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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學習心得體會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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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學習心得體會新版多篇

《民法典》學習心得體會有哪些?新時代的中國,需要一部這樣的《民法典》,讓她滲透到日常生活的各個角落,給社會生活提供權利和義務的規範,共同閲讀《民法典》學習心得體會最新5篇,請您閲讀!

《民法典》學習心得體會1

合同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在一天之內,時時都在面臨着和他人籤合同的場景。例如買東西那就會面臨一個買賣合同,搭乘公交車就是一個運輸合同,租房子住就會面臨一個租賃合同,向他人借款就形成一個借款合同等等。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明確規定了合同的定義:“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整個《民法典》,“準合同”這一法律術語,僅在《民法典》目錄及分編條目出現兩次,具體的法律條文中都直接使用了準合同的兩個子概念,即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條第一款,擴大了無因管理人的債權請求權益範圍,包括民法通則和民法總則所規定的“因管理實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還包括因管理實務受到的損失(適當補償原則);該條第二款對“非善意”的無因管理人的權利做了限制:管理事務不符合受益人真實意思的(該真實意思違反法律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管理人不享有相應債權。

《民法典》合同編草案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一定能夠正確調整因合同產生的民事關係,更好地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民法典》學習心得體會2

因為在《民法典》確定不設立債法總則的前提下,所以就有必要引入準合同的概念。無論是理論上還是實踐中,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其他之債的具體規則是非常複雜的,對在現實生活中具有重要的調節作用。《民法典》合同編第三分編對準合同作出了規定,其中規定了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制度,《民法典》合同編設立準合同分編,不再在債法中割裂各種債的發生原因,而使得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制度與合同制度有效聯繫,並充分考慮法律適用中的不同情形,從而實現了對法定之債與意定之債的整合。因此,準合同的設立使得合同編更加符合國情,更能迴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需求、解決中國的現實問題,也更能把握中國的時代脈搏。《民法典》詳盡的立法內容、科學的立法體系對於我們檢察機關民事檢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挑戰,也提供了更加完備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學習心得體會3

近日,單位組織全員學習在第12期《求是》雜誌上的重要講話《充分認識頒佈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通過學習交流,對《民法典》有了淺顯瞭解。

編撰《民法典》,是以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對我國立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學習,愈發感受到了《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俱有重要意義;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可謂社會所需,民之所向,一切以人民利益為中心。

隨着社會不斷髮展,對於社會來講,《民法典》把我國多年來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確定下來,規範經濟生活和經濟活動賴以依託的財產關係、交易關係,對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繁榮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於民眾來講,多元化的生活使民眾對於法治的需求也愈發迫切,對於非法律從業者的普通民眾來説,《民法典》的頒佈實施迴應了人民羣眾對於法治和美好生活的需求,更是民事活動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靠,房產買賣、遺產處理、高空墜物、佔道糾紛、個人信息保護、衣食住行、老人贍養、生產經營等等,幾乎所有民事活動,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捍衞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要加強對《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然而,對於非法律從業者而言,民法典體系龐大、專業性極強,理解起來有一定困難,這就需要專業人士加以解讀,並用普通羣眾聽得懂的語言,將民法典送到基層一線,可謂是加強民法典普法工作,必須要打通“最後一公里”。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見的社會關係和經濟關係,涉及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羣眾生產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業發展息息相關。《民法典》實施得好,人民羣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

宣講《民法典》的重要意義之一,就是要讓民法典成為公眾隨身攜帶的“寶典”,就要高度重視普法工作,讓公眾懂法;就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讓公眾信法。馳而不息,久久為功,民法典必將不斷髮揮其善治意義,無愧於法典之名。然而在系列宣講中,更應該使民眾明白,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民法典》學習心得體會4

《民法典》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四大檢察工作中,不僅是民事檢察,其他各項檢察業務都要結合《民法典》承載的法治精神、基本原則、具體條款,深入貫徹研究,推動“四大檢察”、“十大業務”的深入發展。

在中央政治局就“切實實施《民法典》”舉行集體學習時特別強調,要加強民事檢察工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暢通司法救濟渠道,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堅決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這為推進新時代民事檢察工作創新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但從總體上看,民事檢察工作依然是短板、弱項、離“做強”還有不小差距。實際上,《民法典》與“四大檢察”都有緊密聯繫。此次《民法典》合同編不同於《合同法》的是,在其第三分編專門對準合同有關內容進行了規範,所謂的準合同和合同不同的是,合同是雙方意思表示,而準合同是單方意思表示。準合同主要指兩類,即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民法典》準合同編頒佈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學習心得體會5

編纂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同時也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是以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通過對我國現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規範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形成一部適應新時代中國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防合理、內容完整並協調一致的法典。這是一項系統的龐大的立法工程。

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現實需要,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需求,是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濟南一中隊黨支部全體黨員積極學習了編纂《民法典》的重大意義,領悟編纂《民法典》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探討並瞭解《民法典》的主要內容,並針對性學習第三編《合同》、第七編《侵權責任》的相關內容。下一步,濟南一中隊黨支部將逐步結合實際工作,對民法典中涉及執勤業務的部分着重研討,並形成執勤規範,為未來工作紮實穩步推進築橋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