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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學生觀後感多篇

欄目: 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1.54W

法律中學生觀後感多篇

我們要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法律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也是規範自己行為的社會準則,從這一刻起,讓我們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這裏給大家分享一些關於法律中學生觀後感,供大家參考。

法律中學生觀後感1

有人曾經説過:“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動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這艘船的底線,就會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懲罰。我想是的一定是的!記得剛開學的第一個星期四,在多名男同學的勾引之下,我們班的9名男女同學一起來到了距離學校很近的網吧去玩電腦遊戲。到了網吧,只見這裏煙雲吐霧似的籠罩着,最上方還掛着一個“禁止未成年人進入本網吧”這幾個顯眼的個大字。乍一看,有95%以上的都是中國小生,而且座位滿滿當當的。這時網管趕緊過來招呼説:“同學們,玩多長時間的?開幾台機子啊?”這濃重的外地口音裏還夾雜着濃重而又虛假的善意。“我們開9台,一小時……”説完,事辦好後又連忙招呼其他學生去了。就在這時,一個同學的媽媽匆匆忙忙地跑來了,把她的孩子狠狠地訓了一頓,還擰着他的耳朵去找網管,憤怒地説:“不是寫着‘禁止未成年人進入’嗎?為什麼還接待?”網管説:“那能怪我們嗎?是你的孩子自己願意來的…”就在這時,執法民警不知什麼時候已經走了過來。果然,網管顯現出了不知所措而又驚慌的神情。於是,他趕緊給每個學生幾元錢,連忙把他們轟走了。於是,民警鄭重地説:“你知道這樣是違法行為嗎?營業執照被吊銷了,並處罰金1000元。”管理員再三請求,但無濟於事。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啊!?

的確,讓未成年人隨便進入網吧這件事,是違反法律的行為。他們確實應該為這起事件負責任,因為他們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裏的明確規定。通過這件事情,就能夠看出法律的威嚴和公正,為我們這些未成年人的成長開闢了綠色的通道,是一些孩子能夠改邪歸正,重新開始。其實,我們也應該深思、反省一下:既然法律對這些違法人員進行約束,我們是否也應該約束一下自己呢?這麼多的法律法規,給我們營造了很好的條件去完成學業,我們是否也該自覺遵守一下不去網吧的規定呢?這樣,我們才是一個守法、懂法的中學生,一個合格的小公民。

法律,是一個永垂不朽的制度,法律也是國家治安的保障,是社會安定的重要因素,是人們用來保護自己的武器,是監督我們的一舉一動的。不管你是小孩還是大人,一個不文明的動作,一句不文明的語言,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警鐘長鳴,讓我們共同唱響一曲遵紀樂曲,傳達一脈思法情,做一個法律忠實的守護者和捍衞者。

法律中學生觀後感2

傍晚,吃飯時,聽媽媽又在説了:“現在的詐騙現象太多了,接到的報警電話中關於詐騙的就有什麼醫保、上淘寶買東西詐騙、退貨詐騙……”聽着媽媽的一番牢騷,我想起了老師曾講過的一種詐騙:一個人故意往地上扔個東西,讓你看見,再裝作有良心要和你平分,其實都是假的。雖説現在是法治社會,但是這些現象在我們身邊還是會發生。

法,對社會很重要,如果人人都遵守法,詞典上沒了“犯罪”這個詞及解釋,警察叔叔也不會這麼忙了,如果人人都不遵守法,那麼地球將變成邪惡星球,搶劫、盜竊、毆打、賭博、殺人、放火等將成立家常便飯。法治化小點來説,就是小孩子玩遊戲要講規則,誰都不遵守規則,大家都會不高興,遊戲也就玩不成了。

我曾在網上看到過一個故事:很久以前,有一個地方叫慧真山谷,那兒環境很美。裏面住着一對形影不離的好朋友,是“青春”和“法”,有一天,他們一起去打獵,緊追一隻大野兔,卻迷路了,“青春”見西邊有許多漂亮的房子,便説:“那兒不是慧真山谷嗎?”“法”一看,説:“那兒是邪惡山谷,老祖先説那兒的人很壞。”晚上,“青春”偷偷去了邪惡山谷,到那已經凌晨了,“青春”被一個人請進屋後就捱了一頓打,趕緊跑了,後來……

我們必須遵守法,這一點要從小事做起,要合理安排時間,有些不遵守法的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監獄裏度過青春,世上沒有後悔藥,很多罪犯在犯罪時一點也後悔,卻在牢裏失聲痛哭。這樣做一舉兩失,既失去時間,又失去本身的價值。其實遵守法很簡單,只要過馬路時紅燈停綠燈行、不糾紛、不貪錢、不記仇,法治將使世界更美好。

有了法治,原本一些貪錢的人見到地上的百元大鈔不會自己偷偷拿走,而會及時歸還;有了法治,原本一些想闖紅燈的人不會直接闖過去,而會在看見紅燈時馬上減速;有了法治,原本在街頭引起糾紛的人不會和別人打起來,而是對路過人露個微笑,説聲“你好”,大家全都快快樂樂的……

我們每個人都得遵守法,有了法治世界也會很美好。

法律中學生觀後感3

我是一位新世紀的青少年,作為新世紀的青少年,應樹立遠大的理想,強健自己的心志,健全自己的人格,對自己的人生夢想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不斷努力學習、開拓創新、奮鬥不止,還應懂法、知法、用法來保護自己,作為自己的“擋箭牌”。因為,法無處不在。

有位作家曾經説過法制教育是每個人終身的老師。不久前的一件事讓我震撼,同時也讓我懂得了“法制老師的用途”。在那天中午,整個學校洋溢在歡笑聲中,身為行為“監督崗執行官”的我正興高采烈的巡視着,我就像新一代的包青天,一定得鐵面無私公正嚴明。突然,一羣正在操場上打架的同學映入我的眼簾,我也每秒八百里的速度直奔向操場。到了以後,我弄清楚了情況,原來是一位五年級的同學打羽毛球不小心碰到了六年級打乒乓球的同學頭上,六年級的同學居然罵了髒話,本想給這位同學道歉的。火沒壓住,既然兩位同學打起來了。人人都説衝動是魔鬼,還真應了那句話。我大聲一吼,你們在做什麼,還不住手,居然沒有奏效,我又以120分貝的聲音吼了出來,還是沒有起作用,看來兩位同學是麻木了。我着急了,不小心把我手上的行為“監督崗”套掉在那地上,我想到了主意啦!在我心中暗暗自喜,我蹲下去,把手套撿起來,拍了拍上面的灰塵,拿着對兩位同學説:“知道這是什麼嗎?知道的話趕快停手,不然,告老師去。”

他們終於停下這場“戰爭”。在人羣中發出了一個輕微的聲音,對不起……

原來是那個高大的男孩,那兩個同學臉上雖然是對對方的不滿,但也説了一句“對不起”。原本説聲“對不起”的語言就可以化解恩怨,他們偏偏做不到,還好我來勸阻了,我抬起頭向藍藍的天空用手寫了幾個大字,法無處不在!

作為新世紀的青少年的我們,為自己的人生夢想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與人類和諧幸福,行動起來,讓法處處在,時時在,事事在。用法來保護自己,作為自己的“擋箭牌”吧。

法律中學生觀後感4

都説母愛的力量是無窮盡的,從我很小的時候,您就開始教我這個教我那個,我二三歲就能看書認字,都是您的功勞,之後您就給我灌輸了一些比較深奧的東西,比如説法律,我很感謝您。

作為司法局的工作人員,法律宣傳是您們的工作職責之一,我這個“法律人二代”又怎麼可能是法盲呢?法律就在我身邊呢。我們家有許多關於法律方面的書籍,我會經常搬出來看一看,遇見不知道的問題,總要打破砂鍋向您問到底,而您總是不厭其煩地向我解釋,直到我明白,由此我掌握了很多的法律知識,像《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與我們學生密切相關的法律,也知道《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產品質量法》等和我們生活相關的法律,還知道了《刑法》中的許多罪名,我覺得一個人千萬不要去觸犯這些法律,害人害已。我知道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要從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您放心,您的言傳身教,讓我耳聞目染,我一定會是一個守法的好孩子,不會做出讓您抬不起頭來的事。

媽媽,我覺得您是一個稱職的好媽媽。您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不會象某些案例中的家長為了讓自己的孩子好好唸書,動不動就打罵孩子,侮辱孩子的自尊心和人格,您在我犯錯的時候,大都會對我好好説教,讓我愉快接受,很快改正。有時我做錯了,您在盛怒之下,也會對我責罵,輕輕動手,但我也敢大膽對您説,您這樣做是不對的, 您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在虐待我,這時您聽到就會忍不住笑起來,消了氣,還會跟我講道理,您又成了一個合格的媽媽。

媽媽,您不但教我許多法律知識,您還帶我踐行了怎樣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記得我們在大潤發商場買了一個MP5,質量真差,在保修期內修了二次還不能使用,您就到店裏要求他們退貨,開始他們不肯退,説我們也用了這麼久了,後來您搬出了《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產品質量法》相關條款和他們據理力爭,終於順利把這有質量問題的MP5給原價退掉了,要是一般人,早就自認倒黴,不了了之了。還有一次夏天,您去某個小區辦了一張游泳卡,由於這個夏天老下雨,不能天天去遊,導致夏天整個過去,我們還有一半次數沒用完,游泳卡就要作廢了,您偏不認這個理,認為小區的規定對我們消費者顯失公平,這種規定是無效的,要求他們退款或者剩下的卡第二年還能用,還建議他們制定的規定如何更加規範,更加人性化,後來他們覺得您講得有道理,領導破例簽字同意我們的那張卡第二年可以繼續使用完畢。這真是“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啊,所以我覺得學好法律真是太有用了,您讓我明白了法律是保護自己的最好的武器,我一定要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識,讓法律這柄長刀永遠不要指向自己。

法律中學生觀後感5

我們是二十一世紀的少年,我們是90後,我們是祖國的希望,也將成為祖國的棟樑。國家愛護我們,關心我們,一直注視着我們的成長。近幾年來,祖國不斷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教會我們,遇到困難,要學會使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

在法制的藍天下,我們從一羣羽毛未豐滿的小鳥,漸漸長成了可以翱翔於藍天的雄鷹。

法制與我們息息相關。倘若生活離開了法制,那麼後果將難以想象,也許會是滅頂之災。而青少年的法律素質如何,關係到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所以,我們必須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與法律同行。在生活中有關法制的事例很多,例如:同學之間產生矛盾,互相吵架甚至鬥毆,有意傷害他人,這顯然是不正確的。這樣一來,萬一出了什麼事故,不僅自己會受傷,而且也會受到家長,老師的批評。後果嚴重的,還要遭受到法律的制裁。這一例,足以看出有些人的道德觀念是多麼的落後,黨中央就此採取了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理》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的罰款或警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小小的事例就告訴我們。一:要講文明,懂禮貌,團結同學。二:同學之間有矛盾要找老師或家長解決,不能互相動手打人,不能欺負小同學。

法律又是無處不在的。“與法律同行”從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動。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們走在馬路上可不是那麼簡單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紅燈停,綠燈行”這是法律規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並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這樣,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當糾紛的出現也意味着法律的到來。它可以合理解決事故,可以讓一切平息。沒錯,如果沒有人違反法律,就沒有事故的出現,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這裏面有着很奇妙的關係,而一切都關於法律,所以如果我們從一開始就與法同行,那麼一切都不會發生了。

談到法,有許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記得一次在一家商店買了一支鋼筆,沒用幾天筆尖就裂開了,墨水都吸不進去。我氣不過,到商店要求調換,誰知老闆竟推卸責任,説是我自己弄壞的,而且鋼筆這種小物品不包換。朋友們都勸我一支鋼筆值不了多少錢,自認倒黴算了。我想起政治書上消費者維權的有關條例。我去找政治老師,老師告訴我,這家商店的做法觸犯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於是我理直氣壯的去找商家,那老闆肚子裏也是有些墨水的,不想影響生意,於是給我調換了一支新筆。這件事更讓我知道,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才是最正確的做法。

在學習和實踐法的過程,我學會了很多,收穫了很多。韓非子説的好:“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讓法常駐我心,為祖國的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