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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篇)有關幹部履職考評報告材料

欄目: 敍職履職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87W

(多篇)有關幹部履職考評報告材料

有關幹部履職考評報告材料彙編(10篇)

篇1

為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要求,促進幹部履職盡責、幹事創業,根據《省教育廳機關、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履職盡責管理辦法》(黨委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度二級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履職盡責考核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檢查考評對象

學校各單位(部門)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

二、檢查主要內容

1.領導班子政治表現、履職盡責、幹事創業、運行狀況、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情況,班子成員在德能勤績廉方面的綜合表現;

2.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增強“四個”意識,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的情況;

3.落實學校決策部署,履行“一崗三責”,完成重點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任務的情況;

4.領導班子領導決策、管理運行、擔當作為、團結協作等方面的情況;

5.班子成員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及違紀違規情況。

三、步驟和方式

檢查考核時間為2019年1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總結自查階段(2019年1月10日前)。

各單位(部門)向考評組提交2017年度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報告,其中必須報告重點黨建和業務工作項目完成情況、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個人思想狀況。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形成《2019年度二級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報告》,通過OA系統公開。各單位通過召開會議集中述職述廉或其他方式向教職工公開信息。領導班子對照《2019年度二級領導班子履職盡責考核評分表》認真開展自查評分,完成書面自查報告和自評分表(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領導班子成員完成履職盡責《記實簿》,於2019年1月10日前交學校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體辦)。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自備其他相關支撐材料。

第二階段:現場考查階段(2019年1月10至20日)。

1.彙報(述職)與民主測評。二級學院科級以上幹部、支部書記、教研室(工作室)主任和8-10名教職工代表參加彙報與測評會。其他非教學單位全體教職工參加彙報會。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彙報二級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履職盡責情況,檢查組工作人員當場回收測評表。

2.查閲資料。檢查組查閲被檢查單位(部門)關於領導班子建設和工作的有關文件、記錄、台帳等資料,進行量化打分,做好考核記錄。必要時考核組要通過個別談話方式有針對性地瞭解情況。

第三階段:綜合評議階段(2019年1月下旬)。

1.各單位(部門)互評。統一組織中層幹部互評互測。

2.檢查組綜合評議。結合日常工作落實情況,對全校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進行綜合評議,對檢查考核情況進行綜合分析並報校黨委審定。

四、組織領導

檢查考核工作在學校黨委領導下,由學校檢查考核組負責組織實施。學校領導班子成員任考核組組長,相關黨務負責人任副組長。

五、考核結果運用

檢查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結果在一定範圍通報,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堅決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統籌安排,按照要求認真自查,提前做好檢查考核所需的文件、記錄、台賬等資料的收集分類工作,確保檢查考核信息真實準確。

幹部履職考評報告篇2

要深化對述職評議工作的認識

人大及其常委會要進一步加強對憲法、法律以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宣傳,不斷澄清人們對述職評議工作的一些模糊認識,同時進一步增強人大及其常委會組成人員對開展述職評議工作的責任感,提高任命幹部接受人大監督的自覺性。加大述職評議工作的宣傳力度,努力形成共識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入手。

首先,監督任命幹部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權。憲法第三條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地方組織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的職權之一是“監督本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這些規定清楚地説明,憲法和法律賦予了人大及其常委會對“一府兩院”及其幹部的監督職權,但對實施監督採取的形式,沒有也不可能一一作出具體的、一成不變的規定,只能在實踐中不斷創造和完善。因此,開展對任命幹部的述職評議,正是人大常委會在實踐中探索和創造出來的加強監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是認真貫徹實施憲法和法律有關原則性規定的結果,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符合法律規定,人大常委會應當理直氣壯地開展述職評議工作,任命幹部必須自覺服從。

其次,開展述職評議和貫徹黨管幹部的原則是一致的。述職評議是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按照法律的規定,由人大常委會對其任命的幹部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的一種民主的公開的評議。述職評議的根本目的在於增強被任命幹部的人大意識、公僕意識、法制意識,更好地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這與黨對幹部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符合“三個代表”的要求。同時,述職評議可以開闊黨委考察、考核幹部的工作視野,這對黨組織進一步考察瞭解幹部,拓寬黨管幹部的工作渠道是十分有利的。因此,開展述職評議有利於黨管幹部原則的落實,也是對黨管幹部具體工作的有益補充。

第三,人大常委會開展述職評議具有法律效力,對履職不力、問題嚴重、不稱職的任命幹部,人大常委會有權按照有關程序予以處置。這種對任命幹部的處置是貫徹憲法精神和黨管幹部原則的綜合體現,具有權威性。

述職評議工作要制度化規範化

人大常委會要不斷總結工作,善於提煉規律性的東西,儘快形成相關制度或作出有關規定,努力使述職評議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在制定制度中,對述職評議工作全過程都要儘可能地加以明確,尤其對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規定。

必須明確對象和主體範圍。目前,任命幹部向人大常委會述職並接受評議的人員比例還不夠高,涉及面還不夠廣。因此,在依法規範、優化方式的基礎上,對監督主體與監督對象之間建立明確具體的直接對應關係,實現述職評議的廣泛化顯得尤為重要。所有由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任命的幹部都是述職評議的對象,應當向人大及其常委會述職,並接受評議,自覺接受權力授予者的監督。

必須明確述職報告的內容。人大常委會對述職報告的內容範圍、報告所反映履職情況的時間應加以明確,形成較為固定的格局,避免出現述職報告混同於單位工作彙報的現象。述職報告的重點內容應當是述職人員在任現職務的時間內(年度述職例外)履行自己崗位職責的情況,包括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情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廉潔自律情況;在加強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機關管理方面發揮的作用及其效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後改進措施等。

必須明確述職評議的方式。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任命的幹部應當每年向人大常委會遞交述職報告,並在任期內向人大或常委會進行一次系統的述職,接受評議。人大常委會對不同的對象,評議方式也應予以區別,對人大選舉幹部的述職評議,應當在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或者在人大常委會會議上進行;對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幹部,除了每年確定的評議對象由常委會會議進行述職評議外,還可採取主任會議或者書面述職評議方式進行。

必須明確述職評議的測評效力。人大常委會目前開展的述職評議比較偏重“議”,而對任命幹部履職情況的民主評定還不夠。因此,述職評議中對述職幹部履行職責情況應當進行無記名投票測評,測評可以優秀、稱職、不稱職、棄權四種評價選擇為宜。對測評結果,常委會應通報黨委組織部門,供黨委組織部門參考。測評結果確定為不稱職的述職人員,可由主任會議研究決定向同級黨委報告,並提請人大常委會會議予以免職。

專項調研要廣泛深入

搞好調查研究對提高述職評議質量和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人大常委會及其述職評議工作小組或有關工作委員會要深入、廣泛開展調研,既要聽取述職幹部所在部門領導班子成員的意見,又要聽取其下屬幹部和羣眾的意見,還要聽取與其工作有關的上級領導、主管部門以及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特別要注重傾聽人大代表的意見。方法上既可明察,也可暗訪,必要時可以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開展專項視察。通過調研,較為全面、準確地掌握述職幹部履職中的功過得失,寫出與述職幹部本人“象”、“真”、“實”的調研報告,供常委會組成人員在評議中參考。同時,常委會要在工作班子的配備上做文章,根據需要可從有關部門抽調專業力量,一起參與述職評議的調查研究工作,從而使調研中看到的問題更實際更準確,提出的意見更具針對性。此外還要注意優化方式,拓展聽取各方面意見的渠道,開啟向社會徵詢意見的“窗口”,如採用設立意見箱或網上徵詢等方式,體現述職評議的民主性、公開性和羣眾性。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也要科學合理安排,避免雷同,減少有關部門工作上的麻煩,降低工作成本。

幹部履職考評報告篇3

考察組注意事項

一、考察重點:在於考察被考察對象的一貫工作表現和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和實績,通過實績看幹部的素質和能力。要對照幹部職責,細化考察,重點突出,情況清楚,數據準確,結論明確。

二、考察事項:

1、通知考察對象上交履職工作總結(附軟盤)。紙張統一為16k,用word生成,個人簽名,2000字左右(標題統一為:“履職工作總結”,正文為仿宋小三號字,段落行距為25磅)。考察組要對履職工作總結的真實性進行認真核實。

2、通知考察對象填寫《幹部情況登記表》(附軟盤)。紙張統一為16k紙,word生成。表格可以在組織部網頁上下載。

3、通知考察對象填寫《福建農林大學科級幹部試用期考察表》。

4、個別談話、民主測評的範圍和要求根據《福建農林大學科級幹部試用期考察任用實施方案》的要求執行。《福建農林大學幹部民主測評表》參照提供的表樣自行印製。

5、考察報告請根據提供的樣式(紙張統一為16k,word生成),以寫實的形式撰寫考察報告,考察組成員必須在考察報告上簽名。

6、考察結束後各考察組根據提供的《考察情況彙總表》表樣,形成考察彙總表(附軟盤,excel生成,紙張統一為a4),由黨總支審核彙總後報黨委組織部。

三、考察結束後上交黨委組織部的材料:

(1)考察對象履職工作總結(附電子版)

(2)《幹部情況登記表》(附電子版)

(3)《福建農林大學科級幹部試用期考察表》

(4)《考察情況彙總表》(附電子版)

(5)考察報告(附電子版)

(6)談話記錄

(7)《福建農林大學幹部民主測評表》

(考核材料樣式)

xxx同志試用期考察材料

xxx,男,x族,xxxx年x月出生,福建xx縣人,大學本科畢業,xxxx年x月加入xxxxx黨,xxxx年xx月參加工作,現職稱為xx。2004年11月任福建農林大學xx學院xx祕書。

德才表現與工作實績

不足之處

民主測評情況

總票數xx,優秀x,稱職x,不稱職x,棄權x。

評價等級:稱職(或優秀、不稱職共三檔)

其他

黨總支名稱:xxxx黨總支

考察組成員:xxx、xxx(須簽字)

2005年12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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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明:

1、考察材料一般不超過1500字。如遇有必須説明的問題,視情況可寫在“其他”欄中,在考察報告中不易説清楚的,可另附專門材料。

2、考察材料要全面反映幹部德、能、勤、績、廉方面的情況。要抓住幹部的特點,有觀點、有事例,以觀點統帥材料,用材料説明觀點。文字要簡練,條理要清楚,層次要分明,人名、職務、地點、數字、引文要準確。

幹部履職考評報告篇4

近幾年來,我國進行幹部體制改革,實行了崗位責任制和幹部聘任制。受聘的幹部或由選舉出任的幹部,在一定時期內,要向有關部門報告其在任期內的工作實績,於是逐步形成一種新的應用文體,稱為述職報告。

述職報告是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幹部,向主管領導部門、人事部門或選區的選民,或本單位的職工羣眾,陳述自己在一定時期內工作實績、問題和設想的自我述評性的報告文書。這是促進和監督幹部忠於職守,組織、人事部門正確選拔任用幹部,考核幹部,克服用人上、看人上的主觀主義、,提高幹部的政策、思想水平的有效工具。

述職報告,最初曾用“總結”或“彙報”的形式出現,經過一段時間的使用,逐步形成了獨具特色的體式,其主要特點是:自述性、自評性、報告性。

所謂自述性,就是要求報告人,自己述説自己在一定時期內履行職責的情況。因此,必須使用第一人稱,採用自述的方式,向有關方面報告自己的工作實績。這裏的所謂實績,是指報告人在一定時期內,按照崗位規範的要求,為國家做了些什麼事情,完成了什麼指標,取得了什麼效益,有些什麼成就和貢獻,工作責任心如何,工作效率怎樣,實實在在地反映出來。但是,要特別強調:所寫的內容必須真實,是實實在在已經進行了的工作和活動,事實確鑿無誤,切忌弄虛作假。

所謂自評性,就是要求報告人,依據崗位規範和職責目標,對自己任期內的德、能、勤、績等方面的情況,作自我評估、自我鑑定、自我定性。述職人必須持嚴肅、認真、慎重的態度,既要對自己負責,也要對組織負責,對羣眾負責。對工作的走向,前因後果,要敍述清楚,評得恰當;所敍述的事情,要概敍,讓人一目瞭然,並從中引出自評。但要強調:切忌浮泛的空談,切勿引經據典的論證,定性分析必須在定量證明的基礎上進行。

所謂報告性,就是要求報告人,明白自己的“身份”,放下官架子,以被考核、要接受評議、監督的人民公僕的身份,履行職責做報告。要認識到,自己是在向上級彙報工作,是嚴肅的、莊重的、正式的彙報,是讓組織瞭解自己,評審自己工作的過程,因此,語言必須得體,應有禮貌、謙遜、誠懇、樸實、掌握尺寸,切不可傲慢,盛氣凌人,不可誇誇其談,浮華誇飾。報告內容必須實在、準確,而且要用敍述的方式,將來龍去脈交代清楚。

二、述職報告的種類

述職報告的分類,可以從幾個不同的角度進行劃分,因而存在着交叉現象。

(一)從內容上劃分

1.綜合性述職報告:是指報告內容是一個時期所做工作的全面、綜合的反映。

2.專題性述職報告:是指報告內容是對某一方面的工作的專題反映。

3.單項工作述職報告:是指報告內容是對某項具體工作的彙報。這往往臨時性的工作,又是專項性的工作。

(二)從時間上劃分

1.任期述職報告:這是指從任現職以來的總體工作進行報告。一般來説,時間較長,涉及面較廣,要寫出一屆任期的情況。

2.年度述職報告:這是一年一度的述

職報告,寫本年度的履職情況。

3.臨時性述職報告:是指擔任某一項臨時性的職務,寫出其任職情況。比如,負責了一期的招生工作,或主持一項科學實驗,或組織了一項體育競賽,寫出其履職情況。

(三)從表達形式上劃分

1.口頭述職報告:這是指需要向選區選民述職,或向本單位職工羣眾述職的,用口語化的語言寫成的述職報告。

2.書面述職報告:是指向上級領導機關或人事部門報告的書面述職報告。

要注意將“工作總結”同述職報告區別開來。工作總結,可以是單位的、集體的、也可以是個人的,其寫作角度是全方位的,即凡屬重大的工作業績,出現的問題,經驗教訓,今後工作設想等都可以寫,而述職報告卻不同,它要求側重寫個人執行職守方面的有關情況,往往不與本部門、本單位的總體業績、問題相摻雜。

三、述職報告的寫作要求

(一)要充分反映出自己在任期內的工作實績和問題

述職是民主考評幹部的重要一環,也是幹部自覺接受組織和羣眾監督的一種有效形式。幹部作述職報告,是為了讓組織和羣眾瞭解和掌握幹部德才狀況和履行職責的情況。因此,述職報告應該充分反映出自己任期內的工作實績和問題,也即寫出自身在崗位上為國家和人民辦了什麼實事,結果怎麼樣,有哪些貢獻還有哪些不足,包括工作效率、完成任務的指標、取得的效益等等。工作實績如何,是檢驗幹部稱職與否的主要標誌,述職人要充分認識這一點,實事求是地把自己的工作實績和問題反映出來。

(二)要實事求是地評價自己

對自己的評價要實事求是,不誇大,不縮小,要準確恰當,有分寸,不説過頭話、大話、假話、套話、空話。要做到這樣,應注意處理以下幾個關係:

1.處理好成績和問題的關係,就是理直氣壯擺成績,誠懇大膽講失誤。

2.處理好集體與個人的關係,不能把集體之功歸於個人,也不要抹殺了個人的作用,必須分清個人實績和集體實績。

3.在表述上要處理好敍和議的關係,就是以敍述為主,把自己做過的工作實績寫出來,不要大發議論,旁徵博引,議論也只是對照崗位規範,根據敍述的事實,引出評價,不能拔高。

幹部履職考評報告篇5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切實加強對黨政領導幹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及廉潔從政情況的監督,督促領導幹部做到為民、務實、清廉。

二、組織領導

述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在區委統一領導下,由區紀委具體組織實施。

三、述廉對象及時間安排

向區紀委全會述廉的對象是:鎮黨委書記、街道黨工委書記,鎮長、辦事處主任,區直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

區紀委按照年度工作總體部署,確定述廉評議具體時間和次數,述廉對象在同一職務任期內至少述廉1次。

四、述廉內容

述廉內容是以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央和省、市、區關於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為基本依據,重點報告個人廉潔從政、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等情況。每次述廉時可結合實際增加有關內容。

五、方法步驟

(一)確定對象。述廉對象名單、時間、地點、具體內容由區紀委確定,並提前將相關事項通知述廉對象及其所在單位。述廉對象要認真準備述廉報告,並在規定時限內報區紀委。

(二)徵求意見。述廉對象確定後,應組織部分紀委委員、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監察員等,深入其所在地區、單位,瞭解掌握有關情況及各方面的意見建議。述廉大會前,以預備會形式向區紀委委員通報前期工作,下發徵求意見表,收集紀委委員對述廉對象的意見建議,對述廉報告進行審核。

(三)大會述廉。召開區紀委全委會,聽取述廉報告。紀委委員可根據掌握的情況提出問題,要求述廉對象予以説明。召開述廉大會時,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列席,並邀請部分區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監察員等參加。

(四)組織評議。區紀委委員對述廉對象進行評議、質詢,並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測評。

(五)情況反饋。對評議意見、建議和測評結果,區紀委向述廉對象進行反饋。

(六)督促整改。述廉對象要就述廉評議中指出的問題向區紀委寫出專題報告,對存在的問題,由區紀委督促限期整改和解決。

六、等次確定

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幹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等情況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等次評定標準為:優秀票數佔有效票85%以上為優秀;良好以上票數佔有效票75%以上為良好;一般以上票數佔有效票60%以上為一般;一般以上票數佔有效票在60%以下為較差。

具體評價標準如下:

優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模範遵守黨紀國法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本人和管轄領導班子成員中沒有發生違紀違法問題。

良好:比較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較好地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遵守黨紀國法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本人和管轄領導班子成員中沒有發生違紀違法問題。

一般:基本完成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本人和管轄領導班子成員中沒有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較差:不履行或不能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職責,不能嚴格遵守黨紀法規和廉潔從政有關規定,有不廉潔問題反映,經核查屬實,本人和管轄領導班子成員中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七、結果運用

幹部履職考評報告篇6

1、多看多記。看報紙,掌握大政方針、輿論導向,豐富公文寫作詞彙量。看範文:選定一個文章全面、質量高、更新及時的公文網站如"大祕書網",按自己所在部門或按文章類型多看多琢磨,記住各類公文結構、措辭等,尤其是一些套話,掌握各種文體開頭與結尾處的不同等。對於初寫公文者,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照着原來的文件來,他怎樣你就怎樣。

2、多抄多寫。公文語言講求嚴謹、簡潔,多寫多練習會進步很快。真正的寫作天才並不多見,所謂天下文章一大抄!抄其實不難,但是要會抄就不那麼容易了。我的經驗是:先根據寫作主旨擬出一個公文提綱,再根據每部分的需要,抄一些內容來充實。借鑑與整合的過程就是很好的學習過程,相信你的寫作水平會快速提高!

正文:述職報告怎麼寫

《孟子·梁惠王下》中就有“述職”一詞及解釋:“諸侯朝於天子曰述職——述職者,述所職也。”這種述職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書面的陳述,實際上就是一種“述職報告”。今天的述職報告是任職者陳述自己任職情況,評議自己任職能力,接受上級領導考核和羣眾監督的一種應用文,具有彙報性、總結性和理論性的特點。

中組部《關於試行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制度的通知》規定:“被考核者向各自的選舉任命機關和上級領導作個人述職。”述職報告是隨着我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而出現的實用性文體,述職報告的寫作越來越普遍,運用也越來越廣泛。述職者不僅包括黨政機關領導幹部,而且一般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在職務晉升、技術職務考核、崗位目標考核時,都需要在一定範圍內進行述職,便於主管部門和單位職工對述職者在任職期間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及德、能、勤、績情況有一個較為全面的瞭解,作出恰如其分的評價和判斷。同時,述職者向主管部門、人事部門、專家組或本單位的職工陳述自己在一定時期內履行崗位職責的實績、問題和設想,有利於相關方面瞭解述職人的工作情況,為公平競爭、合理上崗奠定基礎。但是,實際工作中,述職報告的寫作並不盡如人意,許多不能達到預期目的。那麼,怎樣才能寫好述職報告呢?筆者認為,主要應注意以下“六避免”。

一、避免把述職報告寫成單位工作總結,單位工作與個人工作混為一談

述職報告和單位工作總結都採用自述的方式,對已經發生過的事情進行回顧、反思、總結和評價。但是,它們畢竟是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文種:第一,內容範圍不同。單位工作總結是回顧整個單位的工作,重視過程性和全面性,注重展示整個工作過程中的具體做法,是全方位地反映情況,以便讀者清晰地瞭解什麼工作做得好,什麼工作做得不好以及為什麼。而述職報告重在敍述個人履行職責的情況,着眼於彙報個人是否勝任某職、履行職責的能力如何。第二,寫作目的不同。總結作為常規性的工作回顧,主要目的是總結成績,發現問題,尋找帶有規律性的認識,以利於今後在實踐中更有效地推動工作向前發展。而述職報告是上級主管領導、人事部門或有關評審組織對述職人任職期間業績和能力的考核依據之一,也是羣眾評議的基礎。因此,述職報告寫作要比照某一職務的崗位職責來寫,對自己任期內履行崗位職責時所表現出的德、能、勤、績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自我評估,自覺接受領導的考核和

羣眾的評議。第三,寫作主體不同。述職報告的寫作主體是個體,單位工作總結的寫作主體是集體。那些擔任領導職務的寫作主體,既要對過去的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又要對過去履行職務的情況進行述職,很容易混淆這兩個文種的界線。

二、避免把述職報告寫成思想彙報,過多地談認識

思想彙報是個人向組織彙報思想和工作情況的一種應用文體。思想彙報是一種抽象的“報告”,其內容主要是彙報思想情況。當然,思想情況也要*工作或事蹟來體現,但被體現的思想終究也是思想,而不是工作或事蹟。述職報告是要把任職期間的思想和行為如實展現出來,主要不是想過什麼、想得怎麼樣,而是要實事實説。述職報告拒絕過多地談思想認識,即使有深刻的思想認識也需要具體實踐來佐證。思想認識不是不可以談,而是要側重談依此思想怎麼辦的,有什麼樣的效果,反響怎樣。述職報告也需要尋求規律性的認識,但要簡潔,要以述職為基礎。

三、避免把述職報告寫成經驗材料,談喜不談憂

經驗材料是指黨政機關、羣眾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為了表彰先進、傳播事蹟、交流推廣經驗所寫的材料。經驗材料側重成績與經驗,可以談喜不談憂。而述職報告必須貫徹實事求是的原則,要如實地反映情況,尊重客觀事實,堅持一分為二的原則。工作成績是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的集中體現,也是樹立威信、贏得良好聲譽的有力武器。理直氣壯地展示成績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大談特談成績,一味地為自己唱讚歌,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視而不見,甚至有意掩飾失誤、失利、失敗,這是不可取的。成功的述職報告不但善於總結成績,還要善於歸納問題,做到談喜又談憂。

四、避免把下屬的工作成績寫入自己的述職報告,貪人之功

述職報告的內容要求真實、客觀、準確,不誇大自己的成績,不弄虛作假,避免把下屬的工作成績寫入自己的述職報告,“貪人之功,據為己有”。現代社會中,一項工作往往是大家分工合作完成的,在寫自己的工作成績時,應該寫清自己在這項工作中擔任的具體工作、所起的作用、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問題。領導幹部主要擔負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工作,具體任務主要由下屬完成。所以,在講述工作成績時要分清哪些是屬於下屬的工作成績,哪些是屬於自己的工作成績。其中,自己獨創的、具有實際效果和推廣價值的做法應重點寫好,包括自己對這項工作的重視程度、自己如何安排並指導實施的、出現的問題自己是怎樣處理的等等。因而,要寫入述職報告的,一定是與自己有關的,或組織協調,或監督指導,無“我”之事不提,無“我”之策不説。只有講清個人所起的作用,才能看出述職者與政績的關係。

五、避免離開崗位職責泛泛而談,面面俱到

述職報告要圍繞崗位職責,講清楚自己“該幹什麼、怎麼幹的、幹得怎麼樣”。着重反映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進行的具有個人特色、個人優勢的領導、決策和實踐活動,這是述職報告的寫作重點,是述職報告的精華之所在,也是組織和羣眾對述職人進行評議的主要依據。有一些述職者在寫述職報告時,擔心遺漏了自己的工作成績,事無鉅細,像流水賬一樣面面俱到,泛泛而談。似乎成績不小,仔細琢磨,就會發現所有的工作都平分秋色,毫無主次之分。甚至崗位職責之外的工作也大寫特寫,雖然一般來説做出較多成績的幹部、專業技術人

員是能幹的、有能力的,但這不等於説成績和稱職是一回事。因為,一個人離開職責乾的事情越多,也不能證明其履行職責越好,反而證明其不務正業。這樣的述職報告既不符合寫作要求,也不會產生良好的效果。所以,述職報告寫作既要緊緊圍繞崗位職責,又要做到突出重點。

六、避免格式混亂,不倫不類

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述職報告是任職者陳述自己任職情況,評議自己任職能力,為上級領導考核和羣眾監督提供依據的一種文體,有自己特定的文體格式,不能看起來不倫不類,似是而非。因此,在寫述職報告時,一定要注意使用規範的格式。具體格式如下:(一)標題。可簡單標明“述職報告”,也可根據正文內容另行擬製(如正副標題形式),位於開頭部分上端居中位置。(二)稱謂。根據具體對象而寫,如“各位領導、同志們”,要頂格寫,後面用冒號。(三)正文。除前言需簡要寫明現任職務、職責、工作目標及對自己工作的整體評價外,主體部分重點寫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業績。這是報告的核心,要用足筆墨,可分條或分小標題寫。然後寫問題和教訓,接下來還可寫今後的工作設想或努力方向,這兩部分應略寫。

幹部履職考評報告篇7

一、考核原則

處級領導幹部考核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羣眾公認的原則。

二、考核範圍

年度考核範圍包括所有處級領導幹部和單位。試用期將滿的處級領導幹部的考核結合年度考核工作進行;任職或工作調動不足半年的處級領導幹部在原單位原崗位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

以崗位職責、本年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和機關職能部門提供的各具體指標為依據,對處級領導幹部和單位進行考核。

(一)領導幹部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領導幹部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兼任專業技術職務的領導幹部重點考核其擔任領導職務的履職情況。

德:主要指政治素質與思想品德、原則性與全局觀念、事業心與責任感、羣眾觀念與民主作風等情況。

能:主要指理論與政策水平、業務水平與履職能力、領導才幹與組織能力、創新能力與管理水平等情況。

勤:主要指敬業精神、工作態度、組織紀律、勤政務實等情況。

績:主要指工作負荷與完成情況、工作難度與完成質量、辦事效率與取得成果、完成其他任務情況。

廉:艱苦奮鬥、廉潔自律、履行“經濟責任書”等情況。

(二)單位考核內容

1.領導班子建設。主要包括理論學習、執行民主集中制、執行院(系)務公開制度、貫徹落實校黨委的決定、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團結協作、廉政建設等情況。

2.執政能力。主要包括總攬全局、科學決策、求實創新、處理複雜問題的能力。

3.工作實績。教學單位重點考核在教學、科研和學生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績和效果(如就業指標完成情況等),在推動學校改革、維護安全穩定等方面取得的成績和效果。機關、教輔單位重點考核其職能作用發揮情況,完成上級及學校黨委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情況,為師生員工服務等情況。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方法:採取本單位羣眾測評、相關單位測評、主管領導和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評定相結合。考核中的量化標準,以百分計算。

處級領導幹部考核權重分佈表

考核

對象考核領

導小組評分主管領導或單位正職評分羣眾

評分服務對象或職能部門評分

處級領導幹部30203020

考核程序:

(一)撰寫個人述職報告及單位年度工作總結

個人述職報告包含述職述廉述學。述職報告要聯繫思想實際,對照崗位職責和年初確定的工作任務,肯定成績,找出差距和不足,提出改進措施。述職報告中應包括參加學習培訓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

個人述職報告在述職前須主管領導或單位正職審閲。即單位正職的述職報告須經主管校領導審閲,副職的述職報告須經單位的黨政正職審閲。

單位年度工作總結要圍繞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進行。院系年度工作總結:一是本單位開展工作的總體思路及主要工作目標;二是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主要業績;三是領導班子成員參加學習培訓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四是本單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改進措施。機關、教輔等部門年度工作總結圍繞政策水平,服務意識,管理工作,工作實績,勤政廉潔等方面進行,重點總結工作實績,找出差距,提出改進措施。

述職報告和年度工作總結要採取寫實手法,全面客觀,突出重點,簡明扼要。

(二)召開述職大會,進行民主測評

對處級領導幹部的考核由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組織實施;對各單位的考核由組織部組織實施。

1.各單位組織召開述職大會及民主測評

①.教學和教輔單位處級領導幹部在本單位進行述職和民主測評,述職大會由各單位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組織實施。參加民主測評的人員應達到教職工總數的75%以上,否則民主測評視為無效。

②.校部機關各部門處級(含副處)領導幹部按行政和黨務分組述職,述職大會由機關黨總支組織實施。參加民主測評的人員為本部門全體教職工。

2.各單位的考核,由組織部發放民主測評表,校領導根據各單位工作完成情況對所有單位進行評分,教學和教輔單位對機關的相關部門進行評分,機關各部門對相關的教學、教輔單位進行評分。對單位全面工作情況考核分數佔處級領導幹部考核的20%(即服務對象或職能部門的評分)。

(三)領導評分

根據被考核對象的日常表現,由主管領導對其進行評分。具體為:校領導對其所分管單位的正處級領導幹部進行評分;各單位的黨政正職對副職進行評分。

(四)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評定

1.考核領導小組根據測評的統計得分,對被考核對象進行綜合分析,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形成考核意見,分別做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評價。優秀比例一般為參加考核人數的15%。具體評價標準為:

①.優秀:思想政治素質高;組織領導能力強;貫徹落實學校各項重大舉措得力;密切聯繫羣眾;工作業績突出,工作勤奮敬業;民主作風好;清正廉潔。綜合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民主測評優秀票的得票率不低於60%,以上條件需同時具備。

②.稱職:思想政治素質較高;組織領導能力較強;積極落實學校各項重大舉措;能聯繫羣眾,工作作風較好;工作業績比較突出;能做到廉潔自律。綜合考核分數在89——76分之間;民主測評稱職、優秀票的得票率不低於70%,以上條件需同時具備。

③.基本稱職:思想政治素質一般;組織領導能力較弱;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完成工作任務,但工作業績不突出;基本做到廉潔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差距。綜合考核分數在75——60分之間;民主測評基本稱職、稱職和優秀票的得票率不低於70%,以上條件需同時具備。

④.不稱職:思想政治、業務素質難以適應工作要求,組織領導能力較差,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綜合考核分數在59分以下。以上條件具備其一者即為不合格。

2.單項考核標準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為優秀:

受黨內或行政通報批評或出現責任事故;工作無創新,無突出業績;請事假累計10天以上,或病假累計超過15天以上;與羣眾爭名利,造成不良影響;與相關部門協作不好,羣眾意見大,存在突出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定為不稱職:

受到黨內警告以上處分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政治上、經濟上、道德上有嚴重問題正在審查處理之中;嚴重失職,給學校利益和聲譽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損失;不能廉潔自律,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經教育仍不改正;拒不接受組織分配的任務,不履行工作職責;在對外交往中有不良行為,嚴重損害學校聲譽;收受禮品和回扣不按有關規定登記上交;無視工作紀律,出勤率低於80%或者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應參加的會議,超過50%以上;有其他不稱職行為。

(五)黨委常委會聽取考核工作小組的綜合彙報,對被考核對象進行討論分析,形成最終評價意見。

五、考核結果的反饋和運用

(一)考核結果的反饋

正職幹部的考核結果由組織部書面反饋給正職及分管校領導;副職幹部的考核結果由組織部通過單位(部門)的正職進行反饋。

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書面向考核領導小組或黨委組織部申請複核。考核領導小組或黨委組織部接到複核申請後10天之內提出複核意見,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考核結果反饋後,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應及時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研究整改措施。

(二)考核結果的運用

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職務升降、工資晉升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1.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按照北京市有關文件規定,增加一級薪級工資,增發一個月崗位津貼;考核基本稱職人員,不增加薪級工資,發月度崗位津貼的50%;考核不稱職人員,不增加薪級工資,不發月度崗位津貼;考核優秀,學校獎勵500元。

2.考核基本稱職的領導幹部,進行誡免談話。下一年度考核仍無改變者,視不同情況給予降職、免職或責令辭職。

3.考核不稱職的領導幹部,酌情給予降職、免職或責令辭職。

4.對於試用期的幹部,考核為基本稱職的,延長一年試用期;考核為不稱職的,取消其試用資格。處級幹部連續兩年考核基本稱職的視為不稱職。

六、考核工作的紀律與監督

(一)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部處按照考核工作程序、要求進行考核,嚴肅、認真地組織開好本單位的述職會。

(二)參加考核人員要認真履行考核職責,全面、準確、客觀、公正地反映被考核對象的情況。

(三)參加考核人員與被考核對象要遵守以下紀律:

1.不準憑個人好惡瞭解或反映情況。

2.不準借考核之機謀私利。

3.不準故意誇大、縮小、隱瞞、歪曲事實真相。

4.不準搞非組織活動。

5.不準設置障礙,干擾或妨礙考核工作。

6.不準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數據。

7.不準對反映問題的同志打擊報復。

對違反上述紀律的,視其性質、情節和造成的結果,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造成失實的考核結果無效。

(四)黨委、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對考核全過程實施監督;支持、鼓勵幹部、教師、職工監督。

七、要求報送的材料

1.《處級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登記表》

2.個人述職報告

幹部履職考評報告篇8

本次供職報告活動是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年工作要點的安排,報經縣委研究同意,在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進行的。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聽取政府組成部門負責人供職報告,是地方權力機關強化對任命幹部工作監督的一項重要舉措。此前,常委會在汲取兄弟縣市先進經驗的基礎上,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反覆徵求各方面意見,為本次活動作了較為細緻而周密的安排。政府各組成人員積極響應,按照常委會的通知要求進行了精心準備。毋庸置疑,即將進行的報告會將是一場供職人員同台“亮劍”的風雲際會,也是國家權力機關與被任命人員之間瞭解與被瞭解,監督與接受監督的一個較好平台。為使本次活動達到預期目的,我先講三點看法和意見。等一會,供職報告及工作測評之後,程觀焰書記還將作重要指示,請大家認真領會、遵照執行。

一、統一認識,深刻領會供職報告會的重大意義

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十七大報告進一步明確提出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的目標,並作出具體部署,反映了我黨在權力運行上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的堅強決心。政府組成部門負責人是各級政府依法行政的具體執行者,其領導能力和履職水平,直接關係到社會經濟發展和政府執政形象。隨着《監督法》的頒佈實施,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在制度層面上,除不斷加強黨風、政風建設外,各級人大常委會積極探索對任命幹部的履職監督,其中,供職報告被實踐證明為一種行之有效的監督方式。

首先,開展對被選舉和任命幹部開展供職報告及工作測評,是加強對權利制約監督的重要途徑。它既是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又是對幹部個人的監督,它是整個監督體系的重要內容和重要組成部分。我們黨歷來重視對幹部的監督,黨和國家領導人指出要從黨的生死存亡、國家政權的鞏固與否、社會主義事業的興衰成敗的戰略高度,深刻認識加強幹部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調對領導幹部要加強全面監督,把好監督的關口,發現問題及時提醒,避免小缺點發展成大問題。對被任命幹部進行供職報告及工作測評,把人大代表的監督和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權力機關的監督與人民羣眾的監督有機結合,以其政治上的嚴肅性和測評結果的公開性,可以起到對被測評人員及其所在單位產生必要的震動和推進作用。

其次,開展對被選舉和任命幹部供職報告及工作測評,符合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要求。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政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人大通過選舉和任命本級國家行政機關領導成員和組成人員,從而把行政管理權力授予各級政府和政府組成人員。人大在選舉和任命某個同志職務的同時,也就意味着把責任和義務同時交給了這個同志。作為地方行政機關,特別是擔任領導職務的國家公職人員,一定要正確理解權力的授予和被授予關係,監督和被監督的關係,自覺地向人民代表大會和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主動接受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監督。

其三,開展對選舉和任命幹部供職報告及工作測評,是發揮羣眾監督作用的重要方式。人民羣眾是監督的主體。領導幹部的一言一行、是非功過,羣眾看的最清楚,也最有發言權。建立和完善羣眾監督制度,拓寬羣眾監督渠道,發揮羣眾監督作用,是今後開展監督工作的一個重點和方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在開展供職報告及工作測評過程中,通過召開座談會了解情況等形式,廣泛徵求縣人大代表和各鄉鎮黨政班子成員的意見,並邀請常委會委員和人大代表共同參加對供職人員的測評,既是賦權與民,充分體現人大集體行使權力的原則,又能增強政府工作人員的宗旨觀念,提高委員和代表的履職積極性。

為搞好本次供職報告活動,縣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黨的領導,處處體現實事求是和依法辦事原則,通過審閲供職報告、廣泛深入的徵求意見,較為全面地瞭解和掌握被測評人履行職責方面的情況,收集彙總了一些有針對性的建議和意見。通過此次活動的實施,必將進一步強化人大的監督,增強幹部的法制意識、公僕意識和創業意識,有力地推動政府的工作,同時,為縣委全面瞭解和正確使用幹部提供有益的借鑑和參考。

二、把握關鍵,客觀公正地開展好供職報告活動

(一)實事求是報告工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供職報告不能等同於單位年度工作總結,它是個人履行崗位職責、領導駕馭工作能力與效果的統一。政府各位組成人員在作供職報告時,要找準契入點,認真、全面地總結回顧自己在本屆任職以來履行職責的情況。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內容:一是供職以來單位的全面工作情況;二是在履行職責中所做的工作;三是個人在工作中發揮的作用,既要肯定成績,也要查找自身缺點和不足;四是勤政為民、廉潔自律和接受監督情況;五是今後自身建設和工作的努力方向。進行供職時要堅持實事求是,注重“三性”:一是注重客觀性。講成績不誇大、不包攬,談問題不遮掩、不推責。二是注重準確性。數據應具體,語言要規範,讓聽報告的人聽得明白,知其所云。三是注重時限性。各位都精心準備了書面材料,考慮會議時間關係,供職發言時要求簡明扼要,言簡意賅。

(二)客觀公正評給予評價。參與今天對供職人員工作測評的除人大常委會委員外,還包括從各界別、各層面中挑出的縣人大代表16名,瞭解掌握一定的工作情況,與人民羣眾的聯繫極為密切,具有廣泛性、普遍性和代表性。希望各位委員和人大代表要以對同志、對工作負責的態度,依法行使監督權,客觀公正進行測評。具體來講,就是要注意把握好“聽、看、想、評”四個關鍵環節。“聽”就是認真聽取和審閲政府組成人員的口頭及書面供職報告,會前通過召開座談會等形式聽取、收集人大代表和羣眾對政府組成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看”就是看平時與政府組成部門聯繫溝通時瞭解的履職情況,看工作表現,看作風態度;“想”就是回顧和梳理在接待來信來訪過程中羣眾對政府組成部門工作的口碑反映;“評”就是以被測評對象的工作實績為依據,不摻雜任何個人感情因素,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對供職人員依法履職、勤政為民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三、找準目標,全面提升依法執政的能力水平

一要不斷增強發展意識,做到發展為先

縣人大常委會開展此次供職報告活動,目的在於督促被任命幹部認真履行職責,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為實現弋陽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能否達到預期的目的,重要的還是要看下一步工作的實踐檢驗,檢驗的主題是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檢驗的關鍵是幹部的執政能力。對此,我們務必緊緊抓住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的決策上來,把精力和時間集中到發展大局上來,就政府組成部門而言,一是進一步用科學發展觀武裝頭腦,不斷提高理解力、執行力、操作力、創造力。二是進一步把政府部門職能轉變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社會管理上來,把責任政府、服務政府、法治政府落實到各個環節上去。三是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創新管理,以服務羣眾、服務基層、服務發展的實績來檢驗行政效能,以羣眾滿意、基層滿意來檢驗政府組成部門工作的效果。尤其要做到在爭取重大政策上、重大項目上、重大資金落實上、提高工作效率上搞好服務。特別是在當前全球性金融危機面前,切實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和省委全委擴大會議精神,顯得尤為重要,應該説,政府職能部門的任務繁重,要採取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為弋陽經濟社會科學、平穩發展打造濃厚的氛圍。

二要不斷增強責任意識,做到執政為民

權力和責任緊密相聯。黨和人民賦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定的權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肩負起相應的社會責任。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言,權力越大,責任也就越重。大家一定要謹記自己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這份權力只有為黨和人民努力盡職的義務和責任。要正確對待和行使好自己手中的權力,始終以黨和人民的利益為重,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要深懷愛民之心,多辦利民之事,時刻把羣眾的安危冷暖掛在心上,把人民羣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人民羣眾的要求作為第一選擇,把人民羣眾的滿意作為第一標準,切實把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真正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要樹立領導就是服務的理念,把對上級負責和對人民羣眾負責統一起來,深入基層、深入羣眾,紮紮實實地工作,全心全意地為基層和人民羣眾服務。

三要不斷增強法治意識,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有六項基本要素: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這些要求是依法行政的基本準則,是衡量依法行政的標準,包含了現代法治的基本精神,體現了依法行政重在治權、治官的基本價值取向。

依法行政是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基本要求,是實現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政府每一位組成部門和工作部門負責同志在依法治縣工作中都擔負着重要的職責。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狀況如何、依法辦事水平如何,直接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的意志能否得到全面、正確的實現,關係到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關係到社會和諧發展大局。在近幾年監督工作中發現,部分職能單位在行政執法上還存在執法不嚴、、法律執行不到位等現象,在一定程度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因此,作為政府組成部門和工作部門的一把手,要不斷增強法治觀念,加強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熟悉和掌握與本部門工作有密切聯繫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努力規範自己的行政行為,真正做到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有效地克服和消除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進程,讓依照憲法和法律法規辦事成為全社會普遍的行為準則。同時,還要教育本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自覺依法辦事,做依法行政、執法守法的表率,推進全社會法治化水平的提高。

四要不斷增強廉政意識,做到勤政廉潔

幹部履職考評報告篇9

考核對象為鎮機關全體領導幹部、一般幹部和在職工人。本考核辦法僅適用於鎮機關年度考核使用。

二、考核原則

1突出重點。以工作業績和職責履行情況為重點,對領導幹部、一般幹部和在職工人的考核。同時兼顧思想學習、遵紀守法等現實表現情況。

2客觀公正。鎮上將盡可能以事實為依據,對幹部職工考核。用共性目標和個性目標不全面衡量考核,考核運作方式、結果公開,以提高工作透明度。

3獎懲掛鈎。鎮上將把考核結果與幹部職工的年終獎金髮放掛鈎,對幹部職工考核結束後。獎優罰劣,以調動幹部的工作積極性。

三、考核內容

一)領導幹部

領導幹部考核包括思想學習、工作實績、出勤情況、遵守黨風廉政相關制度。其中思想學習5分,民主測評以及加分項六個部分。考核主要以學習筆記為主(以30000字為準)工作實績50分,主要考核領導包村、包項目和崗位職責完成情況,其中:包村15分,項目10分,崗位職責履行25分;出勤情況以黨政辦統計結果為準,10分;遵守黨風廉政相關制度方面主要考查考核對象有無吃拿卡要行為,5分;民主測評15分;領導班子評議15分;加分項主要考核超額完成工作任務情況和獲獎情況。

二)一般幹部、工人

一般幹部、工人考核包括思想學習、履行崗位職責、出勤、民主測評、領導評議和加分項6個部分:思想學習5分。出勤10分,履行崗位職責55分。民主測評15分,領導評議15分。

四、考核程序

1考核準備。考核前夕。安排具體考核工作,鎮上將確定領導抽組人員成立考核小組。被考核對象要撰寫述職報告,並對照考核內容自查。

2公開述職。由分管領導主持。並由分管領導、辦公室核定,所有考核人員作本人年度工作總結匯報。初步提出成員履行崗位職責的等次。

3民主測評。聽取考核對象述職彙報的基礎上。測評表的發放、收繳、統計和彙總由考核組負責。鎮上統一對全體考核對象以表格的形式進行民主測評。

4調查核實。由考核組負責。對考核對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核實,按照本人述職情況。並評分。

5領導評議。由黨委、政府集體領導班子對考核對象進行評議打分。

6統計彙總。由考核組成員根據逐項考核結果。彙總結果。綜合考核得分。

7通報考核結果。

五、考核結果

幹部履職考評報告篇10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組部、省委組織部關於在創先爭優活動中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的實施意見,建立完善縣、鄉、村“三級聯述聯評聯考”黨建工作制度,按照市委《關於認真落實各級黨組織書記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精神,現就做好各級黨組織書記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述職考評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評對象

考評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委機關領導班子負責考評所屬黨組織書記,每年考評一次。

二、考評方法

整個考評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基礎工作考評,每年安排在5月或11月進行;第二階段為會議述職考評,每年安排在6月或12月進行。

(一)基礎工作考評。

成立考評組,按照客觀、公正的原則,堅持突出重點與兼顧一般相結合、定性考評與定量考評相結合、領導評價與羣眾評議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1.考評內容。

考評的主要內容為:中央、省、市基層組織建設年安排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年度全局黨建重點工作。

圍繞考評主要內容,對考評對象,重點了解其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綿竹市關於基層黨建工作的決議、決定和指示情況,研究制定本地、本單位黨建工作規劃、計劃、制度和措施情況,按照“抓落實、全覆蓋、求實效、受歡迎”工作要求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情況,推進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建設情況,黨建工作改革創新情況,人民羣眾對黨建工作的滿意度等。

2.考評程序。

(1)撰寫報告。考評對象對考評期內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情況進行認真總結,撰寫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述職報告。述職報告既要講成績,又要講問題,既要總結經驗,又要查找不足。

(2)民主測評。參加會議的人員範圍為:全體黨員。

(3)個別座談。通過個別談話的形式,深入瞭解掌握考評對象貫徹落實市委黨建文件和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情況。談話範圍為:本級領導班子成員、本部門內設機構領導成員、機關中層幹部。

(4)查閲資料。考評組詳細查閲考評對象考評期內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形成的有關文件、領導講話、會議記錄、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等原始檔案資料。

(5)實地查看。實地查看採取聽彙報、查看資料與走訪黨員羣眾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重點了解基層組織建設年的貫徹落實情況,基層組織建設取得的成效及存在問題,廣大黨員羣眾對基層黨建工作的評價及建議。

(6)綜合評定。考評組在對各方面情況進行認真彙總的基礎上,客觀公正地提出初步評價意見(主要內容包括:考評組工作情況;考評對象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取得的成績、存在問題及改進建議;民主評議情況;基礎工作考評得分情況等),按照考評安排及時進行彙報。彙報後,考評組對初步評價意見進一步完善,形成基礎工作評價意見,作為會議述職考評時書記點評的重要依據。

(二)會議述職考評

1.黨建述職。召開黨支部書記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述職考評會議。

2.民主測評。黨支部書記述職後,會議發放《黨支部書記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情況測評表》,參加會議人員對述職的書記履職情況進行評議。

3.書記點評。政法委書記結合黨建述職情況、平時掌握情況、基礎工作考評情況進行點評,肯定成績,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明確下一步整改的方向和要求。

4.後續整改。對基礎工作考評情況和會議考評情況分別以50%的比例進行綜合量化評定,研究確定最終得分和考核等次,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

三、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黨支部要把做好黨建責任制考評工作,作為落實基層組織建設年要求、強化基層基礎的重要舉措,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紮實做好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