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寨國小教師語言文字培訓會議記錄
日期 | 2020.5.18 | 地點 | 辦公室 |
主題 |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四 | ||
參加人員 | 全體教師 | ||
過程摘要 校長髮言:5. 標點符號的位置 5.1 句號、問號、歎號、逗號、頓號、分號和冒號一般佔一個字的位置,居左偏下,不出現在一行之首。 5.2 引號、括號、書名號的前一半不出現在一行之末,後一半不出現在一行之首。 5.3 破折號和省略號都佔兩個字的位置,中間不能斷開。連接號和間隔號一般佔一個字的位置。這四種符號上下居中。 5.4 着重號、專名號和浪線式書名號標在字的下邊,可以隨字移行。 6. 直行文稿與橫行文稿使用標點符號的不同 6.1 句號、問號、歎號、逗號、頓號、分號和冒號放在字下偏右。 6.2 破折號、省略號、連接號和間隔號放在字下居中。 6.3 引號改用雙引號“『』”和單引號“「」”。 6.4 着重號標在字的右側,專名號和浪線式書名號標在字的左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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