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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主題活動心得體會多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8.75K

《民法典》主題活動心得體會多篇

《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共同閲讀《民法典》主題活動心得體會範文5篇,請您閲讀!

《民法典》主題活動心得體會1

2020年5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從“法律”到“法典”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卻是歷時66年的編纂,經過幾代法律人的努力得來的寶貴成果。這部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法典是新中國首部民法典,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對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作為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規範,民事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隨着社會發展,一些特殊的民事行為中往往會牽扯到多部法律,因此在司法實踐中或出現各部法律之間的適用重疊,或出現超出了單行民法調整的範圍而造成管轄空白的情況,從而給立法、司法、普法、守法造成困擾。黨的十八大以來,隨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和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實施,在社會各項基礎都基本健全的前提下,迫切需要將民事行為規則系統化、體系化,同時切實解決民法內部的和諧問題,促進社會文明、和諧、穩定發展。因此《民法典》的誕生,可以説既是勢在必行,也是水到渠成。

作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民法典》除了內容豐富、涉獵範圍廣,我們看到的更多的是從法條之後所體現出的深刻的立法指導思想。改革開放40年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經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民法典的出台,就是為解決不平衡不充分發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制保障,更體現了人民至上的思想。

此次通過的《民法典》由7編加附則共84章、共1260個條文構成。第一編為總則,之後依次為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民法典》並不是全新編纂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簡單的多部單行法的集合,而是綜合新時代社會經濟生活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區別於《物權法》、《婚姻法》、《合同法》等單行法,有針對性對現行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編訂纂修、去粗取精,形成體系化、系統化的規範。這七編把民生相關的方方面面都涵蓋在一部法律之下,從小到老百姓衣食住行,大到國家綜合治理,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指引。

在各分編中,值得關注的重大創新和亮點要屬人格權的獨立成編。《民法典》總則編第二條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相較於1986年《民法通則》所表述“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此次民法典首次把“人身關係”置於“財產關係”之前,彌補了傳統法系“重物輕人”的體系缺陷,同時也體現了《憲法》保障人權的根本要求。

《民法典》中的人格權編共六章五十一條,涵蓋了從全面建立反性騷擾制度防線,到個人信息防火牆等社會熱點問題,適應現今社會的發展趨勢,突出細化了作為民事主體的自然人所擁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各項權利,加強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有關的人格利益的保障,從法律層面對人格權利和利益進行了肯定和保障,為進一步深化人格權的保護奠定了請求權的法律基礎。除此以外,《民法典》還實現了多處制度創新,包括規定了“自甘風險”規則以及“自助行為”規則、完善了網絡侵權責任制度、增加規定生態環境損害的懲罰性賠償制度等等體現時代特徵的內容。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好的法律,不僅僅是看法條的科學性和周延性,更多的是看實際運行效果。良法善治,需要全社會的參與,以法律的視角審視社會活動,固守法律底線。新時代的中國,需要一部這樣的《民法典》,讓她滲透到日常生活的各個角落,給社會生活提供權利和義務的規範,用法治構築穩穩的幸福。

《民法典》主題活動心得體會2

民之所期,國之重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於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民法典制定從195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起草民法典到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前後歷經數十年,曲折而漫長的制定過程,讓我們也感受到黨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上的堅守和執着。數十年法制建設中,我國民法領域一直沒有一部統一法典作為參照。本次民法典的制定和頒佈,對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和全面依法治國的推行具有里程碑意義,對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巨大鼓舞和激勵作用,同時也向世界各國展示了中國的法治水平在不斷的提高和進步,開啟了中國法治新時代。

從2016年3月份民法典提上工作日程,歷時五年,完成龐大而複雜的編纂工作,凝聚了黨治國理政思想理念和法學領域專家學者的心血,反映着老百姓的心聲。對國家來説是一種尊嚴,對國民來説是一種驕傲。與現行民法單行法相比,民法典的內容並不是推到重來,更不是一成不變,而是在單行法基礎上的修正和完善,及對單行法進行的一次系統化整理。民法典共分七編,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附則,共1260條。

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基本法,關係民眾生活方方面面,大到航天飛機、蛟龍入海、港珠澳大橋等,小到民眾生活柴米油鹽、雞毛蒜皮小事,相較刑法而言,其與民眾的生活關係更為緊密。

民法典的頒佈對於法院來説,在民事案件審理中有了統一的法律依據,給法官審理案件一個明確的指引,有助於加強司法審判的統一性,可有效避免同案不同判情況發生。對於從事法律職業人來説,無異是最激動人心的一件大事,是作為法律人的驕傲。當然,法律頒佈後是需要諸多法律解釋配合實施,目前還沒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和人民法院正式發佈民法典該如何適用、審判中該如何引用以及現行的法律解釋等置於何種法律地位等問題的解決辦法。眼下當務之急就是做好民法典的學習工作和為審判中正式適用民法典做好準備工作,把現有工作完成好,為民法典的正式適用打下堅實工作基礎。

《民法典》主題活動心得體會3

近日,單位組織全員學習在第12期《求是》雜誌上的重要講話《充分認識頒佈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通過學習交流,對《民法典》有了淺顯瞭解。

編撰《民法典》,是以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對我國立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學習,愈發感受到了《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俱有重要意義;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可謂社會所需,民之所向,一切以人民利益為中心。

隨着社會不斷髮展,對於社會來講,《民法典》把我國多年來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確定下來,規範經濟生活和經濟活動賴以依託的財產關係、交易關係,對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繁榮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於民眾來講,多元化的生活使民眾對於法治的需求也愈發迫切,對於非法律從業者的普通民眾來説,《民法典》的頒佈實施迴應了人民羣眾對於法治和美好生活的需求,更是民事活動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靠,房產買賣、遺產處理、高空墜物、佔道糾紛、個人信息保護、衣食住行、老人贍養、生產經營等等,幾乎所有民事活動,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捍衞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要加強對《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然而,對於非法律從業者而言,民法典體系龐大、專業性極強,理解起來有一定困難,這就需要專業人士加以解讀,並用普通羣眾聽得懂的語言,將民法典送到基層一線,可謂是加強民法典普法工作,必須要打通“最後一公里”。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見的社會關係和經濟關係,涉及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羣眾生產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業發展息息相關。《民法典》實施得好,人民羣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

宣講《民法典》的重要意義之一,就是要讓民法典成為公眾隨身攜帶的“寶典”,就要高度重視普法工作,讓公眾懂法;就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讓公眾信法。馳而不息,久久為功,民法典必將不斷髮揮其善治意義,無愧於法典之名。然而在系列宣講中,更應該使民眾明白,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民法典》主題活動心得體會4

合同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在一天之內,時時都在面臨着和他人籤合同的場景。例如買東西那就會面臨一個買賣合同,搭乘公交車就是一個運輸合同,租房子住就會面臨一個租賃合同,向他人借款就形成一個借款合同等等。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明確規定了合同的定義:“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整個《民法典》,“準合同”這一法律術語,僅在《民法典》目錄及分編條目出現兩次,具體的法律條文中都直接使用了準合同的兩個子概念,即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條第一款,擴大了無因管理人的債權請求權益範圍,包括民法通則和民法總則所規定的“因管理實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還包括因管理實務受到的損失(適當補償原則);該條第二款對“非善意”的無因管理人的權利做了限制:管理事務不符合受益人真實意思的(該真實意思違反法律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管理人不享有相應債權。

《民法典》合同編草案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一定能夠正確調整因合同產生的民事關係,更好地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民法典》主題活動心得體會5

2020年5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從“法律”到“法典”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卻是歷時66年的編纂,經過幾代法律人的努力得來的寶貴成果。這部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法典是新中國首部民法典,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對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作為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規範,民事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隨着社會發展,一些特殊的民事行為中往往會牽扯到多部法律,因此在司法實踐中或出現各部法律之間的適用重疊,或出現超出了單行民法調整的範圍而造成管轄空白的情況,從而給立法、司法、普法、守法造成困擾。黨的十八大以來,隨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和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實施,在社會各項基礎都基本健全的前提下,迫切需要將民事行為規則系統化、體系化,同時切實解決民法內部的和諧問題,促進社會文明、和諧、穩定發展。因此《民法典》的誕生,可以説既是勢在必行,也是水到渠成。

作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民法典》除了內容豐富、涉獵範圍廣,我們看到的更多的是從法條之後所體現出的深刻的立法指導思想。改革開放40年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經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民法典的出台,就是為解決不平衡不充分發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制保障,更體現了人民至上的思想。

此次通過的《民法典》由7編加附則共84章、共1260個條文構成。第一編為總則,之後依次為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民法典》並不是全新編纂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簡單的多部單行法的集合,而是綜合新時代社會經濟生活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區別於《物權法》、《婚姻法》、《合同法》等單行法,有針對性對現行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編訂纂修、去粗取精,形成體系化、系統化的規範。這七編把民生相關的方方面面都涵蓋在一部法律之下,從小到老百姓衣食住行,大到國家綜合治理,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指引。

在各分編中,值得關注的重大創新和亮點要屬人格權的獨立成編。《民法典》總則編第二條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相較於1986年《民法通則》所表述“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此次民法典首次把“人身關係”置於“財產關係”之前,彌補了傳統法系“重物輕人”的體系缺陷,同時也體現了《憲法》保障人權的根本要求。

《民法典》中的人格權編共六章五十一條,涵蓋了從全面建立反性騷擾制度防線,到個人信息防火牆等社會熱點問題,適應現今社會的發展趨勢,突出細化了作為民事主體的自然人所擁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各項權利,加強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有關的人格利益的保障,從法律層面對人格權利和利益進行了肯定和保障,為進一步深化人格權的保護奠定了請求權的法律基礎。除此以外,《民法典》還實現了多處制度創新,包括規定了“自甘風險”規則以及“自助行為”規則、完善了網絡侵權責任制度、增加規定生態環境損害的懲罰性賠償制度等等體現時代特徵的內容。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好的法律,不僅僅是看法條的科學性和周延性,更多的是看實際運行效果。良法善治,需要全社會的參與,以法律的視角審視社會活動,固守法律底線。新時代的中國,需要一部這樣的《民法典》,讓她滲透到日常生活的各個角落,給社會生活提供權利和義務的規範,用法治構築穩穩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