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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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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文具
第一篇:辦公文具規章制度第二篇:辦公文具申請流程第三篇:辦公文具管理制度第四篇:辦公文具用品管理制度第五篇:辦公文具用品管理規定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辦公文具規章制度

通用電氣航空蘇州

辦公文具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辦公用品的申購、領用和發放文具,加強辦公文化用品的管理,控制費用開支,

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蘇州的全體員工

三、管理職能:

1、 辦公文具用品一般由採購部門選定供應商,由行政部對其進行驗收、入庫、發放與統計

等管理工作。

2、 各部門文員負責辦公用品計劃申報、統一領取以及控制使用。

3、 財務部每月負責對辦公用品的費用審核。

四、辦公用品的定義;

各部門為保證部門日常運作而領用的辦公用品,例如:筆記本、筆、橡皮、剪刀等等。

五、管理程序:

1、每月15日前由各部門員工填寫《辦公文具申領表》,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交至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行政部對各部門的申報進行統計、審核、彙總、審批。

2、各部門申報的採購計劃當月有效,不可結轉至下月,過時不申請視為主動放棄。

3、為了降低庫存,實現零庫存。人力資源部不設辦公用品私房,每月將彙總的各部門申請

清單發送給供應商,並於10個工作日後一次性發放當月辦公用品。(詳見《辦公文具申

請流程》)

4、各部門文員負責對當月申請的辦公用品進行數量和質量的驗收,驗收合格後在文具用品

申請單上簽字確認。對於驗收不合格品,請及時通知人力資源行政部。

5、各部門的文員應根據各崗位的實際需要將文具用品分發給員工,並做好記錄。辦公用品

入庫和發放應及時記賬,做到賬物相符。 6、 公司各部門應本着節約的原則領取、使用辦公用品。文具嚴禁帶回傢俬用。管理品如有

故障或損壞,應以舊換新。

7、新進人員到職時直接向人力資源及行政部領取文具。人員離職時,應將管理品文具一

並交至資源及行政部。

六、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行政部進行解釋和修改。

七、附件:《辦公文具申領表》、《辦公文具申請流程》、《辦公文具一覽表》

第二篇:辦公文具申請流程

辦公文具申請流程

第一步: 根據《辦公文具申請表》填寫次月部門所需文具。(如申請表中沒有所

需文具,可在空白手工填寫。)

第二步:各部門將填寫的《辦公文具申請表》交給財務部-成控組審核(對於一不合理的文具或者不需購買的文具進行篩選並反潰回給各部門。)

第三步:成控將已審核的《申請表》交給採購部進行彙總。

第四步:《彙總申請表》經領導審批後統一採購。

第五步:次月5日前到貨,由總貨通知各部門到倉庫領貨。

第三篇:辦公文具管理制度

辦公文具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為加強辦公文具管理,規範辦公文具領用,提高利用效率,降低辦公經費,提製定本制度。

2、辦公文具由行政人事中心集中管理,統一採購和發放,並設立專職管理員負責。

3、根據辦公文具的性質,將辦公文具分為消耗品和管理品:

消耗品:鉛筆、信箋、信封、打印紙、印泥、墨水、固體膠、透明膠、訂書釘、大頭釘、別針、夾子、圖釘、修正液、橡皮、檔案袋、標籤、紙杯、電池等。 管理品:文件夾、檔案盒、剪刀、訂書機、打孔機、打印機、傳真機、複印機、尺子、計算器、飲水機、微波爐、驗鈔機、電話機、電風扇、掃描儀、投影儀、投影幕布、電腦主機、電腦屏幕、鼠標、鍵盤等。

第二章 辦公用品申請和購置

1、各部門根據部門辦公用品使用情況,每月10日前申請,經部門經理和行政人事中心審批後,由管理員vivi再每月30日統一發放。

2、管理員對辦公用品使用情況、庫存進行統計,填寫用品採購申請表,經行政人事中心審批後有管理員vivi採購添置。

3、管理員須根據辦公用品市場價格進行比較,購買價格實惠、優質的用品。

第三章辦公用品領用

1、管理品自第二次申請時,須依舊換新,如有故障或損壞,應及時申請修理或以舊換新,如遺失由領用人照價賠償。

2、員工入職時,配備基本文具(筆、本子各1);所需辦公用品由部門提交申請,經行政人事中心審批後由管理員發放。

3、員工離職時,須根據個人物品領用清單與管理員交接辦公用品。

第四章 辦公用品管理

1、管理員須建立和登記辦公用品台賬,做好辦公用品的購置、發放和庫存的管理。

2、管理員須根據辦公用品的消耗或領用情況,確定和保持合理的庫存種類和數量,以減少資金佔用和保證正常使用。

第五章 辦公用紙管理

1、行政人事中心統一管理打印紙,各部門可以從行政人事中心領取,並做登記。

2、打印文件、資料時要認真校對,減少錯誤,避免浪費紙張。

3、複印內容較多的文件時,可用雙面複印。

4、打印、複印公司內部文件請使用二次紙。

5、打印機原則上放入二次紙打印,當需要使用新紙時請到行政人事中心領取並做登記。

6、行政人事中心將於每天晚18:00關掉打印設備。如有需要使用請在每天下班前提前通知。

7、每次複印或打印完時,對其桌面、地面紙張清理,將物品擺放整齊。

第四篇:辦公文具用品管理制度

辦公文具用品管理制度

1、總則

(1)為了規範辦公文具用品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2)本辦法所稱辦公文具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種。

1)消耗品。消耗品包括筆記本、信紙、圓珠筆、鉛筆、刀片、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曲別針、橡皮檫、複寫紙、便條紙、橡皮、夾子、水蠟、卷宗、標籤、打印油、訂書釘等。

2)管理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包括簽字筆、白板筆、熒光筆、修正液、筆式擦、打印台、電池等。

3)管理品。管理品包括訂書機、打孔機、打碼機、大型削筆器、計算器、鋼筆、算盤、剪刀、美工刀、姓名單、直尺、印泥、日期章、日期戳等。

2、文具用品的採購

(1)綜合部可向文具批發商採購,其必需品、採購不易或耗用量大者,應酌量庫存,特殊文具綜合部無法採購者,可以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同意後自行採購。

(2)印刷品(如信紙、信封、表格等)除公司特殊表單外,其印刷、保管均由綜合部申請。

(3)文具的申請應於每月28日由各部門提出辦公用品申請單交綜合部統一採購,次月5日發放。但管理性文具的領用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3、文具用品的發放

(1)消耗品可依據歷史記錄(如以過去半年耗用平均數)、經驗法則

(估計消耗時間)設定領用管理基準(如圓珠筆每月每人發放1支),並可隨部門或人員的工作狀況調整發放時間。

(2)管理消耗品文具應限定人員使用,自第三次發放起,必須以舊品替換新品,但純消耗品不在此限。

(3)管理性文具列入移交,如有故障或損壞,應以舊品換新品,如遺失應由個人或部門賠償或自購。

4、文具用品的領用

(1)文具用品的領用為分個人領用和部門領用。

1)個人領用是指個人使用保管用品,如水性筆、橡皮檫、筆記本等。

(1)部門領用是指本公司共同使用用品,如訂書機、打印機等。

(2)每人及部門設立“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由綜合部統一保管,在文具領用時分別登記,並控制文具領用狀況。

(3)新進員工入職時由各部門提出文具申請表向綜合部領用文具,並做登記;人員離職時,應將剩餘文具及列管文具一併繳交綜合部。

(4)文具嚴禁帶回家。

第五篇:辦公文具用品管理規定

辦公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辦公物品的購買

辦公物品購買細則

第一條 原則

為了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行政部統一負責。

第二條 辦公物品的訂購

根據本部門日常辦公必需品的消耗水平, 向行政通報,確定訂購數量。

第三條 採購辦法

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情況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則,選擇直接去商店購買或者訂購的方式。

第四條 訂購單

在各部門申請的辦公用品中如果包含有需要訂購的辦公用品,則申請部門還必須另填一份訂購單,經行政部門確認後,直接向有關商店訂購。

行政部門必須依據訂購單,填寫“訂購進度控制卡”,卡中應寫明訂購日期、訂購數量、單價以及向哪個商店訂購等等。

第五條 跟蹤

按訂購單以及訂購進度控制卡檢查所訂購辦公用品,以及在預定日期送到與否。

第六條驗貨

所訂購辦公用品送到後,按送貨單進行驗收,核對品種、規格、數量與質量,確保沒有問題後,在送貨單上加蓋印章,表示收到。然後,在訂購進度控制卡上作好登記,寫明到貨日期、數量等等。

第七條付款

收到辦公用品後,對照訂貨單與訂購進度控制卡,開具支付傳票,經經理簽字蓋章,作好登記,轉交財務部負責支付或結算。

第八條 分發

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統一採購、分發給各個部門。如有特殊情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辦公用品購買申請書”的前提下進行採購。在這種情況下,行政部門有權進行審核,並且把審核結果連同申請書一起交付監督部門保存,以作為日後使用情況報告書的審核與檢查依據。

第二章 報廢處理

第九條 報廢與更換處理

1、對決定報廢的辦公用品,要作好登(本文來源本站)記,在報廢處理冊上寫清用品名稱、價格、數量及報廢處理的其他有關事項。

2、報廢成立後才能給予新的辦公用品。

3、報廢品必須符合《辦公用品報廢審核規定》

第三章 辦公物品的保管

第十條 填寫清單

所有入庫辦公用品,都必須一一填寫入庫清單。

第十一條 保管

必須清楚地掌握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與清掃,必要時要實行防蟲等保全措施。第十二條 印刷品與紙張管理

印刷品與各種用紙的管理按照盤存的清單為準,對領用的數量隨時進行記錄並進行加減,計算出餘量。如果消耗品用完,立即寫報告遞交行政主管。

第十三條 持有量調查

必須對總公司各部門所擁有的辦公用低值易耗品持有量進行調查。調查方式是,定期對每月領用量、使用量以及餘量(未用量)作出統計,向上報告。行政部對報告進行核對,檢查各部門所報統計數據是否與記錄相一致。最後把報告分部門進行編輯保存。

第四章 對辦公物品使用的監督與調查

第十四條 調查內容

對公司各部門進行調查,調查內容包括:

1.核對用品領用單據與用品清單。

2.核對用品申請書與實際使用情況。

3.核對用品領用清單與實際用品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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