相體罰”感觸頗深。教育的核心就在於讓兒童始終體驗到自己的尊嚴感。“自尊和受人尊重是人生存的一種基本需要。”在教育工作中,我們常常會看到這樣的現象:哪怕是一個不十分出色的孩子,只要老師關心他,重視他,為他提供各種機會,他也會成為一個優秀的孩子。為此蘇霍姆林斯基曾告誡説:“在影響學生的內心世界裏,不應該挫傷他心靈最敏感的一個角落——人的自尊心。”

教師應樹立真心誠意對待學生,誠心誠意把學生當主人的觀念,使他們在信任與被重視的良好的教育氛圍中健康成長。而第四章第二十九條“教師在教育學生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作為老師,應本着一切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誠和全身心的愛走進學生的心靈,在教育學生時,應講究方式,注重藝術,三思而後行。面對那後進的、犯錯誤的學生,老師應該怎麼辦呢?首先是要放平心態,用發現的目光來看待學生。即使在最難教育的學生面前,也要信心百倍,透過學生氣人的一面,看到他可愛的一面,看到他的熱情上進。作為教師,要承認學生的個體差異,允許學生在學習上產生錯誤。

蘇霍姆林斯基説:“老師無意間的一句話,可能造就一個天才,也可能毀滅一個天才。”因此教師一定要用仁愛之心和寬容之心對待每一個學生,尤其是不要傷害學生的自尊心和人格。我們在追求一種教育理想,一種發展的理想,這種理想我們並不強求最後百分之百地實現,事實上,在追求的過程中,每個人、每所學校都會得到真正的成長,而每個人、每個學校真正得到發展了,才是實實在在的素質教育目標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