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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規範收、退費制度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23W

幼兒園規範收、退費制度

幼兒園規範收、退費制度

為規範我園收費工作,杜絕違規收費行為,形成規範教育收費的長效機制,提高社會對教育收費的滿意度,特制定幼兒園規範收費制度。

一、嚴格按上級主管部門(教育局、物價局)審核批准的項目收費,收費前必先向上級部門備案、審批通過、向社會公示。幼兒園必須按規定在招生簡章和園內醒目位置公示本園的收費項目、收費主體、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投訴電話等與收費相關的信息,主動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

二、凡收取的各類費用(餐點費、生活用品費、體檢費、課程配套標準材料費、課外活動費、各類保險費、保育教育費等),一律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收費後要及時出具電子發票。屬服務性代辦項目的收費必須按照自願原則。

三、嚴格按照在園幼兒學籍數收費;保育教育費按月收取,不得跨月預收,保育教育費調整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對於不來園或來園不滿半個月的幼兒,收取半個月的保育教育費,來園滿半個月的幼兒,收取一個月的保育教育費;餐點費按每月實際工作日數收取,缺勤幼兒的餐點費按實際缺勤天數據實退還,當月結清;服務性代辦項目收費每學期結算一次,學期結束向家長開具詳細的代辦費清單,並嚴格執行“多退少不補”的規定。

四、在每年的新生家長會上,做好收費項目及標準的宣傳工作。

五、嚴格按照市教委和財政部門相關規定,對經濟困難家庭兒童實行收費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