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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副局長個人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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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副局長個人工作總結

公安局副局長個人工作總結

受局黨委委託,我協助局主要領導分管行政科、交警大隊、※※派出所,18年3月至今分管消防、森林分局以及※※、※※※兩個基層派出所。在近幾年的工作實踐中,由於有局黨委的正確領導和有力監督,有全局各基層單位負責人和民警的大力支持與配合,我以一顆平常心對待自己,樹立和堅持正確的權力觀,律己從嚴,始終在提高自身素質和領導水平上下功夫,團結同志,尊重部署,勤奮工作,本人及分管工作均取得了一些進步與成績,但也存在許多不足,值得今後不斷改進和加強。

一、勤於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我深切體會到,人到四十,知識的儲備大量消耗,江郎才盡的感覺時隱時現。人生有涯而學海無涯,“活到老,學到老”應該是一種生命的常態、永恆的追求。為此,近幾年我努力做到了兩點:一是注重學習政治理論和公安業務知識。作為一名黨委班子成員,如果沒有正確的理論武裝頭腦,就必然辨不清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難以站穩立場,誘惑也極易在思想上找到決口。我在注重理論學習的同時,特別注重對公安業務和法律知識的鑽研和學習,我原來對財務管理、法制工作都不太熟悉,近年我結合自身的崗位實際,潛心鑽研,以彌補自身不足。二是注重在工作實踐中學習提高。公安工作是與執法實踐緊密相連的,為了使自己學習掌握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得以熟練運用,我十分注重向班子中其他成員學習,取他人之長補己之短,通過執法實踐的“摸爬滾打”,錘鍊自己,積累經驗,不斷提高自己駕馭公安工作的能力與水平。

二、躬身踐行,在實踐中提高領導水平。

凡事只有通過“做”的實踐,才能掌握“會”的本領;只有通過多次的、反覆的實踐積累,處理難題的能力才能逐漸增長起來。因此,近年來在我分管的工作中,遇難事從不迴避,總是樹立戰勝困難的決心和勇氣,集中大家智慧,努力去尋找解決問題的關鍵之點、卡殼之處。一是能深入一線,幫助解決難題。基層派出所的工作,平常我都要求自己在一線掌握情況,認真研究工作措施與對策,儘量不向黨委上交問題與矛盾。二是能與基層打成一片,團結帶領民警去幹事。我從來不認為自己的能力就比民警高,從來沒有高高在上的感覺,總是認為“領導就是服務”,就是在做凝聚人心的工作,就是要團結帶領大家共同去幹事,所以我與分管單位負責人和民警的關係都較為融洽。三是率先垂範,以自己的行為去帶動和影響民警。遇到急難險重的工作任務,我從不推諉,敢於承擔,以求率先垂範。在分管派出所今年涉及的一些重大羣體性事件的處置上,我總是在矛盾鬥爭一線分析、研究解決方法,積累處置經驗,團結帶領基層民警攻堅克難,成功化解平息多起一觸即發的羣體鬧事事件。

三、謙遜團結,自覺維護黨委權威。

作為一名班子成員,我始終把維護班子的團結放在第一位,認為在一起共事是一種緣分,而要把握好這種緣分,必須摒棄個人的一切雜念,處事謙遜,待人以誠;消除戒備心理,敢於推心置腹、直抒坦言,善於容人,善待他人;端正自己的品行,做到“以人之長,補己之短”,講究“求大同,存小異”,提倡“退一步,海闊天空”,以自己的品行、業績、作風去成就事業和融洽友情。

在配合※※等主要領導工作中,我非常注意互相幫助,當好助手,努力配合一把手抓好隊伍和各項工作,絕對服從黨委安排,嚴格遵守請示彙報等工作制度,切實做到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説,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要像愛惜眼睛一樣珍視團結、維護團結,做到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遇事勤溝通,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發揮整體效應,使隊伍建設和各項工作都能夠穩步向前推進。

四、認真履職,全力以赴做好分管工作。

分管工作是黨委對我個人的信任和重託,也是我本人成就事業的舞台。因此,我把做好分管工作作為磨練意志、完善人格的過程,牢固樹立了“靠素質立身、靠實績進步”的觀念。

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和“牛鼻子”,因此對自己分管的法制工作,我不敢有絲毫的懈怠,近幾年,通過提高認識,完善機制,落實獎懲,法制工作有效服務了現實鬥爭,全局執法質量水平明顯提升。一是意識法制質量建設取得紮實成效。全年辦理的刑事案件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無冤假錯案發生;行政處罰做到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正確;全年沒有發生因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被撤銷的情形。18年、18年在全省執法質量考評中我局是“關籠子”單位,18年我局法制工作打了翻身仗,被※※市局評為優秀等級,被評為全省優秀單位,18年上半年在※※市各市縣分局考評中名列第一。二是法制基層基礎建設邁上新台階。18年以“三基”建設為切入點,多方爭取資金,建起了功能齊全、設施一流的聽證室、圖書資料室和值班室,有效增強了法制建設的“硬實力”。三是執法質量考評機制更加科學完善。經過近幾年的執法考評實踐,我們對考評辦法和評議細則進行了補充完善,增加了“月評”制度,逐步形成了“一案一卡、一月一考、一季一評”和“半年一小結,年終大評比”的考評模式,使其操作性更強,並按制度嚴格兑現執法質量考評的獎懲措施,執法質量考評工作步入制度化、規範化軌道,為全局執法質量水平的穩步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在抓消防工作中,我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患於未然”、“責任重於泰山”等思想觀念,積極支持消防部門狠抓日常消防宣傳和管理,督促整治消防隱患,規範各類場所的設施建設,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努力把火災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在奧運會期間,本人頂住各類説情風,支持消防部門依法關停重大火災隱患單位8家,確保了奧運會期間全市消防管理的安全無虞。在※※市場重大火災隱患的處置中,我們從8月1日開始,每天安排一輛消防車和5名消防戰士在現場職守待命,直至隱患整改到位為止。18年度,我本人被※※市評為消防工作先進個人。

按照“發案少、秩序好、羣眾滿意、社會穩定”的要求,我分管的※※※、※※兩個基層派出所均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標,隊伍無重大違紀,轄區穩定平安。

五、廉潔自律,自覺做到拒腐防變。

我深知一個管不住自己性格和慾望的人,不可能領導好一個單位。作為一個領導幹部,只有管好自己,廉潔自律,才有威信、有好形象,才能有凝聚力、號召力,才能幹好事業。在廉潔自律上出了問題,不僅毀了自己,而且敗壞黨的形象,貽誤黨的事業。因此我時刻告誡自己要時刻繃緊廉潔自律這根弦,拒腐蝕、永不沾,堅持和樹立好“三觀”。一是得失觀。要求自己保持一種淡泊名利的平常心,經得起名利和得失的考驗,把豁達大度、吃虧讓人作為立身做人、為官從政的行為準則;二是權力觀。作為一名協助局主要領導分管法制、消防的黨委委員,我深知要經得起職位和權力的考驗,就必須處處以身作則,平時要求部署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部署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平常堅持不該打的招呼不打,不該説的情不説,不該赴的宴不赴,不該收的東西不收,以自己的模範行為來影響民警,以公道正派來取信於民警,以廉潔自律來贏得民警。三是榮辱觀。平時能自覺做到遠奢侈,慎交友,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和娛樂圈,不碰“高壓線”,不做“越軌事”,自覺維護自身的形象和威信。

總之,近幾年儘管我個人和分管的各項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離黨和人民的要求,離局黨委的預期目標和民警的期望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作為分管法制、消防等的領導,對隊伍中一些問題和不良傾向缺乏真抓敢管的主動性,做到“警之於先”的不多;二是業務水平特別是處置重大治安問題、突發性事件的能力還需進一步提高;三是工作方法還比較簡單,領導水平和領導藝術還需進一步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