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總工程師試用期個人思想總結
2020年7月,我開始任臨港項目總工程師,主要負責臨港項目技術等相關工作,至今已滿半年,下面我將這半年的工作總結彙報如下:
一、工作方面:
1、工程創獎
(1)主體結構驗收通過,完成“臨港地區建設工程優質結構”評選
項目主體結構全部驗收通過,其中1#、2#、3#、4#、5#、7-1#、7-2#、10-1#、10-2#通過了“臨港地區建設工程優質結構”的評選,目前還未公示,項目過程質量驗收一次合格率100%。
(2)完成“上海市建設工程優質結構”的評選
2#樓通過了“上海市建設工程優質結構”的評選
(3)完成上海市“金鋼獎”的評選
3#、4#、5#廠房通過了上海市“金鋼獎”的評選驗收
(4)完成“上海市文明工地”的評選
通過“上海市文明工地”驗收,暫未公示。
(5)完成“上海市建設工程綠色施工達標工程”的評選
2、技術創新
完成兩項實用新型專利的編制、上報工作,目前尚未有審核結果。
(1)預製板吊裝機構
(2)組裝式預製板模塊組件
3、做好現場施工監督管理工作。對現場施工進行監督和管理,對分包的現場施工工作的落實情況每天進行追蹤管理,加強監督,並做好相關記錄,促使施工管理工作按照既定計劃和施工規範有條不紊地進行。
4、與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以及集團公司相關部門,保持了較好的聯絡溝通,為工程的順利進行奠定基礎。
5、轉變理念,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不斷提高管理理念和前端意識,提高自身的項目管理水平和風險管控水平。
二、思想彙報:
通過不斷的學習,自己的思想意識不斷提高,自覺遵守中央廉潔自律相關規定要求,加強自律意識,能夠做到按照黨章要求規範自己的行為,自覺維護公司的決策,和黨保持高度一致,遵守政治規矩,政治紀律,嚴格要求自己,合理提出自己的意見但絕不違反統一決定,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能夠履行“一崗雙責”要求。
三、不足及打算:
作為項目總工,沒有更多的積極主動性,帶領項目技術人員共同進步,對質量風險的把握和管控,還不到位,個人在許多工作細節方面有時力不從心,需要加強。
希望自己在項目管理、自身綜合能力等方面能夠有更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