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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審工作總結多篇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45W

人民陪審工作總結多篇

【第1篇】人民陪審員工作總結

在陪審工作中,我能堅決服從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覺接受區人大的監督,積極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政治、業務素質,努力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正確行使人民陪審員的權利。一年來,我參與區人民法院審判的案件有()宗。現將自己履行人民陪審員職責的情況總結如下:

一、堅持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努力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

1.從書本上學習。首先,自覺加強黨建理論的學習。主要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時刻牢記“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為陪審工作奠定理論基礎。第二,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積極參加陪審業務的培訓並利用業餘時間通讀了《人民陪審員培訓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規彙編》,努力做到讀懂、吃透、牢記,在人民陪審員這一新崗位上得以熟練運用。

2、從網絡中學習。經常利用空餘時間上網瀏覽各大網站有關時評、論壇、觀點、評論和案例分析等欄目的內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

3、從實踐中學習。珍惜每一次陪審機會,事先了解案件情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條款。在審判案件時認真做好筆記,對照法律條款進行分析和研究,認真總結審判案件的工作經驗,提高審判案件的能力。

二、嚴格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正確行使人民陪審員的權利

1.提高認識,強化意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賦予人民陪審員同法官同等的權利。我認為,這既是一種權力,更是一種責任。“體現人民當家作主,促進司法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審員制度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首先從自己做起,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樹立在人民羣眾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發揮一名人民陪審員在處理案件中橋樑、紐帶的作用,減少人民羣眾對黨和政府的誤解,減少隔閡,為創造和諧、穩定、繁榮的社會環境發揮自己應有的作用。

2.正確行使權利,維護法官形象。一方面是嚴格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合情、合理、合法為前提條件,撇開感情因素,去掉兒女情長,始終保持冷靜科學的態度,從紛繁的言詞、實物等證據材料中,去偽存真,抽絲剝繭,對事實作出準確的判斷。另方面是正確行使權利。作為陪審員,我能配合審判長工作,開庭前向審判長了解主要案情,徵求審判長的意見,服從庭審安排;庭審中做到專心致志,按照分工,適時發問;我既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絕陪而不審當陪襯,在具體工作中,能正確對待少數上級、同事、親友的説情,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等方面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擋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依據自己樸素的正義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斷,正確行使權利,以彰顯公平和正義,維護法官形象。

3.在審判案件的過程中,我能以積極的姿態,參與到案件的審判中去。一方面與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學習,認真聽取法官對案件的分析和審理;另一方面在審理、評議、表決案件的過程中敢於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特別是在評議案件時,作為業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斷事實,從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並敢於發表自己的獨到見解,發揮對法官的制約與監督作用,注意聽取合議庭其他成員的意見,搞好案件的審判工作。

三、認真履行陪審員義務,為提高全民法制意識貢獻力量

1.妥善處理好陪審工作與日常工作的關係。我在擔任陪審員期間,先後任xx鎮黨委書記,xx區委常委、xx部長等職,工作事務繁多,但我能夠做好計劃、積極爭取時間以及上級領導的支持,處理好各種矛盾,認真履行到庭陪審任務。

2.自覺增強陪審工作的神聖感和使命感。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審判紀律,努力做到依法進行案件的處理,做到不求索取、履職到位,做一名知法、守法、護法的使者,切實做到既維護好法律的尊嚴。

【第2篇】關於人民陪審員的工作總結範文

範文一:法院人民陪審員工作總結

20xx年,區法院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管理辦法(試行)》,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認真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積極開展人民陪審工作,切實做到管理科學化、陪審規範化、保障制度化,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一年來,區法院人民陪審員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格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積極參加庭審,參與審判案件,遵守審判紀律,發揮了人民陪審員在處理案件中橋樑、紐帶的作用,樹立了在人民羣眾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對於促進司法公正,發揮人民羣眾參與審判、監督審判,保證公正和效率,提高審判工作的透明度,發揮了應有的作用。22名人民陪審員全年共參加陪審案件438件次。對於緩解法院審判力量不足,推進法院審判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在這裏,對這一年來既要做好本職工作又要履行陪審員職責的人民陪審員表示衷心的感謝。

一、主要經驗和做法

(一)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彌補了法庭審判力量的不足,提高審判效率。隨着社會的不斷進步,各種矛盾糾紛複雜多變,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新類型案件不斷湧現,社會糾紛的種類和範圍,遠遠超出傳統法院審判所及的範圍,審理任務越來越艱鉅,難度越來越大;同時,由於我區是一個工業區,法院審判人員較少,審判工作任務重,人少案多的矛盾日益突出。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的審理,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滿足了法院工作正常開展的要求,提高了司法效率。

(二)全程參與,司法審判活動更加透明規範公正。人民陪審員介入審判的全程活動,促進法官在庭審儀表、使用規範法律用語、評議案件及合議庭筆錄、法律文書寫作等司法行為方面的規範,使審判工作更加透明規範公正,有效促進法官公正執法。人員陪審員具有一定法律認識水平和優秀的道德素養,能夠代表部分羣眾的心理願望,庭審中往往能提出合理的建議。對其合理建議的採納,一方面調動陪審員參與審理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也能夠促進案件審理的公正性,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讓矛盾隱患消化在基層。

(三)加強人民陪審員培訓,提高素質,提高能力

提高人民陪審員的履職能力和參審能力,培訓是必不可少的環節。我院結合工作實際,在選任好、使用好、支持好人民陪審員工作的前提下,強化人民陪審員的培訓。在業務培訓方式上,我們堅持把培訓工作做在平時,保持常態,通過採取統一培訓、日常培訓、以陪促訓相結合的方式,確保人民陪審員培訓工作的日常性、系統性。我院為每位人民陪審員購買了審判業務書籍,訂閲了業務學習資料,幫助人民陪審員掌握常見的法律法規,庭審程序及有關業務知識,努力提升人民陪審員的法律業務素質和司法能力。

(四)努力創造良好陪審條件,營造良好氛圍。

積極為人民陪審員創造良好陪審條件,為方便其合理安排工作,我院要求立案庭於開庭前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人民陪審員,併發放《開庭通知書》,庭前2-3天案件書記員再次以電話、短信等形式通知,以防止人民陪審員因工作疏漏了開庭;開庭前各審判業務庭為人民陪審員提供閲卷場所,以便人民陪審員熟悉案件的相關情況;開庭中注意引導人民陪審員適時提問,以保證其行使與法官同等的審判權利;合議時鼓勵和支持人民陪審員大膽發言,以消除人民陪審員的“陪襯”心理;此外,在幹警中積極宣傳人民陪審員制度及相關工作,努力營造出全院“尊重人民陪審員、重視陪審工作”的良好氛圍。

(五)加大後勤保障力度,為陪審工作提供物質基礎。

為充分保證人民陪審員工作的順利開展,做實後勤保障工作。我院積極主動加強與區委、區人大、區政府等機關和部門的溝通協調,將人民陪審員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堅持單獨列支、單獨管理、專款專用,每年的人民陪審員報酬均及時足額發放。人民陪審員的工作經費,區政府給予了充分保障,人民陪審員培訓學習、相關業務法律書刊的徵訂、參加審判活動的補助和服裝,均得到保障,從而保證了陪審工作的正常開展。

設立專門機構進行人民陪審工作管理。我院政工科作為人民陪審員管理的專門機構,負責對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考核、學習培訓等經常性的管理工作。在開展人民陪審工作中,政工科嚴格按照我院制定的《人民陪審員工作制度》,要求人民陪審員認真填寫《人民陪審員陪審案件登記卡》、《人民陪審員出庭通知書》,並要求案件書記員將出庭通知書裝入卷宗備案。同時,政工部門每年對人民陪審員參審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對於考核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有效激發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的積極性和責任感。

此外,我院還制定了《區法院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細則》,就人民陪審員在陪審工作中的權利義務等進行了具體規定,為陪審工作開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我們還建立了《陪審員業績檔案》,將陪審員參加培訓、陪審案件數、案件調解率、到庭率等情況納入檔案管理,採取“一人一檔”、“一案一記”、“一年一評”的方式細化管理,並製作了《人民陪審員工作情況監督卡》,對人民陪審員實行動態管理,對於參審案件質量好,羣眾評價高,出勤率高的人民陪審員予以獎勵,對考評不稱職的予以調整。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常與本職工作衝突,參與陪審的案件數量不平衡。法院選任的人民陪審員來自各行各業,大多數人民陪審員是單位的領導和業務骨幹,本職工作較為繁忙,而案件的審理有特定的週期要求和程序要求,使得人民陪審員很難保證參與陪審的時間,往往一個案件要聯繫幾個人民陪審員後才能確定。這樣也導致人民陪審員之間參與陪審案件數量的不均衡。如有些人民陪審員年參審案件數近40件以上,也有部分人民陪審員每年僅參審2、3件。

二是個別陪審員法律素養有待進一步提高,有些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民事審判工作的需要,難免出現“陪而不審、審而不定”的現象發生。還存在有的法院公佈合議庭組成人員後,律師或當事人很快就去找人民陪審員疏通關係,法院也不容易掌握。審理案件中,有的人民陪審員僅憑感情判案,雖然也講道理,但適用法條少,而且大部分陪審員參加陪審時並沒有提前閲卷,對案情掌握不全面,庭審時難以介入,合議庭評議時不能準確發表自己的意見和觀點。

三是我院因各種原因尚未按照“隨機抽取”的形式確定具體案件陪審員,

四是人民陪審員還沒有廣泛參與到法院的各類案件中。目前,我院的人民陪審員僅僅參與了普通程序案件的審理工作,還未參與到信訪申訴案件、立案、調解和執行工作中。

三、今後努力的方向

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我們將進一步加強領導,深化認識,強化措施,加大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的落實力度。

1、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把落實好人民陪審員制度作為我院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加強對人民陪審員工作的領導。同時加強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宣傳力度,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作用,提高當事人對人民陪審員工作的認知度,從而為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2、進一步加強對人民陪審員隊伍的管理工作。我院將不斷總結經驗,探索創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陪審員管理制度,完善陪審員考核、獎懲、辭退、任免機制;加大陪審員審判業務的培訓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引導工作,積極爭取上級法院把人民陪審員與法官的培訓教育有機統一起來,以更好的適應審判工作的實際需要;加強與陪審員所在單位的聯繫溝通,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讓陪審員安心參加審判活動。2022年選任的陪審員今年即將期滿,xxxx年,區法院將進行第四次人民陪審員選任。我院將一如既往的做好此項工作。

3、進一步加強人民陪審員的素質培訓。一是組織陪審員觀摩庭審,由陪審員觀摩法官辦案的全過程,學習駕馭庭審、分析案件的能力;二是要強化業務培訓,積極組織陪審員參加由上級法院、專門院校等組織的業務培訓。邀請陪審員參加對某些重大、疑難案例的研討等。三是注重庭前引導,讓人民陪審員瞭解案件的基本情況或爭議焦點,使其在審判過程中發揮出更好的作用。

謝謝大家。

範文二:法院人民陪審員工作總結

20xx年5月以來,華坪縣人民法院在縣委的領導、縣人大的監督指導下,上級人民法院的關心、支持下,認真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從規範選任、管理和使用入手,完成了人民陪審員名額的確定、選位、培訓、經費保障、宣傳等各項工作,全面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較好地弘揚了司法民主,促進了司法公正,保證了司法廉潔,增強了司法權威。四年來,華坪縣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積極履行職責,發揮了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截止目前,8名人民陪審員共出庭參與審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49件。一是通過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將公眾智慧引入審判領域,豐富和完善了合議庭思維方式和價值判斷,拓展審判視野,有效確保了司法公正和完善。二是通過人民陪審員按程序參與案件審理,擴大了司法決策知情權,增強了裁判過程透明度。三是通過人民陪審員做好訴訟調解、判後答疑、以案講法等工作,使其擔當起調解、宣傳、聯絡員角色,在法院與社會之間架起了一座理解溝通的橋樑,形成專業審判與陪審相互補充的工作格局。

一、認真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規範管理,積極探索專業審判與陪審相互補充的工作格局。

1、人民陪審員規範選任,注重結構,注重素質。

華坪縣人民法院為真正把人民陪審員制度落到實處,按照《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精神,堅持代表性和專業性相結合,規範人民陪審員的選拔任命。為使選任工作順利進行,對選任人民陪審員的組織機構,選用條件及範圍進行了公告,並充分利用媒體的宣傳力量,公告張貼。對前來報名的人員,我們堅持嚴格選任條件,嚴把推薦報名、資格考察和提請任命關,力求把熱心於陪審工作、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各界優秀人士選拔到人民陪審員隊伍中。堅持代表性與專業性相結合,注意從不同行業、性別、年齡、民族的人員中進行選任,同時確保某些專業領域和羣團組織人員的比重。堅持公平競爭與擇優錄用相結合,公開選任信息,暢通報名和薦舉渠道,規範組織複查考察工作,確保選任過程公開、公平、公正。現已任命的8名人民陪審員來自政黨、企業、個體等行業,涵蓋面廣,代表性強,素質較高,全部達到大專以上文化水平。

2、立足審判工作的實際及人民陪審員自身特點,注重培訓,夯實法律基礎。

審判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技術強度大的專門工作。針對選任的人民陪審員法律知識欠缺,駕馭庭審能力薄弱,適用法律的技術較低,及法官職業化修養不足等情況。2022年4月下旬,華坪縣人民法院抽調一名院領導帶隊組織選任的8位人民陪審員參加了麗江中級人民法院統一組織的崗前培訓,並進行了培訓考試。考試合格的8位人民陪審員於2022年5月1日正式上崗參加了法院各類案件的審理。為進一步提高人民陪審員的專業知識,華坪法院還加大對陪審員的業務培訓,主要以集中培訓,召開座談會,組織庭審觀摩等方式進行,通過培訓逐步增強了陪審員的庭審能力和技巧,為陪審員能認真履行好法律賦予的職責打下了基礎。廣大陪審員勤奮學習精研業務在很短時間內能夠勝任了審判工作。陪審員上崗後,對安排有人民陪審員參加的案件,法院為陪審員提供必要的閲卷時間,對安排參與審案的提前15天通知,便於陪審員瞭解案情,發揮作用,縮短庭審時間,提高辦案質量,對案件進行評議時,合議庭鼓勵人民陪審員發言,充分聽取人民陪審員的意見。陪審員來自基層,熟知社情民意,與人民羣眾更具親合力。陪審員參與審案,增加了涉訴當事人對司法的信任度,司法活動更加貼近民眾生活,在個案裁判中能最大程度地體現社會的價值取向,減少了涉案上訴率和申訴率,實現了審判效果與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3、規範管理,保障人民陪審員依法行使權利。

加強管理是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的重要保障。我們嚴格按照《決定》要求,通過完善機制,加強了對人民陪審員的管理。一是建立人事管理機制。按照“嚴格管理、嚴格紀律、嚴格考核”的要求,制定了《人民陪審員管理辦法》,成立了人民陪審員辦公室,確定了專門人員,具體負責人民陪審員的教育培訓、人事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對陪審員的獎、懲作了詳細規定,實行獎勤罰懶,無特殊情況,按時發放補助,立案庭在安排陪審員參與審案的提前15天通知,力求做到本職工作與陪審員工作兩不誤、兩促進。建立表彰獎勵制度,評選優秀人民陪審員,進行表彰獎勵。通過這些措施,有力激發了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工作的積極性。完善物質保障機制。為陪審員訂閲相關法律書籍,及時補充調整完善陪審員的法律知識結構和內容。在政府部門的支持下,落實了對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培訓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費用,根據華坪縣機關幹部縣內出差標準,制定了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活動補助辦法,對陪審員每參與審判一件案件補助50元。並協調陪審員所在單位,對陪審員參與審案必須給予時間、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各項保障。為保證陪審員審案時衣着莊重統一,為每位陪審員配發審案服二套。華坪縣法院還將選任的人民陪審員工作與公安、檢察、司法行政機關及人民陪審員所在的單位進行了溝通、聯繫、爭取單位的關心支持理解,便於人民陪審員正常開展工作,調動人民陪審員的工作積極性,使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優越性得到全面發揮。

4、取得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雙贏。

為使社會化的人民陪審員與職業化、專業化的法官互相配合審判案件,保證人民陪審員切實履行職責,在案件審理中,我們充分重視人民陪審員的意見,以人民陪審員制度作為司法親民的紐帶,促進“公正與效率”這一司法目標的實現。個案審理中,無論刑事、民事或行政案件,人民陪審員不辭勞苦,克服自身工作忙的困難,以極大的熱情投身到審判活動中。參審案件中,人民陪審員更注重從社會道德標準的角度對案件進行評斷,將社會公眾的良知和善惡標準、是非觀念融於司法過程之中。庭前認真閲讀案卷材料,按時參加庭審;庭審中認真聽取控辯雙方意見;在合議庭評議時從不同於法學專業的角度對案件發表看法。人民陪審員在案件審理和其它場合中,從不同角度積極宣傳法律,以自身優勢支持法院工作,積極化解矛盾,在法院與領導機關、社會大眾之間,努力起到橋樑、紐帶作用,實現司法工作向社會延伸。人民陪審員在工作中堅持理性、堅持獨立、堅持思考、堅持公正,有效促進了審判工作,取得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雙贏成績。

二、人民陪審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人民陪審員為人民法院審判活動注入了新鮮血液,充實了審判力量,所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但是,在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1、陪審員經費保障不夠完善。一是存在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所支出的交通費、就餐費未及時給予補助解決。二是陪審員教育、培訓、交通、誤餐等費用由於種種原因在財政部門未能單列,目前由院內通過擠壓有限的工作經費保障陪審員正常參加案件審理。三是陪審員為參加案件審判而耽誤時間、影響工作,但在經濟上卻無合適補償,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陪審員參與審判的積極性,導致部分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的數量較少。

2、陪審員缺位的問題。一由於我院的人民陪審員大都由各單位人員兼職擔任,有的甚至身兼數職,工作較為繁忙,法院在安排開庭、評議時間時都要遷就人民陪審員的時間,有的案件已安排好開庭卻因人民陪審員臨時有事而延期,有的案件開庭後因陪審員無瑕抽身而遲遲未能進行合議,導致訴訟週期延長,影響了辦案效率,甚至陪審員因工作原因無法參與案件審理,涉及的陪審員數量和參審次數較為寬泛。二個別陪審員缺乏對陪審制度的認識,思想上不重視,行為上表現怠惰,不積極參加案件陪審工作。三有些機關和部門領導消極看待陪審,對此項工作重視和支持不夠。

三、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進意見和措施

今後,為保證人民陪審員的陪審工作規範有效,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在審判活動中的積極作用,還應從以下方面加強工作:

1、必須要充分尊重人民陪審員的權利,認真研究和採納他們的意見,使人民陪審員真正“既要審、又要判”,從而保證案件審判時適用法律的準確性和裁判結果的公正性;

2、積極思考,因地制宜,採取妥善方式解決陪審員培訓、學習工具、交通及就餐等補助問題,首要解決陪審員經費實行財政單列,按《決定》落實陪審員經費保障。同時人民法院要與陪審員所在單位和部門加強聯繫,加強溝通,積極協調解決人民陪審員的後顧之憂;

3、各審判業務庭要重視對人民陪審員的規範管理工作,相關案件承辦人要認真做好人民陪審員個案考核,立案庭庭要指定專人負責陪審員排期開庭並作好登記,負責按時向陪審員管理辦公室報送統計表和考核表,共同做好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

4、做好缺位補員工作。按《決定》規定,合議庭人民陪審員人數不少於三分之一的要求,在現有的人民陪審員基礎上,適當增加人民陪審員。鑑於當前基層案件大量衍生,羣眾調解工作日益突出,建議在基層和農村選取公道正派、具有大眾智慧,富有農村和基層工作經驗和調和經驗的能人,學歷可適當放寬到高中文化。可以在更大範圍內選任人民陪審員,一是傳統的組織推薦,二是在新聞輿論中造聲勢,讓人民羣眾直觀地瞭解人民陪審員制度,通過公開選任,讓社會中的優秀分子積極加入到人民陪審員隊伍,更好地促進審判工作,建設和諧社會,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剛性統一。

範文三:人民陪審員工作總結

時間如白駒過隙,一晃一年又過去了。在過去的一年中,作為一名人民陪審員,回顧自己的陪審工作,收穫不小,感慨不少。現對過去一年裏的工作總結如下:

首先,我堅持閲讀學習。現在是一個學習型的社會,要求我們有活到老學到老的精神,這是時代發展使然,更是一個人不斷完善自我的需要。特別是在當前功利、浮躁等在當前社會大有市場的情況下,我覺得閲讀尤為必要。如果能靜下心來閲讀,它就讓讓浮躁的心靈得以沉靜;如果能靜下心來閲讀,它就能讓功利之心趨向恬淡;如果能靜下心來閲讀,它還能讓衝動的心迴歸理性。為此,我給自己定的目標是堅持每日的持續閲讀。市面上的書籍太多,所以,閲讀要學會選擇,在2022年裏,我選擇的重點閲讀書目是《史記》。通過對這本書的研讀,讓我與多位古人對話,知道了秦繆公的善,知道了齊桓公雖然盛極一時卻死後異常悽慘……通過閲讀,我深深地懂得了依法治國的重要性,國無法不寧,國無法不安。加強法治建設,使之不斷趨於完善是社會走上文明的標誌。

但是,法律能解決社會的所有問題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國家的安定,社會的和諧在法治之外還需要德治,誠如“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法治和德治兩架馬車並駕齊驅才能讓國家在平穩的軌道上運行。所以,這讓我更懂得了以德治國的迫切性。

除了堅持閲讀這部經典著作之外,我把一部分的精力用來閲讀相關的法律書籍,因為對於一個法律系統外的業外人來説,要勝任人民陪審員的職責,我的法律知識還很欠缺,只有不斷地學習,才能彌補自己的不足,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所以,在業餘時間翻閲《人民陪審員培訓教程》和《人民陪審員工作手冊》成了我的家常便飯,努力做到讀懂、吃透,以便是陪審中能熟練運用。

其次,我堅持向實踐學習。作為陪審員,我能配合審判長工作,開庭前向審判長了解主要案情,瞭解庭審安排。庭審過程中認真聽取案件的審理,做好安排給自己的庭審工作,做到既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絕陪而不審當陪襯。作為業外人士,我也能依據自己樸素的正義感和對事實的判斷,從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發表自己認為合乎“公道”和“良心”的評議,以彌補合議庭其他成員的不足,正確行使人民陪審員權利。我珍惜每一次陪審機會,在審判案件時認真做好筆記,對照法律條款進行分析和研究,認真總結審判案件的工作經驗,遇到不懂的問題就向法官請教,提高自己參與審判的能力。

再次,我能認真做好法律的宣傳工作。在生活中,我經常將自己接觸到的大量形形色色的已經宣判的案件,結合自己學到的法律知識,向我的同事、身邊的學生和羣眾進行宣傳。由於我較其他教師在法律知識和實踐上具有的優勢,在2022年度,政教處要我結合自己的陪審工作實際,向全校問題學生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能和學生們交流這方面的事情,我覺得也是一個陪審員應該的責任。更何況能為學校的科學健康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作為政府部門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去“執法”,顯然是對法律最大的公然的褻瀆。加上上海虹橋、重慶等地的一些拆遷致人傷亡案件,更讓我這個與法律打交到的人心情難以平靜,因為這些事件的出現無一不在説明我國法律所面臨的尷尬,無不處處訴説着我們的法制建設任重而道遠。作為一名人民陪審員,一箇中國公民,我有理由為國家的司法公正,為國家法治建設不斷趨於完善而投注目光、付出努力。

範文四:人民陪審員工作總結

20xx年,我院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管理辦法(試行)》,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認真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積極開展人民陪審工作,切實做到管理科學化、培訓經常化、陪審規範化、保障制度化,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全年27名人民陪審員共出庭陪審60餘人次,參與審理或調解案件31件,人民陪審員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為維護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和諧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措施得力,宣傳到位,為選任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我院十分重視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在市人大常委會積極支持下,先後在2022年、2022年、xxxx年進行了三次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為了建設一支結構合理,代表性廣,素質高的人民陪審員隊伍,我院多次開會專題研究,成立了選任人民陪審員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選任人民陪審員實施方案,組成了選拔考察小組,本着廣泛代表性與專業性相結合、組織推薦與個人自薦相結合的原則,深入鄉鎮和市直部門進行考察。如在xxxx年初,針對我院2022年選任的5名陪審員任職期滿和部分擔任陪審員的人大主席退居二線等情況,為達到法官和陪審員的比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和中院關於增選人民陪審員的有關規定,我院又增選了7名人民陪審員,在選任過程中,我院充分宣傳陪審員制度的作用和實施陪審員工作的具體舉措,進一步提高了社會各界對陪審員工作的認知程度,確保了人民陪審員的質量。xxxx年5月31日,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7名人民陪審員的任命。

我院現有人民陪審員27名,佔法官總數的53%,均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這27名人民陪審員有着廣泛的代表性,既有來自政府機關、也有來自鄉鎮,還有來自學校。特別是從鄉鎮人大主席中聘任的20名人民陪審員,在擔任鄉鎮人大主席之前,曾做過多年農村基層工作,有着豐富的羣眾工作經驗,熟悉瞭解和掌握當地民俗、民風、民情。有這些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案件,配合人民法院工作,將會使一些案件能夠及時處理和解決,尤其是有利於“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司法審判原則的貫徹執行,減少訴累,提高審判效率。同時,20名人大主席都是各級人大代表,在擔任法院人民陪審員過程中,即能作為合議庭成員之一參加全部庭審活動,與法官共同審理案件,又能通過陪審,履行代表職責,監督庭審活動以及法庭全部訴訟活動的執法情況,使人大依法監督法院工作更具體、更直接,更能反映監督的時效性。

二、強化素質,規範管理,確保陪審員依法履行職責

人民陪審員來自社會不同行業,從事不同專業,他們政治素質和專業素養好,具有豐富的人生閲歷和社會實踐經驗,但同時也欠缺相應法律知識和審判業務知識,為使人民陪審員儘快明確履行職責的基本要求,掌握一些必備的審判業務知識和技能,我院大力加強陪審員培訓工作,如2022年組織陪審員到建昌集中培訓,今年11月10日又組織陪審員參加了省法院舉辦的業務培訓,通過專門培訓,以及參加陪審與實際學習相結合,促使他們更快更好地適應陪審工作,不斷提高審判業務能力。使人民陪審員進一步明確了履行職責的基本要求,掌握了一些必備的審判業務知識,提高了適用法律的能力、駕馭庭審的能力、訴訟調解的能力和判決説理的能力。

我院還明確研究室作為人民陪審員管理的專門機構,負責對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考核、學習培訓等經常性的管理工作。在開展人民陪審工作中,人民陪審員管理辦公室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按照我院制定的《關於邀請人民陪審員參加陪審工作實施意見》,做好隨機抽取人民陪審員參加陪審工作,認真填寫《人民陪審員陪審案件通知書》,並要求主審法官將通知書裝入卷宗備案。同時,認真登記人民陪審員參加陪審情況,及時總結陪審工作經驗。

各審判部類主管院長和各業務庭把做好人民陪審工作作為維護司法公正、公信,增強與人民羣眾聯繫的重要工作來抓。副院長汪希林、叢立峯、馮亮都對本部類案件審判,加強人民陪審工作提出具體意見。民一庭庭長李學智不僅帶頭邀請人民陪審員陪審案件,還通過對下指導,要求各法庭年內審理的案件,陪審員參加陪審的要達到普通程序審理案件總數的50%以上。

今年初,我院還將人民陪審員補助納入市財政預算,每年給予人民陪審員一定的專項經費,除固定補助外,對參審案件的人民陪審員每人每天補助50元,有效激發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的積極性和責任感。

三、排案科學,機制靈活,陪審員參與審判效果顯著

我院在堅持按規定隨機選擇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的同時,通過制訂嚴密規範、科學靈活的排案機制,有計劃地安排陪審員陪審案件,儘可能的讓每名陪審員都能參與各種案件審理,確保了每位陪審員手中有案,最大限度地擴大了陪審員對案件的接觸面,最大程度促進了審判工作的公平公正,大大增強了陪審員參審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同時我院有意識地讓陪審員參與比較複雜的案件特別是當事人有可能上訪的案件的審理。在這些案件中,由於當事人對人民陪審員有種親切感,有利於他們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協助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説服當事人息訴服判,及時化解一些糾紛,減少當事人之間的對抗,避免矛盾的激化,消除誤解,有利於法院更好地開展審判工作,起到了調解員的作用。如民一庭庭長李學智開庭主審的林地補償費糾紛發回重審一案,我院邀請劉台子鄉人大主席、人民陪審員許少波、藥王鄉人大主席、人民陪審員張晨參加陪審,針對案情複雜、處理難度較大、涉及當地老百姓切身利益和羣眾廣泛關注的實際情況,結合自己多年從事農村基層羣眾工作經驗,不僅提出對案件處理的看法,還提出必要時可配合法庭到當地做羣眾工作,以便案件圓滿解決。一些人民陪審員還利用生活、工作在基層的有利條件,主動發揮作用,化解民事糾紛,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四、激發活力,發揮作用,促進法制理念向社會滲透和陪審工作科學發展

我院考慮到陪審員來自於基層羣眾,對社情民意比較熟悉,與當事人在感情上、心裏上有更多的認同感,注重從社會道德標準評判案件的特點,為了充分激發陪審員參審的積極性,我院結合陪審工作組織陪審員與法官進行業務及思想交流,使其與法院專職法官形成優勢互補,有力地弘揚了司法民主,提高了司法工作透明度,增強了人民羣眾對司法裁判的認同感,提升了法院司法公信力,極大地促進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社會的滲透與推廣。同時我院院領導還帶領陪審員管理辦公室人員到陪審員所在地,主動徵求人大代表、人民陪審員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極大的提高了人民陪審員的司法榮譽感,激發了人民陪審員的工作熱情,人民陪審員陪審意識和參與性得到明顯提高。在抽取和制定陪審員參加陪審工作中,每位陪審員都表現出良好的參與素質,具有積極性和主動性。一些陪審員家住偏遠山區,但接到參加案件陪審通知後,均能準時到庭參加陪審。陪審當中和庭審結束後,以及參加合議都能結合案件事實發表意見,“陪而不審”現象得到克服。

五、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人民陪審員參與陪審的程序不明確。對於哪些案件應吸收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法律無明確的規定。從我院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的案件類型來看,主要是案情較為簡單的刑事案件和一般性的民商事案件,社會影響較大的民、刑案件和行政案件,人民陪審員參與陪審的很少。

二是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常與本職工作衝突,參與陪審的案件數量不平衡。大多數人民陪審員是單位的業務骨幹和領導,本職工作較為繁忙,而案件的審理有特定的週期要求和程序要求,使得人民陪審員很難保證參與陪審的時間,往往一個案件要聯繫幾個人民陪審員後才能確定。這樣也導致人民陪審員之間參與陪審案件數量的不均衡。

三是人民陪審員的審判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有些人民陪審員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審判工作的需要,難免出現“陪而不審、審而不定”的現象發生。而且大部分陪審員參加陪審時並沒有提前閲卷,對案情掌握不全面,庭審時難以介入,合議庭評議時不能準確發表自己的意見和觀點。

六、今後工作意見

1、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把落實好人民陪審員制度作為我院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加強對人民陪審員工作的領導。同時加強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宣傳力度,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作用,提高當事人對人民陪審員工作的認知度,從而為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2、進一步加強素質培訓。一是組織陪審員觀摩庭審,由陪審員觀摩法官辦案的全過程,學習駕馭庭審、分析案件的能力;二是要強化業務培訓,積極組織陪審員參加由上級法院組織的業務培訓。每年向陪審員發放法律資料,邀請陪審員參加對某些重大、疑難案例的研討等。三是注重庭前引導,讓人民陪審員瞭解案件的基本情況或爭議焦點,使其在審判過程中發揮出更好的作用。

3、進一步加強規範管理。一是進一步加強與人民陪審員工作單位的溝通,合理協調好人民陪審員陪審工作和本職工作的關係,儘量減少衝突,為人民陪審員做好陪審工作積極創造條件。二是擴大陪審案件的範圍和數量,加強對一些疑難複雜、羣眾關注度比較高的案件陪審,進一步提高陪審率。三是加強人民陪審員考核工作,對工作優秀的,充分肯定,予以表彰和獎勵,並及時函告其單位。對因違反審判紀律等原因不再適合擔任陪審員的,依法提請人大予以免職。

4、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定期向人大常委會彙報人民陪審員工作開展情況,邀請人大代表旁聽有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的案件、主動徵求人大代表對人民陪審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提升人民陪審工作水平。

範文五:人民陪審員工作總結

我作為孝南區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審員,深感榮幸、莊嚴和神聖。人民陪審員代表人民羣眾的利益,責任重大。這一年來,在陪審工作中,我堅決服從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覺接受區人大監督。業餘時間積極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政治、業務素質,正確行使人民陪審員的權利。本年度參與審理區人民法院案件有80餘宗,在依法履行人民陪審員的職責中,當好案件的“裁判員”,司法公正的“監督員”,司法和諧的“調解員”。同時,努力發揮人民陪審員在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司法公正廉潔的重要作用,做好審判員、監督員、調解員、宣傳員、聯絡員。現將本年度自己履行人民陪審員職責的情況總結匯報如下,懇請各位批評指正。

一、提高認識,強化責任意識

人民陪審員來自人民,代表人民,這既是一種權力,更是一種責任,人民陪審員制度體現人民當家作主,促進司法公正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我首先從自身做起,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樹立在人民羣眾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發揮一名人民陪審員在處理案件中橋樑、紐帶的作用,減少人民羣眾對黨和政府的誤解,減少隔閡,為創造和諧、穩定、繁榮的社會環境發揮自己應有的作用。我時刻牢記人民的囑託,認認真真對待參加審理的每一個案件,沒有絲毫的懈怠。我所參與審理的案件,無一件錯案追究。

二、持續學習,提高履責能力

為了更好的勝任陪審員這一工作,我努力學習法律知識,提高審判業務素質。向書本學,向同行學,向法官老師學,向實踐學。並充分利用空餘時間上網瀏覽各大網站有關時評、論壇、觀點、評論和案例分析等欄目的內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時,我珍惜每一次陪審機會,事先了解案件情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條款。在審判案件時認真做好筆記,對照法律條款進行分析和研究,認真總結審判案件的工作經驗,提高審判案件的能力。

我以前參加民事案件的陪審較多,參加刑事案件的陪審較少。以往參與刑事案件審理時,由於對量刑規範化的相關規定不熟,往往只對定罪的情節予以關注,對量刑情節一般交給主審法官處理,認為反正有審委會把關不要緊。今年參加幾起刑事案件審理,發現庭上辯護律師與公訴檢察官對定罪情節往往爭執不大,相反就量刑情節爭執激烈。這一方面説明偵查機關和檢察院的辦案質量有提高,但同時,也對人民陪審員的業務素質有更高的要求,隨着xxxx年元月1日新《刑事訴訟法》的設施,這一現象會更加突出,同時還會出現新的問題。為此,我在學習新《刑事訴訟法》的同時,虛心向法官老師學習量刑規範化的相關規定。通過學習,初步掌握了量刑規範化的基本原則和方法,對量刑也能夠發表自己的意見,使得正確履行人民陪審員的職務能力進一步提高。

三、嚴守職責,正確行使權利

在審判案件的過程中,我能以積極的姿態,參與到案件的審判中去。一方面與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學習,認真聽取法官對案件的分析和審理;另一方面在審理、評議、表決案件的過程中敢於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人民陪審員作為合議庭一分子,在陪審過程中雖然不是主審,但我還是保持獨立思維。在尊重主審法官的同時,進行獨立的思考,站在人民陪審員的角度來進行分析判斷,發揮對案件審判的監督作用,搞好案件審判工作。

四、充分發揮陪審員的優勢,積極參與調解工作。

人民陪審員來自人民,代表人民,人民陪審員的這一身份使得在參與調解時有着天然的優勢:一是人民陪審員來自民間,當事人有着身份認同感,一般不會有牴觸感;二是人民陪審員不是專職從事審判工作,沒有受過長期的專門訓練,在做調解工作時,語言上不同於法官的法律語言較多,而是完全的民間口語,當事人更易聽懂接受;三是由於人民陪審員來自民間,在調解時可以更多的運用一些民間的鄉規民俗以及傳統習慣,不像法官限於角色身份限制,有些話不能説、不敢説、不便説。因此,人民陪審員在案件調解時往往能夠取得較好的效果,特別是涉及到一些涉訪案件,常常收到奇效。我本人也是區人大代表,這一身份對參與調解工作也有很大的促進作用。我在本年度參與陪審的案件中,調解率超過了60%。

五、學以致用,服務中心,服務社區。

人民陪審員在履行職責時,是審判員、監督員、調解員,在案件審理之外,還應是宣傳員、聯絡員,即要向所在社區的羣眾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同時把社區中羣眾迫切需要解決的相關問題及時反映到相關部門,促進基層民主,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人民陪審員在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中的重要作用。我所在的社區,近幾年的徵地建設任務較大,如市中級法院、市公安局都要搬遷到我社區,羣眾工作任務繁重。經過我帶領社區班子成員的共同努力,目前各項工作穩步推進。近幾年我社區沒有出現大的上訪特別是羣訪事件,社區領導班子在羣眾中的威信和影響很高,受到上級領導的表彰。

一份耕耘一份收穫,我將繼續以積極負責的工作態度、飽滿的工作熱情,履行陪審員的工作職責。

【第3篇】2022人民陪審員工作總結範文

人民陪審員工作總結(一)

我院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和《人民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管理辦法(試行)》,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認真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積極開展人民陪審工作,切實做到管理科學化、培訓經常化、陪審規範化、保障制度化,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全年27名人民陪審員共出庭陪審60餘人次,參與審理或調解案件31件,人民陪審員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為維護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和諧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措施得力,宣傳到位,為選任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我院十分重視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在市人大常委會積極支持下,先後在2022年、2022年、2022年進行了三次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為了建設一支結構合理,代表性廣,素質高的人民陪審員隊伍,我院多次開會專題研究,成立了選任人民陪審員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選任人民陪審員實施方案,組成了選拔考察小組,本着廣泛代表性與專業性相結合、組織推薦與個人自薦相結合的原則,深入鄉鎮和市直部門進行考察。如在2022年初,針對我院2022年選任的5名陪審員任職期滿和部分擔任陪審員的人大主席退居二線等情況,為達到法官和陪審員的比例,根據人民法院、省高院和中院關於增選人民陪審員的有關規定,我院又增選了7名人民陪審員,在選任過程中,我院充分宣傳陪審員制度的作用和實施陪審員工作的具體舉措,進一步提高了社會各界對陪審員工作的認知程度,確保了人民陪審員的質量。2022年5月31日,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7名人民陪審員的任命。

我院現有人民陪審員27名,佔法官總數的53%,均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這27名人民陪審員有着廣泛的代表性,既有來自政府機關、也有來自鄉鎮,還有來自學校。特別是從鄉鎮人大主席中聘任的20名人民陪審員,在擔任鄉鎮人大主席之前,曾做過多年農村基層工作,有着豐富的羣眾工作經驗,熟悉瞭解和掌握當地民俗、民風、民情。有這些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案件,配合人民法院工作,將會使一些案件能夠及時處理和解決,尤其是有利於“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司法審判原則的貫徹執行,減少訴累,提高審判效率。同時,20名人大主席都是各級人大代表,在擔任法院人民陪審員過程中,即能作為合議庭成員之一參加全部庭審活動,與法官共同審理案件,又能通過陪審,履行代表職責,監督庭審活動以及法庭全部訴訟活動的執法情況,使人大依法監督法院工作更具體、更直接,更能反映監督的時效性。

二、強化素質,規範管理,確保陪審員依法履行職責

人民陪審員來自社會不同行業,從事不同專業,他們政治素質和專業素養好,具有豐富的人生閲歷和社會實踐經驗,但同時也欠缺相應法律知識和審判業務知識,為使人民陪審員儘快明確履行職責的基本要求,掌握一些必備的審判業務知識和技能,我院大力加強陪審員培訓工作,如2022年組織陪審員到建昌集中培訓,今年11月10日又組織陪審員參加了省法院舉辦的業務培訓,通過專門培訓,以及參加陪審與實際學習相結合,促使他們更快更好地適應陪審工作,不斷提高審判業務能力。使人民陪審員進一步明確了履行職責的基本要求,掌握了一些必備的審判業務知識,提高了適用法律的能力、駕馭庭審的能力、訴訟調解的能力和判決説理的能力。

我院還明確研究室作為人民陪審員管理的專門機構,負責對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考核、學習培訓等經常性的管理工作。在開展人民陪審工作中,人民陪審員管理辦公室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按照我院制定的《關於邀請人民陪審員參加陪審工作實施意見》,做好隨機抽取人民陪審員參加陪審工作,認真填寫《人民陪審員陪審案件通知書》,並要求主審法官將通知書裝入卷宗備案。同時,認真登記人民陪審員參加陪審情況,及時總結陪審工作經驗。

各審判部類主管院長和各業務庭把做好人民陪審工作作為維護司法公正、公信,增強與人民羣眾聯繫的重要工作來抓。副院長汪希林、叢立峯、馮亮都對本部類案件審判,加強人民陪審工作提出具體意見。民一庭庭長李學智不僅帶頭邀請人民陪審員陪審案件,還通過對下指導,要求各法庭年內審理的案件,陪審員參加陪審的要達到普通程序審理案件總數的50%以上。

今年初,我院還將人民陪審員補助納入市財政預算,每年給予人民陪審員一定的專項經費,除固定補助外,對參審案件的人民陪審員每人每天補助50元,有效激發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的積極性和責任感。

三、排案科學,機制靈活,陪審員參與審判效果顯著

我院在堅持按規定隨機選擇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的同時,通過制訂嚴密規範、科學靈活的排案機制,有計劃地安排陪審員陪審案件,儘可能的讓每名陪審員都能參與各種案件審理,確保了每位陪審員手中有案,限度地擴大了陪審員對案件的接觸面,程度促進了審判工作的公平公正,大大增強了陪審員參審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同時我院有意識地讓陪審員參與比較複雜的案件特別是當事人有可能上訪的案件的審理。在這些案件中,由於當事人對人民陪審員有種親切感,有利於他們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協助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説服當事人息訴服判,及時化解一些糾紛,減少當事人之間的對抗,避免矛盾的激化,消除誤解,有利於法院更好地開展審判工作,起到了調解員的作用。如民一庭庭長李學智開庭主審的林地補償費糾紛發回重審一案,我院邀請劉台子鄉人大主席、人民陪審員許少波、藥王鄉人大主席、人民陪審員張晨參加陪審,針對案情複雜、處理難度較大、涉及當地老百姓切身利益和羣眾廣泛關注的實際情況,結合自己多年從事農村基層羣眾工作經驗,不僅提出對案件處理的看法,還提出必要時可配合法庭到當地做羣眾工作,以便案件圓滿解決。一些人民陪審員還利用生活、工作在基層的有利條件,主動發揮作用,化解民事糾紛,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四、激發活力,發揮作用,促進法制理念向社會滲透和陪審工作科學發展

我院考慮到陪審員來自於基層羣眾,對社情民意比較熟悉,與當事人在感情上、心裏上有更多的認同感,注重從社會道德標準評判案件的特點,為了充分激發陪審員參審的積極性,我院結合陪審工作組織陪審員與法官進行業務及思想交流,使其與法院專職法官形成優勢互補,有力地弘揚了司法民主,提高了司法工作透明度,增強了人民羣眾對司法裁判的認同感,提升了法院司法公信力,極大地促進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社會的滲透與推廣。同時我院院領導還帶領陪審員管理辦公室人員到陪審員所在地,主動徵求人大代表、人民陪審員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極大的提高了人民陪審員的司法榮譽感,激發了人民陪審員的工作熱情,人民陪審員陪審意識和參與性得到明顯提高。在抽取和制定陪審員參加陪審工作中,每位陪審員都表現出良好的參與素質,具有積極性和主動性。一些陪審員家住偏遠山區,但接到參加案件陪審通知後,均能準時到庭參加陪審。陪審當中和庭審結束後,以及參加合議都能結合案件事實發表意見,“陪而不審”現象得到克服。

五、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人民陪審員參與陪審的程序不明確。對於哪些案件應吸收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法律無明確的規定。從我院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的案件類型來看,主要是案情較為簡單的刑事案件和一般性的民商事案件,社會影響較大的民、刑案件和行政案件,人民陪審員參與陪審的很少。

二是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常與本職工作衝突,參與陪審的案件數量不平衡。大多數人民陪審員是單位的業務骨幹和領導,本職工作較為繁忙,而案件的審理有特定的週期要求和程序要求,使得人民陪審員很難保證參與陪審的時間,往往一個案件要聯繫幾個人民陪審員後才能確定。這樣也導致人民陪審員之間參與陪審案件數量的不均衡。

三是人民陪審員的審判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有些人民陪審員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審判工作的需要,難免出現“陪而不審、審而不定”的現象發生。而且大部分陪審員參加陪審時並沒有提前閲卷,對案情掌握不全面,庭審時難以介入,合議庭評議時不能準確發表自己的意見和觀點。

六、今後工作意見

1、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把落實好人民陪審員制度作為我院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加強對人民陪審員工作的領導。同時加強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宣傳力度,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作用,提高當事人對人民陪審員工作的認知度,從而為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2、進一步加強素質培訓。一是組織陪審員觀摩庭審,由陪審員觀摩法官辦案的全過程,學習駕馭庭審、分析案件的能力;二是要強化業務培訓,積極組織陪審員參加由上級法院組織的業務培訓。每年向陪審員發放法律資料,邀請陪審員參加對某些重大、疑難案例的研討等。三是注重庭前引導,讓人民陪審員瞭解案件的基本情況或爭議焦點,使其在審判過程中發揮出更好的作用。

3、進一步加強規範管理。一是進一步加強與人民陪審員工作單位的溝通,合理協調好人民陪審員陪審工作和本職工作的關係,儘量減少衝突,為人民陪審員做好陪審工作積極創造條件。二是擴大陪審案件的範圍和數量,加強對一些疑難複雜、羣眾關注度比較高的案件陪審,進一步提高陪審率。三是加強人民陪審員考核工作,對工作優秀的,充分肯定,予以表彰和獎勵,並及時函告其單位。對因違反審判紀律等原因不再適合擔任陪審員的,依法提請人大予以免職。

4、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定期向人大常委會彙報人民陪審員工作開展情況,邀請人大代表旁聽有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的案件、主動徵求人大代表對人民陪審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提升人民陪審工作水平。

人民陪審員工作總結(二)

xxxx年x月,我經xx鎮黨委推薦,參加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的培訓,被區人大常委會任命為xx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在陪審工作中,我能堅決服從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覺接受區人大的監督,積極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政治、業務素質,努力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正確行使人民陪審員的權利。一年來,我參與區人民法院審判的案件有宗。現將自己履行人民陪審員職責的情況總結如下:

一、堅持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努力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

1.從書本上學習。首先,自覺加強黨建理論的學習。主要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時刻牢記“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為陪審工作奠定理論基礎。第二,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積極參加陪審業務的培訓並利用業餘時間通讀了《人民陪審員培訓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規彙編》,努力做到讀懂、吃透、牢記,在人民陪審員這一新崗位上得以熟練運用。

2、從網絡中學習。經常利用空餘時間上網瀏覽各大網站有關時評、論壇、觀點、評論和案例分析等欄目的內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

3、從實踐中學習。珍惜每一次陪審機會,事先了解案件情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條款。在審判案件時認真做好筆記,對照法律條款進行分析和研究,認真總結審判案件的工作經驗,提高審判案件的能力。

二、嚴格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正確行使人民陪審員的權利

1.提高認識,強化意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賦予人民陪審員同法官同等的權利。我認為,這既是一種權力,更是一種責任。“體現人民當家作主,促進司法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審員制度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首先從自己做起,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樹立在人民羣眾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發揮一名人民陪審員在處理案件中橋樑、紐帶的作用,減少人民羣眾對黨和政府的誤解,減少隔閡,為創造和諧、穩定、繁榮的社會環境發揮自己應有的作用。

2.正確行使權利,維護法官形象。一方面是嚴格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合情、合理、合法為前提條件,撇開感情因素,去掉兒女情長,始終保持冷靜科學的態度,從紛繁的言詞、實物等證據材料中,去偽存真,抽絲剝繭,對事實作出準確的判斷。另方面是正確行使權利。作為陪審員,我能配合審判長工作,開庭前向審判長了解主要案情,徵求審判長的意見,服從庭審安排;庭審中做到專心致志,按照分工,適時發問;我既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絕陪而不審當陪襯,在具體工作中,能正確對待少數上級、同事、親友的説情,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等方面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擋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依據自己樸素的正義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斷,正確行使權利,以彰顯公平和正義,維護法官形象。

3.在審判案件的過程中,我能以積極的姿態,參與到案件的審判中去。一方面與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學習,認真聽取法官對案件的分析和審理;另一方面在審理、評議、表決案件的過程中敢於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特別是在評議案件時,作為業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斷事實,從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並敢於發表自己的獨到見解,發揮對法官的制約與監督作用,注意聽取合議庭其他成員的意見,搞好案件的審判工作。

三、認真履行陪審員義務,為提高全民法制意識貢獻力量

1.妥善處理好陪審工作與日常工作的關係。我在擔任陪審員期間,先後任xx鎮黨委書記,xx區委常委、xx部長等職,工作事務繁多,但我能夠做好計劃、積極爭取時間以及上級領導的支持,處理好各種矛盾,認真履行到庭陪審任務。

2.自覺增強陪審工作的神聖感和使命感。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審判紀律,努力做到依法進行案件的處理,做到不求索取、履職到位,做一名知法、守法、護法的使者,切實做到既維護好法律的尊嚴。

3.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在陪審中,我接觸了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所以我經常有意地利用會前或閒談時間把自己學到的法律知識、接觸到的案例向周圍的人進行宣傳,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識

人民陪審員工作總結(三)

時間如白駒過隙,一晃一年又過去了。在過去的一年中,作為一名人民陪審員,回顧自己的陪審工作,收穫不小,感慨不少。現對過去一年裏的工作總結如下:

首先,我堅持閲讀學習。現在是一個學習型的社會,要求我們有活到老學到老的精神,這是時代發展使然,更是一個人不斷完善自我的需要。特別是在當前功利、浮躁等在當前社會大有市場的情況下,我覺得閲讀尤為必要。如果能靜下心來閲讀,它就讓讓浮躁的心靈得以沉靜;如果能靜下心來閲讀,它就能讓功利之心趨向恬淡;如果能靜下心來閲讀,它還能讓衝動的心迴歸理性。為此,我給自己定的目標是堅持每日的持續閲讀。市面上的書籍太多,所以,閲讀要學會選擇,在2022年裏,我選擇的重點閲讀書目是《史記》。通過對這本書的研讀,讓我與多位古人對話,知道了秦繆公的善,知道了齊桓公雖然盛極一時卻死後異常悽慘......通過閲讀,我深深地懂得了依法治國的重要性,國無法不寧,國無法不安。加強法治建設,使之不斷趨於完善是社會走上文明的標誌。

但是,法律能解決社會的所有問題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國家的安定,社會的和諧在法治之外還需要德治,誠如“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法治和德治兩架馬車並駕齊驅才能讓國家在平穩的軌道上運行。所以,這讓我更懂得了以德治國的迫切性。

除了堅持閲讀這部經典著作之外,我把一部分的精力用來閲讀相關的法律書籍,因為對於一個法律系統外的業外人來説,要勝任人民陪審員的職責,我的法律知識還很欠缺,只有不斷地學習,才能彌補自己的不足,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所以,在業餘時間翻閲《人民陪審員培訓教程》和《人民陪審員工作手冊》成了我的家常便飯,努力做到讀懂、吃透,以便是陪審中能熟練運用。

其次,我堅持向實踐學習。作為陪審員,我能配合審判長工作,開庭前向審判長了解主要案情,瞭解庭審安排。庭審過程中認真聽取案件的審理,做好安排給自己的庭審工作,做到既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絕陪而不審當陪襯。作為業外人士,我也能依據自己樸素的正義感和對事實的判斷,從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發表自己認為合乎“公道”和“良心”的評議,以彌補合議庭其他成員的不足,正確行使人民陪審員權利。我珍惜每一次陪審機會,在審判案件時認真做好筆記,對照法律條款進行分析和研究,認真總結審判案件的工作經驗,遇到不懂的問題就向法官請教,提高自己參與審判的能力。

再次,我能認真做好法律的宣傳工作。在生活中,我經常將自己接觸到的大量形形色色的已經宣判的案件,結合自己學到的法律知識,向我的同事、身邊的學生和羣眾進行宣傳。由於我較其他教師在法律知識和實踐上具有的優勢,在2022年度,政教處要我結合自己的陪審工作實際,向全校問題學生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能和學生們交流這方面的事情,我覺得也是一個陪審員應該的責任。更何況能為學校的科學健康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在過去的09年,上海的“釣魚”案件,給我極大的振動。因為作為政府部門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去“執法”,顯然是對法律的公然的褻瀆。加上上海虹橋、重慶等地的一些拆遷致人傷亡案件,更讓我這個與法律打交到的人心情難以平靜,因為這些事件的出現無一不在説明我國法律所面臨的尷尬,無不處處訴説着我們的法制建設任重而道遠。作為一名人民陪審員,一箇中國公民,我有理由為國家的司法公正,為國家法治建設不斷趨於完善而投注目光、付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