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在全市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班上的研討發言

欄目: 代表發言 / 發佈於: / 人氣:4.68K

在全市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班上的研討發言

在全市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班上的

研討發言

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在部署深入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時強調,要“健全黨紀國法相互銜接、權威高效的執行機制”,對紀法貫通、法法銜接提出了更高要求。紀法貫通,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在執行黨紀和執行法律之間實現有機、順暢的銜接,實現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有序對接、相互貫通,使執紀執法同向發力、精準發力。法法銜接,主要是指在監察法與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之間,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執法機關之間,實現在法治理念、法治原則、工作職責、案件管轄、權限措施、工作程序、證據要求、處置政策以及反腐敗國際合作等各方面的順暢銜接。有效實現紀法貫通、法法銜接,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

一是抓住政治這個根本。黨紀國法是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根本依據,本質上目標一致、功能相同、優勢互補。紀檢監察機關是政治機關,旗幟鮮明講政治是與生俱來的基因。紀委監委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執紀執法雙重職責,紀法貫通、法法銜接既是工作需要,更是政治要求,貫穿其中的靈魂是政治。一要深刻理解政治在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工作中的重大意義,站在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集中統一領導、厚植黨的執政基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上,深刻理解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的重大意義,持續增強紀律意識、提高法治思維,努力提高從政治、大局、政策的高度看待和處理問題的能力,切實增強依規依紀依法正風肅紀反腐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二是貫通紀法、銜接法法要用政治要求作為工作標準,確保實體內涵貫通一致、程序規定無縫銜接,避免紀和法、法和法之間出現不協調不一致的地方。

二是抓住隊伍這個關鍵。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工作實踐中做到紀法貫通、法法銜接,關鍵在人。監察體制改革實現了反腐敗職權和力量的集中統一,豐富了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方式和監督手段,對紀檢監察幹部執紀執法能力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一些紀檢監察幹部的能力素質還不能適應當前形勢任務的需要,在紀法知識、思維、理念、方式、方法和經驗等方面存在明顯的短板和弱項,還不能精準熟練做到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目前,重點要增強幹部隊伍的紀法意識、法治思維、法律知識水平,提高精準把握政策、貫通運用紀法的專業化水平,建設一支政治成熟、精通並能夠精準嚴格執行紀法的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為紀法貫通、法法銜接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抓住程序這個要害。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工作成果大量體現在程序設計上。監察體制改革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出台了大量的程序規定,初步構建起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的框架,但在工作實踐中,我們發現還有一些沒有規定或規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現行紀律法律沒有中止審查調查和恢復審查調查的程序規定;類似於疫情影響的抵扣留置期限,雖然現在也可以抵扣,但相關規定為全國人大下設專門委員會的回覆意見,缺乏權威性,留置的種類沒有細化,缺乏保護性留置的規定;很多地方規定,外地紀檢監察機關必須通過當地紀委監委才可以調證,缺乏異地執紀執法便利性法律規定,導致取證效率低下;一些問題線索處置、初核情況處置和審查調查情況處置方式具體適用情形不明確;《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還有一些不明確、不協調,甚至矛盾的地方。針對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需要進一步對照相關紀法規定進行細緻梳理,細化紀法規定,統一程序標準,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做到紀法一體貫通、法法無縫銜接。

四是抓住實體這個核心。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的成效最終要體現在案件結果上。紀檢監察機關在執紀執法活動中,一要堅持紀法雙施雙守,既要查違法犯罪,更要查違紀問題,一體考慮、一體安排、一體推進,不能偏廢其一。二要堅持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以紀法為準繩,全面、客觀、文明、規範蒐集證據,精準把握紀法界限,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枉不縱,讓被審查調查對象、涉案人員、人民羣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