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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法制教育演講稿精品多篇

欄目: 演講稿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67W

國中生法制教育演講稿精品多篇

國中生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一

同學們:

根據學校安排,今天在這裏舉行法制課。藉此機會,就近期發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和我們青少年密切相關的法律,安全知識講幾點意見,供同學們參考。

目前,我們已進入法制社會。隨着社會的發展,法律的作用愈來愈重要,與人們生產生活的關係愈來愈密切,在一定意義上講,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在對外交往中,法律是調整國與國之間關係的重要社會規範。作為21世紀青少年朋友,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是實現新世紀宏偉藍圖,振興中華的需要,也是維護人類和平,促進世界發展的需要。

通過學習法律知識,邁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路很漫長,打好基礎是人生之旅的關鍵所在。青少年時期正是長身體,學知識的重要時期,只有學習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通過學習法律,爭做新世紀合格公民。21世紀的中國將是一個法制更加完備的社會,要求每一個公民具有較高的法律素質,廣大青少年只有學法、懂法,才能樹立民主法制觀念,明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才能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成為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通過學習法律知識,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接班人,21世紀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時代重任將歷史地落到青少年明友的肩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更好地肩負並完成歷史賦予的重任,青少年必須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頭腦,必須具備堅定的信念和廣泛的知識面,不僅要學習,掌握科學知識,而且要學習掌握法律知識,增強法制意識,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國實現依法治國的法制目標,才能保障我們偉大祖國長期穩定,經濟騰飛,才能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過去由於不學法,不懂法,少數青少年違法亂紀,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當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學生犯罪問題仍然是危害社會治安不容忽視的問題,今天,講幾個案例和我們身邊發生的事情,希望同學們引以為誡,不要重蹈覆轍。

20xx年1月18日,墊江縣茅中學九年級學生賀某,因與同學發生口角糾紛,邀約同年級江某、龔某、譚某、杜某等在教學樓二樓鬥毆,鬥毆中,賀某被手持不鏽鋼摺疊小刀的譚某刺中胸部,因搶救無效死亡,目前,譚某已立案偵察終結,被墊江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20xx年10月7日,我區三峽學院學生與清泉中學學生髮生口角糾紛而聚眾鬥毆,造成重傷二人,目前,兇手已被告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並立案偵查,其他參加鬥毆的學生將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理。

20xx年9月22日,我校高20xx級和高20xx級兩位同學,因口角糾紛,不及時向老師反應,也不向學校保衞部門報告,而是在社會上喊來一幫烏合之眾準備在校園外打架,幸虧有人報了警,交巡警及時趕往現場,才制止了一場羣毆流血事件的發生,沒有造成嚴重後果,這兩位同學被學校處以記過處分。

20xx年9月30日,我校九年級、2班兩位同學,因小事發生糾紛,雙方邀約同學準備在校外聚眾鬥毆,後被交巡警到場制止,之後,一位同學還與另一位同學的母親發生推打,後經學校教育和調解處理,沒有造成嚴重後果,這兩位同學將按紀律規定給予必要的處分。

20xx年3月18日,我校高20xx級9班馮某和同學發生糾紛,準備打架,幾個相好的同學將其按倒在地上都難以控制,老師去勸解,辱罵老師,保衞科的同志和校警到場制止,也不聽勸阻,氣焰十分囂張,幾天後,該同學又到社會上打架,被派出所傳喚,鑑於馮某系在校學生,年齡較小,派出所對其進行了訓誡教育,並賠償對方醫療費用,寬大處理,後被學校勒令退學。

上學期,我校還發生了幾起因談戀愛,互相爭風吃醋而引發的打架事件,這些同學相繼被學校記大過,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留校查看等處理。據瞭解,有的同學經常出入網吧、歌吧、酒吧、有的和社會青年混得火熱,甚至到社會上尋釁滋事,有的不尊敬師長,甚至公然辱罵挑釁對抗老師,有的同學不遵守學校紀律,經常翻越圍牆到校外喝酒上網。這些問題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視,不及時克服改正,遲早會鑄成大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我們還有個別同學不學法,不懂法,高傲自大,認為自己了不起,天老大,地老二,自己就是老三,認為自己年青力壯,能打過幾個人,天不怕,地不怕,認為凡事都是靠拳頭打出來的,前不久,有個同學公開吹噓,要喊幾車人就來幾車,試問 ,我們13億人口的大國,你幾車人算個啥,現在是法制社會,靠拳頭能解決問題嗎?何況我們有強大的軍隊,強大的警察隊伍,國民黨800萬軍隊都被打垮了,你區區幾個烏合之眾又能有多大能耐?奉勸個別同學趁自己還年輕,把你的心思,把你的精力放在學習上,多學點知識,學點法律,使自己成為一個有用的人,如果知錯不改,執迷不悟,一旦誤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那就悔之晚也。

我們提倡,人與人之間,同學與同學之間,要團結友善,互相幫助,尊重師長,尊重他人,自覺遵紀守法。做一個合格的百年名校的中學生。

1、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保持積極健康的態度。

2、同學之間要團結友愛,互謙互讓,如發生衝突,應告知老師和政教保衞科幫助調解,自覺遵守紀律,不參與打架鬥毆等違法違紀活動。

3、如果遇到攻擊,要根據情況向路人求救,或司機撤離,撤離後要及時向學校和公安機關報案。

4、遇事要自省,要冷靜,要學會忍讓,不要衝動,俗話説:退一步天高海闊,要讓“退讓”變為衝突的減速器。

5、學會傾訴,給自己減壓,讓心態變為衝突的減速器。

6、不做違法亂紀的事

7、遇到問題,應急時尋求家長、老師、校警和保衞部門的幫助。

8、嚴禁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校園,根據新的規定,凡是非法攜帶管制刀具者,一律拘留。

二、提高警惕,防止小偷盜竊

案例:

20xx年8月1日凌晨,重慶市沙坪壩某電腦學校學生洪某在路過該校男生宿舍212室時,發現該寢室王某牀上放着一個手機,便萌發了盜竊手機變賣錢財,解決經濟困難的想法,於是洪某偷偷溜進212寢室,將王某的手機偷走,20xx年8月7時許被抓獲。

今年我校也發生過多起盜竊案件,有的現金被盜,有的手機被盜,還有的女生衣服、裙子也被盜走,其中上學期有一個班一天就報了六起盜竊案,發生案件的地點一般是寢室和教室,發生案件的時間多數是中午或晚上,也有白天上課後被盜的。

按規定,男女生宿舍24小時都有生活老師值班,而且現在又安裝了防盜網,外人入室盜竊的可能性較小,內盜的可能性較大,這就要求我們每個同學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質,不要意想天開,一夜致富,不要貪圖浮財,貪圖享受,不要互相攀比,有個別同學看不得人家的東西,見到別人的錢,別人的東西手就發癢,就想居為自己,因此我們每個同學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善於識別和發現盜竊犯罪行為,一旦發現小偷小摸的人要及時向老師和保衞部門報告,並檢舉揭發,讓盜賊無從下手,無法藏身,同時我們也正告有小偷小摸的個別同學,收起你的三隻手,懸崖勒馬,痛改前非,如果死不悔改,一意孤行,久走夜路必撞鬼,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同時希望我們每個同學要加強安全防範意識,不給盜竊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1、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財物,錢要隨用隨取,隨身攜帶,不要留存數額較大的現金在寢室或教室要有財不露,寢室和老師無人時,一定要關好門窗,防止入室盜竊。

2、存摺、身份證、銀行卡與密碼要分開存放,要定期更換密碼,以防被盜取。

3、不要帶外人到宿舍玩耍或留宿,以防引狼入室,殃及他人 。

4、對無故闖入宿舍或上門推銷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認真詢問其來意後告訴老師,保衞科或校警。

最後祝願同學們勤奮學習,時刻準備着,為創造中華民族更加燦爛輝煌的明天而努力。

20xx年10月21日

國中生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二

同學們:上午好!

在這春暖花開的季節裏,讓我想到教室裏坐着的這麼多年輕而充滿朝氣、充滿陽光、充滿希望的面孔——那就是你們。確實,能在此刻暫時放下繁重的學習任務,聽一聽法制課,對我們每一位同學來説是很有必要的。希望同學們能通過一些現實中的案例,結合自己身邊所發生的事,引發必要的思考,能夠自覺抵制歪風,堅決走正道,從而健康地成長——包括身體上的也包括心理上的、思想上的。

我們現在所處的是一個信息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現在大多數同學都是獨生子女,你們渴望在校內外能結交到更多的朋友,但是哪些人可以結交,哪些人不能交往,你們又靠什麼來區分?年輕人的天性就是愛玩愛鬧,但是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你們用什麼辦法來控制自己?在這裏,我給大家講幾件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

第一件事情發生在某學校,三位國中生在四樓的樓道窗前嬉戲,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四樓摔了下來,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後來,乙被醫院急救車救走。那麼,我給同學們出二個思考題:①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違法?②如果甲違法,違反了什麼法?結果應該是:如果醫療鑑定部門確定為重傷,首先甲這種行為造成的後果違法,其次甲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還有,兩名學生為一點小事情大打出手,結果張某將王某臉部打傷,好了以後留下一道傷痕,張某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嗎?答案不僅是肯定的,而且張某這種行為的性質要比上面甲學生的性質嚴重。

以上兩個案例,讓我想到了上星期在校園內發生的一件事,六年級有位女生在撐雙槓時,另外一名女生去推了她一把,造成她倒地摔傷,現在是否骨折還有待觀察鑑定,但不管另外一名女生是出於什麼原因去推她的,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損害後果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我在校園裏還發現,在學校底樓和二樓的某些低年級同學,喜歡在課間休息的時候,追逐打鬧,須知一旦在這個過程中有人受傷,另外一方是絕對不能免除責任的。

去年暑假期間,學校進行了大修,增添了一些方便同學的設施,比如飲用水設備一個樓層就是幾萬塊,希望每位同學愛惜使用。比如衞生間設施裝了門作了隔離,更人性化更文明瞭,可是在三樓和四樓的男廁,就是有小部分人看不得這樣的進步,非要去破壞門板,是力氣沒地方用,還是有什麼獨特的癖好?實際上這也是違法行為,不僅破壞了公共財物,而且一旦造成人員傷害,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和刑事責任,到時候你千萬不要説我只是為了好玩,只是一個小小的惡作劇。已經被發現由德育部教育過的,還有未被發現心存僥倖的那幾位男生,你們是否想過你們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誰違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

第二件事是我在網上看到的一位法官説的故事。這個案件,讓人震驚,讓人感慨,讓人久久不能忘記。這個案件的背後,有一個很傷心的悲情故事。我很想把這個故事告訴我身邊的每一個孩子,但我不知道他們能不能理解其中的含意。這是某年5月22日凌晨發生在丹陽市機電中專學校大門口的一起兇殺案。那天凌晨3點多鐘,50歲的出租車司機周某某倒在了血泊之中,氣斷身亡。這個案件震驚了周圍的居民和新聞媒介。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迅速行動,僅用7個小時就破獲了此案,當天上午11點鐘,就抓獲了正在機電中專一間宿舍裏呼呼大睡的兩名犯罪嫌疑人,剛滿18歲的許某某和嚴某某。案情也真相大白了。

原來,許某某和嚴某某上網成癮,通過網絡遊戲,兩人成了好友。沒日沒夜、昏天黑地的網絡生活,使兩人學習成績一落千丈,也厭倦了學習。不久,兩人都退學了。嚴某某遠走廣東打工,許某某就在家裏無所事事,每天除了上網,還是上網。

案發前幾天,嚴某某從廣東回到丹陽市,一頭扎進某個網吧,用“沽名釣魚”的網名,呼叫網名為“殺雞取暖”的許某某,兩人吹牛聊天打遊戲,快活了幾天,才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什麼問題呢?兩人身上都沒有什麼錢了。俗話説,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想到快活的日子就要到頭了,兩人就商量去搶錢。兩人的QQ記錄上還有這樣一段對話——

“殺雞取暖”問:“我們去搶的目標是誰?”

“沽名釣魚”答:“隨便。”

又問:“你説句話嘛,到底找誰?”

答:“找個倒黴鬼。”

“殺雞取暖”同意説:“要得,到時候再説吧。”

一起搶劫兇殺案的預謀過程,就這麼很簡單的,在鍵盤上敲定了!惡念一經產生,就難以遏止。

5月19日下午,兩人從網上下來,卻從此踏上一條不歸路。兩人在本市某超市買了兩把尖刀。當天晚上兩人懷揣尖刀,在本市街上踩點尋找那個所謂的“倒黴鬼”。凌晨3時,可憐上有老、下有小、家境貧寒的出租車司機周某某就成為了他們的刀下亡魂!兩人殺人後,也顧不上搶錢了,慌忙逃回許某某的宿舍。在極度的恐懼和疲倦中,兩人竟然睡着了。直到警察包圍了這棟宿舍,腳鐐手銬加身,他們才從一場噩夢中驚醒!當然,他們很快進入另一個更恐怖的噩夢,那場噩夢的結局就是,按照法律程序終結他們的生命!

法官説:從鏡頭上,我感覺到了許某某和嚴某某在法庭上所表現出來的無限懊悔和萬分恐懼的心態。這個案件先後兩次開庭審判。每次總能看到一個白髮蒼蒼、滿臉滄桑的女人坐在台下旁聽席上默默地流淚。這個女人是那麼的孤獨和悲傷,使我意識到她可能是某個當事人的奶奶。終於有一天,也就是這個案件宣判前的一天,這個女人走進了審判長的辦公室,用嘶啞蒼老的聲音問:“審判長,許某某會被判死刑嗎?”審判長反問她:“你是許某某的什麼人呢?”她説:“我是他的母親。”審判長感到很吃驚,也許是那個年輕的臉上還帶點稚氣的罪犯和這個衰老虛弱的母親對比太大了。從她有氣無力,斷斷續續地訴説中才知道,她的頭髮是在她兒子被捕之後那幾天裏變白的,她原本也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她在某中專學校學生科工作,她丈夫是市裏某銀行一個科長,她兒子小時候也很聰明懂事,很聽話,學習成績不錯,8年前,她丈夫在一場車禍中喪生,那一年兒子還只有10歲,後來,兒子就不太聽話了,喜歡上網了,再後來就和社會上的人混在一起了,再也管不住了,她苦口婆心講過道理,叫親友做過工作,甚至請公安機關的朋友幫助管教,但都無濟於事,她兒子依然我行我素,最後退學流落社會。她説着説着,最後虛弱的差不多要下跪了,她説:“審判長,你如果判了許某某的死刑,也等於判了我的死刑。他是我活着的唯一希望,哪怕法律懲罰他坐一輩子牢,只要他有活命,我的希望就在,如果他沒有了,那麼,我也活不成了!”她反反覆覆説着這句話。我們能夠理解她作為一個母親的感情和想法。可她有沒有想過,那個無辜被殺的出租車司機也是一個80多歲的老母親的兒子,並且還是一個兒子的父親,一個妻子的丈夫,你兒子又給他們帶來了多大的痛苦和悲傷呢?”她説:“可是,我兒子剛滿18歲,他太年輕了。他是一時失足。”但是,生命對任何人來説都是平等的,寶貴的,不管他是年老還是年輕;滿了18歲的人犯罪,就得依法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她必須作好心理準備…結局是非常明確的。説心裏話,我很同情這個母親的境遇,雖然她的兒子犯了死罪,要受到法律最嚴厲的懲罰!這個母親八年前失去了丈夫,現在又眼睜睜要失去兒子,其痛苦可想而知。國法無情。法律只能體現國家的意志。

第二天開庭,兩個被告人在法庭最後陳述中都作了最痛心的懺悔,特別是許某某,淚流滿面地陳述了自己成長的歷程,家庭的變故,自已如何誤入歧途,以及犯罪的動機,在他的陳述中有這樣一段話: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今天我站在莊嚴的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宣判時,我感到無比悔恨。我對不起那個出租車司機,我對不起我的親人。特別是我的母親,在我父親死後,她一個人含辛茹苦地把我帶大,可我卻沒有把她的諄諄教誨記在心上,我想過一種瀟灑自由的生活,結果不但失去了自由,還將受到法律最嚴厲的懲罰!生命是寶貴的,生命對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我卻走上了一條錯誤的道路,我沒有辦法將自已的人生重新來過,但我還是請求法庭給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畢竟我當時舉刀時並沒有想到要把出租車司機殺死,一時衝動,下手過重。我後悔啊。”但這一切悔恨,都來得太晚了。法庭依法宣判了許某某和嚴某某的死刑,宣判剛完,許某某的母親象一團泥一樣癱倒在座位上。

按照我國的法律程序,一審判決之後,被告人還有一個上訴程序和死刑複核程序。當這兩個程序走完,省高級法院的院長就會簽發一紙命令,要求中級法院在接到命令七天之內將死刑犯綁赴刑場執行槍決。這段生死時速般的時間是死刑犯最難熬的一段時間。不知道許某某和嚴某某在接下來2個多月裏是如何在看守所的鐵窗裏度日如年的,但顯然他們都有求生的慾望,因為他們都上訴了。許某某還在看守所向公安機關提供了另外一起搶劫案件的蛛絲馬跡。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被告人如果能積極檢舉他人犯罪事實,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從輕、減輕處罰。什麼叫重大立功表現?簡單説,就是他檢舉的這個案件裏,有人可能被判到無期徒刑以上。也就是説,如果許某某的重大立功表現如果能夠成立,那麼,他就可能免死。那個已經悲痛到了極點的母親也顯然想極力抓住這根可能挽救她兒子生命的最後一根稻草。她頂着滿頭白髮,天天奔走於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要求他們儘快去調查核實許某某提供的線索。這期間,她甚至拖着虛弱的身體,上長沙,下廣州,去尋找案件的線索。儘管她費盡千辛萬苦想保全她兒子的性命,最後的結果依然是不了了之。因為她兒子提供的所謂線索,可能只是道聽途説而已,根本無法查證。這個母親徹底絕望了,她心裏的淚也差不多流乾了。

一失足千古恨,再回頭已是百年身。第二年元月14日上午8點,丹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和法警按照省高級法院的命令,準時趕到本市看守所,對許、嚴二人驗明正身,押赴刑場。9點23分,槍聲響了。兩條年輕而罪惡的生命,隨着半自動步槍槍口冒出的那一點點青煙,煙消雲散了。大概在10點鐘,法官説他突然接到許某某母親打來的一個電話,依然是那種低沉、嘶啞而悲苦的聲音。她顯然對法院的執行毫不知情。她問“審判長,看守所打來電話説,早上看守所裏來了很多警車,還有很多拿槍的法警,是不是你們對許某某。”當明確告訴她,她兒子已被依法處決了,這是現實,並要她趕緊到火葬場去,屍體可能正在火化。剛講完,就聽電話裏傳出一聲壓抑了很久的嚎叫,然後掛機了。説到這裏,也許我們的腦海裏似乎看到了那個滿臉滄桑的母親,一頭蓬亂的白髮,腳步踉蹌,一路哀號,奔向火葬場的背影…

這是一個案件的結局。從另一個角度講,這也是一起人間悲劇。可以想見,類似的悲劇還將在有些地方在有些家庭上演。

認真而又細心的同學聽完這個故事也許會發現,在我講述的這個案件裏,有三個關鍵詞:母愛、青少年犯罪和網絡。你們也許會問,這是三個風馬牛不相及的概念,你為什麼要聯繫到一起來講?為什麼?

是的,為什麼呢?在這裏我就賣個關子,請原諒我不作正面回答。算是給聰明的同學們一個思考題吧。

由此我想借題發揮一下,向同學們介紹青少年犯罪的特點:

首先這類案件具有突發性和隨意性。青少年正處於生長髮育階段,心理上、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社會經驗很少,缺乏對複雜事物的判斷能力和鑑別能力,心理和情緒上的變化複雜,極不穩定。精力旺盛,好動,理性意志薄弱。逞強好勝心切,很容易偏激、任性,為所欲為,稍有誘因,一觸即發。他們的犯罪動機有時十分簡單,一般沒有預謀,即使有預謀也是一種很簡單很迅速的預謀,多屬一時感情衝動,有的是出於好奇、自我表現和尋求刺激。這種激情式的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比較常見。如前面講的許某某、嚴某某搶劫殺人案,兩人沒有錢用了,想去打劫搞點錢,整個預謀過程就是在QQ上傳送了幾句話,預謀過程不過是幾十秒鐘的時間,然後一拍即合,臨時去準備作案兇器,為威嚇出租車司機,將刀架到司機脖子上,轉念一想,司機認出他們來了怎麼辦,就把司機給殺了,結果釀成一起後果十分嚴重的血案。

不要説,這種突然起意動壞腦的現象,在中學生中也時有發現,比如高年級同學看到低年級矮小軟弱的同學就會上去要點錢花花,不給就動手打人。那麼,今天我就請你千萬記住,你已觸到雷區,必須及時收手了。

其次這類犯罪以侵犯財產犯罪為主。當前,受社會上一部分富裕起來的人的“瀟灑”消費的影響,部分青少年產生了強烈的畸形的物質消費慾望,盲目追求享樂,當通過正當渠道不能滿足慾望時,往往通過盜竊、搶劫、搶奪、詐騙、敲詐勒索等犯罪手段來獲取。我市兩級法院近五年來處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幾乎大多數都是侵犯財產犯罪案件。這類案件中,搶劫案佔了很大的比重。從一些發生在校園內外的搶劫案來看,大都是高年級的學生搶劫低年級的學生,如中專生搶中學生,中學生搶國小生,社會上的閒散青少年搶校園裏的青少年學生,也就是説輟學的搶上學的。大都是使用輕微的暴力,搶劫少量的財物,一次得逞,頻頻作案。所以法院處理這類案件,有時也感到很棘手。因為法律規定,搶劫三次以上就算多次,量刑就在十年以上至死刑。而有的人多次搶劫的財物加起來也不過三、五塊錢而已。試想,為了幾塊錢而失去十年以上的自由是否有些得不償失呢?法官作為一個個體的人他可以動惻隱之心,但法律卻是無情的。

第三方面這類犯罪的團伙犯罪居多。青少年犯罪多是三五成羣、七八成夥地共同作案。這一方面是,對青少年而言,由於缺乏足夠的體力、智力、膽量和經驗,單獨作案往往難以成功,結成團伙可以互相壯膽,互相挑動,互相利用,互相依存,減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於得逞;另一方面,青少年渴望被同齡人關注的心理在獨生子女的家庭裏,在學習壓力巨大的學校裏都無法得以完全的滿足,於是他們轉向社會,和一些社會閒散人員交往,結成小團體。這種小團體化的不良現象往往就是團體化犯罪的前身,如果加上某種人為化的組織,最後演變為青少年犯罪黑幫。所以在校青少年學生如果和有前科有劣跡的社會閒散青少年或其它有犯罪傾向的閒散人員交往過密,很容易被教唆和引誘,最後滑入犯罪的深淵。某高校有兩名學生他們結識了當地幾名盜賊,在電腦城一個老闆的組 織下,在各大學校、機關大肆作案,瘋狂盜竊電腦,案值達20多萬元,最後受到法律的嚴懲,不但失去了學籍,而且失去了自由,落得身敗名裂。

我們國中生由於還未成年,雖然從法律上講,可以從輕發落。但對於你來説,如果不聽老師和家長的正確教導,把盜賊當朋友,那麼你離泥潭深陷的日子也就不遠了。

第四方面這類犯罪正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齡化發展。在犯罪手段上,青少年犯罪越來越趨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犯罪手段殘忍,情節較為嚴重,而且不計後果。在很大程度上,這是青少年模仿的結果,也是社會不良文化影響的結果。一段時間以來,低級、庸俗的文化腐蝕青少年的靈魂。在文化市場上,圖書報刊、音像製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武打兇殺、暴力血腥、淫穢色情及其它有損於青少年健康的內容,對社會文化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這種受污染的社會文化環境對涉世不深的青少年產生極大的消極影響。相當一部分缺乏分析和抵制能力的青少年,一旦接受不良文化影響,便會很快墮落,難以自拔。因為青少年可塑性之大,雖有一定的辨別是非、控制行為的能力,但自控力非常脆弱。在一定內外因素作用下,很容易導致犯罪行為的發生。青少年犯罪的低齡化趨勢,也同樣引起人們的憂慮。犯罪的年齡越來越小,法律處理的難度就越來越大。如前不久某電視台報道了一起入室兇殺搶劫案,一個剛滿14歲還在讀國中的陳姓少年,因為羨慕同學有隨身聽,而自己卻家境貧寒,家裏買不起這個東西,經過周密的計劃,於深夜潛入鄰居家,趁鄰居睡覺之機,殘忍地殺死了鄰居,搶劫了現金200多元,並且仿造了現場。事後用這200多元買了一個隨身聽,還若無其事地去上學。案件破獲後,當地的人都感到震驚。人們不相信這個平時看上去十分老實本份的少年,會幹出這樣的事。而從他本人的陳述中得知,他正是受了一些港台暴力、武打電視電影的影響,他的作案手法都是從裏面學到的。

所以我們無論是觀看影視劇,還是進行網絡瀏覽。腦海裏都應有法律這根弦繃着,懂得事有可為有不可為。不要以身試法還無動於衷。

青少年犯罪究其原因是多種複雜原因共同作用的結果。既有主觀上的原因,也有客觀上的原因。青少年的身心特點和社會特點決定了他們內在動因上的不穩定性和外在誘因上的易受感染性。但我認為更多的,還是主觀上的原因,是青少年自身的原因。由於青少年心理結構不成熟、不穩定,社會閲歷淺,對問題認識直觀、膚淺、片面,使其在面對較為複雜的問題時,一方面,自己往往缺乏冷靜的思考與正確的分析、判斷,容易形成錯誤的念頭,產生錯誤的結論,從而導致錯誤的行為。另一方面,青少年分析、判斷能力不成熟,獨立人格不完善以及經濟上的依附性使其抵制誘惑與判斷正誤、是非的能力相對低下,容易被表面現象所迷惑,被複雜現象所困擾,加上自身強烈的獨立意識與好勝心,易衝動而不理性的個性特徵,常常在已經作出錯誤的決策和行為時難以接受老師、家人和其他人的勸阻,不知悔改,一意孤行,最終導致犯罪;或是自己能夠察覺自身的行為欠妥,但在“哥們意氣”、“兩肋插刀”、“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等片面思想的支配下,感情、意氣用事,不計後果,將錯就錯。如一些青少年片面認為,做一個溜子混社會,混江湖,遊手好閒,很瀟灑、很神氣,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由於分析判斷能力的相對低下,他們就會產生單純的羨慕和模仿心理。他們壓根兒沒有想到,溜子本質上是我們這個社會的邊緣人物,溜子也是在違法犯罪的夾縫中艱難地生存,他們必然會受到主流社會的排斥和打擊。溜子最後的結局大都是滑向犯罪的深淵。

講到這裏,我又想起那位白髮如霜的母親,又想起那兩個走上刑場的年輕人。這使我們今天的話題變得如此沉重。不管怎麼樣,世界畢竟是美好的,走上歧途的青少年畢竟是極少數,極少數。人生的路固然漫長,但最關鍵的時刻只有幾步。美國作家歐。享利有一篇小説,叫做《我們所選擇的道路》,講一個外號叫鯊魚多德森的人,想到紐約尋找發展機會,在一個三岔路口,他不知道該走哪條路,琢磨了半個小時,選擇了左邊那條道路,他流浪到了西部,在那條路上,他結識了兩個同伴,幹起了殺人越貨的勾當,在一次搶劫中,一個同伴被警察打死,在逃跑途中,為了滅口,他又殘殺了另一個同伴。他就這樣成了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強盜。幾年以後,多德森在回憶當初在那個三岔路口所面臨的選擇時,竟突發奇想:“如果當初我選擇了右邊那條道路,那麼我會不會變成另一種人呢?”

當然,生活不存在假設。在人生的三岔路口,我們只能選擇一次。同學們,讓我們在每一個關鍵時期都能把握好自己的腳步,把握好前進的方向,等待我們的,將是美好的希望和遠大的前程!

最後,何老師也想提醒那些曾受到或將來有可能受到學校一些不良少年侵擾的同學注意,一旦受到侵害,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向你的班主任或我們德育部舉報,不要讓那些人的錯誤越犯越大,這樣也可以保證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0xx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