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銀行未公示收費項目自查報告

欄目: 自查自糾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1.08W

第一篇:銀行未公示收費項目自查報告

銀行未公示收費項目自查報告

銀行未公示收費項目自查報告

縣聯社:

按聯社要求,我社對未公示收費項目進行了自查,除按省聯社公示的服務收費項目以外,我社主要有三種收費項目未公示,具體如下:

1.購買支票,按湖北省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綜合業務系統設定的程序收取工本費,按每張支票0.20元,每本5元進行收費,費款自動入賬。

2.發放貸款收取工本費按聯社文件通知要求收取:小額農貸8元/筆,一般貸款15元/筆收取,對公貸款30元/筆,由臨櫃人員填制內部户傳票通過聯機記賬入手續費收入科目。

3、發放貸款收取保險費:按聯社文件要求,每筆貸款按發放金額的30元/萬收取,保費通過設定程序自動入賬。

另外,安裝轉帳電話客户進行業務交易按湖北省農村信用合作社轉帳電話管理辦法中交易收費率進行收費,對每位安裝客户發放了收費手冊以及簽訂了收費協議。

通過自查,我所無違規向客户收費事件發生。

第二篇:關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的自查報告

十堰市動物衞生監督所

關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的自查報告

市物價局:

根據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開展收費公示自查的通知》(十價費[2014]115號)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單位對照文件中檢查內容逐條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 落實收費政策情況

1、2014年8月,《行政許可法》頒佈實施以來,我單位就按照法律規定取消了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各項費用。

2、根據鄂政辦發[2014]12號和十價費[2014]69號文件規定,我單位自2014年4月起就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檢疫費。即將生豬檢疫費由10元/頭下調至7元/頭。

3、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關於對鮮活農產品銷售環節收費實行減免的緊急通知》(鄂價費[2014]30號、鄂價費[2014]36號)文件規定,我單位自2014年1月26日-2014年3月31日,對全市的豬、牛、羊、禽檢疫費均按照文件要求進行減半收取。

4、根據鄂政辦發[2014]12號文件規定調整檢疫收費標準,和十價費[2014]169號《關於動物產品檢疫費及運載車輛消毒費定額標準的批覆》規定,我單位分別於2014年5月、2014年5月對《收費許可證》進行了完善變更登記手續。

二、收費公示情況

多年來,我單位嚴格按照物價部門的規定收費,不存在亂收費和巧立名目等收費行為,為加強收費管理,我單位自2014年就將我單位的行政事業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制做成展板,固定於辦公樓宣傳櫥窗內,接受人民羣眾的監督,並在收費標準調整時及時對公示內容進行了更新。

同時,我單位還將收費標準項目印成宣傳單發放給繳費人員,並向社會公佈監督電話。

三、預算收入影響情況

1、取消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收費項目,我單位每年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約1000個,每個收費50元,全年減少預算收入5萬元。

2、降低生豬檢疫費對預算收入的影響。

我單位年平均檢疫生豬10萬頭,而自2014年4月起,檢疫費下調3元/頭,造成單位每年預算收入減少30萬元。

3、減免鮮活農產品檢疫費對預算收入的影響

(1)2014年1月26日-2014年3月31日,我單位共檢疫豬7840頭,牛1104頭,羊1297只,禽128328只,按照省市物價部門的規定,此期間的檢疫費我單位都是減半收取,造成我單位預算收入減少達4萬元。

(2)自2014年3月我市活禽交易批發市場建立以來,為促進禽類檢疫工作的開燕尾服,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扶持全市家

禽養殖業的發展,我單位按照政府會議紀要規定,對進場交易的活禽檢疫費由0.2元/只調整到0.10元/只,該市場每年交易活禽在200萬隻左右,僅此一項我單位每年預算收入就減少20萬元。

綜上所述,每年因為取消的收費項目和降低收費標準使單位預算收入減少達55萬元左右。

第三篇:銀行公示收費

銀行公示收費“羞羞答答”

按照銀監會的要求,4月1日起各商業銀行要公佈所有收費項目,實行明碼標價。近日,記者走訪了我市部分商業銀行網點後發現,這些銀行網點都制定了新的服務收費目錄,並予以公示,但公示過程卻顯得有幾分“羞澀”。

“明碼標價”很朦朧

在東風中路一家建行的營業網點,經過工作人員的提示,記者在營業廳內的資料架上找到了建行的新版收費服務目錄。目錄有幾十頁,用一根細繩綁在資料架上,字號非常小,密密麻麻,且多數銀行網點只有一本。隨後,記者又相繼走訪了位於東風中路的交通銀行,位於東風西路的中國銀行,以及位於復興路的農業銀行等多家銀行營業網點,情況和建行網點一樣,收費目錄均被用細繩捆綁,置於資料架或大堂內的辦公桌上。

當記者向工作人員詢問,是否能夠把新的收費目錄複印或拍照時,幾家銀行網點的工作人員都給出了一致的答覆:不行。幾家銀行的工作人員都表示,這份收費目錄屬於內部資料,市民如果有需要,可以到銀行網點查閲,但不能複製,更不能帶走。記者注意到,在部分銀行的收費目錄上,還登記有編號。

各銀行推出的新版服務價目表的主要變化是收費項目進一步減少,如工行取消了“個人貸款合同變更”、“資金顧問”、“企業資產管理顧問”等不規範收費項目,也降低了“個人賬户掛失”、“個人存款證明”、“匯款直通車”、“銀行卡補換卡”等收費標準。

去年中國銀行業協會公佈的數據顯示,銀行提供的服務產品和項目總計1076項,其中226項免費,佔比為21%;收費項目850項,佔比79%。對於如何諮詢服務收費,幾家銀行的工作人員都表示,可以撥打各行的客服熱線,中行的一位工作人員還主動留下了該網點的辦公電話。但如果要查閲完整的服務收費目錄,到各網點查閲是唯一途徑。

記者發現,目前尚沒有一家銀行公示了全部的收費項目,記者登陸了幾家銀行的官方網站,幾家銀行都對發佈新版收費目錄一事發布了公告,但找遍幾個網站,記者也沒有看到各銀行完整收費目錄的電子版。工行網站上貼出了一個簡版的收費目錄,但只收錄了30餘種收費項目,與其網點中展示的數百種服務收費項目的目錄相去甚遠。

“明碼標價”不代表收費合理

記者隨機採訪了幾名正在辦業務的市民,大多數接受採訪的市民表示,並不知道銀行正在公示收費項目。“來了就辦業務,沒注意到那還有本收費目錄。”在交通銀行,一位等待辦理業務的男士表示,自己從手機報上看到過銀監會要求各銀行公示收費的消息,但並沒有注意到銀行已經開始公示,進入銀行後也沒有人提醒他查閲公示的目錄。

雖然不少消費者表示,查詢收費目錄不甚方便,但多數銀行至少還是為查詢收費服務項目提供了渠道,值得肯定,不過,單單“明碼標價”並不能解決一些服務項目收費的合理性問題。 “明碼標價勉強做到了,可服務價格列出來,並不代表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就一定合理。”市民王女士的一番話頗具代表性王女士引述她為兒子辦理出國留學存款證明時的遭遇説,辦理一張存款證明,有的銀行收費20元,有的則高達50元,而且,“一次性辦理20份,也要按同樣的價格收20份的錢,這到底是如何定價的,銀行到底付出多少成本?希望新辦法能更多保護消費者在銀行服務收費上的知情權和話語權,能改變目前銀行收費?想收多少收多少??想怎麼收就怎麼收?的現狀。”王女士説。

第四篇:銀行服務收費自查報告

瀘州市商業銀行對服務收費情況的自查報告

根據貴局《關於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收費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的通知》的相關要求,我行認真開展了自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 對各項收費項目進行梳理

根據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的《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銀監發 [2014] 22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我行積極響應,結合我行現有的各項中間業務收費項目進行認真梳理,對照《通知》要求免除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項目逐項清理,我行涉及到收費的只有第七類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賬户、退休金賬户、低保賬户、醫保賬户、失業保險賬户、住房公積金賬户的年費和賬户管理費(含小額賬户管理費)。

二、 進行系統改造保障業務平穩運行

2014年6月20日,技術部門針對取消代發工資帳户年費和小額帳户管理費進行了系統改造。程序已於2014年7月1日更新到生產系統,從系統中硬控制正式開始免收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賬户、退休金賬户、低保賬户、醫保賬户、失業保險賬户、住房公積金賬户的年費和賬户管理費(含小額賬户管理費)費用。

三、 下發相關文件

已經將相關通知、文件下發到各支行、網點。

四、 自查情況及發現的問題

生產系統上線後,我部抽查了部份網點進行電話訪談,網點人員未反映減免的賬户有收費情況,同時在行內環境的模擬系統中進行相關操作測試,在操作中未發現相關收費情況。

關於密碼掛失費問題。《通知》第四條要求對“密碼修改手續費和密碼重置手續費”實行免收費。鑑於之前對“密碼重置和密碼掛失的關係”存在理解上的歧義,因此誤認為“密碼掛失費”不在免收費範圍內,所以自查之日前仍在收取。

五、 下一步整改措施

我行將按照相關流程通過中間業務委員會申請“取消密碼掛失費”,儘快通過系統改造取消這一收費項目。

截止目前,本行涉及到《通知》要求免除的服務收費項目已基本免除。我行將根據此次自查情況,儘快落實整改措施,認真履行監管部門的要求,不斷改進服務,履行社會責任,不斷加強內部管理,規範我行服務價格行為,以促進我行中間業務的健康穩步發展。

xxxx商業銀行

2014-7-27

第五篇:銀行收費業務自查報告

恆豐銀行收費業務自查報告

根據貴局《關於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收費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的通知》的相關要求,我行認真開展了自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1、組織員工對照收費標準自查,恪守規章制度,嚴謹作風。

我營業室在各項收費業務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約束機制。制定各項防範措施,及時、準確、充分地披露相關信息,真實反收費狀況。營業室員工在業務辦理中,嚴把服務工作質量關,要求員工按照服務工作質量要求和規範化操作規程辦理各項業務,做到快捷準確,把差錯率降到最低。

根據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的《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銀監發[2014]22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我行積極響應,結合我行現有的各項中間業務收費項目進行認真梳理,對照《通知》要求免除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項目逐項清理,我行涉及到收費的只有第七類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賬户、退休金賬户、低保賬户、醫保賬户、失業保險賬户、住房公積金賬户的年費和賬户管理費(含小額賬户管理費)。

2、我營業室在自查的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

在整個自查工作中,針對我行收費業務(電匯,購買重要憑證,掛失、補辦等)經過層層複查,未發現不合理收費行為,切實按照結算業務收費情況統計表中的規定執行。

3、保持成果,不斷完善。此次的自查活動切實有效,起到了防微杜漸的作用。雖然我營業室未發現收費不實的賬務,但仍建議經常性的進行類似的自查與學習活動!

4、下一步工作

認真履行監管部門的要求,不斷改進服務,履行社會責任,不斷加強內部管理,規範我行服務價格行為,以促進我行中間業務的健康穩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