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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嚴重違法違紀案件“以案促改”專題組織生活會查擺材料

欄目: 民主生活會發言 / 發佈於: / 人氣:1.23W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嚴重違法違紀案件“以案促改”專題組織生活會查擺材料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嚴重違法違紀案件“以案促改”專題組織生活會查擺材料

一、 對蘇和及部分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嚴重違法違紀案件的認識。

蘇和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為掩蓋違紀違法問題,與他人串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將其個人宴請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支付;嚴重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為涉黑涉惡人員打探案情、説情干預,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生活紀律。

蘇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手、不收斂,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劉玉瀛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瞞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為官不廉,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玉瀛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

二、 蘇和、劉玉瀛等人違反黨的紀律原因剖析

(一) 是政治立場不堅定,喪失理想信念,忘記了初心和使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出現了偏差,走向了貪污腐敗政治。

(二) 是法律意識不牢固,存在僥倖心理,思想腐敗,規矩意識淡薄,沒能經得住誘惑,守得住底線。

(三) 是制度執行不嚴格,不按規章制度行使權力,黨規法紀形同虛設,違規用權,隨意用權。

(四) 是監督管理不到位,黨委各級、紀委監督作用發揮不力,導致幹部失管失控。

三、 從蘇和、劉玉瀛案件警醒着我們要時刻提高思想認識,堅定理想信念,保持廉潔自律,敬畏法規法紀,防止違法亂紀的行為發生。為吸取教訓,防微杜漸,現從以下幾方面,查擺剖析自身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一) 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方面。

存在問題:大局意識不夠,有時把重機區域、鉚焊區域分開,製造事業部是一個整體,不能分開。應馬上改之,從大局出發做事。

(二) 遵守黨的政治規律和政治規矩,開展黨內政治生活,執行民主集中制,加強作風建設方面。

存在問題:民主集中制方面,個別事項沒有經過支委(班子)討論做出決斷,應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集體決策,並做記錄。

(三)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方面。

存在問題:監督責任方面有時存在老好人思想,看見不合理現象,礙於面子沒有提出來,以後只要有利於工作就要明確提出來,充分發揮副書記的監督責任。

(四) 加強黨的創新理論學習,強化黨內監督、防控崗位風險、健全機制制度、嚴格制度執行等方面。

存在問題:學習黨史及四史以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夠全面、深刻。藉助“學習強國”形成常態化。細讀原文,結合實際幹好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