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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的責任書精品多篇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28W

學校安全的責任書精品多篇

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一

為嚴格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結合我校實際,經與學生家長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衞、消防、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對場地、校舍、生活設施、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蔘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6、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導致不良後果的;

8、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

9、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有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脱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0、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責任的;

5、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已經及時採取了救護措施仍發生意外的;

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事故的;

8、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各種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學校明令禁止的活動區域內活動或自帶危險物品、器具造成傷害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學校的場地、器械、保護措施並無缺陷)發生意外傷害的;

12、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造成傷害的;

三、學校免責範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責任,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傷害事故的發生於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發生的;

3、來自學校外部且學校無力防範的突發性、偶發害造成的;4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以知道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的;

7、學校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

8、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已經通知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傷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內設立警示標識或明令禁止的區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的;

2、在學生不請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意外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髮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以外發生的。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五、本協議未涉及之處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承諾人:

日期:

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二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杜絕學校重大安全職責事故的發生,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學校安全制度,特制定本職責書。

一、職責目標

1、每一天早上做好學生晨檢工作,加強疾病的控制和預防,發現狀況及時報告並採取措施。如一旦發現有傳染病,立即報告分管領導並啟動《第一實驗國小國小傳染病控制應急預案》,並實施操作。

2、每一天巡視校園,督促學生教師做好開窗通風工作。

3、每一天統計好學生的出勤率,做好疾病防治的宣傳預防工作。

4、指導檢查食堂衞生工作,督促相關部門人員做好食品衞生、飲用水的衞生工作,確保安全。

5、對身體不適的師生做好登激作,並妥善處理,對在校園內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進行緊急處理(具體操作流程按《第一實驗國小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如不能處理須在第一時光內陪同送入就近醫院救治。

6、利用每週健康教育廣播,對學生做好衞生知識、健康知識、預防疾病等宣傳。

7、做好六病防治工作。

8、按照《第一實驗國小藥品管理制度》的要求處理好衞生室的常用藥品。

9、督促體育教師做好體育課免修學生的登激作。

10、做好學校衞生工作計劃、總結,認真填寫衞生台帳。

二、獎懲規定

本職責書由學校納入每學期工作考核資料。

三、簽訂本職責書第一職責人如工作崗位有變動,本職責書由接任者繼續履行。

四、本職責書一式兩份,學校一份,簽約人一份。

五、本職責書有效期為一學年。

六、本職責書解釋權在學校。

責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三

為加強對大學安全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生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共同擬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約: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要切實抓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堅持以班或學生為單位,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對學生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努力培養學生優良行為習慣。

2、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強化過程管理,定期開展安全督辦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學、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實行按學生居住性區域編排路隊,指定路隊長專職負責,形成相互監督機制。加強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得搭乘三輪車,小四輪、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學校報批的集體活動需集體乘車(船)時,學校必須與交通(航管)部門取得聯繫,乘坐正規載人客車或船隻,嚴禁租用農用車或證件不齊全及車況差的車輛(船隻)。

三是加強飲食衞生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健康教育,上好衞生健康教育課,並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衞生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不吃生、冷、黴爛變質食物,以增強學生衞生意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衞生習慣。凡有住宿生的學校應不斷改善食宿條件,向學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飲用水。以班級為單位,根據不同季節定時或不定時地檢查學生自帶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食用。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學校應及時送醫院就診並立即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醫院為學生治療,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一切治療費用。

四是加強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並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採用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學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護。對學生具有危險性的行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請假擅自離校、課外時間打鬧。在樓梯間擁擠、攀爬翻越護欄、觸摸電器或違章使用電器以及在集體活動中不聽指揮擅自行動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等,應及時告誡、糾正,必要時應責令其寫出檢查或依據校紀校規給予一定的處分。對不聽卻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時告知其家長或監護人,並認真做好記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要禁止學生參與抗洪搶險和撲救火災等活動。

3、學校應將作息時間準確無誤的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以便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對學生禹校期間安全的監管。

二、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非在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應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2、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必須使用交通工具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監督學生乘座正規的人客車或船隻,禁止學生乘坐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家長應主動與學校加強聯繫,及時反映學生的情況,並共同對學生加強教育,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生在校期間患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儘快將其接送醫療部門治療。學生上學前,家長或監護人應注意瞭解、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阻止學生返校及時予以必要的治療。學生若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如實告知學校,嚴重者應辦理休學手續,予以休學治療。

4、學生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其行為危及個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後果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擅自離校的及其行為應由個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自接到學校告知時起,應承擔學生的安全監護職責。

5、學生離校期間(學校組織活動時間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學生本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監管。

三、學生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國小守則》、學校紀律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航運)規則,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因違反校規校紀,違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在校期間,嚴禁打鬧;不在樓梯間推搡、擁擠;不攀爬、翻越護欄;不購買食物三無食品和黴爛變質食物。放學、上學途中切實做到:遵守路隊紀律。服從路隊長管理:不搭乘和使用農用車及各種不安全交通工具;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攔車、扒車;不騎自行車帶人;不下河(溝、渠、塘、庫)洗澡;不攀高登險;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遊戲和活動。

3、在校期間或參加集體活動時,未經教師允許,不得私自離校(離隊)外出和單獨行動。學生放學後或節、假日期間,不在學校逗留,遊玩。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上內容,學校、家長或監護人,學生應嚴格遵守,並自覺履行各自責任。如因學生或家長不遵守合約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後果學生本人或家長(監護人)自負,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聽老師的教導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現意外學校不負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請家長仔細閲讀,認真簽字(蓋章並簽字)。

學 校(章):

家長或監護人(蓋章並簽字):

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四

安全工作是學校各項工作的頭等大事為了確保學生健康成長,保護師生不受侵害,防止一切危及師生人身和學校財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為提高鍋爐房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鍋爐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司爐工就是鍋爐房的安全防範工作責任人,對安全防範工作負有全面責任。

二、司爐工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勤檢查。如預有不安全隱患應立即排除及時修復,保正正常運行。

三、上班期間不離開崗位、不幹私活、不酒後上崗。

四、杜絕一切閒雜人員進入鍋爐房。

五、因工作責任性不強、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除扣除當月工資外直至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校長簽名:xxx

司爐工簽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五

為了有效地防範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和學校財產的安全,全校每位教職工都有維護校園安全和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義務,要充分認識安全工作重要性和防範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對安全檢查的狀況詳細記錄,實行“首遇職責制”,學校和各部門安全第一職責人首先承擔事故職責,其他職責人也將逐一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職責。

一、學校校長為安全第一職責人,分管領導負責具體事務。

全校各辦公室負責人、各班主任分別為辦公室、班級安全第一職責人。

二、學校和各部門安全職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校園安全職責: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學校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參與,分管領導要親自抓。並結合我校特點對全校師生進行教育,落實各項安全職責制。

2、全體教職工要熱愛學生,不訓斥、不辱罵、不打罵、禁止體罰學生,對學生間操、課外活動、外出活動、課間活動等狀況都要加以關注、觀察,發現有危險的行為,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教育學生時要有耐心、重疏導。

3、班主任要加強常規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遵守校規校紀,不做危險遊戲和動作。

4、值周教師務必全天在校,負責課間和課外的衞生、紀律檢查和學生安全。經常巡視校園,及時發現危及校園不安全因素。要做好就餐學生安全衞生工作,校長和主管領導要堅持每一天親自品嚐飯菜,以防止師生食物中毒。

5、使用各專門教室的教師和各辦公室負責人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電教儀器和設施,嚴禁違章操作。各室負責人下課或放學後應關好各室門窗、電燈、電腦,檢查設備使用狀況。

6、總務處要定期檢查各種教學、生活設施,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安全用電工作,確保師生安全健康。節假日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7、財務室和檔案室要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盜。圖書室要做好防黴、防塵、防潮、防火、防蛀工作。實驗室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腐、防潮、防鏽工作。

8、開展勞動技能教育和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務必確保學生安全。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組織學生外出羣眾活動,須經學校批准同意後方可外出。課任教師應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9、下班時各辦公室、教師負責人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掉。門衞把好大門,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嚴格執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三、學校安全職責追究。

全體教工要嚴格按照分工切實履行安全職責,一旦因主觀原因,疏於防範,玩忽職守,在職責範圍內引發安全事故將逐層追究相關領導及職責人職責,學校將上報教育局並根據實際狀況,對其予以經濟與行政處分,必要時追究刑事職責。

責任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