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屋
建築、火災探測、撲救,人員能力
Ø 存在老舊出租屋,環境較差,消防設施不足;
Ø 位於村居內部,道路狹窄,消防車輛無法到達,現場道路有違停車輛和雜物堆放;
Ø 人員消防意識差,無消防撲救和逃生培訓,達不到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及疏散演練的要求;
Ø 培訓方式不統一(社區、房東、媒體),培訓流於形式;
Ø 問題整改困,因歷史遺留問題,出租屋在投入使用時不滿足出租屋規範要求,不符合消防規範,《順德區出租屋消防安全指南》,如樓梯直通天台、大型出租屋設置2個安全出口;
Ø 大部分出租屋安裝防盜窗,不能緊急打開;
Ø 部分老舊出租屋用電、用氣存在隱患,無探測報警設備;
Ø 現場安裝的報警器主要為現場報警型,能在現場發出聲光報警,無法遠程上傳,對火災防控意義較小;
Ø 房東和住户基本未購買過任何類型的火災或財產險;
Ø 順德取消了共享電車,取消後,電動車保有量上升,電動車充電樁不足,存在入户充電和飛線充電的情況;
Ø 街道網格員日常檢查,防火辦抽查和配合檢查;
2、九小場所
Ø 道路條件基本良好,部分道路有違停車輛;
Ø 人員消防意識差,社區提供消防撲救和逃生培訓,達不到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及疏散演練的要求;
Ø 培訓方式不統一(社區為主),1年2-3次,九小人員具備基本的滅火常識,如滅火器使用,消防能力較差;
Ø 現場安裝的報警器主要為現場報警型,能在現場發出聲光報警,無法遠程上傳,對火災防控意義較小;
Ø 使用燃氣的場所,報警器安裝不規範,多為現場報警,應付檢查情況明顯;
Ø 房東和經營方基本未購買過任何類型的火災或財產險;
Ø 三合一場所經過整治,存在有人居住回潮現象;
Ø 房屋裝修不規範,吊頂、噴漆,覆蓋煙感探測器、噴淋頭,影響報警和撲救;
Ø 由於經營需要,場所內有易燃貨物;
Ø 街道網格員日常檢查,防火辦抽查和配合檢查;
3、企業
Ø 消防設施按要求配備齊全,但使用和維護存在問題;
Ø 企業內部制度建設不完善,制度未上牆;
Ø 消控室值班未落實,多數企業消控室無人值班或保安兼職;
Ø 多數企業無消防颱帳,無培訓演練制度;
Ø 維保公司根據佛山要求,每月進行維保,並上傳維保報告;
Ø 企業缺少消防安全管理的知識和人員;
Ø 有行業主管部門、防火辦、消防隊、社區防火部門定期檢查,但檢查標準不統一,存在衝突的要求;
Ø 多數未購買財產或火災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