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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學習心得體會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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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學習心得體會新版【多篇】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學習心得體會有哪些?只有不斷規範民事法典,明確法律界限,方能構建穩中有進的社會秩序,有效提升人民的生活幸福感!共同閲讀2020年“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學習心得體會最新精選【5篇】,請您閲讀!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學習心得體會1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國民法典就此誕生。中國人民終於擁有了一部真正屬於自己的民法典,終於實現了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們不僅要細細體會和思考背後的含義,更要時時去領悟和踐行其中的真諦。

人民利益至上,舉法律武器維護人民利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止步于思想環節,而要體現在經濟社會發展各環節。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權利種類,確認和保障了民事權利,完善了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加強對弱勢羣體的保護,迴應了人民羣眾需求,切實維護了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黨員幹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價值取向,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為了更好地維護人民權益,首先自身要學法和懂法,將法律學習及運用貫徹到工作始終。要自覺通過各種形式學習各方面的法律知識,強化法學理論素養,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為人民羣眾辦實事、謀利益,運用法律武器切實保護人民的權益不受到侵犯。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進人民福祉。公平正義是提升羣眾獲得感滿意度的前提。新時代下,人民在物質生活極大豐富後,必然對公平正義有更高層次需求。要順應人民的需求,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民法典確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權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關民事法律制度,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黨員幹部要力讓人民羣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守護好社會公平正義。“打鐵還需自身硬”,維護公平正義首先要從自身做起,要始終把公平正義作為一種品德修養、政治情操。堅持公道正派、公正無私,堅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的觀念,堅持原則按規矩辦事,自覺抵制人情風、關係網,戒行“潛規則”、“亂作為”,將公平正義貫穿於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務至上,樹法治思維守護人民安康。人民服務至上,體現於為民辦好一件實事,體現於為民服務的每一細節。民法典貫穿人民服務至上的立法原則,對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和隱私權等諸多方面作了相關規定,為人道主義救助從法律上加碼,充分體現了法律對人民安康的守護。要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堅守法律至上、權由法定、依法行權的思想,自覺運用法治思維為人民謀劃、開展、推動、完成工作,嚴格按照法律規範為人民想問題、作決策、幹事情、定政策,堅決杜絕發生“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務員”。領導幹部更要做好模範,深入羣眾,與羣眾打成一片,把人民羣眾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帶頭捍衞法治,依法辦事,堅決樹立法律性,保證人民的幸福安康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學習心得體會2

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為了給人民羣眾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人民羣眾正當的合法權益涉及精神層面、道德層面、知識層面、物資層面、社會層面等等方方面面,特別需要編纂一部法典來規範,順應歷史發展、時代要求和人民期盼,以維護好、發展好、實現好人民羣眾根本利益,推動社會秩序更加和諧有序,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石。

“改革開放40年的經驗告訴我們,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離不開法治,改革開放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社會主義法制框架是健全的,但從實踐來看,隨着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在捍衞人民羣眾的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方面缺乏健全成熟民生法律規範。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出台一部健全的民生法律規範,是推進改革的需要、建設法治社會的需要、滿足人民羣眾期盼的重要舉措。在黨的領導下,經過各方面5年多的共同努力,民法典終於於今年正式頒佈實施,實現了幾代人的夙願,在依法治國曆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民法典頒佈實施,並不意味着一勞永逸解決了民事法治建設的所有問題”,法治社會的建成,光靠制定一部完善的法律是不夠的,對於我們各級組織和黨員幹部來説,更重要的是,要通過努力,把這部具有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學習好、宣傳好、落實好、執行好,以深入實施這部好法律為契機,整體提高治國理政水平,全面提升羣眾的安全感幸福感獲得感。

“要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要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俗話説:“好酒也怕巷子深”,宣傳的重大意義在於家喻户曉、人腦入心。我們加強對普法宣傳工作的組織領導,將其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來抓,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通過發放紙質的、電子的讀物,運用各種媒體、平台推介,幹部進村入户講解等多渠道多措施,讓羣眾原原本本地學、明明白白地悟,熟悉民法典章節內容,使民法典在羣眾心中落地生根、開花結果,成為保護羣眾切實利益的“紅寶書”,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村看村,户看户,羣眾看黨員幹部”,黨員幹部是具有先進性的羣體,黨員幹部做遵崇民法典的先鋒戰士。一方面來説,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係,與黨員幹部直接相關,實施民法典的水平和效果,直接衡量踐行宗旨觀念、人民至上理念程度;另一方面,黨員幹部的一舉一動,羣眾是看在眼裏、記在心裏,我們要帶頭學習執行民法典,以“領頭雁”的榜樣標杆效應,進一步推動身邊人、周圍人、單位人深化法治思維、強化法治理念、營造法治輿論氛圍,把民法典的貫徹執行推向一個新境界。

“民法典實施得好,人民羣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要在黨的領導下,多措並舉實施好民法典,切實維護好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一則加強民法典執法司法活動,各級政府要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要抓手,提高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水平,深入開展法治政府建設;二則加強各級司法機關對民法典秉持公正司法水平,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依法維護好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三則各級黨和國家機關要加強對民法典執行情況的明察暗訪、督查督辦,確保民法典的順利實施;四則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等法律專業機構、專業人員的作用,發揮人民調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多方面推進民法典實施工作;五則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率先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能力和水平,決不干預民法典實施;六則發揮好人民監督、輿論監督、紀律監督、執法監督等監督質效,推動每一件民事案件在陽光下執行。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學習心得體會3

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今年是脱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收官之年,不由讓人暢想當“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有多麼大的意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就如一塊千錘百煉,無比堅固的“磐石”,鋪就在“復興號”列車帶領人民駛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來可能還要面對更多更大的風浪,但只要人民羣眾齊心協力、眾志成城。這塊堅穩的“基石”就能讓列車穩穩地全速前進。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許多問題,民法典作出了明確迴應,如:民法典中對各種“人肉搜索”、非法盜取他人信息的行為作出了明確規定,突出的特色規定有“自助行為制度”、“離婚冷靜期制度”、“繼承人寬恕制度”,確立了“自甘風險”規則,同時對遺體器官捐獻、職場和校園性騷擾、非法從事與人類基因、人體胚胎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嚴格規範。因此,民法典將在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只有不斷規範民事法典,明確法律界限,方能構建穩中有進的社會秩序,有效提升人民的生活幸福感!

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民生活越來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來越複雜,這部包羅萬象的民法典就像一個無形的天網,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每一條法律規定都凝聚社會生活規則的共識,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法制建設更加深入人心。這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即將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頒佈實施,開啟了我國公民權利保護的嶄新時代,它充分體現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權益,用權利本位構建起整部法典的邏輯主線,必定能夠更好的滿足廣大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民法典的頒佈實施,必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築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學習心得體會4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從此,我們邁入民法典時代。新編纂的民法典包括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七編。民法典是對過去民事單行法以及司法解釋的傳承繼受和創新發展,一些與時俱進的新理念也體現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變化還體現在,基於立法嚴謹性的技術要求,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中表述不夠清楚或者不夠準確的規定進行了非實質性修正;基於與時俱進的時代要求,對其部分內容進行了實質性修改。非實質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與語言表述的改變,部分法律條文中個別詞語的改變,句子前後標點符號的改變等。作為我們法律人,不但要關注民法典中的實質性修改,還要關注非實質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實質性修正談幾點學習心得:

民法典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部分法律條文中的“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立法機關之所以把“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一詞,這説明“要求”和“請求”二詞的含義肯定不一樣,二者有細微的差別。“要求”是指提出具體願望或條件,希望得到滿足或實現。而“請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滿足。“請求”含有處於被動地位的意思,希望別人能按自己的意思辦。而“要求”是自己處於主動地位,帶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除了通過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用“請求”一詞外,立法機關用的都是“要求”一詞。看來,在立法者眼裏,家事是可以天經地義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麼“要求”,要麼“請求”。不過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繼承編中,“請求”一詞只出現了一次,“要求”一詞一次也沒有出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個別語句的表述進行了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只是表達了當事人有請求的權利,至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是支持還是不支持當事人的請求這層意思並沒有表達出來。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就表達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這層意思來。這前後的變化體現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實質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個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學習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後再運用到實務中去,在實務中成熟運用民法典也需要一個過程。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學習心得體會5

民法典的頒佈是我國法制建設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這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中的基本法。民法典對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民法典的實施是我國今後一個時期的重點任務,一是要儘快制定同民法典相關聯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制度,修改現有與民法典規定不一致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二是政府機關要進一步推進政府法制建設,把民法典作為決策和處理相關問題的依據。三是司法機關要以司法為民為中心,加強司法監督,暢通司法救濟渠道,切實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四是加大普法力度,增加全民的法典意識。

2020年“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學習心得體會最新精選【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