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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個人年度總結多篇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61K

低保個人年度總結多篇

【第1篇】城鄉低保個人年度工作總結

經過一年多的調研,市民政局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進行了修訂,新的《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已經20xx年3月25日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並由市政府第120號令布,7月1日起該辦法將在全市實行,民政低保工作個人總結。為了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強經驗交流,使大家更好地理解、掌握新辦法的有關精神和規定,我們在上星期全市低保培訓班的基礎上,舉辦了這次培訓班。參加這次培訓班的都是基層低保工作機構的工作人員,都是工作在全區低保工作第一線的同志們,你們為我區的扶貧幫困工作做出了貢獻,在此我首先代表區民政局向大家道一聲辛苦,感謝大家多年來為低保工作付出的辛勤和努力。

根據培訓日程的安排,我們請到了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處長給大家就低保新辦法的具體條款作輔導,同時培訓班還將組織大家進行專題討論,並將新的申請審批程序進行培訓。《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是一個關係羣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規,理解好政策法規的內容非常關鍵,所以説,這次培訓的每一個環節都很重要,大家在培訓過程中要集思廣益,多提合理化建議。希望通過這次培訓,大家能夠進一步增強做好低保工作的責任心和緊迫感,進一步確立依法行政、依法保障的理念,進一步加深對政策的全面理解、把握,確保下一步低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下面我講二個問題。

一、簡單回顧前階段我區低保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重要的配套工程,對於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有着非常重大的意義。同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是改革和完善民政傳統救濟制度的重大舉措,有助於救助制度走向法制化、規範化,有助於整體救助水平的不斷提高。可以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標誌着社會保障制度“最後一道安”的確立。

我區自1996年7月起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8年開始,又實行城鄉聯動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幾年來,我區的低保工作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區委、區政府始終堅持把低保工作作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重要舉措,切實將城鄉社會困難羣眾的生活救助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各街道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總體部署,低保工作指導思想明確,投入力度大,具體措施實,確保了全區低保工作穩妥、有序地開展。

各級黨委、政府還把基層低保工作機構的建立與健全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自20xx年起,我區城區街道和社區分別建立了社會保障與救助服務站(室),並配備專門工作人員從事扶貧幫困工作,使得我區的低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通過各級的努力,幾年來,我區不斷規範低保工作程序,簡化工作環節,在政務公開、規範操作、依法行政、動態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全區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全區城鎮低保對象由1998年的148人,增加到了20xx年6月的4209人(目前我區農村低保人數因各村經濟水平較高,城市化進程加快等原因,沒有低於我區農村低保標準人均140元的),月保障金支出也已由20xx年12月份的27萬元,增加至20xx年6月份的65.06萬元,城鄉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目前,我區城鎮低保、農村低保標準分別為260元/月人和140元/月人,城鎮人均月補差金額153元,都超過了全省平均標準。同時,隨着對低保對象的救助由單一的基本生活救助逐步發展為基本生活、就業、就醫、教育、住房等綜合性救助,低保對象通過各項專項救助和臨時性幫困救助措施而得到的實惠大大提高了基本生活水平。20xx年公佈實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優惠扶助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了8個方面的優惠扶助措施,主要涉及醫療、住房、用水、用電、用氣(燃料)、有線電視收視費、普通公交月票、學雜費等方面。

當然在面對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區的低保工作仍存在着一定的困難和問題,具體表現為低保動態管理的難度有所加大、不少低保對象缺乏積極向上的精神狀態、現階段的扶貧措施還不能滿足困難羣體的幫困需求等,這些困難和問題都需要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不斷地加以探索、解決。

二、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貫徹落實《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切實保障困難羣眾基本生活

《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是在新的歷史時期出台的一部重要的低保政策法規,對全區今後的低保工作具有積極的、具體的指導意義。總的來説,低保新辦法參二個方面有所突破:

首先,新辦法以按照城鄉統籌的原則,統一了全區的城鄉居民低保制度。

其次,新辦法對低保工作中帶有普遍性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了原則性的解決辦法,可操作性增強。

各街道、社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對《寧波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加以認真地貫徹落實,進一步推進低保工作,鞏固低保應保盡保的工作成果。對下步工作,我想提六點要求。

(一)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增強工作責任感

低保工作是實現“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根本宗旨的具體表現,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重要舉措,也是民政工作服務大局的重要切入點之一。低保工作不僅以前是,現在是,在將來很長的一段時期內還將是民政工作為民辦實事的一項重要內容。各街道、社區扶貧幫困工作人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真貫徹市第十次黨代會提出的“切實關注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的要求,進一步統一思想,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突出“為民”原則,帶着對困難羣眾的的深厚感情和責任感,做好低保工作,及時解決好羣眾的實際困難。

(二)樹立“依法保障、依法管理”的工作理念

“依法保障、依法管理”要求我們在工作中嚴格掌握政策界限,按照低保新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操作。“依法保障、依法管理”也要求我們切實做到低保對象應保盡保,應補盡補,保障好睏難羣眾的基本權益,同時搞好動態管理。

“依法保障、依法管理”要求我們在現階段着重學習好、理解好宣傳好《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用低保新辦法指導今後的具體工作。

學習好,要求大家認認真真地學習低保新辦法以的有關規定,對低保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程序等進行細細體會,掌握低保新辦法的相關規定和要求。這次培訓班僅是大家學習政策的一部分,更多的需要大家在工作中進行更細緻、更深入的學習。

理解好,要求大傢俱體問題具體分析,在具體的工作中帶着問題理解政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使政策更好地為具體工作服務,妥善地解決好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宣傳好,要求大家集中宣傳與分散相結合,通過社區報、宣傳櫥窗、黑板報等各種宣傳媒介,做好低保新辦法的宣傳工作,讓廣大羣眾瞭解新政策,熟悉工作程序。

(三)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

雖然我區的低保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力地保障,但大家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困難羣眾的總體生活水平還是不高,大多數申請低保的羣眾,他們的生活還是比較困難的。希望大家在政策的具體掌握中要充分體現人性化原則,設身處地考慮困難羣眾面臨的實際問題。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羣眾,要及時地、一個不漏地納入到低保範圍之中,切實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對有特殊困難又不在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困難羣眾,要通過臨時救濟、慈善救助等途徑予以妥善解決。對確實不符合條件的困難羣眾,既要堅持原則,同時又要做好疏導工作,理順情緒,化解矛盾。

(四)加強規範管理,探索、創新管理辦法

加強規範管理對於確保低保工作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之後,我們要把管理的規範化、科學化提到低保工作的議事日程上來。

前一階段,各街道結合實際,在規範管理程序、加強動態管理等方面做了不少探索和嘗試,如部分社區實行低保的聽證會制度,擴大社區羣眾對低保工作的參與度;各街道加大了低保金社會化發放力度;並逐步建立起低保對象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制度。這些做法推動了我區應保盡保的實現,加快了低保管理規範化和科學化進程,提高了我區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年初,民政部李學舉部長對民政工作提出了“努力加大社會開放度,增強社會透明度,擴大社會參與度”的要求。下一階段,我們要注重結全“三度”要求,在分類施保、收入核實、動態管理、公益勞動等方面不斷創新,把規範管理、建章立制和確保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作為低保工作的重點。要規範操作程序,對低保申請、審批、資金髮放等每一環節都要有明確的要求;要積極推進分類施保,根據低保對象的情況進行科學分類;要鼓勵低保對象參與居住地社區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將低保對象的公益勞動融入社區服務之中;要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羣眾和社會的監督。

(五)充分發揮社會各界的力量

我們要充分發揮民政在社會救助工作中的職能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大力開展社會互助和扶貧幫困送温暖活動,營造全社會都來關心貧困羣體的良好氛圍,使社會各界成為政府救助工作的有力補充。

(六)不斷加強低保工作隊伍建設

【第2篇】低保個人年度工作總結

我縣城鄉低保工作在縣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關心指導下,在局黨組和分管領導的正確領導下,在各鄉(鎮)民政辦的支持配合下,始終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攬,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開展。現將xx年我縣城鄉低保工作情況做出如下總結:

一、城市低保保障工作開展情況

我縣xx年城市低保工作在xx年工作基礎上,在各級各部門的關心支持下有序推進,城市低保工作逐步納入了科學化、規範化管理軌道,初步實現了“保障對象公開化、運行程序規範化、保障辦法多樣化、保障金髮放社會化”的“四化建設”。xx年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局對我縣城市低保保障對象4242人,發放城市低保保障金7136513元。

(二)為使低保對象做到“有進有出”、低保標準“能升能降”,不斷加大動態管理力度。xx年我局通過縣、鄉、村(社區居委會)三級對原享受城市低保人員進行了核查,對核查中發現超標的24户24人給予退出低保保障,停發保障金累計4223元。對核查中發現保障金過低確實無法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的3户3人給予了提高保障標準,3人月增140元。使我縣城市低保工作從真正意義上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

(三)xx年我局對享受城市低保户及低保邊緣户489户489人給予了城市醫療救助,累計支出救助資金107.47萬元。

(四)xx年市民政局下達我縣城市低保名額200人,按照上級相關要求,我局抽調了相關工作人員對新增申請享受城市低保200人家庭生活狀況進行了審批前調查、走訪(共計:136户,157人),對新申報對象做到三級評議、評審、三榜公佈。並將新增200人城市低保人員名單在××縣政府公開網上進行了網上公示,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給予了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進一步加大了羣眾監督力度,確保了我縣城市低保審核、審批從真正意義上作到“公開、公平、公正”。

(五)xx年我局與××縣勞動就業局取得聯繫對公益性崗位中享受城市低保的人員19人進行核對,將享受城市低保又在公益性崗位中領取工資的低保對象人員花名冊交各鄉鎮進行調查、核實,對確已超過低保標準的人員給予了停發保障金。

(六)xx年我局對城市低保檔案的管理,對新增及停發人員的檔案建立做到了及時、準確,逐步達到規範化管理要求,使查閲更加方便簡捷。

(七)xx年我局對城市低保户及低保邊緣家庭人員因病、因災、因上學造成臨時生活困難的75户75人給予了城市居民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共發放救助金23450元。

(八)xx年我局完成了城市低保微機信息的複查、發放、彙總、上傳工作,按月按質按量上報了城市低保信息數據。

(九)xx年我局共接待城市低保工作方面羣眾來訪100多人次,對來訪羣眾所反映問題給予了及時妥善答覆。

(十)xx年我局派出相關工作人員參與了享受城市低保人員申請享受城市廉租房調查審核43户,

二、農村低保保障工作開展情況

我縣xx年農村低保工作在xx年工作基礎上,始終圍繞“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開展。現將xx年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xx年,全縣共有五保户3026人,農村低保對象23626户36461人,完成發放五保保障金累計477.7萬元(其中:集中供養165人24.7萬元,分散供養2861人453萬元),發放農村低保保障金2610.8萬元。

(二)xx年,我局對全縣農村低保家庭及低保邊緣家庭40402户40402人給予了農村醫療救助,累計支出救助資金146.8萬元。(其中:資助參合39487人次,支出救助金79萬元。)

(三)xx年我局對農村低保户及低保邊緣家庭人員因病、因災、應上學造成臨時生活困難的12户12人給予了農村居民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共發放救助金10000元。

(四)xx年我局對錦屏鎮敬老院省級資助建設項目工程建設進度進行監督,目前已完成1.31千米入院道路硬化及12千米飲水工程,主體樓建設已完成二層牆體支磚,準備澆灌二層板面。

(五)xx年針對我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我局相關股室草擬了《××縣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實施方案》並上報局黨組在局務會上討論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縣人民政府於xx年9月27日縣第xx屆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

(六)xx年全縣十三個鄉鎮全面完成農村低保保障金社會化發放工作。

(七)xx年市民政局下達我縣農村低保名額400人,為使新增農村低保名額審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驟到位,我局對轄區內十三個鄉鎮上報的低保材料進行逐一認真仔細審批,對審批不合格人員材料全部返還所屬鄉鎮,要求重新調查審核上報。確保了農村低保工作的各類數據報表上報工作做到上報數據真實、準確、按時、按質、按量。

(八)xx年我局完成接待農村低保方面來訪260人次,對不明政策羣眾耐心細緻的進行政策講解,對十人來信所反映問題給予了全面妥善的書面答覆,對政協委員2人,人大代表26人所提議案、建議、意見給予書面答覆並對他們對我們工作的關心支持給予了致謝。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城市低保名額有限,矛盾突出,壓力較大。雖然去年我縣進行了動態管理,納入了一部份城市困難家庭,但要求享受城市低保家庭較為突出,目前收到申請827户1945人,工作難以開展,社會壓力較大。雖然xx年增加低保名額200人但是上述情況任然得不到有效緩解。

(二)社區監督管理機制不健全沒有設立關於城市低保的公益性崗位,申請人在申請低程中瞞報收入情況,部分隱形收入上報不如實。導致社區對申請人家庭收入進行調查瞭解時難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標家庭人員被納入低保。

(三)、由於對農村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不大,導致鄉、村、組三級工作人員對農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時有羣眾因不瞭解低保政策上訪的情況發生。

(四)農村的宗親氏族關係特點更為明顯,農村幹部的工作素質與城鎮居委會幹部工作素質存在較大差距,農村低保資格的鑑別審核更為複雜,入户調查核實家庭收入難度大。部分該享受的農村低保家庭人員未納入到低保管理體系當中,而不該享受低保人員被納入低保對象管理的現象時有發生。

(五)、農村居民家庭收入難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所獲得的貨幣和實物收入的總和,它包括了經營性收入、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四大項。由於收入多元化,農產品市場價格不穩定,加上家庭養殖自養自給部分,臨時工收入帶有很大的隱蔽性等原因,實際收入難以跟蹤測算。有的農民瞞報收入情況,現行法律法規也末明確村民必須履行如實告知其收入的義務,也沒有賦予民政部門對村民收入的調查權,另外農民大部分外出務工,大部分沒有通過職業介紹所或村委會登記,客觀上造成故意隱瞞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將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農民納入低保範圍增加了難度。

(六)、城鄉低保工作機構、人員與經費嚴重不適應工作需要。就目前來看,困難居民多,工作難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請、進行調查核實、收集每一個低保對象的有關備案材料、建檔造冊,還要做好審批及證件、資金的發放等,同時還要進行定期核查,加強動態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對象核定和審批就需二、三個月,任務極為繁重。而鄉、鎮、社區一級幾乎沒有低保工作專職人員,缺乏必要的工作經費,直接影響到低保工作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