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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農場調研報告多篇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93W

家庭農場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家庭農場發展調研報告範文

一、全縣家庭農場發展基本情況

按照有關家庭農場的基本條件,根據農業、林業、水務、畜牧以及工商等部門的統計,我縣現有家庭農(林)場13941個,其中種植業13922個,種養結合2個,畜牧養殖場16個,水產養殖場1個。全縣家庭農場勞動力總數71541人,其中家庭成員41970人,常年僱工29571人。加入或領辦農民合作組織的有20家,除了個別家庭林場因列入工程造林享受過國家政策補助外,其他均未享受過專項政策扶持補助。

現階段我縣家庭農場呈現以下特點:

1、主要以家庭林場為主。我縣林業資源豐富,林權制度改革成效顯著,家庭林場發展迅速,家庭農場呈現以家庭林場為主的特點,家庭林場比例佔到總數98%。

2、發展不規範。根據摸底調查,我縣家庭農(林)場數量達13941個,但由於家庭農場屬新生事物,缺乏統一認定標準和辦法,除了34個家庭林場擬註冊,其餘所有家庭農場尚無工商註冊意識,而且大部分家庭農(林)場賬務核算不規範,未進行詳細的財務收支記錄,只算大帳,不記小賬,沒有進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3、家庭經營規模較小。目前,全縣家庭農(林)場經營總面積約52萬畝,但以小型家庭農(林)場規模為主。其中經營面積在50畝以下的8773個,佔了總數的63%,50—100畝的5042個,100畝—500畝的91個,500-1000畝的19個,1000畝以上的16個,規模化經營趨勢不明顯。

4、農場用地來源於土地流轉。家庭農(林)場的土地來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賃鎮村組集體林地或私人林地以及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限為10至50年不等。

5、從業人員具備一定技術經驗。農場業主都是村裏懂技術、善管理的能人,個別為村組幹部或長期從事木材經營的老闆。個別農場業主辦有一定規模的加工廠,農場主均有一定資金實力,經驗豐富,比較熟悉農業政策,能夠非常敏鋭地捕捉到商機和市場前景。

二、當前家庭農場存在的問題

1、產品效益較低。農(林)場總體效益較低,總收入在10萬元以下的有13907個,10-50萬元的有27個,50萬元以上的僅有7個。我縣家庭林場產品大部分屬於初級產品,原木、原竹或部分加工半成品,有面積無規模、有數量無效益、無特色無品牌,很難形成產業規模,導致產品市場競爭力弱,經濟效益不高。

2、經營管理水平待提高。目前,我縣家庭農(林)場主大多是農村的種田能手、村組幹部等,他們儘管在農村中素質相對較高,具備一定經營管理水平,但就多數家庭農場經營者而言,他們與現代家庭農場經營管理的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對農場的經營管理大多停留在傳統經驗階段,難以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和日趨激烈的農產品市場競爭的需要。

3、土地流轉難以形成規模。我縣屬於典型山區縣,土地細碎化情況較為嚴重,加上農民的惜地意識等傳統思想的影響,使得家庭農場實現規模經營的最大難題是不能流轉到大面積連片的耕地,造成農業機械化普及率較低,土地生產效率較低。

4、融資難,投入能力不足。家庭農(林)場屬於一家一户的小型生產,資金積累少,加之農村金融發展滯後,以及現行土地產權制度的缺陷,家庭農場大多缺乏貸款抵押,融資難;現有政策不明確,扶持力度不夠,進而制約了家庭農場規模的擴大以及集約化水平的提高。

三、對策建議

針對以上存在問題,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1、明確主體資格,加大宣傳力度。一是在儘快明確家庭農(林)場的概念、內涵、註冊登記等制度,明確認定標準、登記辦法,逐步把家庭農場扶持成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市場主體。二是各地在制定家庭農(林)場認定標準時,要因地制宜,根據不同的行業的性質,進行不同標準界定,把經營規模控制在適度範圍內。三是規範管理。在明確認定、註冊制度後,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政策進行管理,協調相關部門,確定專門機構及專(兼)職人員負責家庭農(林)場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宣傳力度。家庭農(林)場是農業農村發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農業經營主體,必須加大宣傳力度,使農民羣眾真正認識什麼是家庭農場,積極主動發展這一新生事物。

2、推進產權改革,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要求,推進農地產權制度創新,讓農户擁有完全而有保障的土地租賃權、入股權、抵押權和繼承權。二是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市場和服務平台,建立規範的土地流轉機制,實現家庭農場的適度規模經營要求;三是推進農村金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貸款擔保制度和農業保險制度。

3、推進技術普及,提升科技水平。一是加大農民技術培訓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現代家庭農場主和農民企業家。二是加強土地整理力度,打造集中連片耕地,改造中低產田,完善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為規模經營奠定基礎。三是研發方便於山地間運輸、價格低、體積小、質量輕、操作簡易、便於田間作業等特點的小型或微型農機產品,普及機械化操作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堅持企業引領,創新經營模式。大力發展農副產品精深加工龍頭企業,發展“企業+基地+家庭農(林)場”等產業組織模式,創建市場中介組織,探索建設各類新型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加強農副產品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體系建設;創新發展獨立經營、合作制、公司制等新型家庭農場經營形式,實現家庭農(林)場和大市場的有效對接,提升家庭農(林)場的規模化、專業化、產業化生產。

5、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公共服務。家庭農(林)場作為新興事物,必須加強扶持和引導。在財政扶持中,要完善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政策,將家庭農場納入獎補範圍,對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在發展特色種養業、農業產業化、農業標準化、土地流轉、農機購置補貼、項目貸款貼息等方面給予獎補。加強技術服務,定期下鄉開展家庭農場的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項目向家庭農場傾斜;設立信息服務機構,為家庭農(林)場提供市場銷售等信息。

【第2篇】全市家庭農場登記註冊情況的調研報告

全市家庭農場登記註冊情況的調研報告,你們都寫好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出來的有關於全市家庭農場登記註冊情況的調研報告,歡迎閲讀!

一、全市家庭農場登記註冊的基本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全市工商部門充分發揮註冊登記職能,加大對家庭農場的引導、培育、登記和服務力度,取得了較好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已經註冊登記家庭農場81家(其中個體工商户55户、個體獨資企業26户),註冊資本(金)9716萬元。從經營範圍看,從事種植業的71家,從事種養結合的8家,從事餐飲垂釣等其它經營的2家。

二、家庭農場登記註冊呈現的主要特點

(一)登記註冊情況較為平穩。2xxx年初,中央1號文件出台後,廣大農村種養殖户高度關注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的有關情況,特別是一些種養殖大户苦於過去不能登記為市場主體,在市場競爭中沒有合法身份,得到消息後紛紛向工商部門諮詢有關情況,申請登記家庭農場的積極性比較高。自去年3月29日,全市首家家庭農場註冊成立以來,截至目前全市已登記註冊家庭農場81户,呈現出平穩發展的勢頭。

(二)家庭農場以種植業、種養結合為主。從已登記的81户家庭農場情況看,雖然大多數仍以初級的種養殖為主,但也出現了相對綜合、富有特色、科技含量較高、規模較大的市場主體。全市首個家庭農場-威海神山家庭農場,佔地300畝,主營果樹、蔬菜和農作物種植、初加工和銷售等,該農場概算投資130多萬元,高標準建設集葡萄園、葡萄長廊、葡萄大棚、育苗温室、地下原汁庫於一體的綜合性生態休閒農場。

(三)組織形式多為個體工商户。目前,全市家庭農場組織形式主要為個體工商户,經營方式以家庭經營為主,目前81户家庭農場中個體工商户55户、佔家庭農場總數的67.9%,個體獨資企業26户,佔家庭農場綜述的32.1%。雖然《山東省家庭農場登記試行辦法》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家庭農場可以申請登記為合夥企業、公司等組織形式,但由於家庭農場以家庭或家庭成員為主要投資、經營者,很多人大多願意以個體工商户或個人獨資企業的方式發展家庭農場。

(四)家庭農場資金實力普遍偏弱。從全市家庭農場的註冊資本(金)情況看,註冊資本(金)100萬以上(含100萬)的有28家,其中註冊資金最高的家庭農場是文登區侯家鎮福庫家庭農場,註冊資本1000萬元。而註冊資本(金)低於100萬元的有53個,其中註冊資金最少的僅為1萬元。從總體情況看,我市家庭農場資金實力仍普遍偏弱。

三、家庭農場登記和發展中存在問題

家庭農場作為一種新型的農業經營主體,由於主客觀方面的原因,在登記發展過程中存在着不少問題。

(一)社會各界對發展家庭農場重要性還缺乏足夠的認識。主要表現在,截至目前全市家庭農場登記註冊81户,但據去年農業部門不完全統計,全市承包規模超過50畝的租地大户就有1000多户,基本都具備了申請家庭農場資格。但由於很多種養殖大户對家庭農場缺乏足夠的認識,缺乏市場意識,容易滿足現狀,對通過家庭農場實現由農民向現代農業生產主體的認識不足,缺乏註冊成立家庭農場的積極性。

(二)家庭農場發展缺乏專業性人才、相關專業培訓滯後。近年來,隨着城鄉一體化的不斷深入,農村精壯勞動力紛紛進入城市工作,全市廣大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的基本為40、50歲農民。雖然近年來農業等部門通過開展三下鄉、廣泛開展農業勞動技術的專業性培訓,但是受農民科學文化基礎差、年齡偏大、結構老化等因素制約,培訓效果並不是十分理想,因此家庭農場普遍反映,很難招聘到合適的農業生產工人。缺乏專業知識培訓,由於家庭農場屬於新生事物,有關部門培訓具體種養殖技術多,而針對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營銷、管理、融資、商標品牌、抵禦市場風險等方面的培訓相對較少,相關的職業技術培訓滯後。

(三)農村集體土地流轉難,產權不清晰導致家庭農場缺乏發展壯大的基礎。一是農村土地流轉存在短期行為。雖然我市已經規範了集體土地流轉程序、流轉合同文本等,但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着土地流轉不規範、穩定性差的問題,具體表現在農村集體土地流轉期限普遍偏短,以三至五年居多,甚至是一年一租,且不簽訂合同,導致土地流轉存在很多短期行為。由於土地租期過短,農村租地大户不敢對修建灌溉設施、培肥地力等農業基礎設施等進行大筆投入,直接影響了土地的產出率和可持續發展。二是農民惜租、農村土地流轉困難,導致家庭農場難以形成規模,近年來,隨着土地資源稀缺性不斷顯現,再加上受傳統觀念影響,多數農民不願也不敢輕易放棄土地使用權,特別是近年來各級加大惠農補貼力度,部分農民工返鄉,導致土地流轉困難,農村流轉的土地以山地、坡地居多,土地較為貧瘠,集中連片難,基礎條件較差,前期整理投入高,規模效益較差,難以形成較為可觀的規模,無法發揮現代農業機械化、規模化生產的優勢,導致產品缺乏市場競爭力。三是農村集體流轉土地成本高。近年來,受物價和高收益農業項目刺激,土地流轉價格逐年上漲,也不斷增加家庭農場的經營成本,特別是對單純從事糧食等初級農產品生產的經營户,影響更大。同時由於個別農户誠信觀念淡薄,出現中途撕毀合同導致農地糾紛等情況,也影響了家庭農場主長期投資創業的信心。

(四)家庭農場融資難,導致農業投入不足。融資難是影響家庭農場規模擴張的重要原因。農業生產週期較長,風險較大、效益比較低,回報見效慢,家庭農場在經營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較集中,資金需求較大。而作為家庭農場登記的主體--農民,在現行的金融體制下,很少有可抵押的資產,加之現行土地產權制度的缺陷,家庭農場大多缺乏貸款抵押,金融機構缺乏對家庭農場經營的融資動力,部分已經登記註冊的家庭農場,由於缺少必要的資金支持,對基礎設施和生產資料的長期投入嚴重不足,甚至影響了農場土地整理、農業機械的購置等,制約了家庭農場集約化水平的提高。以文登區乙丁旺家庭農場為例,該農場屬於種養結合型農場,土地規模較大,擁有果樹150畝、魚塘150畝,負責人於瑞永本人擁有豐富的種養殖經驗和廣泛的銷售渠道,預期經濟效益非常可觀,其本人也十分想擴建農業基礎設施、擴充規生產模,但苦於資金不足,雖然多次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由於缺乏抵押物等原因而未能如願,嚴重製約了該農場的發展壯大。

(五)各級落實有關扶持政策、建設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等有待進一步加強。雖然20xxx年8月,省政府辦公廳已經出台了關於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健康發展的意見,但是目前,全市廣大家庭農場仍難享受到具體扶持政策。例如:目前的種糧直補、良種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等農業補貼都是直接發放給有承包土地的農民,通過土地流轉的種糧大户、家庭農場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基本上享受不到或者只能享受很少部分,政策難以落實到位。又如,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是廣大種植業户最為關係的問題之一,果樹、糧食種植大户普遍反映,灌溉是農作物及經濟林木發展的命脈,如沒有政府資金投入,根本沒有能力自籌建設農田水利灌溉設施。同時,歡樂谷水果種植專業合作社等經營户反映在所在鄉鎮沒有農業技術推廣站指導力量,缺少現代農業服務體系支持。

四、推動家庭農場發展的幾點建議

(一)認真落實山東省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扶持政策。2xxx年8月,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農業廳等部門關於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對家庭農場發展在財政、經營用地優惠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對家庭農場所需的農產品加工場地等建設用地,在符合相關規劃的前提下由當地政府優先保障。各部門要落實好省政府意見精神,進一步細化對家庭農場扶持細則,在財政補貼方面,要將獎勵補貼政策真正落實到位,爭取設立財政專項發展資金,將新增農業補貼、財政獎補資金向家庭農場方向傾斜,不斷擴大家庭農場發展數量和規模;優先對家庭農場提供農業保險,大力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擴大農業保險範圍,增加保險險種,搞好農業保險服務,提高出險後的理賠額,降低農業生產風險,減少家庭農場主的後顧之憂。

(二)加強宣傳引導。家庭農場是農業農村發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農業經營主體,有利於農村生產力發展,應適當引導、積極扶持、循序漸進。要通過廣泛宣傳,使農民羣眾真正認識什麼是家庭農場,積極穩妥地發展這一新生事物。農業、工商等部門加大對家庭農場的行政指導和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的家庭農場,積極支持發展特色農業、綠色農業和生態農業。抓好示範引導,從培養典型入手,大力推進示範家庭農場建設,圍繞特色產業以及優勢主導產業,扶持一批示範性家庭農場,發揮好其示範效應,改變農業生產低效現狀,進一步提升農業收益,為全市農業生產發展注入活力。

(三)強化協調發展。近年來,我市大力扶持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現代農業經營主體,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和組織化程度,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在今後工作中,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協調和溝通,按照構築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要求,協調好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研究全市家庭農場建設現狀及發展規劃,做好家庭農場建設的組織協調、政策制定、督查考核等工作。再一方面,是要優先對家庭農場落實強農惠農政策。

(四)搞好技術指導,提供配套服務。一是搞好技術指導服務。各級農業部門要把家庭農場作為重要的技術指導服務對象,對農作物種子技術、植保技術、栽培技術、畜禽良種、動物防疫進行了巡迴指導和現場培訓,向家庭農場推廣新型栽培技術以及農機農藝配套技術,提高家庭農場的生產經營技能。二是要提供社會化服務。各級農業、工商部門要為家庭農場在標準化生產、農產品質量安全、品牌創建、商標註冊等方面提供諮詢指導。三是加強人才培養,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人才培養作為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利用和整合各類培訓資源,開展農業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重點培訓專業大户,家庭農場主,農民合作社經營管理人員率先發展成為職業農民,參照大學生村官的政策,鼓勵和支持大學生特別是農業院校的大學生到農村、回家鄉創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現代農業。

(五)拓寬融資渠道,突出服務組織化優勢。資金週轉困難已成為家庭農場發展中的重要瓶頸,解決融資問題是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重要措施。首先要是大力發展農業融資服務機構,增加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組織以及農業項目的信貸、融資支持力度。其次要優化金融服務,將家庭農場等同於小微企業對待,借鑑浙江等地經驗,開展家庭農場信用等級評定,對信用等級高的家庭農場給予一定的授信額度,並給予利率優惠。創新信貸品種,簡化信貸手續,擴大有效抵押物範圍,允許家庭農場以大型農用設施、流轉土地經營權等作為抵押取得貸款,進一步拓寬家庭農場等經營户的融資渠道。

(六)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加強農村土地流轉服務,在農民自願的前提下,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搭建土地承包經營權市場交易平台,探索進行多種形式的有償轉。嚴格土地流轉手續。規範土地流轉行為。要在鼓勵農户將承包土地委託村委會實行統一流轉的基礎上,推廣使用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標準化合約,維護雙方權益,保障家庭農場安心經營。

【第3篇】關於全市家庭農場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家庭農場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組織形式和主要推動力量,代表了今後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為促進家庭農場這一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快速健康發展,提升農業生產的專業化、集約化、標準化、商品化水平,促進農村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最近,衡陽市農經處組織各縣市區經管局重點圍繞家庭農場土地流轉、生產經營活動、經濟效益、存在的問題開展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得來的情況總結如下。

一、家庭農場發展現狀

我市將家庭農場作為農業生產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商品化經營的一種重要載體來抓,全市目前共有各類家庭農場5595個,已註冊登記或備案管理的有4468個,其中:主要以個體工商户、獨資農業企業或公司名義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的有221個,主要以農場、果園、基地、苗圃、養殖場等名義在農經管理部門備案的有4426個。

1、產業結構情況。一是種植業家庭農場:主要生產經營涉及到糧食、油(油茶、油菜)、煙葉、蔬菜、果品、藥材、苗木等產業。全市種植業家庭農場2609個,佔總數的46.63%。二是養殖業家庭農場:主要生產經營涉及生豬、肉牛、山羊、個禽、水產等產業。全市養殖業家庭農場2152個,佔總數的38.46%。三是種養結合型家庭農場:主要生產形式為糧食+生豬,水果、苗木+生豬等,種植與養殖相結合,既降低能耗,又減少排放。全市種養結合的家庭農場707個,佔總數的12.64%。四是其他類型家庭農場:以農家樂為主要形式的特色餐飲以及休閒農業、觀光農業127個,佔總數的2.27%。

2、流轉土地情況。全市各類家庭農場共流轉土地42.02萬畝,流轉土地最多的一户為衡陽縣西渡鎮富樂家庭農場,流轉土地5500畝。全市流轉土地在50畝以下的家庭農場3756個,佔總數的67.99%,50-100畝的1278個,佔總數的22.84%,100-500畝的427個,佔總數的7.63%,500-1000畝的61個,佔總數的1.1%,1000畝以上的家庭農場25個,佔家庭農場總數的0.45%,土地流轉價格因地類、地域和地質不同而不一,區位優勢較好的地方流轉價格約為300-400元/畝,高岸田及交通區域優勢不明顯的地方,一般流轉價格約為100-200元/畝,山地流轉價格約為50-100元/畝。國家糧食直補、綜合補貼等政策性補助資金一般由原土地承包經營農户享受。

3、生產經營情況。家庭農場在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體制下,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生產的適度規模化、集約化、商業化生產經營,使農業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轉變,將成為當前或今後與專業大户、農民專業合作社並存的農業生產經營主要組織形態,我市家庭農場中種植業主大多參與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型企業聯合經營,多以合作社+家庭農場或農業社會化服務企業+家庭農場,掛強靠大,經濟效益普遍較好。種植類合作社及農業社會化服務企業為家庭農場提供農業機械化作業、測土配方施肥、農業病蟲害統防統治、工廠化集中育秧和農資配送等套餐式或點單式服務。養殖類合作社及農業社會化服務企業為家庭農場提供種畜良種繁育、人工採受精、標準化生產所需飼料、畜藥配送服務。到目前為止全市家庭農場經營總收入50萬元以上的有1150個,佔家庭農場總數的20.55%,10-50萬元的有3095個,佔家庭農場總數的55.32%,10萬元以下的有1350個,佔家庭農場總數的24.13%。祁東縣583户家庭農場xx年實現銷售總收入12.87億元,利潤1.5億元,平均每個農場分別為220.75萬元和25.73萬元,大大超過普通農户的收入水平,有213個家庭農場主牽頭創辦或加入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有269個家庭農場與農業企業簽訂了產品購銷合同,有86個家庭農場擁有產品註冊商標,還有不少農場主是購銷大户或產品經紀人,市場信息靈、產銷連接緊密、產品競爭力強。

二、家庭農場發揮的作用

1、發展家庭農場有力地創新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家庭農場能夠有效解決城鎮化進程中農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導致的土地閒置拋荒問題,作為一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保證了“農地農有、農地農用”,避免了農地“非農化”傾向,能夠促進農業經濟的發展,是中國特色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全市各類家庭農場共流轉土地42.02萬畝。同時充分發揮了農村剩餘勞動力、超齡勞動力的勞力互補、技術互補、資金互補、時間互補,資源互補。

2、發展家庭農場有力地促進了實現農業集約化經營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家庭農場的生產經營具有以市場為導向的企業化特徵,要在市場競爭中生存和發展,每個家庭農場都會加大物質和科技的投入,提高集約化經營水平和勞動生產率。家庭農場有合理的利益聯結機制。它必須按照企業管理模式來核算成本、加強管理、追逐利潤,必須要適應市場、開拓市場,具備較強的市場競爭能力。土地承包者、資金投入者、生產經營者甚至產業工人之間有合理的利益聯結機制,能取得合理的利益,發展生產、再生產的積極性高,可以更能有有效的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家庭農場亦如家族企業一樣,具有較好的傳承性,能較好的維持和保護農業生產力,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

3、發展家庭農場有力地增加了農產品有效供給和保障了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家庭農場以追求效益最大化為目標,使農業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轉變,克服了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為社會提供更多更豐富的農產品。家庭農場還解決了農業生產中的合作、監督、激勵,以及農產品追溯等問題,會更加註重農產品安全,目前我市5595個家庭農場全年經營總收入達46.87億元,80%以上的家庭農場實行標準化生產,農場的管理制度、農事記錄、財務制度健全。

4、發展家庭農場有力地推進了科教興農和培育了新型農民。作為規模經營主體,家庭農場比一般農户更迫切需要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新設施,也更有能力接受推廣和使用,成為實施科技興農戰略的主力軍。大部分農場主產業規模都是從小到大,專業知識、實踐技能較強,懂經營、會管理,是典型的新型農民。同時,通過家庭農場效益農業的帶動,一批農場主的下一代逐步對現代農業有了新的認識,成為家庭產業繼承人,一批農户受影響帶動加入家庭農場行列,成為新的農場主,一批大學生在家庭農場就業,培養了現代農業的新生力量,還有一些農民被吸納到現代農場成為新一代農業產業工人,既有土地租金收入,又有薪金收入,收入水平大大提高。目前我市家庭農場勞動力總數達5.06萬人,其中家庭成員2.33萬人,佔勞動力總數的46.05%,常年僱工2.73萬人,佔勞動力總數的53.95%。

三、培育家庭農場的主要做法

1、政策引導,激發發展活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加快培育和提升現代農業經營主體,在2月28日召開的xx年市委農村工作會議上,蔣勛功副市長在工作報告中,明確xx年將“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各項改革,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以創新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為重點,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科技創新體系、農業服務體系、質量安全體系、農產品流通體系”。各縣市區黨委政府通過制定相關政策,讓家庭農場能夠得以更好更快健康發展。如衡陽縣委、縣政府制訂並出台了《加大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力度,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種養大户若干意見》,併成立縣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發展領導小組。

2、規範管理,挖掘發展潛力。我市按照“建一個組織,興一項產業,活一鄉經濟,富一方百姓”的總體思路,把依法註冊登記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全部納入業務指導範疇,建立管理檔案,錄入信息資料。祁東縣根據規模、類型,有目的、分步驟進行現場指導服務,在發展規劃、產業定位、品牌認證等方面給予引導指導,該縣過水坪鎮翠野生態農場就是在祁東縣經管局的指導下於xx年進行工商登記,註冊資金300萬元,現已實現年產值468萬元,經營面積達1568畝,並註冊了“翠野”牌產品商標。

3、部門協作,聚集發展合力。近幾年來,我市有關職能部門通力協作,共同扶持全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快速發展。工商部門賦予經營主體法人地位,財政部門大力給予資金扶持,金融部門給予授信貸款,畜牧水產、農開、科技、科協、水利、農業、林業、農機、農經等部門在項目扶持上重點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一些項目傾斜給有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來承擔實施。衡陽縣信用聯社與縣農經局共同研究出台了《衡陽縣關於開展信貸合作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意見》(試行),兩個共同辦點示範,篩選5-10個運轉正常、效益較好、信譽較高的合作社或家庭農場開展授信貸款試點,每個試點單位給予50萬-100萬元授信貸款支持。通過部門通力合作,促進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快速發展。

四、家庭農場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1、生產要素約束是家庭農場的發展瓶頸。大多數家庭農場在農業生產要素獲得方面仍然面臨着較大的約束,主要集中在資金、土地和人才等方面。土地方面,土地流轉期限都普遍偏短,以1-2年居多。村規民約與《農村土地承包法》相悖的地方較多,農民對這部法律執行和遵守不夠,個別地方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仍堅持3-5年一小調,xx年一大調,對規模經營造成較大難度。千個萬户的分散生產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規模化生產依然存在矛盾,相當一部分農民還抱着“寧可拋荒不可失地”的思想,害怕失地失權,不願意把土地流轉給他人耕種。在資金方面,絕大多數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融資籌資方面都存在着授信擔保困難、申請手續繁雜、隱性交易費用高等諸如此類的問題,發展前景受到很大制約。在人才方面,家庭農場總體上是農村綜合素質相對較高的羣體,在所從事的行業中往往都有着一定的技術和經驗優勢,但從事農場生產的主體成員年齡構成普遍“高齡化”、低能化的問題卻依然不容忽視。

2、基礎設施薄弱是家庭農場的發展障礙。雖然近幾年來我市農村基礎設施有了大幅度的改善,但區域發展不平衡的情況依然存在,地勢平坦、交通方便、水源條件好、旱澇保收的耕地農民不願流轉,地形地貌條件差、交通不便、水源缺失的耕地由於收成無保障,往往是家庭農場流轉的區域。同時,由於土地流轉期過短,導致受讓的業主對修建灌溉設施、培肥地力等事關持續發展的項目不願也不敢投入,農業基礎設施薄弱的局面未得到全面的改善。當前農業是投資回報期長、回報率低、抵禦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能力較弱的弱勢產業,病蟲暴發、洪澇乾旱災害和農產品市場價格的異常波動等情況時有發生,如遇大的災難,家庭農場將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3、產業佈局無序是家庭農場的發展隱患。從全市家庭農場產業佈局上看,盲目擴大生產規模,且品種單一,往往造成生產發展了,產量增加了,但價格急劇下跌,導致價賤傷農。如衡陽縣家庭農場中的養殖業,生豬生產佔全縣養殖業70%以上的份額,全縣生豬養殖產量突破200萬頭,其次是山地雞佔到15%以上份額,全縣達xx萬羽以上,而黃牛、黑山羊等草食性動物放養和特種養殖偏少,與現在市場行情相向而行,造成生豬、肉雞價格走低,且跌破材料、人工等成本價格,造成部分家庭農場虧損嚴重。

五、培育發展家庭農場的思路與對策建議

1、加快改革步伐,增強要素保障。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方面,要進一步賦予村級集體對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調配權,同時加強土地流轉的規範管理。在農村金融制度改革方面,要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在農村基層建立農業信貸網點,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抵押、擔保、信用體系。要完善小額信貸產品,建立靈活高效的農業融資保障體系,緩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的問題。要制訂出台扶持政策,引導和鼓勵“農民企業家”、“返鄉農民工”、“創業大學生”等羣體成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尤其要鼓勵大學生到農村創業,爭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2、強化政策引領,優化發展環境。一是要出台具體可操作的金融、科技、人才、税收、用地、用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對合作社、家庭農場註冊商標、產地產品認證、質量體系認證等免收費用。二是要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減免註冊成本。家庭農場等到工商部門註冊,由鄉鎮農經站實地核查並出具證明,工商部門憑相關證明材料及時註冊登記。家庭農場到工商部門註冊,只刻行政公章,不必像公司一樣,行政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三章齊全,以減少註冊登記成本。三是要儘快出台家庭農場准入條件及獎扶政策。現各地均在探索,但缺乏權威性註冊登記條件,全國性必須儘快制訂統一的准入條件、登記辦法,以免已註冊登記或備案登記的家庭農場不獲認可而要重新登記。

3、加大扶持力度,降低經營風險。一方面,各級要繼續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資金扶持力度。要按照各級財政增長比例同步提高對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扶持額度,特別是啟動出台對家庭農場扶持政策。另一方面,要整合各部門涉農項目資金,將農業項目重點傾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把國家項目資金用活、用好、用在刀刃上,從水利、國土等方面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基礎設施的支持力度,發揮項目資金引領帶動作用。各級政府建立抵抗農業風險保險體系,提高農業各險種政府補助額度,以防範自然風險。各級財政要建立融資擔保,為家庭農場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信貸擔保資金支持。

【第4篇】家庭農場發展的調研報告

家庭農場發展的調研報告範文

一、全縣家庭農場發展基本情況

按照有關家庭農場的基本條件,根據農業、林業、水務、畜牧以及工商等部門的統計,我縣現有家庭農(林)場13941個,其中種植業13922個,種養結合2個,畜牧養殖場16個,水產養殖場1個。全縣家庭農場勞動力總數71541人,其中家庭成員41970人,常年僱工29571人。加入或領辦農民合作組織的有20家,除了個別家庭林場因列入工程造林享受過國家政策補助外,其他均未享受過專項政策扶持補助。

現階段我縣家庭農場呈現以下特點:

1、主要以家庭林場為主。我縣林業資源豐富,林權制度改革成效顯著,家庭林場發展迅速,家庭農場呈現以家庭林場為主的特點,家庭林場比例佔到總數98%。

2、發展不規範。根據摸底調查,我縣家庭農(林)場數量達13941個,但由於家庭農場屬新生事物,缺乏統一認定標準和辦法,除了34個家庭林場擬註冊,其餘所有家庭農場尚無工商註冊意識,而且大部分家庭農(林)場賬務核算不規範,未進行詳細的財務收支記錄,只算大帳,不記小賬,沒有進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3、家庭經營規模較小。目前,全縣家庭農(林)場經營總面積約52萬畝,但以小型家庭農(林)場規模為主。其中經營面積在50畝以下的8773個,佔了總數的63%,50—100畝的5042個,100畝—500畝的91個,500-1000畝的19個,1000畝以上的16個,規模化經營趨勢不明顯。

4、農場用地來源於土地流轉。家庭農(林)場的土地來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賃鎮村組集體林地或私人林地以及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限為10至50年不等。

5、從業人員具備一定技術經驗。農場業主都是村裏懂技術、善管理的'能人,個別為村組幹部或長期從事木材經營的老闆。個別農場業主辦有一定規模的加工廠,農場主均有一定資金實力,經驗豐富,比較熟悉農業政策,能夠非常敏鋭地捕捉到商機和市場前景。

二、當前家庭農場存在的問題

1、產品效益較低。農(林)場總體效益較低,總收入在10萬元以下的有13907個,10-50萬元的有27個,50萬元以上的僅有7個。我縣家庭林場產品大部分屬於初級產品,原木、原竹或部分加工半成品,有面積無規模、有數量無效益、無特色無品牌,很難形成產業規模,導致產品市場競爭力弱,經濟效益不高。

2、經營管理水平待提高。目前,我縣家庭農(林)場主大多是農村的種田能手、村組幹部等,他們儘管在農村中素質相對較高,具備一定經營管理水平,但就多數家庭農場經營者而言,他們與現代家庭農場經營管理的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對農場的經營管理大多停留在傳統經驗階段,難以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和日趨激烈的農產品市場競爭的需要。

3、土地流轉難以形成規模。我縣屬於典型山區縣,土地細碎化情況較為嚴重,加上農民的惜地意識等傳統思想的影響,使得家庭農場實現規模經營的最大難題是不能流轉到大面積連片的耕地,造成農業機械化普及率較低,土地生產效率較低。

4、融資難,投入能力不足。家庭農(林)場屬於一家一户的小型生產,資金積累少,加之農村金融發展滯後,以及現行土地產權制度的缺陷,家庭農場大多缺乏dai款抵押,融資難;現有政策不明確,扶持力度不夠,進而制約了家庭農場規模的擴大以及集約化水平的提高。

三、對策建議

針對以上存在問題,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1、明確主體資格,加大宣傳力度。一是在儘快明確家庭農(林)場的概念、內涵、註冊登記等制度,明確認定標準、登記辦法,逐步把家庭農場扶持成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市場主體。二是各地在制定家庭農(林)場認定標準時,要因地制宜,根據不同的行業的性質,進行不同標準界定,把經營規模控制在適度範圍內。三是規範管理。在明確認定、註冊制度後,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政策進行管理,協調相關部門,確定專門機構及專(兼)職人員負責家庭農(林)場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宣傳力度。家庭農(林)場是農業農村發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農業經營主體,必須加大宣傳力度,使農民羣眾真正認識什麼是家庭農場,積極主動發展這一新生事物。

2、推進產權改革,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要求,推進農地產權制度創新,讓農户擁有完全而有保障的土地租賃權、入股權、抵押權和繼承權。二是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市場和服務平台,建立規範的土地流轉機制,實現家庭農場的適度規模經營要求;三是推進農村金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dai款擔保制度和農業保險制度。

3、推進技術普及,提升科技水平。一是加大農民技術培訓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現代家庭農場主和農民企業家。二是加強土地整理力度,打造集中連片耕地,改造中低產田,完善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為規模經營奠定基礎。三是研發方便於山地間運輸、價格低、體積小、質量輕、操作簡易、便於田間作業等特點的小型或微型農機產品,普及機械化操作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堅持企業引領,創新經營模式。大力發展農副產品精深加工龍頭企業,發展“企業+基地+家庭農(林)場”等產業組織模式,創建市場中介組織,探索建設各類新型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加強農副產品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體系建設;創新發展獨立經營、合作制、公司制等新型家庭農場經營形式,實現家庭農(林)場和大市場的有效對接,提升家庭農(林)場的規模化、專業化、產業化生產。

5、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公共服務。家庭農(林)場作為新興事物,必須加強扶持和引導。在財政扶持中,要完善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政策,將家庭農場納入獎補範圍,對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在發展特色種養業、農業產業化、農業標準化、土地流轉、農機購置補貼、項目dai款貼息等方面給予獎補。加強技術服務,定期下鄉開展家庭農場的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項目向家庭農場傾斜;設立信息服務機構,為家庭農(林)場提供市場銷售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