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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師德建設考核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師德師風建設 / 發佈於: / 人氣:1.23W

學校師德建設考核制度新版多篇

學校教師師德考核制度實施辦法 篇一

第一條:考核資料: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為人師表等八個方面,詳見《__學院__師德考核評價標準》(附件一)。

第二條:考核範圍:全校教職工。

第三條:考核工作小組:有工會具體負責考核。

第四條:考核時間:每年7月份。

第五條:考核的過程和結果運用:

1、根據考核資料被考核人進行自我考核打分。

2、級部或科室根據工作表現有主要負責人進行考核打分。

3、考核小組進行綜合評價。根據需要,對評價標準中部分項目,採取由學生及學生家長問卷評定的辦法。

4、學校考核小組對每個教師的考核等次,張榜公佈考核結果;被考核人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考核結果的3天內申請複核,學校考核小組在收到申請後10日內提出複核意見。公示期滿並無異議後,將師德師風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簽字,最後存檔。

5、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個等次。其中自我評價佔20%,級部或科室評價佔30%,考核組評價佔50%(參考學生以及家長評價)。

6、師德師風考核結果,要作為職務評審、職稱評定、崗位聘任、表彰獎勵等的重要依據。

7、師德師風考核等次優秀的,在職務評審、職稱評定、崗位聘任、表彰獎勵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思考。

8、師德師風考核不合格的,當年不得晉升職務、崗位等級,不得評先評優,按有關規定扣處績效工資,教師違反師德規範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撤銷教師資格、解聘。

9、對違反下列中的任何一條者,師德考核為不合格。

(1)不諷刺、挖苦、歧視以及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不向學生及家長索要錢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學錢交易”。

(3)不向學生亂收費,不擅自徵訂複習資料或推銷學習資料及學習用品等

(4)不搞有償家教,不得在校外社會培訓機構兼職、兼課。

(5)不得以獲取利益為目的介紹、暗示或強制學生理解家教或到培訓機構培訓。

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 篇二

一、考核目的

為了進一步正確、客觀、全面地評價班主任老師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能力及工作表現,最大限度地調動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使班主任老師認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

二、考核辦法

1、完成班級管理工作,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按學期實際時間每月發放班主任津貼200元。

2、班主任考核實行量化評分制,根據量化得分,分年級評定A、B、C三個等次,作為年終綜合考核獎勵的主要依據。

3、班主任因事因病請假,按工作日平均額扣發此期間班主任津貼,代理班主任享受此津貼。班主任因公外出期間,年級負責人指派臨時班主任,每學期考核時由校長室核發相關津貼。

4、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現象的,視具體情況扣發當月直至全年的班主任津貼和獎勵性績效工資。

5、存在以下行為的,年終綜合考核不定等次。

①班級管理中出現安全事故,或因不講究教育方式造成負面影響的;

②存在亂收費行為的;

③不能完成學校佈置相關工作任務的。

三、考核細則

學生文明守紀(40分)

1、認真執行國小生一日常規,每天按時到校,有特殊情況及時請假(出具有關證明)。班主任認真做好晨檢午檢工作。5分

2、主動接受和配合學校紅領巾監督崗的監督檢查,堅持佩戴隊員標誌,做好包乾區保潔工作。5分

3、課間活動文明守紀,無大聲喧譁、追逐打鬧現象。5分

4、加強班級學風建設,自覺遵守課堂紀律、積極回答問題、認真完成作業,課堂紀律好。5分

5、積極參加大課間體育活動,廣播操比賽成績好。5分

6、陽光體育活動集隊做到快、靜、齊,班主任按時到場,學生全員參與。5分

7、放學排隊秩序優良,上下樓道靠右行,路隊管理組織健全,路隊紀律好。5分

8、愛護校產教具等公共財物,保持班級電器、桌凳、門窗、潔具無遺失、損壞。5分

班務日常管理(40分)

9、班隊工作有計劃有總結,計劃制定及時、具體、重點突出,總結能體現班級實際和特點。4分

10、認真做好除其他任課老師上課時間之外的學生在校教育管理工作。4分

11、認真及時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及時上交計劃、總結、班隊活動方案、家訪記錄以及其他各種表冊。4分

12、按時參加班主任會議或臨時性會議,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不遲到、早退,不無故缺席。4分

13、全力配合學校工作中心,積極開展各項教育活動,完成相關工作任務,做好資料收集、整理、上報工作。4分

14、積極營造班級文化氛圍,教室佈置有個性,激勵用語規範,潔具擺放整齊有條理,教室牆壁、地面清潔。張貼規範、美觀大方、具有特色。4分

15、能結合節日和學校的教育主題及時更換班級黑板報,做到內容豐富,主題突出,形式多樣。4分

16、注重家校聯繫,做好家訪工作,瞭解每一個學生的家庭教育狀況,認真做好留守兒童等特殊生的教育工作,使他們在進步的同時,感受到學校、班級的温暖。4分

17、積極向紅領巾廣播站投稿,用稿率高。4分

18、引導學生積極參加校級興趣小組活動,參與人數多,成績優。4分

班隊主題活動(15分)

19、班級少先隊組織健全,重視培養和提高學生幹部的工作能力。5分

20、能根據本班實際,結合學校教育主題,制定好班隊活動計劃。5分

21、定期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每月上交一篇主題隊會方案,並做好有關活動的資料積累5分

特色加分(5分)

1.所在班級學生參加區級及以上各項競賽、展示或作品在正規報刊發表的。區級每人次加0.2分,市級每人次加0.5分,省級每人次加1分,國家級每人次加2分;

2.所在班級注重班級特色建設,主動承擔校級及以上班隊會觀摩活動的,每次加1分;

3.注重班級管理研究,撰寫有一定水平的經驗總結或班級管理論文在區級以上報刊上發表的,區級每篇0.2分,市級每篇0.5分,省級每篇1分,國家級每篇2分。

4.班級出現比較典型的好人好事受學校表揚的加1分。5分

學校師德建設考核制度 篇三

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提高全體教師的思想道德素質,使全體教師自覺執行各項方針政策,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解放思想,更新觀念,轉變教育發展方式,辦好人民滿意教育,使我校教育教學工作再上一個新台階,特制定師德考核評議制度,具體資料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方面:

(1)熱愛羣眾,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

(2)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及先進的教育教學理論,用心參加政治、業務學習。

(3)用心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並在活動中起帶頭作用。

2、業務潛力方面:

(1)獻身教育事業樂於奉獻,刻苦鑽研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技能。

(2)用心參加教研活動,進一步提高執教的潛力。

(3)注重教學的`每個環節,努力提高自己的教科研水平。

(4)嚴格遵守學校的各種制度,不遲到,不早退,嚴謹治學。

(5)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工作不敷衍了事。

3、道德品質方面:

(1)加強個人修養,服飾整潔大方,説話和氣,待人有禮,誠實守信,言行一致,孝敬父母,家庭和睦,説話要有事實根據,辦事力求從實際出發,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2)遵守公共場所秩序,嚴謹在網上傳播反動言論。

二、獎勵措施

1、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把師德考核評議結果作為教師評先樹優的前置條件。

2、面向教師的市級以上先進個人、政府教學成果獎、高級職稱評定等務必在上學期的師德考核評議中獲得“優秀”等次。

3、用心按照學校師德師風基本規範要求自己的,將優先評選為師德優秀教師,並予以獎勵。

三、處罰措施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師予以批評。

(1)政治活動無故缺席二次者。

(2)備課、作業比進度慢二天者。

(3)上課不執行課堂常規,家訪沒有完成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評優資格。

(1)經檢查無教案上課。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一次。

(3)不用心參加教科研活動。

(4)酒後上課,上班時間睡覺,做私活。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師德考核為不合格。

(1)無視國法校紀,對教育教學工作敷衍了事,經校方勸導依然我行我素。

(2)不遵守《教師法》,不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教學方針的。

(3)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

四、考核評定標準

(1)師德評議考核的標準務必經全體教師會討論,並經85%以上的教師同意後實施。

(2)每學期教師師德考核評議結果務必在學校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教職工知曉率到達100%。

學校師德建設考核制度 篇四

學校把師德師風建設責任落實到每一位教師,具體的各項事務均由專人負責,力求做到責任明確,無死角、無漏洞、無空白。

二、師德師風互助制度

學校挑選師德好,業務強,思想道德修養高的教師幫助個別易犯錯誤、脾氣暴躁、性格內向、易衝動自控能力差和剛參加工作的年輕教師,主要從安全、師德等方面對其進行思想教育,主要是瞭解他們的工作情況和思想動向,及時糾正出現的問題或不良思想趨向。重大問題必須及時報告校長,並作及時處理。

三、師德師風學習制度

學校利用教師例會,對教師進行師德教育,並組織學習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知識,讓每一位教職工明白:作為一位人民教師應該努力做好什麼,不能做什麼,而且每位教師都要有學習筆記。

四、師德師風督促制度

1、學校的師德師風建設由全體教職工相互監督、學生監督、社會輿論監督,並設有公開監督電話。

2、定期聽取社會人士對學校師德建設的評議。學校成立“家長委員會”,開展家長、學生評價老師,老師評價學校行政的活動,多方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根據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制訂整改措施,並限期整改到位。

3、學校行政幹部、教職工凡發現有教師違紀、違法犯罪現象不論是否屬於自己的直接工作範圍,都必須向學校有關人員反映,凡視而不見,推委縱容、任其發展的,學校將按照情節和後果加以責任追究。

4、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學生一旦自身合法權益受到威脅或侵害要立即舉報,爭取保護。

五、師德師風考評制度

學校堅持做好每日巡查。每月和每學期的師德考核工作,堅持由學校考核及學生、教師評議相結合的方式。堅持把教職工師德考核的結果納入教師教學年段崗位考核和教師的'職稱年度考核內容,與教師崗位聘任、晉職晉級、提幹評優等切身利益掛鈎。

六、師德師風評議制度

學校在每學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開學前,集中對全校教職工師德師風進行評議,通過教師自我總結剖析和日常工作情況記錄,查找學校師德師風管理和教師遵守師德師風規範等方面的不足,制訂整改措施,督促落實,提高教師的師德師風水平。

七、師德師風獎懲制度

學校每年評選表彰一次師德先進個人或先進教師。學校每學期評選表彰師德師風優秀教師一次,報告師德師風建設中優秀教師的典型事蹟,作好宣傳,擴大影響。如:評選學校“文明班級集體”“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優秀輔導員”等。

八、預防和杜絕教師犯罪制度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預防和杜絕教師犯罪。學校將杜絕教師犯罪納入師德師風建設的重要內容,把杜絕教師犯罪的責任分解給每一個年段或每一位教職工,形成有效的防範機制。

2、認真開展預防和杜絕教師犯罪的教育活動。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師德師風學校制度》,認真組織教職工學習法律法規、黨紀政紀條款、職業道德規範和準則等相關內容。

3、加強教師管理,嚴格規範教師行為。每位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十項教學禁令。

4、加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強化教師對每一個學生的保護意識。學校結合中國小生安全知識教育,廣泛開展學生自我防範、保護、救護能力的教育活動,重點抓好學生日常行為習慣養成教育,不斷增強學生的道德修養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5、加強監督、及時報告,認真處理。學校認真執行《師德師風監督制度》,完善校內教職工相互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制度。學校教職工一旦發現有教師犯罪的必須按照《師德師風監督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和報告,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九、師德師風責任追究和連帶責任追究制度

教職工發生不遵守師德師風規範的行為,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按以下制度進行責任追究和連帶責任追究:

1、違反師德師風規範情節較重,造成的後果影響較小大的,對當事人給予責令檢查、通報批評、限期改正,當年年度考核評定為基本稱職及以下,並不得參加評優、晉級和正常晉升工資。

2、違反師德師風規範情節惡劣,構成犯罪事實的,上報上級部門,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 篇五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班級管理水平,配合素質教育的順利實施,表揚先進,激發後進,特定本制度。

A、考核內容

一、學習成績

以檢測為依據,根據班級成績分別記ABC。

二、常規管理

(一)安全、紀律、自習

上牆爬屋、下河下灣、攀爬欄杆、球欄、窗台、桌凳,樓內學生將頭伸出窗外或向樓外扔物品、吐痰,在私自外出校門、吃零食,上學、放學不遵守交通秩序、校內騎自行車、提前到校、遲到、損壞公物、浪費水源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每人次記C;打架鬥毆,視情節每人次記D。學生在校內受傷,每人次記E;造成重大傷害事故,取消班級評優資格。

日常檢查分別記ABC。

(二)好人好事:好人好事每件記A。

(三)衞生與自行車排放

地面、窗台、牆壁、黑板、玻璃、標語、廁所保持乾淨,自行車排放整齊,分別記ABC。

(四)兩操:分別記ABC,班主任(或代理班主任)不跟操記C。

(五)出勤:班長負責一日兩次如實考勤、晨午檢,並按時上報,分別記ABC。

(六)愛護公物與節約:每月末集中檢查,分別記ABC。

(七)完成任務:分別記ABC。

(八)少先隊工作:分別記ABC。

(九)競賽活動:學校組織的競賽活動分別記ABC。代表學校參加上級組織的活動,一等獎3A,二等獎2A,三等獎A。

(十)其他:分別記ABC。

B、計分辦法:

ABC分別記10、9、8分,每月合計計算平均分,學期末合計。

學校教師師德考核制度實施辦法 篇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學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積極引導廣大教師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好老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關於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師德,主要是教師的職業道德,具體是指教師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社會服務中處理個人與教育事業、個人與學生、個人與同事、個人與家長和其他社會成員之間的關係時,所應遵循的道德行為準則和規範。

第三條 師德考核對象為全體教職工。

第四條 考核工作充分尊重教職工主體地位,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五條 學校黨委書記和校長共同領導師德考核工作,共同承擔師德考核責任,是學校師德建設的第一責任人。二級單位黨政負責人對本單位師德考核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六條 師德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黨委教師工作部)負責全校教職工師德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二級單位年度考核工作小組即為本單位師德考核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的師德考核工作,確定師德考核初步意見和考核結果。學校紀委辦、紀檢監察室、發展規劃與目標管理督查辦公室負責監督學校師德考核工作。

第七條 二級單位要高度重視師德考核工作,引導廣大教職工充分認識開展師德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考核程序組織考評,全面客觀、公平公開地評價教職工師德表現。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八條 師德考核每年進行一次,與年度考核一併進行。

第九條 年度考核中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中的“德”,主要按照師德評價體系進行考核。

第十條 考核程序分為個人總結、綜合評議、結果反饋、異議處理、學校審定。

(一)個人總結。教職工在年度考核時,對照師德考核的內容及要求,對個人年度師德表現進行總結。

(二)綜合評議。各單位考核小組根據教職工個人總結情況結合師德考核工作要求、教職工個人現實表現,進行綜合評議,確定考核等次。

(三)結果反饋。各單位考核小組向參加考核的教職工反饋綜合評議結果。確定考核等次為不合格的,要向教職工説明理由。

(四)異議處理。教職工對師德考核評議結果有異議的,可在5個工作日內向考核小組申請複核,由考核小組組織複核並做出結論。對複核意見仍有異議的,可在接到複核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師德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由師德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對相關情況進一步核實,依據相關規定做出結論。

(五)學校審定。各單位提交的考核結果,由師德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上報學校校務會、黨委常委會審定。

第四章 考核內容及結果

第十一條 考核內容以《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為主要依據。

第十二條 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次。

第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應確定為考核不合格: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違反_和國家法律法規、醜化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形象的言行;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與統一,損害國家尊嚴、民族團結、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危及意識形態安全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言行;

(三)有組織、參與黃賭毒、傳銷、邪教〖〗組織等活動,或傳播非法出版物等行為;

(四)通過課堂、講座、論壇、研討會、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有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信息、不良信息,或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內容及錯誤思想等行為;

(五)有違反教學紀律,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六)在課堂教學、科研實驗、課外實踐等活動中面臨突發危險時,有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等行為;

(七)要求學生從事與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宜,諷刺、侮辱、恐嚇、歧視、體罰學生,或教唆學生諷刺、侮辱、恐嚇、歧視、欺凌他人;

(八)與學生髮生任何不正當關係,或對學生實施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

(九)在科研工作中有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買賣論文、重複發表自己的科研成果,違規使用科研經費、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採用不正當手段干擾和妨礙各類學術評價活動及其他違反學術道德與科研行為規範的行為;

(十)在招生、考試、推優、入黨、保研、獎學金評定、就業及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評獎評優、績效考核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謀取不正當利益等行為;

(十一)有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等行為;

(十二)擅自利用學校名義或校名、校徽、專利、場所等資源謀取個人利益;

(十三)其他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

第五章 考核結果運用

第十四條 教職工師德考核合格是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必備條件。師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為不合格。

第十五條 師德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資格認定、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及研究生導師聘任等工作的首要依據。

第十六條 學校建立教職工師德師風檔案,考核結果存入個人檔案,作為今後教職工個人評價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二級單位應認真組織本單位師德考核工作,對教職工嚴重違反師德行為監管不力、拖延處理或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學校師德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 篇七

為強化班級管理,保持校園環境,穩定學校秩序,提高學校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依據《中學生德育大綱》、《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制定本細則。

一、考核辦法:

1、班主任考核分為《班主任常規工作考核》和《班級工作成績考核》兩部分。

2、班主任常規工作考核分採用得分與扣分相結合的方法。

3、班主任成績的總評為各部門考核後的成績相加。

二、考核內容:

(一)、各種材料

1、班主任工作計劃和總結

能及時制訂本學期班主任工作計劃,並且能夠遵照學校及年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結合本班實際來制定,並按時上交者得1分,遲交者扣1分,不交者扣3分;學期結束前,能及時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總結要實事求是,並按時上交者得1分,遲交者扣1分,不交者扣3分。

2、家訪記錄

經常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繫,每學期必須對班級50%以上的學生作一次家訪或與家長書面聯繫一次,完成家訪數量的得1分,沒完成的扣3分。(以上交的家訪記錄為依據)

3、學生思想教育轉化記錄

每學期要對班內特殊學生做好思想教育轉化工作,並做好教育轉化記錄,教育人數應在全班人數的25%以上,完成教育人數的得1分,沒完成的扣3分。(以學生教育轉化記錄為依據)

4、班、團會記錄

能認真組織好每週一次的班、團會活動課,每學期不得少於14次(特殊情況除外),班、團會活動課時間不得少於30分鐘,要求班、團會活動課有主題,有內容,有記錄,要佈置黑板。滿分14分,組織一次得1分,不組織扣3分。班會由學校負責檢查記錄,團會由團委負責檢查記錄(以學校、團委檢查記錄為依據)。

5、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各班主任在學期末務必按學校要求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填寫完成,並按時上交學校者得1分,書寫不規範、不按時上交者扣1分,不交者扣3分。

6、班級日記的填寫一定要規範認真

要有教師評語,學校每兩週檢查一次,規範班級得1分,不規範班級扣1分。

7、其他臨時性材料

其他臨時性材料根據學校當時實際情況,具體問題具體處理。

(二)、物品管理

1、桌椅的使用與保管

學期初,各班要清查一次班級桌椅數量和質量,學期末,按總務處本學期對各班修理桌椅數量為依據進行考核,各班一學期修桌椅基礎數為5套,桌椅完好班級得2分,修桌椅5套以內班級得1分,修桌椅5套以上班級扣3分。班級內所有學生桌必須配帶桌套,政教處不定期抽查有不帶桌套的每人次扣1分。(以後勤維修記錄、政教處檢查記錄為依據)

2、電教器材的使用與保管

各班要加強對電教器材的使用與保管,學期末,按微機辦公室對各班電教維修記錄為依據進行考核,使用完好班級得1分,人為原因造成班級電教器材損害則扣班級3分。(以微機室維修記錄為依據)

3、燈具與廣播的使用與保管

燈具與廣播要求表面沒有灰塵、灰網,同時各班注意點燈情況,如天氣晴朗班級點燈或拉窗簾點燈每檢查一次扣班級2分。(以政教、總務處、年部檢查記錄為依據)

4、其他備品的使用與保管

班內其他物品按學校當年要求串動,如有私自串動者扣班級5分。(以政教、年部檢查記錄為依據)

(三)、學生教育

1、學生打仗傷害事件

凡涉及到學生打仗的班級每人次扣5分,如果是同班同學每人次扣班級5分,對打仗事件班主任不能及時妥善處理的或不能積極配合學校及年部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加扣班級2-5分,一學期無打仗事件的班級加10分。(以年部、政教處處理記錄為依據)

2、國小科課堂教育

學期末,對各班要進行國小科老師的問卷調查,如在調查中發現本班國小科教師對本班級教學秩序不滿意超過半數則扣班級3分,半數以內班級得1分,全滿意的班級得3分。

3、學生上交的作業和材料

對學校佈置的課外作業,及時上交的班級得1分,不能按時按量上交的班級扣1分,不交的班級扣3分。

(四)、常規管理工作

1、班幹部會議

能做好對班幹部的選拔、培養和指導工作,經常瞭解班風,學風情況。每月至少能組織1次班級學生幹部會議,每學期不得少於4次,要求有會議記錄,每組織一次得1分。(以班幹部會議記錄為依據,會議記錄在當月最後一天交德育校長室)

2、班主任會議

能按時參加學校組織召開的班主任會議,每參加一次得1分,遲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以會議簽到記錄為依據)

3、集體活動

能積極參加學校舉行的各項集體活動,併到場參與管理,每參加一次得1分,不參加扣2分。

4、撰寫論文

能積極撰寫有關班主任管理方面的論文,在縣級刊物上發表的每篇加1分,在市級刊物上發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級刊物上發表的每篇加3分,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的每篇加4分。

5、學生各類競賽

能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各類競賽,國家級一等獎得6分,國家級二等獎(省級一等獎)得5分,國家級三等獎(省級二等獎、市級一等獎)得4分,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縣級一等獎)得3分,市級三等獎(縣級二等獎)得2分,縣級三等獎(校級一等獎)得1分。不同獎項可累計,同一獎項以最高獎統計。(以競賽公佈的結果為準)

6、好人好事

學生好人好事受到社會相關組織表彰的每人次得1分。

(五)、班級工作成績考核內容:

1、出勤

學生出勤情況,遲到、早退和曠課情況在班級日記中必須真實的寫好,同時班級黑板右上角為班級學生的出勤記錄表,填寫必須真實、規範、認真,政教處、年部不定期抽查,有和班級學生情況不對應時每次扣班級1分。(以政教處抽查和年部檢查結果為依據)

2、衞生

(1)、室外衞生清掃時間為早晨6:50-7:00,中午“五一”之前12:50—13:00,

“五一”之後13:10—13:20,政教處負責室外的衞生檢查,檢查時間為早晨7:10,中午“五一”之前13:00,“五一”之後13:20,要求清掃區內平整乾淨,無雜草、紙屑、煙頭、果核、果皮、瓜子皮、樹枝、樹葉、石塊、包裝袋、粉筆頭等雜物,無任何死角。清掃不徹底(指全面清掃,但有遺漏)扣1分,清掃走過場或不清掃扣2到3分,清掃不及時扣1到2分)。(以政教處檢查記錄為依據)。

(2)、樓內衞生檢查以年部檢查為主,上、下午各檢查一次要有記錄,要求:

①、教室內牆壁、牆圍、天棚、燈具、開關、插座等無灰塵、蜘蛛網及明顯髒跡;(每處不合格扣1分)

②、教室內窗台保持乾淨,不準擺放雜物;(每處不合格扣1分)

③、課桌椅、黑板保持整潔;班級園地等佈置美觀、有條理;(每處不合格扣1分)

④、教室內衞生角設施齊全、美觀、清潔、適用;講台保持清潔,講桌內物品整齊,有條理,講桌下電源線附近不準有灰塵;(每處不合格扣1分)

⑤、暖氣片、暖氣管道清潔,無任何髒跡灰塵,暖氣片後無雜物;(每處不合格扣1分)

⑥、門窗邊框及內外窗台清潔,無灰塵;玻璃乾淨透明,無任何髒跡;(每處不合格扣1分)

⑦、教室內地面無雜物,掃拖徹底,見本色;(每處不合格扣1分)

⑧、清掃工具及其它物品擺放位置合理,拖布、臉盆、水桶保持乾淨,室內垃圾桶早、午各倒一次,同時保持垃圾桶內外清潔,室內不得存留垃圾;(每處不合格扣1分)

⑨、樓梯表面、立面、側面、邊角、牆圍、牆裙無灰塵髒跡、正門玻璃、樓梯玻璃幹靜透明,掃拖徹底,見本色;(每處不合格扣1分)

(3)、每週政教處必須對樓內衞生、秩序、安全進行一次抽查,抽查內容、抽查時間有政教處自定(以政教處抽查記錄為依據)。

(4)、對所承擔的公共分擔區,按學校臨時安排為主,檢查不合格扣班級2分。

3、升旗、間操及集會

升旗、間操、集會學生紀律情況的考評,以體育組為主,如當天體育教師對某班級點名批評則扣班級2分,如對某班級某學生點名批評則扣該班級每人次1分。

4、紀律

①、對逃課學生的處理,學校每發現一次扣班級每人次1分。(以政教處、年部檢查結果為依據)

②、校服必須穿戴整齊,在學校規定穿校服的時間內有不穿校服的每人次扣班級1分。(以政教處、年部檢查結果為依據)

③、凡是到西側小賣店買東西的,每抓到一次扣每人次2分。(以政教處檢查結果為依據)

④、發現有吸煙的學生,每人次扣班級2分(以政教處、年部檢查結果為依據)

⑤、對不能及時退校留學生談話、寫作業等現象造成傷害事故的扣班級5分。

5、參賽

參加各種校內競賽活動(含體育、音樂、美術),獲團體一等獎得3分(取3名),團體二等獎得2分(取6名),團體三等獎得1分(餘下班級)。不同獎項可累計,同一獎項以最高獎統計。(以競賽公佈的結果為準)。

學生參加縣文藝匯演、運動會、美術等比賽每人次每次為班級加1分,代表縣參加市以上比賽每人次每次為班級加2分, 學生獲縣級比賽前6名的分別為班級加6-1分,學生獲縣以上比賽前6名的分別為班級加12-2分。

6、教學成績考核:每學期考核兩次分別為期會考試、期末考試,兩項指標都完成的班級加5分,完成一項指標的班級加3分,兩項指標都未完成的班級0分

三、考核説明:

1.考核由學校德育校長室、政教處、教導處、總務處、團委、年部、體音美組、國小科教師等部門具體實施,每月彙總後由校考核小組綜合評定。

2、考核小組組長:xx,副組長:xx,組員:xx

3.有下列現象的班級取消評選資格:

(1)、拒不接受學校安排的德育任務、學生或家長評價較差的、班級形象差的;

(2)、班級出現重大事故,班級學生出現違法犯罪現象;

(3)、班主任巧立名目收費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給學校造成影響的;

(4)、不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或強迫學生亂訂資料和報刊給學校造成影響的;

本細則解釋由德育校長室負責,如有異議,可向學校提出申訴。每學期末,根據成績考核總分將評出“先進班級”、“先進團支部”、“優秀班主任”。

學校教師師德考核制度實施辦法 篇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不斷提升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建設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師資隊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章 考核對象、內容、原則

第二條 考核對象為學校全體教職工。

第三條 考核標準以《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基本依據,考核內容包括愛國守法、敬業愛生、教書育人、嚴謹治學、服務社會、為人師表等六個方面(考核詳細內容見附表)。

第四條 考核原則

一、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客觀、規範地進行師德師風考核。

二、堅持師德師風考核與業績考核並重,以考核教師履行職業道規範和工作業績為主。

三、堅持定性和定量相結合,以定量考核為主;堅持年度考核與聘期考核相結合,以年度考核為基礎,通過綜合考

核評價,確定考核等級。

第三章 考核組織、形式、程序

第五條 學校成立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全校師德師風考核工作。具體組成人員為:

組 長:校黨委書記、校長

副組長:其他校領導

成 員:二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各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師德建設的總體規劃、政策制定、宣傳教育、檢查評估等工作,指導、協調、督促涉嫌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調查和處理。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學校師德建設和監督的日常工作。

各單位、各部門成立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小組,負責各單位師德師風建設以及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單位、各部門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小組組長由二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各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 考核每年進行一次,與學校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一併進行。由各單位、各部門組織,作出綜合評議結論和等次,並報教師工作處備案。

一、專任教師考核所在教學單位承擔,考核形式、程序為:個人自評、學生評價、單位評價、綜合評議、確定等次、結果反饋、結果公示,結果備案。

個人自評。本人對照考核標準,逐項自我評定,填寫附表1,上交所在教學單位。

學生評價。教學單位組織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對本學期任課教師的師德師風量化打分,取其平均分。對擔任兩個班及以上的任課教師,按各班測評分數取其平均值計算。填寫附表2,評價結束後,各教學單位負責對本單位任課教師學生評價的數據進行統計處理。

單位評價。教學單位“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小組”對每位教師進行評價,填寫附表3。在機關行政部門工作的老師根據所教授課程所屬教學單位在該單位進行考核。評價結束後,各教學單位負責對本單位任課教師數據進行統計處理。“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小組”成員不得為自己評分。

綜合評議。各教學單位黨委(黨總支/支部)對個人自評、學生評價、單位評價進行審核,作出綜合評議初步結論。填寫附表6。

確定等次。所在教學單位評價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結果反饋。教學單位黨委(黨總支/支部)向參加考核的教職工反饋綜合評定結果和等次。向確定考核不合格的教職工説明理由,並聽取教職工本人意見。

結果公示。各教學單位統一組織,面向本單位師生公示5個工作日。教職工對本單位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在公示期內向教學單位黨委(黨總支/支部)反映,教學單位黨委(黨總支/支部)負責組織對有關情況進行核實,依據相關規定,做出綜合評定。教職工對核實後做出的綜合評定結果仍有異議的,可在5個工作日內向學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申訴。未在5個工作日內申訴的,按照所在教學單位綜合評定結果確定。

結果備案。各教學單位將公示無異議的綜合評定結果和等次彙總(附表6)報教師工作處備案。有評定意見為不合格的,須寫明詳細事實。

二、行政教輔及工勤人員考核有所在單位承擔,考核形式、程序為:個人自評、單位評價、綜合評議、確定等次、結果反饋、結果公示,結果備案。

個人自評。本人對照考核標準,逐項自我評定,填寫附表4,上交所在單位。

單位評價。所在單位“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小組”對行政教輔及工勤人員進行評價,填寫附表5。

綜合評議。各教學單位黨委(黨總支/支部)、各單位黨支部對個人自評、單位評價進行審核,作出綜合評議初步結論。填寫附表6。

確定等次。所在單位評價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結果反饋。各教學單位黨委(黨總支/支部)、各單位黨支部向參加考核的教職工反饋綜合評定結果和等次。向確定考核不合格的教職工説明理由,並聽取教職工本人意見。

結果公示。各單位統一組織,面向本單位師生公示5個工作日。教職工對本單位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在公示期內向教學單位黨委(黨總支/支部)、各單位黨支部反映,教學單位黨委(黨總支/支部)、各單位黨支部負責組織對有關情況進行核實,依據相關規定,做出綜合評定。教職工對核實後做出的綜合評定結果仍有異議的,可在5個工作日內向學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申訴。未在5個工作日內申訴的,按照所在單位綜合評定結果確定。

結果備案。各單位將公示無異議的綜合評定結果和等次彙總(附表6)報教師工作處備案。有評定意見為不合格的,須寫明詳細事實。

第七條 針對專任教師的個人自評、學生評價、單位評價滿分均為100分。師德師風考核結果,一般由上述三種評價的有效結果合成而得,合成比例為個人自評佔30%、學生評價佔30%,單位評價佔40%。

第八條 針對行政教輔及工勤人員的個人自評、單位評價滿分均為100分。師德師風考核結果,一般由上述二種評價的有效結果合成而得,合成比例為個人自評佔40%、單位評價佔60%。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個等次。

第九條 有違反貴州財經大學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負面清單(詳見《貴州財經大學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負面清單及處理辦法(試行)》)行為之一者,實行師德師風考核一票否決,考核等次為不合格。

第四章 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十條 師德師風考核結果,作為對教職工評聘和獎懲的重要依據,並記入教職工個人檔案。

第十一條 在職稱/職務晉升、評先評優、培訓進修、導師遴選、各類高層次人才計劃推選及幹部選拔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師德師風考核為“優秀”的教職工。

第十二條 凡在師德師風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合格”的,當年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相應定為“不合格”。連續兩年師德師風考核不合格者,應調離所在崗位,並給予降職降級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實施辦法具體解釋工作由學校人事處(教師工作處)承擔。

第十四條 本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學校師德建設考核制度 篇九

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教師的思想道德素質,推進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以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素質,紮實地開展師德教育工作。使教師自覺規範自己的思想行為。

二、考核內容

(一)廉潔從教

1、嚴禁教師違反規定,利用節假日、雙休日和其他課餘時間私自組織學生在校內外補課或參與社會有償補課。

2、嚴禁教師私自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訂購學習資料、書刊及其它商品。

3、嚴禁教師私自設立名目向學生收取各種費用,學校的正常收費要及時上繳。

4、不準收受學生和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

(二)表率作用

1、在學生面前不説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話。

2、不失人格,愛護名譽,不逃避職業義務。

3、不串辦公室聊天閒談,不説髒話粗話。

4、不在走廊、辦公室大聲喧譁。

5、不在背後議論他人的是非,不説不利於團結的話。

6、注重儀表,穿着適宜,不穿奇裝異服。

7、不遲到,不早退,遵守請銷假制度。

8、虛心接受家長的正確意見和建議,不遜斥或無故指責家長。

(三)關心熱愛學生

1、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侮辱歧視和挖苦學生,不把學生攆出課堂。

2、不上不負責任和無準備的課。

3、認真批改作業,及時輔導。

4、學生犯錯誤教師能夠作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學生有困難教師能夠主動幫助解決。

三、考核辦法

以上內容,採用民主監督評議的形式進行考核。

1、成立師德建設領導小組,發揮黨支部、工會、各職能部門的作用,評議教師師德,學校領導班子對教師進行紀實考核,建立紀實考核表,按照考核內容,根據教師的師的表現每月給教師打分。

2、召開家長、學生座談會評議教師師德,每學期期末通過問卷調查的形式進行考核。

3、教師互評的形式,每學期期末通過問卷調查的形式,按教師師德考核內容互相打分。

4、教師自評的形式,每學期期末通過問卷調查的形式,按教師師德考核內容要求教師實事求是對自己進行評價。

5、學校制定教職工工作考核細則:教師的日常表現有黨支部進行考核;班主任工作有德育處考核;課堂教學有教務處進行考核。

6、學校師德建設領導小組成員以上述考核為依據,對教師進行綜合評定,作為對教師政績考核的主要內容並作為教師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