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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説讀後感600字【多篇】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1.91W

小説讀後感600字【多篇】

小説讀後感500字 篇一

歇洛克·福爾摩斯是一位具有敏鋭雙眼和智慧大腦的偵探。他的同伴華生是一名十分幽默的醫生。作者以華生的口吻敍述福爾摩斯探案的過程,將大偵探的形象描繪得淋漓盡致。在一層層緊張的推理以及案情一步步深入中,我們欣賞了福爾摩斯先生大膽高超的破案手段,與華生先生內心富有戲劇變化的情緒和蘇格蘭場警察傻乎乎的形象產生了鮮明比較,讓故事變得豐富多彩。

福爾摩斯是一位專心致志的人,當華生髮現並追問福爾摩斯為什麼不明白哥白尼的“日心説”時。他説,“這與我何干?”這句話出乎大家的預料。原先他認為大腦是一個有限量的房間,要把東西有選取性地按條理裝進去。即使自己明白了對自己沒有用的東西,也要儘量把它忘掉。福爾摩斯解決問題的手段總是與眾不同,一次,福爾摩斯明白兇手時,沒有按常規方法讓警察全城搜捕逃犯,而是神祕地拿着箱子和手銬裝着要出去的樣貌,讓車伕幫他提箱子,只聽“咔嚓”一聲。兇手被抓住了,他就是那個車伕。

《福爾摩斯探案集》不僅僅是一部推理小説,也是一部人文小説。每篇案件的背後都有深刻的社會背景,反映了人們對財富不擇手段的追求,不平等的社會等。作者卻不在這方面細説,而讓我們自己思考。此刻的偵探小説各種各樣,可不少都是低級的打打殺殺或用高科技迅速破案,類似《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樣引人入勝又發人深省的書寥寥無幾了。

小説讀後感600字 篇二

這個暑假我讀完了一本小説,名叫《受戒》。讀完之後,我感慨萬千。其中,作者的一句話令我印象深刻——“人間存一角,聊放側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剛開始我並沒有理解,但當我細細品讀過後,我才瞭解這句話的含義,瞭解了作者的思想。作者想要的一生,也不過是簡簡單單,平平淡淡,沒有什麼世俗的紛擾。可是這樣的生活真的很難得。

這本小説主要講述了小英子和明海的愛情故事。明海在十三歲的是時候來到了庵趙莊的“荸薺庵”要當一個和尚。然後在這裏認識了鄰居家的小英子,兩個人經常待在一起玩,感情漸漸的變深了。但是在這個時候,明海提出要去當和尚,小英子還是送他去了廟堂受戒。在明海受戒的時候,小英子和他的感情也越來越好,最後兩人在蘆花蕩裏,小英子問明海:“我給你當老婆,你要不要?”明海一開始驚訝了一下,隨後大聲的説:“要!”,就這樣,兩人在蘆花蕩裏許下了一生的承諾。

汪曾祺在這本小説中描寫了一個樸素的村莊。當中各型各色的人和事,他都能描寫細緻,即使一筆帶過,也給人感覺恰到好處。“明海看着她的腳印傻了,五個小小的趾頭,腳掌平平的,腳跟細細的,腳弓部分缺了一塊。明海身上有一種從來沒有過的感覺,他覺得心裏癢癢的。”作者通過對腳印細緻的觀察和描寫,突出了明海對小英子深深的愛戀,細膩的心理描寫,寫出了初戀心跳般的感覺。有時候還能在他的描寫中產生共鳴。那種小英子和明海之間純真的'感情也着實讓人羨慕。初戀的純潔和美好,在汪曾祺筆下展現的淋漓盡致,一點都不做作。

讀一本好的小説,就猶如與智者交談了一番。汪曾祺用他筆下的故事,把我帶進情節中,讓我回味無窮,也讓我知道了,原來文字可以這麼美。

小説讀後感 篇三

我在寒假裏讀了黃蓓佳阿姨所寫的《我飛了》一書,讓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如友情、親情等。使我受益匪淺。

故事中的主人公單明明是一個調皮、聰明、善良、學習成績差的學生;另外一位主人公單明明的好朋友—杜小亞,是一位聰明、善良、學習成績優秀,由患有白血病而死亡變成小天使落在單明明的肩膀上,跟單明明生活在一起,成了形影不離的好朋友。杜小亞的出現使單明明孤單而困頓的生活慢慢地發生變化,一步步走入一個光波灩灩的奇境。是他們之間純潔美好的友誼的力量,改變了單明明的生活、學習。

故事中,當杜小亞又一次生病時,他對單明明説:“鴿子就是我,我就是鴿子,如果鴿子死了,我就死了,我死了,鴿子就死了。”單明明聽後,趕緊去杜小亞家拿來鴿子,放到自己家的樓頂的平台上,細心地照顧着,生怕它死了,杜小亞就死了。當他發現鴿子被他爸爸殺了之後,他像發了瘋一樣地跑出去找鴿子,累得在在荒涼的廢棄屋裏睡了一夜,並找到了鴿子。他把鴿子看作比自已生命更重要的東西。讓我深深地感受到單明明與杜小亞之間純真的友誼。還有,當杜小亞變成天使能幫助別時,單明明要求杜小亞幫他做作業考試,取得班級第一名時,杜小亞告訴單明明“這麼做,就不是幫你,是害你。”“我幫助你開動腦筋。”在杜小亞的幫助下,單明明感受到思考問題的開心和快樂,想飛一樣棒。這才是真正的友誼。

同學們,我們一定要珍惜友誼,它會使我們互相學習,互相進步。

小説讀後感600字 篇四

平凡的人物,從中又折射出不平凡。作者以樸實清新的筆觸寫那些平凡實在的人,寫他們的生活,寫他們的生,寫他們的死,寫他們的所想,寫他們的所做,寫他們的歡樂,寫他們的悲傷……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作者都寫,天大的事兒,芝麻綠豆的小事兒。詹大胖子,連老大,八千歲,高閻王,王四海,陳四,陳小手……嫁娶,生孩子,賣椒鹽餅子西洋糕,賣米,唱戲,求雨,買獎券,賣藝……作者寫了許多“小人物”,寫了許多彷彿並“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兒”,但從中卻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歡離合。作者正是以這樣的人和這樣的事去闡釋生活,闡釋人生。到底什麼是真正的生活?這就是。什麼是真正的人生?這就是。

第一次讀汪曾祺的小説,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覺他的小説中充滿了無窮的生活的樂趣。我為小説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平凡的百姓永遠是生活的主題,平凡的百姓永遠是歷史的主題。

我很欣賞作者在《小説三篇》之一《賣蚯蚓的人》中所説的幾句話:“我對所有的人都有興趣,包括站在時代前列的人和這個漢俑一樣的賣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們吃什麼和想什麼”“我是個寫小説的人,對於人,我只想了解、欣賞,並對他們進行描繪,我不想對任何人作出論斷”“我對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審美意義”。正如此説,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説中幾乎不作議論,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的原型,讓讀者去感受那種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生活中處處都有美,我想這正是源於它的瑣細,它的親暱,它的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