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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所2020年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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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所2020年工作總結

國土所2020年工作總結

上半年,**所在分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履行國土所工作職能,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措施,堅守耕地保護紅線,進一步加大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力度,夯實國土資源管理基礎,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現將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保護耕地,落實耕地保護措施。

今年以來,我們主要採取了四條措施落實本轄區的耕地保護政策。一是層層簽訂保護《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年初,鎮政府與各村簽訂了《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了基本農田保護責任。二是加大巡查力度。今年,我們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加大了巡查力度,全年在各片區共巡查120次,其中發現違法用地行為13宗,制止13宗,向分局執法監察大隊報告13宗,並將違法用地情況書面報告鎮政府分管領導;二是充分發揮各村國土資源協管員的作用,在全鎮範圍內建立了嚴密的動態巡查網絡,對保護區的農田進行了嚴格保護。

(二)夯實基礎業務,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穩步開展農村宅基地確權工作。今年下旬湖北省地圖院完成了**鎮農村宅基地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資料大數據審核工作,有關資料下發後,我們立即開展初審工作。截止12月10日,我們已完成6個村的先期發證初審工作,發證公告程序已經完成。

(三)強化煤礦監管,突現痕跡管理效果。

一是加強礦山巡查。根據《荊門市礦產資源勘查開採巡查核查暫行管理辦法》規定,經上報分局批准按照《2015年**國土所礦產資源巡核查工作計劃》開展巡核查工作,全年共開展礦山巡查134次,下井檢查37次,達到或超過了規定的巡查頻次。

二是嚴格依法管礦。嚴格執行上級規定,在開展礦山巡查中對涉嫌違法的行為採取“巡查、發現、制止、報告”四個步驟進行處理。將涉嫌違法的礦山函告鎮安辦、鎮公安派出所,請求共同監管;凡是越界的巷道,一律在圖上及封堵點編號,下井檢查並拍照留存,建立年度《封堵牆管理台賬》。在巡核查中發現有可能出現涉嫌違法行為的一律下發《違法行為預警告知書》,全年共下發《違法行為預警告知書》3份,開展警示約談1次;全年共發現違法開採礦山3個,制止3次,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3份,發現礦山違法違規開採行為下達《礦產資源監督管理整改通知書》14份,整改回復14份,整改回復率100%。全年協助分局執法大隊查處1起無證開採案件,制止1起採礦證過期繼續開採的違法行為。

三是完成採礦權年檢。3月份按照分局要求,將年檢的條件、應提供的資料及相關要求,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送到礦山企業,年檢現場檢查率達到100%,並配合分局對轄區礦山企業進行了年檢之後的復工驗收檢查。

四是加強“痕跡”管理。上半年繼續實行“痕跡”管理,始終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加強對煤礦監管,對檢查中的書面檢查記錄、封堵牆照片、整改指令、檢測數據等全部保存,真實記錄管理全過程,真正做到“抓有痕,留有跡”;保證工作連續性,檢查發現問題下達整改指令,礦山整改要有回執、基層所收到回執還要有複查;三是封堵牆管理連續性即封堵牆管理有台賬、巡核查有記錄、下井檢查有照片,即使封堵牆因巷道報廢也要有書面報告。

五是開展儲量檢測。截止12月底,2020年除漳河煤礦外,其餘各礦都開展了2015年度儲量動態檢測工作;截止12月底我所已通知各礦開展2020年度礦產資源儲量動態檢測工作,目前應開展工作的煤礦均已委託資質單位並簽訂合同。

(四)以人為本,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一是明確責任。鎮政府印發了《2015年度**鎮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與各村、各礦山簽訂《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書》,各村、各礦已編制《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明確地質災害監測人和監測責任人的責任。

二是檢查指導開展汛前排查,將排查的情況分類彙總,檢查指導各村開展地質災害防治;主要檢查國土資源協管員、礦山地質災害監測員是否按時間和頻次巡查,監測記錄是否真實規範,是否向羣眾現場指導、傳授監測方法;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並將檢查情況向鎮政府分管領導書面報告。

三是督促整改。今年入汛以來,**鎮受強對流天氣影響,經受暴雨和山洪的夾擊,根據鎮民政辦、綜合辦初步統計,共有27個農户共70人在這次強降雨中出現房屋受損、擋土牆損毀,全年通過巡查向企業和農户共下發《地質災害監測與防治告知書》8份,發放《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和《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32份。全年共安裝地質災害警示牌3塊,地質災害宣傳牌12塊。及時開展應急處置,7月至8月,在汛期降雨量最大的時候,我們及時將鐵坪村餘運清老屋租客3人轉移到安全區域,鐵坪村二組劉文忠不願意離開老屋,為了他和家人的生命安全,我們與村幹部多次上門做工作,最後在村裏找了一處安全住所,將劉文忠一家安全轉移。

(五)加強溝通協調,化解矛盾糾紛。

一是實行一次性告知。對辦事羣眾做好登記接待工作,認真傾聽羣眾問題,依法依規正確回答,詳細做好記錄並履行簽字程序。二是提高信訪主動性。面對土地整理、兩權登記和歷史遺留工作中的問題,我們及時向羣眾解釋,多次到現場與羣眾面對面交談,把握問題導向,預知形式發展趨勢,及時向分局科室及相關領導彙報。三是提高信訪化解能力。全年接待來訪羣眾5人次,向羣答解答政策5次,化解矛盾糾份1起。

(六)狠抓幹部隊伍建設,強化政治紀律教育。

一是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堅決用制度管人管事。在內部管理上不斷加強完善制度建設,工作要求落實到每個人、每件事,用制度管人管事,既要“治庸、治懶、治散”,也要在生活上關心每位職工,我們將基層所14條工作職責張榜公示,就是要 “整風肅紀、履職盡責”,用一言一行證明履職盡責不僅僅只是一項行風評議活動,而是將履職盡責貫穿在我們工作全過程,永遠在路上、不會停息。二是加強學習,提高處理問題的能力。既要抓政治理論學習,學習新黨章,新條例和新準測,學習習總書記講話精神,學習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做到與時俱進;又要抓業務知識學習,學習《礦產資源巡查核查暫行辦法》,結合實際學習國土資源領域的案件查處,舉一反三,提高履職能力,增強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三是抓好安全保衞,有效規避安全風險與**所大院住宿區、門面住户簽訂《**國土所辦公住宿區安保管理公約》,並在院牆、上下樓梯處設置“安全警示牌”,作為業主方,全面履行安全告知的義務。對鎮政府安排的樓房立面改造工程,要求施工隊伍進場時簽訂“安全施工承諾書”,明確其施工安全責任,履行安全告知義務。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礦山監管壓力大。特別是九月份以來,煤炭價格回升、需求猛增,這對於煤礦的監管壓力陡然增大,個別煤礦借回撤設備,持過期採礦證回採煤柱,無證生產。

二是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限制,農村個人建房多數因不符合規劃而難以辦理,村幹部和基層羣眾有意見。

三是宅基地確權初審資料,分局沒有人接納。初審完成後一直放在所裏,如果確權時間太長,羣眾不滿情緒將可能集中宣泄。

三、明年工作安排

一是加強國土資源動態巡查,防止新的違法用地發生;二是加強礦山動態巡查,對重點礦山保持監管高壓態勢;三是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開展村級地質災害監測檢查指導;四是將已經完成初審的宅基地確權資料上報分局;五是紮實抓好國土資源聯合黨支部黨建工作;六是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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