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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超市積分兑換方案【精彩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56W

新版超市積分兑換方案【精彩多篇】

超市積分兑換方案 篇一

為充分激發貧困户脱貧內生動力,增強貧困羣眾主體意識和立足自身脱貧致富的信心決心,確保實現穩定脱貧和可持續發展,根據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深入開展扶貧扶志感恩行動的實施方案》(泰扶領字〔2019〕5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扶貧開發重要戰略思想為指導,堅持“愛心扶貧、用行濟困、全民文明”理念和實際、實用、實惠、實效的原則,在本鎮建立愛心超市,在全鎮建檔立卡貧困户家庭中實施“愛心超市”積分行動,推廣以表現換積分、以積分換物品的扶貧超市等自助式幫扶。通過對貧困户實行積分制管理,引導貧困羣眾破除“等靠要”觀念,大力弘揚勤勞致富、勤儉持家、敬老愛幼、誠信友善等美德思想,推進扶貧與扶志深度結合,物質與精神共同脱貧,確保高質量打贏打好脱貧攻堅戰。

(一)建立愛心超市。鎮月底前要完成本鎮“愛心超市”規範化建設,場所設立在超市店內,物資獎品採取積分兑換實物。“愛心超市”管理由鎮扶貧站負責管理,原則上幫扶單位和幫扶幹部不允許為幫扶對象贈送物品和現金。幫扶單位幫扶資金要按照一定比例用於“愛心超市”購買獎品。同時通過倡議接受捐贈,將機關單位、民政部門、慈善協會、紅十字會、愛心企業、黨員幹部等社會各界捐贈的糧油、棉被、生活用品、家電等物資全部進入超市,捐贈資金通過市場購買基本生活必需品進入超市,也可以設立單位或個人“愛心”專櫃,鼓勵和表彰經常性捐贈。

(二)制定評分細則。堅持正向激勵和反向約束並舉的原

則,各村(居)可根據《精神扶貧正向激勵評分細則》(附件1)和《精神扶貧反向約束評分細則》(附件2),結合本村實際和貧困户具體情況,以“人居環境、家庭美德、遵紀守法、主動脱貧、誠實守信、政策響應、加分內容”等方面為評分指標,每户基礎積分設定在100分,設立年度加分項目和減分項目,明確具體評分指標及標準,細化本村的評分細則。

(三)實行每季打分。各村(居)要成立貧困户“美德積分”評分小組,小組成員從村“兩委”班子成員、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幫扶幹部、村民代表等人員中產生。為每户貧困户制定一份“美德積分手冊”,實行一季一評、年內累計、年底獎勵、分檔管理的機制,建立一户一檔“美德積分”檔案。從2019年第三季度開始,村“美德積分”評分小組按照評分細則,根據貧困户日常表現,每季度對本村貧困户進行一次積分評定,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8日前做好當季積分彙總排名。

(四)定期公示積分。積分評定過程和結果嚴格做到公開、公正、透明。每季度積分評定後,在村委會進行張榜公示,接受監督,以示公平公正。積分採取每季度累加,年末清零制度,在每季評分考核中,經公示無異議的,對積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排名前60%的貧困户,可以參與積分兑獎活動,積分在80分以下的不能參加積分兑換且積分不計入年度累計。

(一)強化表彰激勵。依據貧困户積分情況進行通報表彰和宣傳,採取季積分獎勵與年度累加積分表彰和宣傳相結合方式進行。

1.季積分運用。每個季度的第一個月的前5天為積分兑換時間,當積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排名前60%的貧困户,可根據積分到鎮“愛心超市”兑換相應的物品,可拆分進行兑換,也可以多次累計再兑換,行動不便的貧困户可由幫扶幹部代領物品。

2.年度積分運用。積分採取季累加,年末清零制度。鎮政府於每年1月初召開貧困户脱貧表彰大會,對積分排名前列的貧困户頒發“精神脱貧標兵”榮譽證書,現金獎勵300元/户,同時還有機會參與縣級“道德模範”“勞動模範”“創業模範”和“先進典型”等各類評選活動。

(二)加強教育管理。對季積分在80分以下的貧困户加大幫教力度,促其整改,且屢教不改的貧困户除採取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曝光進行通報批評外。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扶貧站切實承擔實施主體責任,按時完成鎮“愛心超市”規範化建設。各幫扶單位要積極發動募捐活動,將捐贈的各類物資、資金統一集中,進入鎮超市。幫扶幹部可將家庭、個人閒置不用的學習用品、生活用品及家用電器等物品捐給鎮愛心超市。

(二)注重落地見效。鎮扶貧站要結合實際真正把實施“愛心超市”積分行動落到實處,評分標準要切實可行,評定結果要客觀真實,積分評定情況要及時張榜公佈,接受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真正發揮“愛心超市”扶貧扶志、引領風尚、弘揚正氣的作用。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村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實施“愛心超市”積分行動激發貧困户內生動力工作的意義、評分細則、運作模式等,做到家喻户曉,充分發動貧困羣眾參與,及時總結和推廣取得的好經驗、好做法。

(四)加大考核力度。精神扶貧是脱貧攻堅工作的重點,實施“愛心超市”積分行動也是激發貧困户內生動力的重要抓手,工作成效也將納入各村(居)年度脱貧攻堅考核範疇。

超市積分兑換方案 篇二

尊敬的公司領導:

為了回饋社會各界的新老客户,樹立陽光品牌形象,促進新開發項目的銷售工作,特申請對購買陽光花園物業的新老客户實行積分兑換活動,具體積分兑換規則如下:

一、確認積分及積分原則:

◆詳見“陽光·幸福會vip會員手冊”。

二、會員積分:

(1)購房積分

★僅推薦人推薦後成功購買曲靖雲電陽光物業,且房款、相關費用及相關手續全部辦理完畢的,給予20分/萬元。

★無推薦人推薦後成功購買曲靖雲電陽光物業,且房款、相關費用及相關手續全部辦理完畢的,給予60分/萬元。

(2)推薦積分

★成功推薦親友購房、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的,積分按會員推薦親友購房實際成交價款計算,給予50分/萬元。

(3)投稿積分

★有效投稿獲得幸福會會刊刊發後給予50分/稿。

(4)活動積分

★會員參與陽光幸福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給予20分/稿。

(5)友情積分

★為陽光幸福會提供幫助,如參與會刊編輯、活動嘉賓等,給予50分/次。

(6)合理化建議積分

★對陽光幸福會或曲靖雲電陽光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給予50分/次。

(7)員工購房積分

★公司員工成功購房積分享受60分/萬元,但並不參與推薦積分。

(8)其他積分

★具體以書面通知為準。

(9)凡是公司高層領導推薦的客户,不給於積分。

三、積分確認及衝突解決方法:

(1)填寫《會員積分確認單》是會員積分的確認的唯一憑證,在辦理積分兑換時,陽光·幸福會將根據會員留存的《積分確認單》進行積分核對,核對無誤後將收回存檔,所以請各位會員妥善保管好《積分確認單》。同時,雙方同時到客服部進行積分確認。

會員積分確認單

會員卡號:                                            第一聯:陽光·幸福會留存

會員積分確認單

會員卡號:                                                   第二聯:客户留存

(2)當新客户迴避老客户直接領取積分時:客服部工作人員應找到客户的置業顧問了解客户情況,或是到物業公司找到所在組團的工作人員,瞭解客户的人脈關係方可判斷,同時還可以以《滿意度問卷調查表》的形式向客户進行確認。

(3)當新客户和老客户因為推薦積分產生衝突時:在工作人員無法確認的情況下,讓客户自行協商處理,24小時回覆工作人員,逾期視為雙方自動放棄積分。

(4)當客户積分兑換逾期仍要求兑換時: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辦理,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給予兑換。

(5)業主積分確認:業主在總房款結清後,憑商品房備案合同到營銷中心客服部進行確認。

(6)凡是申請到特殊優惠的客户,均沒有積分。

四、活動資格及時間

(1)陽光花園的業主,積分滿100分可參加兑換活動;

(2)積分兑換有效期為1年,每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為期15天,逾期便視為自動放棄,年度積分將自動清零;

五、2011年12月份積分兑換活動

(1)兑換説明:2011年12月之前辦理的會員卡積分將於2011年12月31日清零,請您在指定時間內使用積分;

(2)兑換時間:2011年12月15日~12月30日,9:00~17:00(含週六、週日);

(3)兑換地點:曲靖陽光花園接待中心(以通知為準);

(4)兑換憑證:請攜帶好本人幸福會·會員卡及身份證原件;

(5)諮詢電話:(0874)3397988      (0874)3397999

(6)注意事項:積分兑換都以實物兑換,不兑換現金。

六、積分兑換等級:

七、積分流程示意圖:

以上申請當否,請領導指示。

曲靖雲電陽光房地產開放有限公司

超市積分兑換方案 篇三

會員積分累積方式是每消費1元累積1積分,申請會員次不參加積分累積。特價商品不參加積分活動。

1、積分兑換代金券

1、代金券可設有10、50、100、500四個等級

2、每1積分可兑換1分錢。

3、代金券減0.1折扣。例:會員王女士購買6000元商品,會員折扣8.5折後等於5100元,累積積分5100分,可換購50元代金券,本次商品花了5050購買的,相當於8.4折

4、代金券不參加節日活動,只限非節日使用。

2、積分換購禮品

1、此方案積分兑換可分1000-2999、3000-4999、5000-9999、10000-29999、30000以上,下表格以8.5折計算

1000-2999兑換10元禮品,等於 0.84  折

3000-4999兑換30元禮品,等於  0.84折

5000-9999兑換50元禮品,等於   0.84折

10000-29000兑換100元禮品,等於   0.84折

30000以上兑換400元禮品,等於   0.83折

3、活動積分

1、會員可累積積分一次性在非節日活動現場參加正價商品的減購活動,1積分相當於1分錢。例:王女士累積積分10000積分=100元錢,此次購物消費2800元(此次購物積分不算減購中),8.5折後需消費2380元,扣減10000積分,實繳納現金2280元,相當於8.14折。

2、會員日:

1)各店鋪可設立會員日,會員日當天購物可享雙倍積分。

2)節日活動當天會員雙倍積分,平時88折的店可根據節日大小適當降低折扣