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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辦公用房自查報告多篇

欄目: 自查自糾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1.17W

單位辦公用房自查報告多篇

【第1篇】關於再次清理單位辦公用房情況的自查報告

縣清理辦:

根據〔麟辦發(20xx)64號〕文件精神,按照縣委12月24日召開的清理公用住房專題會議安排,我局高度重視,立即召開領導班子會,專題安排部署,在今年9月份清理辦公用房的基礎上,再次開展清查清理,現將清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再次摸底,嚴格標準

按照〔麟辦發(20xx)64號〕文件精神要求,局紀檢組牽頭負責,再次對本系統辦公用房情況進行了全面細緻的調查統計,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我們嚴格了辦公用房標準:科級領導幹部辦公用房不超過9平米,一般人員辦公用房不超過6平米。

二、清理整合、紮實整改

12月25日,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專題研究制定了辦公用房整合方案。會後,局班子成員率先垂範,親力親為,從自身做起,帶頭清理整合,有效推進清理工作順利進行。局屬各二級單位行動迅速全面清理,對辦公場所再次進行合併、整合。清理後的辦公用房面積由上次399平米減少到305平方米。公共服務用房237.6平米,特殊業務用房203.03平米,符合規定要求。具體整合情況是:勞動監察大隊到五樓辦公(5021室),將局長辦公室和機關事業養老所所長辦公室合併到5013室佔一間。清理整合後,3名副局長只佔一間半,辦公室5人佔兩間,社保股、就業股兩個股室4人佔2間,公務員股3人佔1間,人才交流中心與事業人才股合署辦公3人佔一間,監察大隊2人佔一間。

三、健全制度,防止反覆

我們在認真紮實清理整改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制定了全系統辦公用房集中管理制度,逐步把辦公用房管理納入規範化、制度化軌道,並由局紀監組負責經常性的監督檢查,不定期抽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確保本次辦公用房清理不走形式、不走樣子、不走過場,真正取得實效。

xx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xx年12月27日

【第2篇】單位辦公用房自查報告

據下發有關的文件精神,按照上級的安排部署,我院高度重視,及時行動,對現有辦公用房進行了清理。經自查,我院辦公用房符合文件規定。現將開展辦公用房清理工作彙報如下:

一、辦公用房使用情況

我院辦公用房系借用原供銷社大樓,位於中山路,由於資產借用,所以我院並無產權。醫院現有辦公人員14人,辦公區有6間辦公室。具體情況如下:院長二人一間,20平方米;黨支部副書記一人一間,8平方米;副院長三人各一間,分別8平方米;辦公室二人一間,15平方米;賬務四人一間,15平方米;護理部、醫務科兩人一間,15平方米。

二、自查情況

經自查,我院不存在超標準佔有、使用辦公用房的情況,符合標準。同時,各辦公室佈置簡單、整潔,既厲行節約,在很大程度上又提高了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

三、自查措施

(一)統一認識,明確責任。為貫徹落實文件相關要求,我院領導高度重視,落實專人負責,掌握政策標準,及時按清理範圍、內容對辦公用房逐一進行了清理,確保有關精神落實到位。

(二)強化措施,狠抓落實。根據辦公用房建設標準有關規定和要求,迅速在全院範圍內開展自查工作,進一步明確了自查和統計上報的工作要求,確保各項數據真實有效。

(三)嚴明紀律,加強督查。嚴格按照要求,認真自查自糾,堅決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對自查和上報工作進行“回頭看”,杜絕錯報、漏報等現象。加強經常性督查檢查,從根本上杜絕辦公用房超標使用現象的發生。

儘管我們用判斷力思考問題,但最終解決問題的還是意志,而不才智。

單位辦公用房自查報告範文

【第3篇】機關單位辦公用房自查報告

根據中共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鄉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切實開展好辦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現將我鄉開展辦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實情況彙報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況

鄉共有幹部職工數38名:在編在崗17名,其中科級幹部7名、一般幹部10名;下派幹部8名,其中國土局2名、司法局1名、城建局1名、農糧局3名、派出所1名;其他幹部13名,其中鄉聘幹部6名、大學生村官6名、三支一扶1名。

鄉辦公用房佔地總面積866.3平方米,建築總面積2534.6平方米,其中辦公室用房261平方米、公共服務用房371.9平方米、設備用房14.7平方米、附屬用房86.9平方米、幹部職工住房及其他1800.1平方米(含走廊、陽台、樓梯等)。

1、辦公室用房261平方米,使用情況如下:鄉科級幹部7名,其中鄉黨委書記張朝暉同志與1名鄉聘幹部共用辦公用房22.1平方米(張朝暉同志使用13.1平方米),鄉長温華錦同志與1名鄉聘幹部共用辦公用房22.1平方米(温華錦同志使用13.1平方米),5名副科幹部均與普通幹部共用辦公用房,總面積27.0平方米,人均5.4平方米;一般幹部31名,其中29名幹部在鄉辦公、1名幹部在財政所辦公、1名派出所下派幹部在警務室辦公,在鄉辦公幹部辦公用房總面積186.5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派出所警務室2間21.3平方米,平時為下派幹部使用,逢圩日為麟潭派出所全體警員使用。

2、公共服務用房371.9平方米,使用情況如下:會議室2間,分別是黨政會議室46.1平方米、大會議室127.9平方米;便民服務中心1間92.7平方米;接訪室1間10.1平方米;林權糾紛調處室1間10.1平方米;檔案室1間14.7平方米;物資室1間14.7平方米;文印室1間10.2平方米;人武部沙盤室1間11.2平方米;計生服務所b超室1間13.9平方米;計生服務所孕檢室1間9.1平方米;衞生間1間11.2平方米。

3、設備用房14.7平方米,使用情況如下:政務通通信機房1間14.7平方米。

4、附屬用房86.9平方米,使用情況如下:廚房1間面積56.3平方米;食堂2間,面積分別為18.3、12.3平方米。

5、鄉財政所在編在崗2人、聘用幹部1人、鄉幹部1人,為獨棟建築,佔地面積169.1平方米,建築面積507.2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2間25.7平方米,分別為所長與鄉幹部辦公室15.5平方米、財政所2名幹部辦公室10.2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公共服務用房2間36平方米,分別為接待室14.6平方米、資料室21.4平方米;其餘445.5平方米為幹部職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鄉辦公用房嚴格執行科級幹部9平方米、普通幹部6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幹部超出標準但未超50%,因辦公大樓均為上世紀90年代建房,目前無現成用房可調劑且不適合隔斷,故暫未清退或隔斷。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鄉羣眾信息與服務中心裝修工程正在緊密施工中,待完工後,原辦公樓涉羣工作人員搬入羣眾信息與服務中心辦公,其他工作人員按面積要求調劑至集中連片辦公室辦公,剩餘集中連片辦公用房先行解決幹部職工居住後進行騰退並移交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或縣國資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